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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進取飛天

    12歲的女孩吃飯噎死了,這個是飯食掉到氣管裡了吧?

    這真的是意外啊,太可惜了!

    都12歲了,父母該有多傷心啊!

    按一般的道理來說,你沒有責任,因為你的飯菜沒問題。你也不會想到孩子會噎著。

    但是孩子是在你的飯館,吃飯時噎著的,你做為飯館老闆,沒有及時打120,急時送醫院搶救,應該說也有一定的責任吧。

    我覺得最好還是讓她的父母起訴吧!讓法院去給你判決一下該承擔多大的責任。

    可以理解她的父母到你的飯館去鬧,畢竟12歲的小女孩說沒就沒了。這事擱在誰身上誰都接受不了。但是你是做飯館生意的,他父母天天鬧,會影響你的生意。這對你不公平。

    你給她父母說,讓他們去起訴吧!你也不用著急,因為著急也解決不了問題。但是千萬不要和她的父母發生爭執,他們失去了心愛的女兒,特別悲傷。

    有的時候有些事真是無奈呀。誰也不願意這樣的事發生?可它偏偏就發生了。相信你心裡也很難受。

    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了,心裡很難受,很可惜這個小女孩!

  • 2 # 風再起時浪漫人生

    你沒有責任,是真的,你要死了的賠償你兩萬元精神費,再要她賠五萬元汙染費,再賠十三萬名譽費,一共二十萬,她是來你店裡自殺的,

  • 3 # 小王愛分析

    我覺得你是沒有責任的。

    但中國整體來講是一個人情社會,無論你有沒有責任,但是你餐館裡面出了事對你們那個店肯定是有一定影響的,首先有些人會覺得你家店死過人不吉利什麼之類的,可能你以後的客流量會減少。又或者是如果你真的不管不顧的話,別人會覺得你這個老闆很絕,然後就不想要到你店裡來。

    我覺得最好的辦法就是他們舉報他們的,你不用管太多,適當的給他們賠一點錢,比如說賠個一兩萬,算是你盡點心意了,雖然說這樣子你損失的比較多,但是你可以藉此做一個廣告,讓街坊鄰居都知道你曾經做過這樣的好人好事,知道你是一個有情有義的老闆,那樣子別人怎麼說呢,就會對你們店首先印象好了很多,不會因為這件事損害你們店裡面的印象。其次別人會覺得你這個老闆很會做人,都願意與你交往。或者以後更加願意來你店裡面。

    站在一個正常的角度來說,一個12歲女孩突然間被噎死,其實大家都是沒有辦法預料到的,因為他雖然說還沒有成年吧,但是也早就脫離了需要人喂的階段,所以說這純屬是一些意外,你也不用想太多,如果對方真的要起訴呀,要惡意敲詐呀,你可以不用理會,但是不能做得太絕,適當的時候也要用一些法律的手段維護自己的利益。

  • 4 # 平淡才精彩65

    這事情個人得是這樣的認為:無論發生什麼天大的事情,也是要經過事情發生的事實依據,本質,從頭到尾的來按事實實際情況來說事。第一,12歲的小孩實際監護人是他父母及親人陪在身邊。第二,店家也有些責任,只能是這個“責任”是出於人道上多少賠償一些,畢竟是在你這店裡發生的。

    這位死去的孩子吃餃子是自己噎死的,又是12歲了,他自己的父母都想得到12歲的孩子吃東西也放心了,自己的也去賺錢了。餃子裡並沒有什麼異物能噎人(不過餃子要經過法醫解剝見證)才能弄清事情真相,不能因孩子父母要80萬就賠80了,還要經過法律判決才能有結果。

    雖然說孩子被餃子噎死了,是件非常悲慘悲痛的事情,但法不容情,是公平公正的,只有雙方在法庭上去訴求,對我們這些普通人有很多法律知識有限,是不完全懂得的。你還是去請律師,公安,法院諮詢吧!作為我來說,有些複雜,不是很清楚的。也不能胡亂評定。

  • 5 # 從今天開始4561388

    如果責任認定,通常客觀來講,你是做的服務,顧客在你家吃飯出現了問題,肯定有責任,如果你是免費送給她吃,而且飯菜沒有任何問題,從道德層面來講,你也一樣有責任,你的描述簡單,看官也不瞭解實際情況,但肯定來講,你的責任並不大,她的父母作為監護人,沒盡到監護責任,才是主要責任,而高價讓你賠80萬,就有點扯淡了!䢖議還是由法律法規來判定實際情況!

