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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聚慧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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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曉西關
上班途中受傷應該是比照工傷,就是參照工傷處理的方式對受傷人員治療。具體的需要你諮詢當地社保工傷部門。
題主所言需要收集證據,此類問題最好諮詢社保部門和勞動監察部門,因為各地相關規定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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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2345688順流
關於這個問題,你現在要做的是,立即向當地的勞動部門工傷保險科進行申報,你也沒有說清楚你的公司給你繳納了社保了嗎?不然這個事情就麻煩了不好辦了,就只能和公司協商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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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勞動法微匠
現在你要做的就是趕緊申請工傷認定(過了時間就沒法認定了),然後依法主張工傷待遇。這個時候千萬不可和公司解除勞動關係。如果公司沒有給你繳納社保,那麼所有的工傷待遇就要公司自己出了。按照上述步驟來走,保證你能得到應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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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鋼鐵俠要吐槽
如果因為員工受傷就解除勞動合同,那這家公司太不人道了。作為員工你可以先要求工傷鑑定,如果公司不給申請,你自己也可以去工傷鑑定部門申請,等工傷鑑定結果下來的再說。另外無論鑑定結果如何,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就應該給予賠償,如果是無過錯解除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雙倍賠償,每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的支付半個月,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算。
另外如果工傷鑑定出來了,可以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享受響應的待遇,具體的可以參考工傷保險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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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Lawyer周
因為問題的內容不夠詳細,做以下簡要分析:
1,上班途中骨折是不是工傷問題。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了上下班途中構成工傷的情形,指的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這裡有一個重要前提就是事故必須是本人非主要責任,如果本人是次要責任、無責任或者同等責任,均可以構成工傷,如果是本人不慎摔倒等原因導致的,責任主要在自己,這種情況下是構不成工傷的,所以,你可以去申請工傷認定,是否屬於工傷需要以勞動部門的認定為準。
2,如果構成工傷,那麼在工傷治療期間以及以及確定定殘之前公司是沒有理由解除合同的,定殘後即使不構成傷殘,單位解除合同也要有法定理由,不能以你受傷為由解除合同。
3,如果不構成工傷,那麼也屬於以外傷害,根據規定你有合理的醫療期,在治療期間,單位不能解除合同還要支付醫療期工資。
如果單位以你受傷不能工作為由解除合同,是嚴重的違法的解除行為,你可以不接受,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也可以主張單位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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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明辨是與非
工傷鑑定與否,與解除勞動合同,是兩個不同的問題。先就你提的疑問,解答如下:
一、上下半途中出現骨折,未必就符合工傷的條件。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只有在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在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才能被認定為工傷。如果職工是自己摔傷,沒有導致傷害的另一方;或者在交通事故中,受傷職工承擔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是不能被認定為工傷的。因此,職工在上下班途中所受到的傷害,並不一定就能被認定為工傷。
二、在員工受到傷害的處理程式中,最關鍵的是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沒有“鑑定工傷”的這個籠統的說法。如果你的這個說法,應理解為工傷認定申請的話。這裡還有一個法定期限的問題。即在職工受到傷害後,先由單位在一個月內申請工傷認定。一個月期滿後,如果單位沒有給申請,職工本人或其近親屬就可以申請工傷了。如果超過一年,就喪失了工傷認定申請的權利了。
三、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沒有合法正當的理由,是有可能被認定為違法解除的。針對這一情況,你可以這樣辦:首先,如果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經濟補償。其次,如果單位與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單位應當按職工的工齡,每滿一年,支付給職工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第三,如果職工在此前受傷已被認定為工傷,你可以要求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不在此內)。
綜上,職工在上下班途上受到傷害,未必能被認定為工傷。即便是符合工傷條件,未在法定期限內申請,也是不能被認定為工傷的。工傷被認定後,工傷員工應享受的是工傷保險待遇,這可以單獨作為一個案由來處理。解除勞動合同是另一個單獨的案由,兩者不是一回事。但是,在單位要解除與你的勞動合同時,如涉及工傷職工待遇處理的,可以以勞動爭議為案由,一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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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歪五垛
我身邊有一個案例供你參考:2017年夏天深圳這邊刮颱風,同事騎電動車上班途中不慎被颱風颳倒在地導致手臂骨折。公司認為騎電動車本身就違規不予辦理,只人道主義考慮象徵性給了一些慰問金。該員訴諸法律最終還是沒有認定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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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勞動婚姻律師劉志漢
根據《勞動合同法》《工傷保險條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結合本人辦理勞動爭議糾紛案件的實踐,分析建議如下: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要認定為工傷需要符合這三個條件:事故發生時間在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責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所說的情形上班途中骨折,如符合工傷條件,建議收集相關證據在用人單位未能申請工傷認定時,傷者自行申請工傷認定。
2、如果傷者上班途中受傷,被勞動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後,用人單位是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此時用人單位單方執意要解除勞動合同,傷者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待遇的責任,或者傷者主張因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關係支付經濟補償金兩倍的賠償金,並承擔支付工傷待遇的責任。
3、如果傷者上班途中受傷,被勞動行政部門認定為不屬於工傷,那麼非因工受傷在醫療期內,用人單位也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此時用人單位單方執意要解除勞動合同,傷者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待遇的責任,或者傷者主張因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關係支付經濟補償金兩倍的賠償金,並承擔支付工傷待遇的責任。
4、如果傷者上班途中受傷,被勞動行政部門認定為不屬於工傷,那麼非因工受傷醫療期已滿,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此時用人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5、傷者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收集相關證據完備後,建議先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可以向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求助或直接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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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HR百味
可以個人名義向工傷受理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1.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可以被認定為工傷。工傷認定申請的前提是與單位有勞動關係,一般證明勞動關係的資料為勞動合同。如手中沒有勞動合同或證明勞動關係的其他資料,可以與單位協商出具。如單位不配合,可以先去當地的勞動仲裁申請勞動關係認定。而後再申請工傷認定,個人申請工傷認定的時效為一年。
2. 工傷被認定上後,記得要去做勞動能力鑑定,一般骨折類的都會被鑑定上傷殘等級。被鑑定上等級後會涉及: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就業補助金等的支付。
注意:工傷期間薪資福利不變,如果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相關費用的報銷由單位全部承擔。
與單位協商,解除勞動關係單位應支付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如果不是個人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的情況,並且不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解除條件,那麼單位就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如實在沒辦法履行勞動合同的,單位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的賠償金。
如無法與單位協商,可以去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如果單位拒絕協商,可以從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未簽訂勞動合同(需要給個人一份)、未按規定繳納五險一金、未按規定支付加班費、未按規定休年假等方面入手,申請自己的合法權益。
綜上所述,希望自己合法權益有所瞭解。
回覆列表
查查監控,找找證人!是不是120送的!有沒有交警處理!上班前有沒有請假!真是上班途中受傷也是工傷!可以打12333諮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