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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語文老師李探花

    一般來說,學校學生餐飲安排關涉孩子健康,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家長應當透過合理的渠道,採用適當的方式向學校表達這方面的要求。根據我們學校工作經驗,可以提幾點意見供您參考。

    1.建議成立家長食品監督委員會,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學生飯菜質量。

    我們是寄宿制學校,學校為了保證學生食品安全,專門成立了家長委員會。委員由隨機抽取和自願報名的方式產生,委員有專職監督委員,也有臨時隨機委員,定期對食堂所進材料和加工後的食品進行檢查,試吃、陪吃,時刻監督食品質量。

    一旦發現有質量問題,立即責成食堂改正,情節嚴重的將向公安和食品藥品監督局舉報,學校高度重視家長食品委員會意見,對食品安全採取零容忍態度,所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學校創辦至今無一起食品安全事故。

    2.學校成立舉報信箱,積極鼓勵學生監督,提意見。

    學校無事小,飲食是大事。學校在食堂承包時就和老闆制訂了安全事故責任狀;指定糧、油、肉等主要原糧進貨地點,必須有相應的資質才能向學校供應食品。

    但是害怕百密一疏,防止出現紕漏,因此積員學生積極檢舉。發現食堂以次充好,食品變質,違規使用剩菜剩飯情況透過信箱或者電話方式舉報。學校會在接到舉報後,第一時間查明情況,如果情況屬實立即嚴懲不貸。

    家長可以參考我們的做法,有理有節的向學校提出交涉,如果學校不允許,可以直接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反映,或者直接向藥品食品監督局反饋情況。

  • 2 # 駱駝老房

    家長及孩子當然都應該有知情權啦。不過嘛,餐飲製作全過程實時影片公開不大現實(行業管理未做這樣的要求),家長參觀也需要限制和有序(儘量不要影響餐飲製作)。但是,餐飲單位資質,應該讓家長和孩子知情,絕對不能引入三無食品。所以嘛,建議題主要求老師把合作的餐飲公司稅務登記證拍照,在家長微信群裡公示,家長也好根據餐飲公司資訊進一步挖掘其經營情況。

  • 3 # 老張簞食瓢飲話教育

    配餐公司統一給學校配餐,說家長自願報名,然後家長問起衛生等問題,老師用自願堵你嘴說,意思你可以不選擇,沒人強迫你,但是衛生安全許可證沒有,怕擔心可以不選擇,但是沒必要給你知道?這樣的答覆你作為家長怎麼想?老師回覆態度有問題

    “意思你可以不選擇,沒人強迫你”這點顯然是題主自己“腦補”的,可以理解,但是老師面對家長的疑問是應該給予明確答覆的。

    自己不知道沒關係,因為老師們也是接到學校通知才會發到班級裡的。

    那麼既然有家長提出這個問題,老師只需要把問題進行反饋就可以了。

    又何必拿“自願”搪塞呢?

    而且說實話,就算存在利益關係也跟老師沒關係不是嗎?

    唯一可能的就是你們的老師是一個比較怕麻煩的人,她並不願意去為了這些事兒去跟領導們掰扯。

    鑑於此等情況,我倒是有兩個建議可以給你參考:1、家委會反映問題;2、直接教育局諮詢。

    前者屈居於你們學校的家委會建設,如果連有都沒有就當我沒說,如果有,那麼未來配餐建立起來之後常規來講家委會是有權利去監督、檢查的。當然了,不作為的話那就沒法說了。至於後者,教育局是有義務告知的!所有正規配餐公司都會在教育局有備案的。問區裡的就行。

    家長要求知道配餐公司是否符合規定是合理要求

    這點是絕對沒問題的!

    只不過正常來說各地能夠給學校配餐的公司或者能夠承包學校食堂的公司都是會被進行嚴格的篩選的,起碼在各項明確的規定要求上基本上是不會有問題。題主擔心的衛生許基本上都是會會有的,這東西並不難拿到不是嗎?

    其實就算是有你就不擔心了嗎?去年的上海中芯國際學校問題食品不知道題主還有印象不,他們的食堂供應商上海怡樂食食品科技服務有限公司可是國際排名前三的團餐巨頭康帕斯(Compass)百分百佔股的公司!結果怎樣?

