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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12345688順流

    關於這個問題,沒有勞動合同,但是已經形成了事實的勞動關係,工作牌,值班記錄,同事等都可以證明勞動關係,可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和舉報,也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 2 # 小黃種菜

    第一,要有證據證明你跟企業存在勞動關係,需要收集的證據比如,工作證,工資發放記錄,考勤記錄,入職登記表,其他員工證人證言等能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第二,企業拖欠工資導致勞動者被迫辭職的企業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第三,企業未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主張未簽訂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差額。總之,注意收集有關證據。參考法條:勞動合同法,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小黃仲裁員

  • 3 # 司法一棵松

    回答題主。

    因企業拖欠五個月工資而辭職,並且沒有簽訂有效勞動合同,這種情況應該是屬於小微企業或者是服務業。

    首先明確你的權益是什麼。在我看來,你的權益是那應得的5個月工資,其餘的沒有。原因是你是主動辭職的,並不是用人方辭退你。員工主動辭職與用人方辭退在勞動權益保障方面是完全不同的兩種情形。你們之間雖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已經形成勞動僱傭關係,所以,你的權益仍然受勞動法保護。

    其次,怎麼要回這五個月工資。

    第一步,你在辭職時如果表述正確的話,老闆應該已經給你結清工資了。

    第二步,如果沒有結清工資,那麼找老闆談,工資怎麼辦。一般情況下,老闆會給的。如果不給,記得整個流程要錄音取證。

    第三步,老闆不想給了,就把你工作5個月的所有流程包括第二步中的取證材料帶著去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反映,直接要求工資待遇,申請仲裁,一般情況下,仲裁前有個調解過程,再不認可你的老闆也會願意支付這點錢。

    第四步,仲裁結果出來後仍不給錢的,就起訴吧。

    最後總結一點,無論幹什麼型別的職業,請儘量簽訂勞動合同。法律框架下的勞資糾紛解決起來容易的多,並且對勞動者權益保護的更加完善。

  • 4 # 陳秋豔

    我雖說做人力資源的,最不願意面對仲裁和訴訟,但為了你自己的合法權益,為了順利要回拖欠的工資,建議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如不估計你的工資永遠要不回來了具體操作如下:

    可以到勞動部門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也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首先應該到所在市區的勞動局對你公司進行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會對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資料.然後去你公司調查瞭解,事情屬實他們會出面調解,並警告你公司的行為已違反勞動法,遇到拒不執行的公司他們會強制執行。

    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要單位支付一些經濟補償金。

    因沒有勞動合同,建議捜集一些勞動證明的資料。如工資條,考勤表,工牌,工服等證據

  • 5 # 精銳高考志願

    何南迴答

    你好

    如果因企業拖欠工資而辭職,這屬於勞動合同法賦予你的權利,很正確的選擇。

    即使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因為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合同關係,依然屬於勞動合同法管理的範疇。

    故你需要進行如下操作:

    第二步、以此向當地勞動仲裁委提起訴訟,要求單位支付你自進企業起至你辭職之日雙倍薪酬,按照勞動仲裁委員會的要求填寫表格提交材料。

    第三步、開庭通知發給單位後,一般就有人和你聯絡私下和解,如果單位已經同意你的要求則答應也無妨,如果單位只答應支付你所欠五個月薪酬或者只答應支付一部分,那還是等開庭吧。

    第四步、在等待開庭期間,你可以找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該企業不與你簽訂勞動合同,未給你繳納五險(別包括一金,那個不屬於法律規定的必交範疇),請求勞動監察大隊協助你處理五險賠償事宜(五險不歸勞動仲裁委員會管轄事項)。

    第五步、開庭,這個審判結果幾乎沒有可能會是別的,只能是雙倍薪酬賠償。

    第六步、如果單位耍賴,不執行仲裁結果,可向當地法院執行廳申請強制執行----一般不可能到這一步,除非單位不想經營了。

    我是何南,如果你擔心自己操作不好,可以向當地勞仲裁委申請法律援助。

  • 6 # 13037813

    企業拖欠勞動者工資,又不給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而本人自動離職,這個問題要視其情況分別界定。

