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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手機使用者老糊塗

    按照父輩所說,對於農村劃分階級成份各個地方都有區別的。

    現在的鎮政府行政管轄區域,解放初期叫《鄉》,各鄉按自然村、人口進行配額劃分階級的。

    土地、耕牛、顧工最多的劃分為地主,依次就是富農、中農,剩下的就叫貧下中農了。

    一般地主的劃分除土地、耕牛多外,還必須顧有長工(即以年計算工資的農夫)。而富農就其次,主要體現是農忙時顧短工。中農的土地只能自食其力,生活較好,不用當農夫。而長年同地主打工維持生計的就叫貧下中農了。

  • 2 # 陳宗勳

    我八十一了,士改我剛記事老人說我那人場土地二畝半六口之家允許15畝。再多的戶春種秋收從來不僱人是中農。有過僱工叫人邦乾的都屬於有剝削成分的是富農當地沒有太多地的戶那大地主。要在東北地多開荒幾垧(一垧15畝)也不算富農。當時鬧革命有些誤差也是難勉的

  • 3 # 說真話尊史實不粉飾

    封建社會只有貧富不分階級。

    封建社會土地允許買賣,繼承和轉讓,地主,富農,擁有的土地,有的是墾荒,有的是靠勞動一滴一點積攢起來的,有的是通過幾代人的積累,一輩一輩傳承下來的。

    也有破落戶,因子孫懶惰,吃喝嫖賭不務正業的敗家子,敗壞了祖業,有的賣房子賣地,農民沒有了賴以生存的土地,僅有點不能自足的少量土地,就成為了窮人,相當於貧農。

    有的完全失去了土地,有的成為無業遊民,有的淪落為乞丐,相當於僱農。

    有的稍有田產能夠自給自足,相當中農。

    有田產能自給自足,略有盈餘者相當富農。

    土地多,除自給外,有大量盈餘,有能力變現再買地置產者,相當地主。

    當然上述所說,是按照新中國土改後的成分劃分。

    在封建社會這樣的階級成分是不存在的,所以說只有貧富,沒有階級成分的劃分。

  • 4 # 譚純武

    我父親是土改村秘書,當時劃分成份以土改前三年為界限,三年前破落戶都一律以土改時現狀劃成分。地主,富農,小土地出租,富裕中農,中農,下中農,貧農,僱農。前三類都僱用人耕種。地主僱用零工,月工,長工…。富農僱用零工,月工。小土地出租是無勞動力家庭僱用長工…。這三類存在剝削,大地主還存在壓迫。大小地主掃地出門,連住房及所有財產都分給貧僱農。做死的鬥,鬥地主場面很慘的,我親眼目睹。富農在五七年及以後也拉出來鬥爭,叫鬥了地主鬥富農。這就是我從父親哪裡聽說並看了一些。

  • 5 # Abc辛丑

    看來先生不懂中國近代史,同時這個提問也不能成立,階級不是貧農、中農這樣劃分的。

    所謂貧農、中農等的劃分是中國解放時搞土改劃分了成分,基本是這樣劃分的,1僱農,沒有土地和生產工具,靠被僱傭幹活換來糧食和日用品生活;2貧農,有部分生產工具、部分土地,除了種好自家土地,還要出賣勞力為地主、富農打短工,或者租耕地主土地;3下中農,自己有部分土地、工具,但還是需要給別人打短工;4中農,自己工具,耕牛,土地自種自吃;5上中農,除了中農的條件外,自種土地收入略有剩餘,農忙時節會偶爾僱傭短工;6富農,土地、勞動工具齊全,自己參加勞動,還要僱短工,土地佔有高於當地平均土地數;7地主,佔有大量土地,耕牛,勞動工具齊全,自己不勞動,靠出租土地收租和其它經濟來源生活。解放時基本就是這樣劃分成分的,到了六幾年,在登記成分時把成分改成了出身。

    要論階級,只有統治階級和被統治階級之說。僅是個人經歷過,並且在上學時知道的,對否!

  • 6 # 神秘圓月w

    中國封建社會沒有明確的階級劃分,只有窮人與富人之分,窮人分為地主家買來的下人、長工、租住地主土地的貧民以及做小買賣養家餬口的普通人等等。而地主是土地所有者,用土地來獲取利益,用手中的土地來得到大量財富。

    劃分階級成分是革命戰爭時期的實行一項政策,是在廣大農村土地改革中出現的情況。貧民是沒有土地也沒有農具與牲畜等生產資料,完成靠當長工或租種地主土地的窮人。中農是指自己有少量土地完成靠自己耕種土地,沒有僱傭別人種地,沒有用土地剝削別人。富農是指有土地自己沒有勞力或自己有少量勞力,大多靠租給別人土地來獲得收入,靠自己的土地取得糧食與財富。地主則是完全靠土地來剝削與壓迫窮人,把土地完全租給窮人,讓窮人種自己土地來取得大量財富′。

    以上就是革命時期土改中出現的劃分階級成分的具體內容,以土地為中心,以土地所有者以及是否受剝削為標準的階級劃分。這是土地改革中出現的一種社會現象,劃分階級成分是社會主義改造的一部分,是無產階級專政的形式,是工農群眾成為社會主人的體現。也是以工農聯盟為主的社會制度的建立與發展,進行無產階級專政的表現,對地主階級的改造是社會主義一大特點。

