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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毛哥心心念

    、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也就是說農村子女因為結婚需要和父母分家時可以申請宅基地。

    2、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這種情況是有外來成員來本集體落戶時可以申請宅基地,也就是說其他集體的成員是無法在本集體申請宅基地的。

    3、因發生或者防禦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人群可以在本集體內申請宅基地。

    三、2020年申請宅基地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1、村裡有空閒宅基地

    隨著農村建房需求的增加,很多的農村地區都沒有多餘的宅基地了,很多的農民朋友申請了很多年都沒有申請下來,而且在宅基地沒有空缺的時候,是不允許更改耕地用途建房的,所以大家申請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情況。

    2、申請人為村集體成員且年滿18週歲

    畢竟農村的土地是村集體資源,只允許在村集體流轉,也就是農村戶口,同時也會在農村長期生活,不然宅基地的申請會很困難,當然,在農村有宅基地,在城裡也買房的人,只要是該村集體的成員就不用退出。

    3、申請人滿足“一戶一宅”要求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應嚴格按照批准面積和建房標準建設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積佔用宅基地。

    4、申請人與四鄰沒有矛盾糾紛

    在宅基地審批之前,還是要遵循周邊鄰里的意見,要沒有爭議和糾紛,不要等到房子建好了出現一堆的矛盾來解決,嚴重影響到此前村集體成員的利益。

  • 2 # 小雅的平凡生活

    肯定是以一家之主來,如果有老人,肯定是以老人的名義,如果沒有就以男方的名義來,這些條件是在沒有分家的情況下。

  • 3 # 路人乙1988

    回答這個問題前,先弄清楚農村宅基地所有權的問題:農村宅基地不屬於個人財產,宅基地使用權歸屬個人,但所有權屬於集體!

    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內流轉,不能買賣,也不能繼承!

    2.農戶對宅基地上的附著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

    3.明白了所有權後,我認為如果戶口在農村,有條件的話,新建房屋以在家裡年輕人的名下更為妥當,因為使用權可能更長!

  • 4 # 九毛錢帶走

    如果你家只有三口人,也就是說,只有你還有爸爸媽媽,如果是這種情況,那麼以你家戶口本上的戶主的名字來建是最好!這樣的話,農村宅基地劃分就會多一點!如果是以你自己的名義來建,那麼就會少一點!你結婚以後,在涉及到財產分割方面,你會佔主動位置!

    如果你家是四口人,兩兄弟,或者是兩兄妹,如果不是爸爸媽媽建房子,是你自己建設,那麼用自己的名字是最好的,房子建設好以後,這就是屬於你的個人私有財產,沒有人能從你的手裡面分出房子去,如果是父母的名字,在分房子的時候就會涉及到,雖然這個房子是你建設的,因為是父母的名字,最後這個房子已是兄妹平分!

    如果是剛結婚的小家庭,如果你們的感情很好,那麼建房子用誰的名字都可以,如果感情不好,那麼就要看你這個房子,是你獨資修建或者是夫妻的共同財產修建,如果是獨資修建,那麼用自己的名字最好,如果是婚內夫妻共同財產,用夫妻的名字最好,如果想耍小聰明的話,直接用孩子的名字!

    能說的就這麼多了,賺錢不容易,生活更不容易,特別是涉及到自己的私有財產的時候,多一個腦筋,多一分打算!

  • 5 # 倔強的大強子

    應該以快結婚的兒子名義去建房,對外宣告這是我家老大或者老二的房子,這樣比較好說媳婦兒,不過當下農村有房不好使了,縣城必須有樓,即使農村剛蓋的新房(花費20萬元的六間大北屋,佔地半畝多)也不行,必須還得去縣城買樓(花費70萬元,100多平的三室兩廳),在農村沒有一百來萬,別想娶媳婦兒

  • 6 # 摸著心口說話

    農村新建房屋必須注意,一是申請建房戶須六十歲以下,當然也必須十八歲以上,二是必須是農村戶口,且為本村村民,三是申請人在本村只能有一處宅基。把握以上三點,你就可以根據自家情況決定以誰名義建房了。

  • 7 # 小曉農民

    現在農村建房必須符合相關規定及條件,這裡主要是指“一戶一宅”。

    農村建房以哪個家庭成員名義好

    對於現在農村建房國家及地方都有具體一些相關規定。首先在農村建房必須先申請宅基地,申請宅基地後再根據申請宅基地時地址、面積大小、高度等等進行修建房屋。而且在建好後一些相關職能部門會進行驗收,對於和申請時不一致的一致認為是違法行為,需要進行整改或者拆除。

