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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細觀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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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坦克世界小Q
我來說個身邊人經歷的事情你就知道了,當年我們一個圈裡的同行,因為他的頭比較大,姑且叫他大頭吧,過完年後大頭沒來上班,客戶打他電話還關機了,完全聯絡不上了,可是又過了十來天,大頭回來上班了,我們就問他去哪裡瀟灑了,大頭說被關進去了,我們還以為他忽悠我們,後來他跟我們仔細說完,我們才相信了,以下是大頭的經歷自述,細節略有潤色,不過確實真事哈。
然後我就跟十來個人關在一起了,剛開始,一起被關的人彼此都比較尷尬,沒什麼話說,因為大家心照不宣,都是一群漂客,被關的日子比較無聊,每天就是稀飯饅頭伺候,也不讓做事,就是耗時間,每天還能看電視,就是每天晚上的新聞聯播,關了兩天大家就熟了,我看到一起被關的有個老頭,就去跟他聊天,問他怎麼關進來的,老頭說,那天接到電話,說是來配合調查什麼東西,耳背,沒聽清,我以為沒啥大事,開著車就過來了,萬萬沒想到啊,來時很好好的,回不去了,你說尷尬不尷尬,後來的幾天裡大家混的越來越熟了,甚至偷偷的私底下交流起來了,哪裡小姐姐好看,哪裡的活好,後來就被放出來了,出來的那天,走到街上,覺得空氣都是甜的,自由是多好,以後再也不犯事了,犯事是不對的。
一人嫖娼,全家蒙羞,一人被抓,牽連甚大!
一個律師朋友告訴我:在6個月之內,被小 姐舉報、附帶交易記錄,依然有可能被定性為嫖娼,拘留、罰款一樣不會少!
我有一位朋友,他的經歷真的是十分坎坷了,38歲未婚,在村子裡屬於大齡青年了,對於結婚這件事,一點也不放在心上,家庭條件不好,所以一個人在外闖蕩,這些年我在市裡定居,娶妻生子,上著朝九晚五的班,他呢,也在這個城市裡的一家飯店當廚師,我們經常在一起聚聚,互相之間有事都幫忙,我還讓兒子管他叫王叔叔,他談了一個女朋友,也處了將近1年時間了,看樣子是打算奔著結婚去的,小兩口甜蜜的很,我們兩家都互相比較熟悉了!
有一天,我剛下班回到家,正準備吃飯呢,小齊給我來電話,說老王進局子了,說犯事了讓我去幫忙走一趟,把他帶出來,我一聽就急了,問他犯啥事了?小齊在電話裡的語氣顯得很失落,說等我去了就知道了,最後還讓我帶2000塊錢和一些生活用品。
媳婦在這邊聽我要拿錢去贖人就不樂意了,對我大聲呵斥,說我一天交的都是什麼朋友,讓我別管,必須在家老實吃飯!我一聽媳婦不高興了,這可咋辦,錢都在她那放著呢,媳婦不開口,我怎麼拿錢啊!我耐心的跟媳婦解釋:老王是我從小玩到大的朋友,幾十年的交情了,他有事了我不能不管,兄弟情誼靠不靠的住,就看關鍵時刻了,而且他和小齊馬上就要結婚了,不能讓老王在這個時候犯難啊!
經過我耐心的解釋,媳婦給我拿了錢,我立馬開車來到了當地派出所,進去之後我才知道,原來老王是因為之前嫖娼的事情被舉報了,警方在掃黃的過程中抓獲了幾名小姐,透過聊天記錄和轉賬記錄才聯絡上了老王,而老王來到這裡經過審訊就直接坦白了,最後被定性為嫖娼,需要罰款2000元,拘留10天!我把錢交了之後,也把東西送了過去,我看著他十分的來氣,竟然揹著小齊去做這種事!我放下東西就走,讓他好好在這裡反省吧!
回到家之後,我把這件事給媳婦說了,媳婦更是氣不打一處來,錢不錢的先不提,老王看起來挺正經的一個人,怎麼做出了這麼無恥的事情,媳婦還讓我以後跟他斷交!我說,斷不斷交的以後再說,現在是小齊怎麼辦,聽說他倆是準備要結婚的,出了這檔子事,小齊會不會跟老王分手啊?媳婦一聽就慌了,還真是,現在重中之重是穩住小齊,看看她什麼意見!
我和媳婦沒敢聲張這件事,就我們倆來到了老王家,對著小齊一頓開導,說男人犯錯了是不應該原諒的,希望你能權衡利弊,如果老王出來之後表現得好,就再給他一次機會,畢竟感情相處的不容易,小齊聽了我倆的勸說,最開始是嚴詞拒絕的,後來態度也有所緩和,說等老王回來之後要給他好看!
