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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皮不是嬉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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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豎子一枚
一是先父遺傳,司馬家世襲史官,司馬遷有先天賦得的異秉,所謂英才天縱;二是後天習得,從小飽覽了皇家史冊或典藏。對別人是禁臠,對司馬遷是必讀書;另外他對名山大川的遊覽也是化作筆下錦繡的不可或缺的條件。古人所謂:山水者,大塊之文章;文章者,案頭之山水。三是李陵之禍之後,他生無可戀,唯有一杆禿筆,聊可疏解胸內積憤。用佛洛依德學說來解讀,司馬遷所有的慾望都昇華為寫作。無韻之離騷,史家之絕唱,就是這麼誕生的。少了任何一個條件都會讓這部煌煌鉅著遜色。這也是司馬遷之後,人間再無能與史記相媲美的煌煌大作。
《史記》作為中華文明的瑰寶,在史學和文學方面都堪稱不朽的傳世經典,其價值不可估量。論歷史跨度、論內容的翔實豐富、論文采……迄今無出其右者。
能創作出這麼一部皇皇鉅著的人,自然也不同凡響。除了要具備淵博的學識,還得有過人的意志力。司馬遷為什麼動念寫這樣一部書?又是什麼支撐著他完成了這項大“工程”?
研究《史記》、研究司馬遷,有兩篇文章是必須爛熟的:一個是《太史公自序》,一個是《報任安書》。司馬遷的心路歷程,在這兩篇文章中表述得非常完整清楚。
仔細分析可以發現,兩篇文章的內容有很多重疊之處:都提到了自己創作《史記》的初衷,都概述了自己的人生遭際,並且對《史記》做了大概的介紹。然而細觀下來,會覺察到兩者有顯著的區別。
先說《太史公自序》。一上來,就是“先人有言”——全文多次提及“先人”二字,可見這個“先人”對司馬遷影響之深。
“先人”指的是司馬遷的父親司馬談。司馬談在漢武帝時任太史令一職。太史令是專司政府資料檔案檔案的官員,一天到晚接觸的就是各種外面見不到的古籍史料。司馬談本人也是卓有成就的史學家,這就為司馬遷走上史學研究道路提供了絕佳的條件和環境。
司馬遷三十八歲時,接替其父成為新一任太史令,兼承家學及工作便利,博覽古籍;再加上二十歲開始漫遊全國的經歷,使他已經有足夠的積累來完成一部史書。於是,四十二歲那年,司馬遷著手寫作《史記》。
《太史公自序》中,他反覆提及先父所言,表明自己的著述首先是為了完成其父之願,傳承祖業——這是他寫作《史記》的第一個原因。
對於司馬遷的寫作動機,曾和他一起參與定律例的上大夫壺遂提出過質疑。壺遂認為,孔子作《春秋》是因為不被當時的掌權者賞識,不得已而為之;你司馬遷如今“上遇明天子,下得守職,萬事既具”,幹嘛還要做這種事?
對此,司馬遷的迴應可以用一句話概括——這是我的職責!