  • 6 # 四尺對開

    涉及到人命和高額索賠,當事雙方任何人都不可能說了算。

    這件事情在女孩子死後的第一時間就該報警,由法醫介入勘驗,找出致女孩死亡的具體原因。

    如果女孩是吃了店裡過幹過硬的飯食噎死的,店家就要大出血。如果是女孩自己吃得過快或者是氣管嗆塞造成的,責任就是女孩自己的。

    當然了,女孩在店裡吃飯出現意外,店裡沒有及時送醫也有部分責任,這不是你說的忙不過來,女孩父母就會答應的。

    因此說這事只能交結法院,由法院調查清楚後,該誰負責誰就負責。

  • 7 # 鐵男春秋

    12歲女孩在你餐館吃飯噎住身亡,她父母索賠80萬元,你無需責任。

    女孩父母工作忙,沒能陪伴她左右,女孩肚子餓只能到你家餐館吃飯,結果女孩吃飯噎住了,你出於人道主義送女孩去醫院搶救,女孩還是不幸死亡。

    女孩的死亡她父母有責任,即使多忙也不能讓孩子獨自去餐館吃飯,雖不是你飯有問題,應該是女孩一邊吃飯一邊想念父母才被飯噎住的。

    女孩父母非但不自責,還向你索賠80萬元,女孩父母認為女兒是死在你家餐館,責任由你來承擔!但是你並無過錯,憑什麼由你來負責呢?

    女孩父母的無理取鬧,你應該打電話☎️報警,不能手足無措,也不能總向女孩父母辯解,越解釋越說不清。還是交給警方介入調查吧。畢竟女孩死在你餐館,她父母非要叫你賠償80萬元,你能解決問題嗎?既然解決不了,只能報警了。

  • 8 # 康3446

    應該是有責任的。女孩子從進入飯店付款吃飯開始,就意味著女孩與飯店己形成合約的事實,即:該飯店對女孩有著監護和發生意外的責任,女孩十二歲,屬於未成年人,思維和分析能力還不成熟,尤其遠離父母,單獨在陌生環境中乃需要監護,以免發生不測。因此,女孩因吃飯而噎死,該飯店具有一定的責任。考慮到女孩子己是十二歲,而不是五六歲的幼孩,應該多少知道一點簡單的危險、與防範意識,因而,該飯店也只能承擔部分的責任,即:只能賠付二十萬左右的後事費用,再多的話也是不合理的一種無理要求。此事可協商解決,也可起訴走法律程式(打官司)。

  • 9 # 老有所樂9915

    但是責任你家是脫不了干係,為什麼沒能及時發現救治?飯廳不可能就她一人吧,怎就沒有一人發現?早發現也不至於喪命。

    讓你賠80萬別說你,任何人也不會接受。要賠償多少按你能力賠,能省事得省事,能私了就私了。該你倒黴走背字,這事發生在別家也不至於讓你破財。

    至於多少他要是不服,讓他愛哪告就哪告,讓法院判好啦,責任也不光在你一方。她孩子12歲不是學齡前兒童,不需要專人阿姨看護。自己應會吃飯,賴不著別人該著槓著,誰讓她吃的太快,不然怎誰會噎死。

    法院也不會全聽他的。也得有責任區分,有標準有範圍的賠償對嗎?

  • 10 # 農家樂888

    心不設防 多少寓言本現實,東郭救狼要被吃;農夫曖蛇反被咬,不要對人信實真。

    提問:12歲女孩在我餐館吃飯噎住身亡,她父母索賠80萬,我有責任嗎?

    農村俗話說得好:馱人過河,人家還說你的背上不平。又:有的人良心狗吃了,反過來要亂咬你一口。

    人哪,人上幾百,樣樣不缺,有善良的,也有作惡多端的;有的人道義深重,也有的人詭計多端;還有一種人,公平合理待人,另一種人貪心不足。

    12歲的女孩在你餐館長期吃飯,證明你人品善良的,孩子在你餐館吃飯噎死了,她父母索賠80萬,你的責任是有的,餐館裡安裝了攝像頭嗎?如果沒有說明你這個人太大意,特別是飲食方面相當重要,如果有人作案,你逃得了責任嗎?如果你以安裝了攝像頭,可以讓製法部門調查。你作了善事,反而被人家冤枉你行惡殺人,你有攝像頭作證怕誰。

    二十年前,我鄰近也有一案例,這家孩子兩歲,在另一家喝稀飯,也噎死了,其家長知道後,只看了一下現場,沒有埋怨人家,將死去的孩子把回家埋了,有人教唆要他們陪錢陪命,孩子的母親說:人家好心給了孩子吃不是一兩歺,是常事,你叫我找人家麻煩,將來我怎麼作人呢?

    從上面兩個的對比,你能不能為我分析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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