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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atip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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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狂嘴良民
這小鮮肉膽大妄為,和土匪一樣,明搶!
一張照片60元才能看,仗著自已(姐姐)的名聲,竟賣了480萬,糊弄了多少少男少女?
市場上賣蔥還上稅,這小鮮肉的48O萬上稅了嗎?官方應該給個答案。
一個小鮮肉剛出道這麼牛逼,這麼不地道,終歸是社會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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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娛樂酷酷女王
我只能說人人有不同的取向,人家喜歡給錢給別人,我們也管不到。正如你出售你的照片,錢都是直接到你的口袋,你交過這類的稅?這也和平臺有關,有些平臺需要手續和稅但有些卻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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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青梅煮酒論史
中國社會現在這種“小鮮肉”“明星效應”已經太氾濫了,輕輕鬆鬆可以賺別人幾輩子賺不到的錢,而且不用付出太多努力!普通人透過每天的辛勤勞作卻只能獲得微薄的收入,這樣的社會是不公平的,給勞動人民的積極性造成很大的打擊!!這種社會價值觀是與我們當代社會不相符的,有關部門應該要出臺政策予以抵制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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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娛大喵兒
首先,這個事得理清楚來龍去脈,這是明星參與該社交平臺的一個V+活動,算是合作推廣平臺專案,而不是小鮮肉在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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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閃光談娛
如今娛樂圈不僅僅是一個看臉的時代,也是一個靠流量的時代。就如之前楊紫在接受採訪時候說的一段話,真的是讓人十分的心疼。還記得她當時接拍《青雲志》的時候受到了很多網友們的吐槽,記者問她為何會接拍這樣的角色,楊紫說當時她已經很久沒有戲拍了,如果她不拍這個角色的話,如今在娛樂圈中恐怕就看不見她的身影了。因為當時的她沒有話題,更沒有流量,所以就算有演技也依舊被導演深夜換人。
所以如今那些憑藉著幾張照片就一夜掙了480萬的明星,他們靠的只不過是當時的那些話題和瘋狂的流量罷了,如此沒有真正實力的人是不會長遠的,網友們的新鮮度一旦過去了,他們自然也就涼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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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大叔聊啦啦啦
我與所有答主的觀點不一樣
我覺得他繳稅了,首先範丞丞釋出那條需付費照片的微博動態時是在6月份,正處於他姐姐范冰冰身陷”陰陽合同”風波被崔永元炮轟的敏感期!後面范冰冰的結果大概也看到了,因偷稅漏稅被官網證實而承受了近9億的天價罰款!所以在那期間,以范冰冰為例子圈內明星人人自危,尤其對於稅務問題特為敏感,雖然那時范冰冰還在調查中,但同為一圈子的人怎麼會不知道她的行為,圈內“陰陽合同”風波又不是存在一兩天的問題了,大家心知肚明!這也是為啥明星情侶們會選擇在7.8月份集體分手我覺得跟稅務問題也有關係!因為明星情侶涉及太多的共同利益,很多合約都簽在一起要是稅務部門查上來了,一旦一個被查那麼另一個也會受牽連!
這是明星情侶在范冰冰調查稅務問題期間所採取的解綁策略!那麼連同為范冰冰一個圈子的人都會在稅務問題上做文章應對,作為范冰冰的親弟弟怎麼會不知曉,會在姐姐深陷稅務風波的敏感期而不去繳稅呢!畢竟姐姐已經是個例子,他怎麼會再步親姐姐的後塵而不去繳稅呢!再者就算範丞丞及其團隊不自知,范冰冰那麼疼自己的弟弟怎麼不會不提醒他去繳稅呢!范冰冰好不容易讓弟弟範丞丞出道成為新一代流量,怎麼會因為小小的稅款而讓其弟弟自毀前程呢!這麼蠢的做法,我想作為混到如此高位的人精范冰冰是決不可能做的,她定會提醒弟弟的,範丞丞也會以姐姐而自危的!綜上我覺得他繳稅了!
至於他一張照片就收穫480萬的天價,只能說明這是中國畸形的娛樂文化,戲子誤國!但對於他用照片賺錢也是其公司的主意就算他自己圈錢也沒啥好批判的,畢竟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啊,正是有這些個腦殘粉才會誕生這些畸形的娛樂文化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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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沒有繳稅呀。
具體稅法是怎麼規定的,我也不太清楚。這種自己賣自己照片的行為本身應該是沒有違反任何法律的,因為這張照片是具有商業價值的,而且承載了這位明星的肖像權以及部分的個人隱私。大家都知道,想要得到自己愛豆的親筆簽名照或者海報什麼的,都是需要付出金錢的代價。“追星”本來就是一件非常“燒錢”的事情,粉絲經濟的最大受益者終究還是明星、網紅…
既然粉絲願意花錢,那麼愛豆自然願意接受。不過,一張照片,一個晚上,480萬,這是一件多麼恐怖的事情,如果一個普通人年薪20萬,他也得工作24年才能掙那麼多錢。可見,一個明星掙大錢多麼容易,更別說那些偷稅漏稅的,他們透過非法手段獲取的金錢,一個普通人幾輩子都掙不了。
至於其中怎麼收稅的問題,由國家稅務部門決定。我覺得徵稅不僅要講究廣度,還要注重高度。稅務部門應嚴格按照稅法向納稅人徵稅,嚴格監管,不放過任何一個偷稅漏稅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