    所以在這此種情況下家長們對配餐公司有些疑問也是非常正常的啊!

    而且不光是應該問衛生許可證,還應該問清楚如何監管,還應該要求家長代表可以入校評估,這都是家長們的權利。而學校也應該積極配合——當然,不是說你想進去檢查就進去,應該走正規的流程,由學校安排組織,在這跟問題上“學校”“家長”應該是一條陣線上的,因為出了事兒,學校同樣要負責任!而有了家長的監督,也可以提高配餐公司的工作、服務質量,這是客觀的事實。

    只是不知道你們學校的領導是否能夠想明白這些事兒,如果是那種獨斷專行慣了的領導這就不好說了。

    但是你也不要擔心!

    學生食品安全問題是非常重要的大事!各地基本上都是“校長責任制”只要他們沒糊塗就不會玩火的。

  • 4 # 教大育小

    什麼時候,我們的配餐可以理直氣壯到:“衛生安全許可證沒有?什麼時候,我們的家長關心一些孩子的食品安全衛生成了一種錯誤了呢?”

    小學配餐,吃的都是小學生,那真的是我們祖國的未來,我覺得無需家長過分,這個是教育局和學校就應該把控好的問題。這個所有的手續和衛生把控問題,相關的手續應該是學校要求出具的。作為孩子的監護人,我覺得家長有知情權。我不明白老師為什麼會這樣回答。

    當然:作為一整個的利益體系的鏈條,老師可能也不能夠直接作出選擇。但是這樣的回答是極為不負責任的。為什麼這麼說呢?

    1.送餐公司不是家長考察、投票決定的。決定權不在家長手裡,所以說家長:“自願選擇”是牽強的說法。

    2.學校以配餐公司統一給送餐的名義,要求家長買單,而最終學校老師卻以“自願選擇”為理由搪塞家長,家長的自願選擇是什麼呢?就是你可以說“NO”嗎?如果說真的是明珠的可以說“NO”,學校並沒有給出其他的解決方案啊。

    記得之前有家長說過這樣的情況:“孩子有段時間由於身體的原因,沒有辦法吃學校的配餐”。於是家長只能中午接孩子回家,下午上課前再送進去,可是孩子卻非常痛苦:因為每天中午都有作業完成,孩子由於中午不在,結果總是被批評,孩子顯得非常痛苦,回家要補作業還被笑,那段時間孩子開始討厭學校和老師,原本生病卻沒有得到安慰。

    這樣的情況,到底是誰的錯呢?

    對於上述情況,這個自願真的是自願嗎?

    對於這個時代的人來說:“食品安全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作為一個真正愛孩子的家長,不可能不關心孩子在學校就餐的衛生問題。因為這個是一個社會性的問題,也不是家長太矯情。

    許多時候,無論是出門在外,還是點外賣,大家擔心的就是衛生問題。難道老師不能理解嗎?

    作為這個問題,大家忍不住的就是要問:“這個到底是什麼背景,老師收了啥好處,值得其這樣來這麼極端且不負責任的來回答家長,這個明顯就是心虛的表現啊!”

    那這個問題有辦法解決嗎?

    我想:作為學校,教育部門還是應該進一步加強管理的。應該有一些列合理的管理體系,其次衛生部門也應該到位管理。加強監督,如果遇到問題,應立即做出處理。

    當然:應該定期不定期的給家長做出展示或者說是相關證明。

    孩子的問題是大問題,孩子的就餐是大問題,身體健康是孩子發展的一個基礎。可憐天下父母心,這個值得大家真正的關注。

  • 5 # 老支沒煩腦

    無論學生訂餐自願不自願,首先對小學生來說家長必須有對衛生標準的知情權。但就學校來說必須要嚴把送餐公司,對學生送餐食品的衛生標準,為了孩子的健康著想,這本身應是學校派出專職人員對送餐食品衛生標準監督的首要條件,對於學生訂餐的衛生標準來說,家長並不能雖時掌握每次送餐食品的衛生標準,這應是學校把好衛生標準觀的直接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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