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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芳香951

    現在手機實現電視的所有功能,包括電視沒有的功能手機都有,可以完全取代電視了。(除了覺得用手機看電視對眼不好,和老人習慣看電視等等外)自媒體也以其平民化,門檻低,互動興強在挑戰著影視作品。

    隨著自媒體的興起,出現了一大批各行各業,各種型別的網紅。其網紅也是紅極一時甚至有些家喻戶曉,堪於明星媲美了,但是我覺得網紅不會取代明星的。主要網紅的門檻太低,參參不齊,經不起時間驗證,群眾只是一時新鮮,捧其一時,很容易就沒落了。網紅的可信度也有待認證,有些只是迎合觀眾口味做的表面文章也是經不起考究的。網紅把握好機會,會因為一時名氣帶給自己收入和短暫的媒體關注,但是是取代不了明星的

  • 2 # 鹹魚東笑醒了

    眼下的一個事實是明星都在爭當網紅,而不是網紅在爭當明星,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網紅的突然爆紅和背後的隱形產業鏈在極短的時間爆發出來,而不是傳統明星所謂的歷三年五載大部分依然停留在所謂二三線,只有極少數的大牌永遠在以觀眾的眼球為鏡子,自我表演。網紅的注意力和關注度甚至強於明星,本質區別就在於網紅是網際網路+下的明星,明星是傳統媒介所塑造的傳統明星。

    網際網路+使得所有人、所有產業都將經歷一場融合和升級的蛻變,傳統明星也不例外,他將迎來的依然是網紅和網際網路模式所帶來的挑戰和機遇,跨界網際網路成為必然,投資網際網路成為最快的升級手段,趁著網紅這把大火還未徹底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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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際網路模式下,傳統明星的沃土已被網際網路取代

    傳統媒體是成就傳統明星的肥壤沃土,一度傳統媒體和明星的命運緊緊地連線在一起,明星依靠媒體獲得曝光,媒體也依靠明星獲得流量,共生共死。但是隨著網際網路的不斷蠶食,傳統媒體分離式,離層式的拼接已經漸趨消亡,網際網路的出現將所有使用者連線在一起,並且實現了人與資訊,甚至萬物的相連,網際網路轉移了原本傳統明星所依賴的舞臺陣地,改變了明星依靠傳統媒體所實現的連線關係,在網際網路所構建的新媒體環境下,做為一個並真正融入網際網路,對網際網路模式水土不服的傳統明星被網際網路天生的網紅明星所碾壓,甚至都學期了網紅的模樣,過起了網紅的生活模式。傳統明星所誕生的傳統媒體幾乎被網紅所誕生的網際網路新媒體的土壤幾乎所取代。

    明星是實體產業,傳統媒體所塑造的明星,有著傳統經濟的根本性質,網紅自始至終誕生在網際網路所塑造的無限虛擬空間中,天生具備和適應網際網路環境下的成長和自我造星,善於用網際網路人的眼光洞察網際網路環境下的新商業模式和新經濟,而傳統明星卻在受到網際網路經濟衝擊後,遭遇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轉型,這便是傳統明星自我求生的開始。傳統明星生存的沃土在網際網路革命下變得空曠而寂寥,孕育真正明星的網際網路沃土正在新的商業文明模式下悄然重構。

    網際網路地平線上,明星的變現效應將成為過去式

    網際網路的出現將所有土豪和屌絲,所有明星和平民,所有商業模式和商業經濟拉到了同一條水平線上,網際網路拉低了普通人自我塑造和進行商業活動的門檻,無須投入多少成本即可高忱無憂,與此同時明星的注意力和商業影響力也大幅削弱,加之商業模式的更新換代,創新細分產業領域的無限可挖掘,使用者對明星的期望越來越嚴苛,明星的影響力乃至變現效應在網際網路所帶來的紅利下早已成為過去式。

    隨之而來的網紅和網紅經濟的大行其道,誕生於網際網路環境下的網紅依靠對新商業的洞見和對網際網路模式的駕輕就熟聚攏了大批大批以之為信仰的使用者,商業變現水到渠成。在網紅以接近明星的藝術表演模式下,強於明星數十倍的網際網路技術和工具的助推下,強於明星對自身定向使用者的把控下,將網際網路下的新的人格商業模式發揮到了極致,苦於依靠傳統離散式媒體形態作為連線路徑和傳統商業形態的明星顯然遭遇滑鐵盧,除了擁有傳統時代所積累的光環和財富,幾乎必須和所有網際網路人站在同一條起跑線上,從頭再來。同一條地平線上,明星或許要以企業家或者投資人的身份重新出道。