司馬遷再次引用他父親的言論,歷數以往各朝各代:伏羲時創作《易》的八卦,唐堯、虞舜的功績由《尚書》《禮》《樂》記載,商湯、周武的隆盛見於《詩經》,對夏商周三代美德進行褒揚的是《春秋》。而我們漢朝建立以來,直至當今的聖明天子,順天應人,威震六合,做臣子的,對此竭力頌揚,仍覺不夠。賢能計程車人不被任用,是君主的恥辱;聖主在上而其仁德未被記載傳揚,則是史官的失職了。而我就擔任過這個職務,如果廢棄主上的明聖和盛德不記載,埋沒了功臣世家和賢大夫的功業不記述,違背了祖先的教訓——那我的罪過就大了!履行職責,恪盡本分——這是司馬遷寫作《史記》的第二個原因。
肯定有人會說:這不是在拍皇上的馬屁嗎?說實在的,就是這麼回事兒。司馬遷寫《史記》是為了替漢武帝歌功頌德?當然不是!但在當時,他要把這件事做下去,首先就要找個立得住腳的理由。把自己寫作的初衷定義為“頌揚今上的功績”,這就堵住了那些質疑者的嘴。
這兩條理由都中規中矩、冠冕堂皇,但都不是最重要的。讀過《報任安書》才會知道,司馬遷堅持完成《史記》,最根本的動力是——為了自己。
我十年前第一次背誦《報任安書》,到現在,這封信來來回回背過不下百遍。這篇文字的亮點實在太多:內容豐富、情節曲折、文采洋溢……正是這些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使我忽視了最重要的一點——作者的心情。
司馬遷在這封書信中稱自己為“刑餘之人”“掃除之隸”“閨閣之臣”“刀鋸之餘”——可見,他心裡的自卑。古代的各種酷刑,如車裂、菹醢等,固然令人髮指;但相比起來,另一類更慘無人道,其中的代表就是司馬遷所遭受的宮刑。
前一類刑罰只是把肉體上的痛苦放大到極致,然如黥刑、宮刑等,則是對肉體和精神的雙重摺磨。前一類刑罰再痛苦,也持續不了太久,因為它是致命的,人一死痛苦也就隨之而去;而像宮刑這樣的,不會致死,而是讓人在恥辱中苟延殘喘,真正墮入“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地獄。
《太史公自序》是為《史記》寫的序言,措辭表意當然要規範謹慎;《報任安書》是給朋友寫的信,自然更隨意,可以在其中坦露心跡。
司馬遷借這封信詳細地回顧了自己人生中的這次重大變故,傾訴了心中的委屈和憤懣,甚至還有怨恨。他怨李陵不能守節而選擇降敵——雖然承認他是個國士;他怨當自己遭難時,身邊的朋友親信沒有一個站出來替他說話——雖然他將其歸罪於自己平時不熱衷於維護人際關係;他怨漢武帝曲解了自己的意思,施以重刑——雖然口頭上說是自己沒把話講明白,導致聖上誤會。總之,自己無端蒙受這樣的不白之冤,真是悔恨交加……
在這種心境下,說他含辛茹苦寫《史記》是為了歌頌誰——鬼才信!
中國古代士大夫階層對於“尊嚴”看得非常重,他們有一種源自身份的驕傲。而在司馬遷所處的那個歷史時期,宦官的地位是極低的,尤其是在士人眼中,根本不屑與之同列。
孔子到衛國,看見衛靈公和宦官雍渠同乘一車,馬上離衛國而去;商鞅覲見秦孝公,是宦官景監引見的,趙良據此勸商鞅引退,因為覺得他進入仕途是借了宦官的力,很不光彩。那個時候宦官在士人心目中的形象便是如此不堪。
司馬遷覺得,自己身居大夫之列,本就不該受刑;受刑也就罷了,偏偏受的是宮刑!這樣的恥辱,使他終其一生都活在尊嚴被摧毀的痛苦中。
首先是來自外界的壓力。《報任安書》中兩次提及“為天下觀笑”“為鄉黨所戮笑”——他在鄰里鄉人前再也抬不起頭,任人指指戳戳。另一方面,在朝中,他也無顏再說話。
任安之前給他寫信,建議他向朝廷推薦賢才。司馬遷在這封回信中反覆申明:像我現在這種情況,還有什麼臉、什麼資格再“推賢進士”呢!我這樣的人在朝堂上說話,不是輕蔑朝廷,羞辱當朝計程車人嗎?如今的情況,無論我用什麼言辭來美化自己、為自己分辯,也是徒勞,沒有人會信,不過是自取其辱罷了。
一句“負下未易居,下流多謗議”,讓人深切地感知到其處境的艱難。
其次是心裡的糾結和自卑。他自陳,從先人開始,家裡就是史官。而這個官職的地位,用他的話說,是“被主上玩弄,如樂工、戲子一般被畜養,被世俗所輕蔑的”。
本來已經是這樣,再加上自身遭受如此不堪的刑罰,真是低到塵埃裡去了。“士可殺不可辱”,這樣被人輕視、踐踏地活著,遠不如一死痛快。然而他思來想去,又不能選這條路。
原因就是他認為自己已經錯過了最佳的自殺時機。他覺得若要保全名節,就應該在受刑之前自我了斷;若因為一時遲疑,拖到受刑之後再自殺,那便於事無補了。
再有,他自我評價,當目前為止庸庸碌碌、毫無建樹,就這麼死了,不但不能觸動任何人,反會遭人恥笑。
那麼把自己的冤屈表達出來,向世人申辯,又是否可行?
