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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扶尾貓南巷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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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都聽你說111
我個人覺得是有的,原因如下:
從事外賣行業,不想繼續工作的離職還是有工資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之前的勞動工資,不得拖延可扣留。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八條 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擴充套件資料: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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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善然說
應該是有的,沒有可以進行投訴。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之前的勞動工資,不得拖延可扣留。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八條 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如果工作不想做了,應該和老闆說清楚,把手上的工作交接清楚了再走,這樣也是負責的表現,工資也是有的。
直接走人很難說有沒有工資的,畢竟,直接走人就是曠工了,你可以跟老闆提出來辭職,然後再幹幾天到半個月就可以了,這樣就可以踏踏實實的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