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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膽敢橫刀立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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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亂髮言拉仇恨
除了報復性體罰(當然,這種情況相當少,除非家長不講理把老師惹急了),小學老師處罰學生其實應該也不好受,老師也是人,也有感情,小學生還那麼小,還在極度撒嬌的年齡,但是有時為了更好的管理其他同學,不得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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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探究教育
教師體罰小學生時,肯定有多種原因:
教師角度:
一是當時焦慮,(或者老師心情不好)沒有控制住情緒。一般體罰之後,很是後悔!
二是孩子錯誤太大,不體罰不足以使其改正。
三是可能也是自己形成習慣了。
四是可能潛意識把小學生當做弱小群體(到了高中,老師就很難再體罰學生!)
甭管什麼原因,體罰變相體罰小學生,都是不對的。
要認識到體罰小學生的嚴重後果:
一是教師是“為人師表”,一言一行會影響到孩子的成長,有的會影響孩子一生!
二是小學生心智發育已經很全面。體罰之後,會給孩子“留下陰影”!
三是體罰也極易與家長髮生矛盾,對教育孩子極其不利!
綜上,還是以說服教育為主,對極難教育的“熊孩子”,要及時與家長溝通,進行適當的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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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禿禿筆
按照《教師法》說是不對的,法律規定老師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作為教育角度,但凡事都得具體事具體處理,因為人是活物,比如有的人是需要在打擊中成長,有的則要在呵護下成長!前者屬於少數人格,後者屬於多數人格,畢竟,俗話說,牛鬼蛇神需要燒紙安魂,人類需要褒獎才能進步!總的說來,教育這個週期性長的需要因地制宜,因材施教,每個學生性格不一樣,各種性格要用各種配套方式才算對症下藥!單純用法律的形式難搞好!為何?因為法律他包含了道德,即一個是紙質文書,有國家制定或認可,有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具有強制性,普遍性。道德則無強制性,但是也有約束力,只是現在人類普遍道德沒底線,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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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朱燕芳452
家長也應該問問你孩子罵老師,擾亂課堂秩序時老師是什麼心態,你也問問那些想學習的孩子是什麼心態,這些家長又是什麼心態,這些家長孩子難道要陪著你孩子一起浪費大好時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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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馬群山
虎餓不吃兒,狠鐵不成鋼,,下句是師徒如父子,別都大喊齊叫老師休罰學生了,這不對那不對,試問航海沒座標都行嗎,沒有舵都行嗎?即然老師是舵就應該讓他用四兩駁千斤的手,使他更好的行駛,老師是指路燈,老師是指舵人,手有時看到船要碰到暗焦使點勁教正方向有錯嗎?我不是老師,但是我當過二年級學生,〈真的>可我是四年級一年小學生的爺爺,後話`∵只要老師是從良教育還是請家長給老師一片,還孩子一片綠洲吧?工作都忙別把善良事情影響你的休息,好各位為了教育好孩孑你心,他心,我心都一個心教育好下一代,這是目的o晚安洗洗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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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老男人就是我
最好弄到違法,我看看你生氣打不打你小孩
最好就是坐牢,老師不體罰他們簡單
再離譜的學生,再嘴巴厲害的學生
當看不到,但是家長沒得躲
當然很多家長要孩子所謂自由發展嘛,可以啊,天生天養,反正生他們出來之後,養也不願意,帶也不喜歡,教更加不要指望了
誰動武力誰坐牢,不管你是誰
這樣子你舒服沒有
開心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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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生命在於運動144631859
建議不要嚴格教學了老師們!我們只要口頭教育,思想教育,好好跟學生講,如果學生還是犯錯誤,我們在教育好好講理,以情動人,不要罰站,罰抄生字詞,罰掃地。因為這事有兩種可能性,一種家長感激你,那麼沒事。一種家長投訴你,報到政府或者有勢力的家長如:局長啊,所長啊,凡是帶長的我們都惹不起,搞不好被處分,降級工資,更嚴重的遭到社會的群批,自然工作也沒有了,但是如果我們只是思想教育也有弊端。想我們縣如果老師搞不成績的話,那就老火了,要自費去吃肥肉培訓,吃肥肉說白了就是你教的科目全縣倒數第一或者倒數第二,是對老師的一種處罰,讓假期不得安生,還要你發錢費力去培訓,並且不是真正的培什麼訓而是去哪裡挨批。只要成績這與素質教育背道而馳,與學生特長和個性發展背道而馳。如今的老師不是什麼值得羨慕的職業而是一種高危職業。是最沒有社會地位的弱勢群體,是中國所有矛盾的發洩載體。
老師現在不管你怎麼做橫豎都不對,身邊的同事也有很多人辭職了,我看有的自己創業當老闆,有的搞大堂經理,有的搞私立幼兒園,活的都挺滋潤的,就剩下我們這些沒有本錢的老師了,唉無語不說了說多也都是老師的錯,在這裡向社會道歉了,對不起!我們沒有把祖國的花朵教育好。我也很自責,再說一聲,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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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幼稚園灬晚月
教師體罰學生就是在告訴學生:要以武力解決問題!要以大欺小!
把孩子管的怕老師了,但除了老師就誰也不怕了!所以社會渣子就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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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米力奇A
家長陪孩子寫作業時對孩子什麼心態,就可以理解老師教孩子是什麼心態,區別就是,你的孩子打了就打了,罵了就罵了,孩子依然還是你的孩子。老師說不聽教不改,打罵家長不幹,罰站家長不幹,罰寫作業家長不幹,罰打掃衛生家長不幹,好吧,自己的孩子還是自己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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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我很不贊同“體罰”這個詞,應該叫“懲戒”比較妥當。現在“體罰”就是個框,什麼都能往裡裝。
老師對學生的懲戒和批評主要針對學生所犯的錯誤而起。基本不會有老師惡意以體罰和懲戒學生為樂。老師都帶有“恨鐵不成鋼”和“懲前毖後”的心態來教育和懲戒學生。
但我們也必須看到,在現實情況中,也有教師在處理學生時有極端偏激的行為發生。這也是我們不願看到的,此類教師的行為顯然超出懲戒的範圍,當屬違法無疑了。但是我們悲哀地發現,此類現象還是會持續地發生。許多私人幼兒園和小學教師的學歷和初高中時的學習成績和學習能力本來就不如人意,況且現在能進入教師隊伍優秀人才也不夠多,優秀的高中生基本不會報考師範專業。雖然大城市的學校不缺優秀師資,但廣大農村地區,三、四線城市依然嚴重缺乏優秀師資。
至於違不違法,我們說了不算。《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提到了學校和教師有“矯治”學生不良行為的責任和義務,也提出了一些具體的不良行為,但並沒有給出具體的如何“矯治”的措施和手段。而《未成年人保護法》同時也規定了禁止“體罰”學生。但是哪些行為和手段是屬於體罰,也沒有詳細的條款。這就給大家的認知和理解造成偏差。不理解和誤會也由此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