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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狼4657145319617

    寧願讓野豬傷人也千萬別去傷野豬,野豬是保護動物,人可不是保護動物,法律有規定的,傷了野豬是要判刑的,這個有先例,野豬傷了人是不會判野豬的刑的,所以人儘量讓著點野豬,自己種的糧食就讓它糟蹋吧,傷人就讓它傷吧,別去跟野豬一般見識

  • 2 # 雲飛之流

    緊急情況,遇到熊貓故意攻擊,你打死熊貓都不違法。但是最重要的一點是人在沒準備的情況下,偶遇野豬攻擊,完全不會是野豬的對手,所以不要想怎麼打死野豬,而是想怎麼逃命。

    當野豬沒直接攻擊人而是吞吃農作物時,打死野豬可能違法。

  • 3 # 田厝學史

    這是最近有關野豬的訊息了。7月31日,北川縣小壩鄉壩底村的楊小兵和曾強兩個人,他們在山上設套捕獲了一隻10斤重的小野豬,飼養起來,沒想到被人舉報,抓起來,而且將被起訴。

    近年來,壩底村的山上野豬數量增加得很快,經常跑到山下來,膽子也越來越大了,它們經常損毀老百姓的莊稼。村裡的老百姓想方設法驅趕野豬,比如放鞭炮啊,敲鑼打鼓啊,但是效果不明顯。野豬一來,也許他們所種的莊稼都將毀於一旦。楊小兵他們曾經在玉米地上拉繩子,然後用一些圖片,以為可以把野豬嚇跑,但仍然無濟於事。3月份的時候,另外一個村有一位66歲的老人,在地裡幹活時,就被野豬襲擊,造成重傷。

    因為壩底村是一個小山村,村裡的年輕人都出外打工,所以村裡的老人就請楊小兵和曾強兩人幫忙想辦法驅趕野豬。楊小兵和曾強只好答應。他們想到了一個辦法,使用機車的離合線,在野豬出沒的地方設了圈套。

    第2天,他們去檢視時,發現套住了一隻10斤重的小野豬。他們本來想把野豬放了,但是害怕野豬回去後,又要回來損毀莊稼,於是他們就考慮將野豬圈養起來,等野豬長大了再把它殺掉,吃掉。

    儘管他們把這頭小野豬藏在一個隱蔽的地方,但還是被附近的村發現了,舉報了。民警發現的時候,這頭野豬已經飼養了20天,重量大概20斤左右。到11月29號,這種野豬仍然野性十足。據說一頭小野豬的力量是不可小視,更不用提那些成年的野豬了。

    楊小兵和曾強兩個人都覺得挺冤枉,他們認為是幫助村裡的老人,而且他們也沒有把野豬殺掉,只是將它們餵養起來。

    警方按照相關法律,已經將案件移交給檢察院,準備審查起訴楊小兵和曾強。

    目前,結果還沒出來。

    現在就有幾個問題:

    首先,野豬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不能捕殺,這是法律規定。但是當野豬損壞莊稼時,把野豬捕獲起來,並沒有傷害它,這樣行不行?

    像楊小兵和增強,他們只是捕獲野豬,然後飼養起來。我們來看相關法律:

    《刑法》第341條:非法捕獲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另外,也有法律規定:

    在禁獵區內,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獵的,應當立案追訴。

    根據新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法,除科研、觀賞外,其他人不得進行人工飼養。

    這樣說來,楊小兵和曾強他們之所以被起訴,原因有兩個:一個是他們非法狩獵;還有一個是他們沒有資格飼養野豬。感覺他們情節還應該屬於比較輕微,也期待他們有一個好的結果。同時,我們也應該以此為鑑吧,不要一不小心,或者不知不覺就違法了。

    當生命受到野豬的威脅時,將野豬打死了,這樣違法嗎?

    吉林省一個村子有一位村民被野豬傷害,危急關頭,村民報警了,警察到達現場後也大吃一驚,這頭野豬重約360斤。在警察和村民的合力包圍之下,這頭野豬被逼到了村裡一個雜物間。

    之後有特警突擊員就攜帶武器來到這個村子裡,他們本來想捕獲活野豬,但是因為雜物間比較狹窄,無法正常捕獲,又為了避免傷害到人,所以特警突擊隊在徵得相關部門同意後,決定擊斃野豬。

    這是發現野豬傷害後報警,然後由相關部門按照程式進行處理,所以沒問題,但是如果老百姓自己遇到傷害時,緊急關頭能不能夠將野豬殺死呢?