    人格商業模式下,傳統明星的無力狂歡遠不如網紅更接地氣

    傳統商業時代,明星憑藉自身藝術才華,依靠傳統媒體助力,贏得光環無數,代言商演接踵而至,但明星卻是一個大眾化的全民品牌代言人,人人皆可消費,品牌皆可牽強連線,從品牌定向和商業邏輯層面來講,這顯然是不合常理的,為什麼而今企業樂於選擇品牌創始人或者定向性的網紅來代言,原因就在於明星品牌的大眾化,遍地撒網,聲勢浩大卻收效甚微,受眾廣泛而沒有精準性,其營銷模式多半具有盲目性,無法實現定向的傳播,更別提轉化率了。

    網紅則不一樣,同網際網路相濡以沫,成長之初便依靠粉絲生存,和粉絲的關係是魚和水的關係,在網際網路土生土長的網紅更擅長揮舞網際網路這把利劍,專注於網紅式的人格化商業模式的打造,懂得自身粉絲的內心需求,深喑粉絲的心理,更善於洞見粉絲的內心世界,以人格魅力主導人格商業模式,實現個人品牌的定向價值觀滲透和定向營銷,如此,從人格魅力到粉絲互動,表演吸引,到交易變現,網紅人格商業模式一條龍成型。

    而明星商業模式因為其極度分散性和盲目性表面看來僅僅屬於一種大眾娛樂式的狂歡,而這種狂歡在網際網路+出現和網紅模式爆紅後,越來越讓人乏味,越來越變得虛弱和無力,網紅模式無疑將人格魅力和網際網路實現無縫契合,將網紅自身定向使用者聚合為一體,實現人格到商業的定向轉化,相比於明星模式更接地氣。

  • 3 # 小閒看啥片

    1.網紅和明星的定位不一樣。

    網紅,顧名思義,網路紅人,藉助現代網路自媒體的興起,成功獲得大家關注的人,不過網紅實力過於參次不齊,火的原因偶然性比較高,當然也有很多實力派,不過實力派最後還是要走向明星道路。

    明星,明亮之星,他們獲得關注的原因是基於一定的作品,或者其他一些突出特點,獲得了大眾的認可和喜歡,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是能夠與其名氣匹配的實力,所以明星能夠成功的關鍵,在於作品和實力。

    2.二者是有著一定聯絡的,現在火熱的明星,當初也是跑龍套的,出場即巔峰的不是沒有,卻絕對不是主流,因為原來曝光方式的不足,他們的嶄露頭角可以說是一言難盡,而現在隨著網路的發展,曝光量隨之增加,有才能的人提前獲得關注的可能性也隨之增加,未來明星的來源可能就是網紅跟科班出身的學生。

    總得來說,網紅成功後就是明星,明星也可以說是網紅想要的目標。

  • 4 # 嘻哈鯨王爺

    時代的變遷,科技的發達給我們生活帶來便利。這也導致老的東西會慢慢被淘汰。特別是網路步伐的加快,有人提出這樣一個疑問,網紅會慢慢取代明星。在我看來,是不會的。時下越來越多的人想當網紅,因為成為網紅就能受到更多人的關注,自己也就開始有名氣。那就開始慢慢成為一個公眾的人物。所以這個跟明星很相似,甚至可以說網紅是明星的另外一個分支。所以網紅是不會取代明星的!

  • 5 # 暢談經典影視劇集

    娛樂圈的演藝人能夠稱得上明星的,在我心中屈指可數,專業技能功底要紮實,品行兼優,傳遞正能量,要有一顆大愛無疆的愛心,行為處事低調,這樣的演藝人才夠稱為明星,如古天樂、韓紅、胡歌等。

    那些靠炒作名震大江南北的藝人,如偷稅的、吸毒的、出軌的,負面新聞纏身的,別管現在知名度多高,在我心中永遠是垃圾戲子,對社會起的是錯誤的導向,傳播的是負能量,雖然是公眾人物,但卻是遭幹夫所指,萬人唾棄,由於娛樂圈有這些垃圾戲子,本人對娛樂圈演藝人確實不感興趣,但是不得不承認,娛樂圈的藝人,畢竟是專業院校出來的,他們是經過系統嚴格訓練,具備專業演技,這種先天優勢是網紅無法超越的。網紅也叫做網路紅人,他們是在某一特別時候因某一特殊的事情被人熟知竄紅網路,沒有經過專業技能培訓,不管在那一方面,他們都是在模仿,不論現在多紅,也不會超越那些經過專業院校系統嚴格訓練的娛樂藝人。所以我覺得網紅並不能取代明星的位置,如果想要達到那個高度,我覺得還不夠。

