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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景輝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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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選擇沉默2
想要回租出去的土地,這要看你租出去人家幹什麼用的了。如果租戶是種糧食作物的,你可以等他這一季度收完莊稼就可要回了,(不夠一年你不要他承包費而己,但最好還是要提前給人家說清楚。免得人家買了肥料種子了,增加了承包戶的墳入)。假如租戶是投資的大棚或者是果樹的話,就得按合同辦事了,因為這些是投資又大收益又慢的專案。人家v投進去幾萬幾十萬,投資的專案剛有收入,你就要回承包給他的土地,人家意嗎?。假如是你本人你會同意嗎?。如果你真想要回你的土地,你也要給人家協商解決,還要給人家一定的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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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吉樂園林
土地是屬於集體所有制的,不屬於每個家庭和個人,對於家庭來說,只享受土地的承包經營權,你所說的土地流轉中的轉包或者出租。2017年年末把土地承包權又延長了30年,也就是說農村的土地最多可以承包到2047年,根本不存在什麼永久性的出租,這就好像你用著人家的水井喝水,喝著喝著,你忘記水井是誰的,把人家的水井賣給了人,這種做法是不合情理的,至於你所說的現在想收回土地,你們不同意,我有幾點看法:第一有合同就應該按照合同辦事。第二和承包土地的人協商,一般承包土地的都是農村人,只要好好溝通還是可以的。第三,走法律途徑,透過村委會協商和司法程式來解決這件事情。這是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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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艾特農農業
這個問題很簡單,首先無論如何都要遵守合約。按照合約約定,在租賃人無違法使用土地,無國家統一徵用土地的情況下是不能無故提前解除租賃戶合同的。如果確實需要提前解除租賃合同,需要和租賃人協商。無故強行收回應該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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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聖阿寶
感謝回答問題。
農村土地流轉承包,已經是普遍存在的情況。像我們我們老家就是把大多數閒置的田地承包給人做養殖,搞大棚,種經濟作物等。在此如要收回,需要大體瞭解以下幾點:
土地使用年限
中國法律規定:耕種土地承包期是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並且租賃後的土地不能改變使用方式,就是說假如租的是耕地,不可以蓋房建廠,挖塘,或者種樹用於其他用途等;
租賃合同
中國《合同法租》規定:租賃最高年為限20年,超過無效。就是說永久性合同自然是無效,不受法律保護。
所以,在此你若想要收回的土地,可以從以上兩點出發,針對性的與承租者協商解決。無外乎:
一、承包地是否按合同履行土地用途。《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承包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合理利用土地,不能對原土地的使用造成傷害。所以你要看現有土地是否按合同履行,如一方違約儘管合同期限未滿,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
二、土地承包合同是否規範
農村很多的土地出租合同都不規範,沒有明確租期以及時間點。
1、租賃合同無效
簽訂出租合同為永久的,這本身就是違法不規範的,是可以被判定為無效合同的。因為農民的土地只有承包經營權,沒有所有權的,所以沒有永久出租這種情況的。如今農村土地進入二輪承包,本應該2027年結束,如今又延長了30年,所以這種情況下土地出租的合同也只能夠寫到2057年而已。合同若寫明為永久租賃本身就是不規範不合法的,這種合同是會被判定為無效的。
2、租賃合同有效
而如果被判定為合同有效的話,那想收回土地那就不行了,必須要按照合同上的規定來執行,真的想強制收回的話,那就需要承擔違約金。不能不給違約金就去鬧,這種行為不合理也違法。畢竟簽訂了合同就得履行,不能夠失信。
總之,想提前收回出租的土地,出租方和承租方還是儘量協商為主,不管是從情面還是法理來講,提前收回土地租方都會有損失的,有時進行一定的補償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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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給別人,當初一定你們雙方同意了。並且簽了合同。如果承租人在合同期沒尊守合同內容承租,那你有權收回。比如你的承包土地籤的是種植。他沒有種植,而是地面起了建築。養殖了等。你可以要回。
如果承租人履行了合同內容,並且在合同範圍內承租。你想要回的話。那就得兩人坐下來協商。對他給於一定的補償。或轉租別的地方。
如果是地面養殖等。要對於養殖物,給於轉場,安置。給一定時間,就是合同到期在人情化下也得給於一定安置時間。如果是種植,那得等作物收穫,現在以是秋天了正好。如果是兩茬地,應告訴他收穫完,不要種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