    湖南省一個山村就有一頭野豬,用頭部撞倒已經受傷倒地的村民。村民們拿著棍棒來驅趕野豬,但是沒有效果啊,而野豬還繼續攻擊那位倒在地上的村民。沒辦法,村民們只好用棍棒將野豬毆打,最後這頭野豬也被毆打死亡。

    村民的這種行為屬於緊急避險,不違法。那麼什麼是緊急避險呢?在這種情況下將野豬毆打死亡,就不會負一定的法律責任了。

    所謂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採取的緊急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

    因為有影片作證,所以事件中的村民屬於正當防衛,不需要負法律責任。

    當然也有的人投機取巧,鑽法律的空子,造成一副無辜的樣子,好像是迫不得已去捕殺野豬,那是不行的,終究也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莊稼被損壞,人被野豬傷害,能不能得到賠償呢?

    現在野豬這麼多,而且因為沒有什麼有效的辦法可以驅趕它們,所以野豬下山毀壞莊稼、傷人的事件也頻頻發生。有的地方野豬比較多,特別是在瓜果收穫的季節,它們成群結隊下山來,毀壞莊稼的面積比較大。

    老百姓的安全問題也不容忽視,有的地方野豬可以大搖大擺地走在莊稼地裡,老百姓驅趕又無效,捕獲又違法,還怕受到它們攻擊,所以也束手無策。

    那麼,野豬毀壞莊稼、傷害老百姓,又應該怎麼辦?

    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規定:

    野生動物如果毀壞莊稼,我們應該及時報告相關部門,例如自然資源局。如果野豬毀壞農作物的證據確鑿,到時就能夠獲得一定的賠償。

    野豬傷人能不能夠得到賠償?也有相關的規定,每個地方補償的額度也不盡相同:

    野生動物造成人身傷害,其親屬可以依照相關的辦法去申請補償。

    現在野豬這麼猖獗,而且數量增加這麼快,已經嚴重破壞了莊稼,危急到當地村民的安全,哪些地方可以合法捕獵野豬呢?

    相關法律規定,野豬達到一定程度後,嚴重毀壞莊稼,傷害老百姓,經當地主管部門同意,可以聘請一些專業的捕獵隊進行捕殺,但有一定限額,個人仍然是禁止自行捕殺。

    現在全國也有一些地方頒佈了野豬的通緝令。

    四川通江縣發出了野豬的通緝令,他們成立專業捕獵隊進行捕殺,但是一些捕殺的手段,像電擊等也是禁止的,他們也給狩獵隊相應的勞務補助。

    江西省釋出了野豬通緝令,全省已經有11個縣市組建起狩獵隊,配置了一定數量的獵槍,捕殺野豬的數量限額在12萬頭。省內各地也出臺了狩獵野豬的獎勵機制,像有的地方狩獵一頭野豬補助1000元,而有的地方是按每斤15元的標準進行補助的。

    其他的像陝西呀安徽等也釋出了相關的野豬獵捕通緝令。

    也就是說在實施野豬通緝令的這些地區城市,就可以捕殺野豬,但是並非所有人都能夠捕殺,他這裡又是專業的狩獵隊,老百姓仍然還是不能自行捕殺,一捕殺就無法了。

    寫在最後:

    野豬是國家野生保護動物,所以我們一定要遵守相關法律,不能夠非法捕殺,也不能飼養。

    遇到野豬時,我們儘量不要去激怒它,也不能轉身逃跑,正確做法應該是慢慢向後退。受到攻擊的時候,一定要在附近找一個堅固的障礙物,例如石頭等。如果找不到障礙物,那麼試一試用誇張的身體動作,或者大聲叫喊等,看看能不能夠嚇壞野豬。當然,還是走為上計,慢慢退下來,仍是當務之急。

    野豬損壞莊稼,傷害老百姓,我們也應該按照相關的程式,報有關部門進行賠償處理。

    有一個期待,希望野豬出沒頻繁,毀壞莊稼嚴重,而且發生過傷害當地村民的地方,應當及時、及早出臺野豬通緝令,允許專業隊伍捕獲一定數量的野豬,保護老百姓的財產安全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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