司馬遷說,沒用。道理很簡單:“於俗不信”。既受了刑,便再也沒有人相信他是清白的,此時再辯解,徒然自取其辱。
不能以死解脫,又不能將委屈宣洩出來求得他人同情;在朝為官不敢說話,又不能致仕退隱;在鄉里抬不起頭,連為父母上墳的臉面都沒有;出門被人指指點點,在家自己愁腸百結。司馬遷描述自己日常的狀態就是心裡總恍恍惚惚,若有所失,出了門不知道往哪兒去;一想到自己遭受這種恥辱,立刻汗流浹背,把衣服都溼透。這才真叫“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這種情況下,只有一個理由可以支撐他活下去——未竟的事業。他在兩篇文章中歷數了自古以來遭受不公正待遇的各位先賢,稱其為“倜儻非常之人”,其中包括周文王、孔子、屈原、左丘明、孫臏、呂不韋、李斯、韓信等。這些人都有過常人不堪忍受的遭遇,卻仍做出了非凡的成就,這就是志向和意念的作用。
細究《報任安書》中這句:“僕誠已著此書,藏之名山,傳之其人,通邑大都,則僕償前辱之責,雖萬被戮,豈有悔哉!”會覺得其中有一種報仇的快感。
“償前辱之責”(“責”同“債”)——這是要清算跟誰之間的債?而司馬遷此時已被重新起用,任中書令之職,說明皇上已經原諒他了,為什麼他又會想到“萬被戮”呢?是誰、是什麼會導致他有被殺一萬次的危險?
這兩個問題指向一個答案——他要報復,報復那個曲解了他的本意而用酷刑令其致殘的暴君!雖然這樣的做法一旦被發覺,可能會招致殺身之禍,但他心意已決——一定要做!而這個報復的手段就是完成《史記》,利用史官的特權讓漢武帝在歷史上留下永遠的汙點。這,是司馬遷忍辱負重完成這部皇皇鉅著的第四個動力。當然這樣的文辭必定是隱晦的、不露聲色的,但仍有跡可循。比如《史記·汲黯傳》裡就有“陛下內多欲而外施仁義”這樣的語句。這就是在嚴厲批評漢武帝是個面慈心狠、貪婪縱慾之君。而漢武帝耗盡天下財力,窮兵黷武以滿足一己權力慾望;濫殺大臣、殘暴專斷的惡行,也透過司馬遷之筆留在了史書上。
此外,在《封禪書》一篇中,司馬遷下筆毫不留情,對當時盛行的封禪求仙的荒唐風氣進行了深刻批評,暗中譏刺漢武帝迷信而千方百計祈求不死藥的無聊之舉。
總之,司馬遷口口聲聲說寫《史記》是為了宣揚當朝明君的英明聖德,使其不被埋沒;而實際上,《史記》對漢武帝的各種過失毫無隱瞞包庇,整體來看,對其抑多褒少——儘管司馬遷作為一名盡責的、有良知的史官,不會杜撰、歪曲事實,但面對這樣一個毀了自己一生的“兇手”,他很難在取捨史料、撰寫評議時不表現出一定程度的傾向性。
可以說,司馬遷成功了。這部千古奇書使得他的所有目的——傳承祖業、盡責守職、洗冤雪恥、名耀後世——全部得以達成。他的人生透過《史記》得以逆轉,由一個最卑下、最不堪的身份一躍而為世人仰望,躋身聖賢之列。
如此看來,是苦難和強烈的屈辱感成就了他。而寄託了他全部心血和期望的這部史書,以及其中蘊含的精神,亦遺澤於我們這些後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