    一、企業拖欠勞動者工資,在用工時又不與勞動者簽訂用工勞動合同,企業本身就涉嫌違反了勞動法規。

    二、勞動者與企業末簽訂勞動合同,按理意味著雙方本身並末建立勞動關係,對依法維權,在法律角度上是站不住腳。

    三、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在企業從事勞動,雖未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在企業勞動,企業並未摧促勞動者離企,是勞動者本人末得到工資之因素而自動離職的。

    四、基於上述,怎麼解決,具體要:

    (一)、用工單位因涉嫌違反勞動法規,勞動者在末得到工資而自動離職,其雙方本身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過錯,只能共同協商自願配合解決為好。

    (二)、雙方協商自願配合解決不成,企業要主動支付拖欠勞動者工資,平息此糾分。

    (三)、企業堅持不付給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可尋求法律途徑,依法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四)、勞動者經過勞動仲裁解決不成,可依法申請法院行政訴訟解決。

  • 7 # Sir聊HR

    你好,你的問題要分兩類情況處理,相應的權益是不一樣的。

    第一類,如果你辭職的理由寫的是公司拖欠五個月的工資,那麼你辭職可以獲得的權益有五個月的工資、經濟補償和未籤合同的二倍工資。第二類,如果你辭職的理由寫的個人原因之類的,即便是因為公司欠薪引起的,那麼你辭職可以獲得的權益有五個月的工資、未籤合同的二倍工資。

    也就是說,你有什麼樣的辭職理由,就能獲得相應的權益。理由不同,權益就不同。縱觀你的情況,可以肯定的是,企業拖欠你的那五個月工資是最直接的權益,不管什麼辭職理由,這個都是絕對可以要到的。經濟補償和未籤合同的二倍工資都不一定能獲得,因為都是有條件的,經濟補償的條件上面說了,而未籤合同的二倍工資條件是你在這個企業幹了多長時間,如果時間已經很長了,比如超過兩年了,那麼這個未籤合同的二倍工資是要不到的了。

    因為企業沒有跟你簽訂勞動合同,所以即便你的權益都可以主張,但也不能直接要到的,你必須先讓仲裁機構確認你跟企業有勞動合同關係,才可以提出相應的權益要求,否則直接提權益要求是行不通的,人家仲裁機構可能根本不受理。所以,確定權益後,就趕緊收集你在企業的勞動證據資料,用證據來保護你的權益,沒有證據,那麼你的權益就無法得到保障的。

    所以,你的問題關鍵在於你有多少跟企業有關的證據,證據越多越充分,你的權益就越能得到保護,證據越少,你的權益就越難以得到保護。因此,以後一定要記住,不管去哪個企業裡面工作,必須要求企業籤合同,不籤合同的,直接走人,免得到時候跟企業扯皮不止。

  • 8 # 幸福囤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末依法與勞動者在一個月內未與勞動者訂立勞動者合同應支付兩倍的工資。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共同繳納社會費。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法義務,勞動者可依法向勞動行政部門即勞動監察投訴或向勞動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9 # 我是皇皇

    你所要求的權益無非就是兩個,一個是討回你被拖欠的五個月工資;一個是能否對你進行經濟補償。

    根據法律條款的規定,你入職一月內就應該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你問題只說明被拖欠五個月工資未說明你在該公司上班多久了。如果一月內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工,第二個月起你就有權要求對方每月支付雙倍的工資給你,超過一年仍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就預設表示與你存在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了,應該補籤。

    目前情況來說,不管你再該公司工作多久了,你就算沒有正式簽訂勞動合同,你因為被拖欠工資的原因辭職,你都可以要求公司發放你被拖欠的工資,並可以要求對方給於你經濟補償。你現在要做的是收集證據證明你與該公司存在事實勞動關係,你可以透過工友的證明材料、你以前的工資條、醫保社保記錄、崗位證明、考勤記錄等資料證明。你現在可以得到的是你被拖欠的五個月的工資、公司應該幫你補繳的五險、因未簽訂勞動合同應給的雙倍工資、應工資被拖欠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經濟補償。你可以透過以下途徑維權。

    一、拿著收集的證據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那裡的工作人員會免費為你提供法律諮詢,並聯系公司。

    二、到工會幫扶中心尋求法律援助。工會會免費維護工人的合法權益。

    三、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該公司。

    四、到法院提起訴訟。

    在我看來,能協商解決是最好的,我們自己也省事,只要對方能夠協商發還你五個月的工資就不拿起法律武器,如果對方不願意我認為上述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勞動仲裁和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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