  • 7 # 坡泊215

    據本人所知,階級劃分是《毛澤東選集》中毛主席精闢的論斷。按其財產、房子院落(莊園)、土地及用工(長工和短工)情況而劃分的。有貧農,下中農,中農,上中農,富餘中農,富農,地主。還有僱農。

    這就是中國民主革命基本完成時的一個重要環節:土地革命。在這些成份中,地主是革命的物件,它是剝削階級。全國最大的地主劉文彩的剝削事實,至今還記得一些。

    鄧小平上臺後才取消了中國農村的各個階級,以及農村社會的成分。統統都叫農民。

  • 8 # 奮發溪流a

    階級成份是建國初土改時劃分的。主要依據是土改前參不參加農業生產勞動,有沒有生產資料(土地、耕畜、農具)。

    地主。不參加勞動,擁有大量的土地用於招青、出租,同時放髙利貸。(利滾利,也叫驢打滾),地主家都有長工,即長年給地主種地,經管牲畜,做雜活等,大地主有武裝,大院建有炮樓,主要是防賊(土匪)。有的地主除土地外,還有燒鍋(釀酒)當鋪等。地主作為一個階級,其本質是靠殘酷剝削,瘋狂掠奪發家的。在地主中有的非常豪橫,經常勾結當地的官府欺壓百姓,被稱為地主惡霸,土改時大多被鎮壓。也有的地主比較開明,也做了一些辦學堂和一些修橋補路等公益活動,但他的錢是剝削而來的。

    富農。富農與地主的根本區別是一方面招青剝削窮人,一方面本人與夥計一起勞動,具有兩重性,既是剝削者又是勞動者。富農資產要小於地主。

    中農。家中有部分生產資料,如土地、耕畜、農具,是典型的自給自足者。有的中農除經營自己的土地外還另攬一份或幾份青,也是被剝削者。因此中農又分上中農和下中農。下中農經濟狀況略比貧農強一些。所以土改時中農是團結物件,下中農與貧農是依靠物件。

    貧農。貧農是被剝削者,沒有土地或極少土地,大多給地主、富農耪青,也有的租地主的地種,秋後交地租,遇到災年常交不起地租,被迫借髙利貸,往往被逼賣兒賣女或典妻。因此貧農中又細分為貧農和僱農。僱農是農民成分中的無產階級,完全靠出賣勞力維生。

    土改時把地主的土地及財產沒收分給了貧農,做到耕者有其田,貧苦人翻了身。

  • 9 # 農民老王書法

    好象中國的封建社會沒什麼階級的劃份?我可能不是對歷史很熟。請指教和寬容。謝各位有識之士。凝點探討,我母親就是地主的子女。是不是我外公以前還出現過地主階級的劃分。另外封建社會的歷史時間有多長,什麼時間開始至什麼時間結束。

  • 10 # 嚴德榮

    對提出這一問題的人,我認為,他不瞭解歷史,中國封建社會根本就沒有什麼階級劃分。貧農、中農、富農、地主階級,是在中國解放後,土地改革時才有階級劃分。那時的階級劃分,主要是看解放前三年,農戶家庭的土地、財產、勞力、土地出租和有無僱傭長短工等情況,由村農會召集村民大會,根據當時規定的政策民主評定。大體階級劃分:(一)家庭土地較少或無土地,靠租種別人土地或在邦人打長短工維持貧困生活的農戶,一般都被評為貧農。(二)家中有一定的土地、數量在當地人口平均數左右,且全部靠自己耕種,沒有剝削過別人,一般都被評為中農。(三)對家庭土地面積較多,自己耕種不了或無人耕種,將土地租給無地農戶耕種,每年向其收取租糧,或者將家中土地僱用長短工種植,靠剝削別人的農戶。其每年剝削量超過25%的,都被評定為地主或富農階級。具體計算剝削量的大概方法:首先是將總田畝乘畝產,得出全年糧食總產量。第二步計算全年總共投入勞力。包括家中勞力,僱傭長工,短工按120天折算一個長工,得出一年總共投入幾個勞動力。第三步將全年收穫糧食總量,減除全年相關所有成本開支,計算出全年糧食純收入數量。最後除以幾個勞力平均應得純糧食數額、減除個人家庭勞力應得平均部分,剩下的即剝削數額。以此除以全年純糧食收入總數量,得出百分比。按當時國家規定的剝削量,百分比超過25%以上、家中有主要勞力參加種植勞動的農戶被定為富農,無人參加勞動的則被定為地主階級。(四)被評為地主、富農的農戶,凡在解放前三年,年滿十八週歲以上,不參加生產勞動,享受家庭生活的主要成員,要被戴上地主、富農分子帽子。對個別在解放前,曾為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作出過糧草物資等方面貢獻的地主,只劃階級成分、不戴地主分子帽子,我們這裡稱之為“開明地主”。以上是我地劃分階級成分的大體做法。因時間久遠,在記憶中可能出現偏差,加上各地情況不盡相同,故僅供交流參考!(原創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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