    怎麼申請農村宅基地使用權?首先必須是村集體成員,並且本人還得享有集體資產分配及收益相關權益才能向村組織申請。這兩點是缺一不可。

    申請宅基地一戶只能申請一處。一戶一般是指一個戶口本上的所有家庭成員只能申請一處,這裡就有可能是一個戶口本一個人,甚至是10個人都存在的情況。所以根據這一戶一宅的規定,其實不管是戶口本上哪個人申請宅基地建房都是一樣。

    但實際卻還是有很大區別。因為這裡是以戶為單位進行申請,一戶當中子女較多是可以申請分戶的,分戶後自然又可以另外再申請宅基地。至於具體以誰的名義申請宅基地那還得根據自家情況而定,這裡只是建議能老一輩就優先老一輩,能早分戶就早分戶。老一輩申請宅基地建房後輩雖說不能繼承宅基地,但能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分戶在18歲成年後可以申請,特別是家庭中兄弟姐妹多的更應該早點申請分戶。

  • 8 # 新農志

    農村新建房屋要注意的地方很多,用誰的名義建無所謂,但最終要確定的是宅基地的歸屬,只有確定宅基地的歸屬之後,建房才能名正言順,不然後面會有很多影響。

    我們不去討論那些亂七八糟的規則,只說與建房有關規定,想要建房那就必須拿到審批,在審批之前就必須要有宅基地,宅基地怎麼來的咱們不去關注。只要有了宅基地,那就相當於有了合法建房的場地,而我們建起來的房子也就不算是違建,如果沒有的話,別說誰的名義建房了,就是能不能審批透過,都是個問題。

    從本質上講,一個宅基地上面是可以蓋很多房子的,只要不超出房產證上的宗地規劃面積即可,但一般蓋出來的房子只有最初登記造冊的那部分有相關產權,其餘的是沒有產權的。也就是說,如果當地已經不再為新建造的房屋登記造冊,那麼以誰的名義蓋房並不重要,因為蓋在自己的宅基地、宗地裡,但無法辦理房產證,也就不涉及到是否違法、合法的事情(前提是當地讓蓋)。

    此外,農村宅基地一般都是一戶一宅,而父母、子女、長輩組成一個家庭,他們都算是家庭成員,如果戶口沒有分開的話。基於農村宅基地的規定,也就是說一戶人家只能有一個宅基地,只要是在宅基地上蓋房,且申報過,得到審批了,那麼就可以蓋房,而蓋房的產權人,一般都是以戶主的名義來建造。這樣宅基地跟房子屬於同一個人,後續拆遷、買賣都是比較方便的。

    但如果是另起地基蓋房,且超出宗地面積,並且沒有得到村裡同意的話,這可就算是違規建築了。最重要的是,自己沒有另立戶口,也就根本沒有宅基地的所有權,如果自己沒有宅基地的話,房子根本就無法以自己的名義蓋起來。而且哪怕蓋起來了,有可能被定性為違建,而且後續的拆遷和交易也會有很大的弊端。

    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宅基地在誰的名下,蓋的房子就歸誰,如果能申請額外的宅基地蓋房,那就另立戶口,並且取得有關部門的審批後,再建造。

  • 9 # 希爾今

    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村建房應當符合一戶一宅的規定,在父親為戶主的情況下,倘若父親名下已經有一套自建房,則不宜以父親的名義再去建設新房,這是有違“一戶一宅”原則的。如果兒子已經滿了18週歲,且已經婚娶,父親所建住宅已經不足以滿足兩戶家庭的日常生活所需,則可以以兒子的名義向當地村委會、鄉鎮政府或者農業農村部門申請宅基地建設新的住宅,這樣在已經分戶的情況下,既符合“一戶一宅”之原則,又可以避免因不符合審批條件而被認定為違建。但是目前申請建設住房都是需要符合當地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而且所建新房不得佔用永久基本農田,房屋在建成後如果又出賣、出租、贈與的,不能再申請新的宅基地用於新建住房。

  • 10 # 富豪自媒體

    農村宅基地以戶為單位,而不是以人為單位,所以一戶裡的所有人都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權,在農村新建房只能以戶主的名義申請建房。

    根據《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市、縣規定的標準。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稽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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