  • 6 # 1973藍天

    首先闡明一下我個人的觀點。我認為手機取代電視這已經是形成了一個趨勢,但是網紅取代明星個人認為是不可能的。但成為網紅之後,好好把握,透過自身的努力發展成為明星這個是有可能的。

    我為什麼說網紅只能靠自身努力成為明星而不可能取代明星呢?首先我們要搞懂網紅跟明星這兩個概念的區別。

    網紅指的是現實或者網路生活中,因為某個事件或者個人行為而被網民關注,從而走紅的人,或者是在網路上長期持續的透過專業知識,個人的特殊才藝,甚至是一些比較個性化的特殊行為,或者因個人的外貌特徵等原因而 受到網民的關注而走紅的人。他們的走紅,有很多偶然的因素,也有一些網路推手和幕後公司的推動。並迎合廣大網民的娛樂,圍觀,獵奇等心理,從而造就了一批批的網路紅人。但是這種網紅絕大部分都只是曇花一現,紅那麼一段時間之後就銷聲匿跡了。像前段時間因為長得像馬雲而在網路上走紅的那個小男孩,在大眾對它的新鮮感過去之後, 就基本上沒有人再提到他了。

    而明星指的是在某個區域或者行業範圍內有一定影響力和知名度並取得很好成績的人。現階段更多的是指的是影視娛樂行業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的人。但明星的概念絕對不僅僅侷限於影視娛樂行業。像體育明星,企業高管,財經名人這些都是在各自行業之中的翹楚者,都可以說是自己行業內的明星。真正的明星都是一步一個腳印走過來的,而不是像網紅一樣一夜成名。他們依靠的是自身的努力和實力,並且以個人的自身修養和人格魅力以及作品和成就贏得廣大人民群眾的喜歡而被稱之為明星。

    綜上所述,網紅更多的是迎合大眾化的娛樂需求,本身對個人的綜合素質要求並不高,而是可以透過一些特殊的炒作手段而走紅,並且這種走紅是不可持續的。而明星是需要自身具有一定的綜合實力,並透過自己的努力在各自的行業內取得很好的成績而被大眾所認可。並且明星是有底蘊和內涵的,所以他們的走紅與成就也是可持續性的。

    所以說網紅是不可能取代明星的!

  • 7 # 白水逸士

    手機無法取代電視!

    那些號稱電視已被或正在被手機取代的人,其認知仍然停留在傳統電視階段,不足為信,也請不要出來誤導讀者。

    1、君可知,手機上能觀看的線上影片、電影、影視點播等等娛樂節目,完全可以在智慧電視或傳統電視+電視盒子組合實現;

    2、高畫質影片如1080p、4k以及開始出現的8K高畫質晰影片,只有在大屏電視上才能充分展示其細節,而手機上是無法享用的!

    3、就影片娛樂而言,未來將是手機、電視並存的格局:手機以方便、私密為主,而大屏電視則以舒適、高畫質晰、高細節、高音質再次成為家庭客廳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 8 # 壹號土人

    首先,電視不是被手機取代的,電視是被電腦所取代的。網路和電腦遊戲等在十多年前就已經開始取代電視了,電視早就被取代了,現在看電視的都是些老年了,大媽可能都開始不看了。之前看到一條新聞,說有些電視臺早就經營不下去了,傳統的電視節目正在踏入被淘汰的階段了。手機取代的是電腦,自從智慧手機普及以來,很多人由早上一醒來就拿著手機直到晚上睡覺才放下,這已經是普遍的現象了。從好幾年前開始,很多人家中的電腦就已經好幾個月都沒開過了,因為手機實在太方便了,衣食住行一臺手機就搞掂了。自媒體是這幾年新興的一種的東西,雖然增長的勢頭猛烈,但想取代影視,目前還做不到。自媒體都是些在溪邊砍豬肉,在難泥湴裡釣黃鱔、收個快遞、上班前買個早餐、下班後炒個粉,基本上都是這些東西,這些東西一開始覺得挺新鮮的,但多看幾次就會覺得無聊了,所以說自媒體暫時還不能取代影視。就拿電影來說吧,目前為止去看電影始終是大眾娛樂的重要的方式之一,進電影院看電影還是目前大眾很樂意接受的方式,即使不進電影院看,在家裡的電腦上,在手機上也會去看,自媒體上的影片只有那麼幾分鐘,又沒有劇情,怎麼取代影視?網紅暫時還不能完全取代明星,網紅是什麼?只是在網上紅的一群人,雖然有些已經突破了網路進入了娛樂圈,但大多數網紅還是活躍在網上的。明星又拍電視劇又拍電影,曝光的機會比網紅們多的多,收入也多很多,網紅還未能達到取代明星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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