十天的時間很快就過去了,我接了老王出來,老王看見我一句話不說,拿出手機就給小齊打了電話,小齊在電話裡說讓他回家跪搓衣板,至於咱倆的事,想靜靜!我一聽這有戲啊,話沒說絕,也沒搬家離開,證明老王還有機會!我給老王一頓批評,老王說:兄弟,對不住了,讓你們費心了!
後來,小齊原諒了老王,生活也迴歸了正常,在一次聊天的過程中,我問老王,你那次到底是怎麼回事?
老王說,你們想的太簡單了,嫖娼雖然沒有被現場抓獲,但是事後如果小 姐被抓了,警方透過交易記錄是會找到你的,加上小 姐的指認,警方會讓你來到局裡配合調查,在證據確鑿面前,很少有人能守住心理防線,最後一坦白,這事就定下了!
我十分的不理解這件事,老王說:一般情況,嫖娼之後是很難定案的,即便是把窩點搗毀,抓捕到了小 姐,透過小 姐的口供和轉賬記錄,也很難定案,這屬於單一性證據,在這種情況下,警方會嘗試著進行順藤摸瓜,通知你來配合調查,在一些證據面前,一般人心理素質較差,會主動坦白這一切,因為本來就理虧,在派出所這種地方更是有理說不出,主動坦白了這一切,嫖娼行為就可以被定案!
聽見老王這麼說,我心裡翻江倒海,但我表現得十分鎮定,接下來,我詳細的向老王瞭解了這一切,原來:即便嫖娼行為沒有被現場抓到,可是並不意味著就沒事了,事後也是有可能被抓的,如果證據鏈完整且充足,不管你承認不承認,都要被定案;如果證據不夠完整,你自己坦白了,那麼,同樣也會被定案!由此看來,嫖娼之後被抓的可能性依舊是很大啊!
嫖娼的定義嫖娼,是指以金錢、財物為媒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的行為。即非法的性交易,建立在金錢交易之上的性關係!
而且,嫖娼對於性別的定義也比較嚴格,異性之間,或者同性之間發生以金錢、財物為媒介的有償性關係,也屬於嫖娼的範圍,同樣要受到法律的處理!
那麼,很多人好奇:如果發生性關係沒有產生金錢交易,是否就不算嫖娼了呢?
根據公安部 《關於以錢財為媒介尚未發生性行為或發生性行為尚未給付錢財如何定性問題的批覆》中的回覆:
賣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異性之間或同性之間以金錢、財物為媒介發生性關係的行為。行為主體之間主觀上已經就賣Y嫖娼達成一致,並且已經談好價格或者已經給付金錢、財物,並且已經著手實施,但由於其本人主觀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發生性關係的;或者已經發生性關係,但尚未給付金錢、財物的,都可以按賣Y嫖娼行為依法處理。
1、價格已經談妥,但錢還沒有付給對方
雙方就嫖娼的時間、地點、價錢已達成一致的意見。雙方都在前往約定地點的途中,或者正在約定地點等待另一方,或者準備發生性關係時,但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如公安突擊檢查、不可抗力等(地震、火災等)原因,不能繼續實施違法行為。根據公安部的批覆,即使雙方沒有發生性關係,也尚沒有產生金錢交易,這種情況仍然構成賣Y嫖娼,但是這種行為應該從輕處罰。
2、已經發生過性關係但沒有給錢
雙方已就賣Y嫖娼達成協議,也已實際發生過性關係。在雙方結束性行為之後且尚未支付金錢時,即被公安機關查處的,根據公安部的批覆,這種情況也依然構成賣Y嫖娼,即構成賣 Y嫖娼既遂,根據這種情形將處罰款或者拘留。
也就是說,給不給錢不是判定是否屬於賣 Y嫖 娼的關鍵。關鍵在於:雙方有沒有就賣 Y嫖 娼價格協商達成了一致。來不及支付和沒付款都不會影響其對違法行為的認定。
而且,這個所謂的“金錢”,並不是一定是貨幣,沒有金錢交易,也是會構成嫖娼條件的,包括:女方要求男方送自己名牌包包、香水、化妝品、代買商品之類,雖然沒有直接的貨幣交易,但卻透過贈送、代付等方式為代價,換區與女方發生關係的機會,這種行為也是嫖娼,依然要受到處罰!
嫖娼,會受到怎樣的處罰呢?在中國,賣Y與嫖娼並不構成犯罪,但卻是一種違法行為,處罰力度較輕,一般只是拘留或者是罰款,情節較輕的教育一下也是有可能的。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6條規定,從事賣Y、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而且,嫖娼行為一旦被發現,是要通知家人的,這對日後自己的聲譽和家庭和諧產生了巨大的隱患,而且,還有著身敗名裂的危險,一旦被單位同事、朋友、親戚知道自己有嫖娼的經歷,那麼,在這些群體之中,顯然會受到鄙視和非議!
嫖娼行為的認定,包含哪幾種情況:1、現場抓獲
一般來說,嫖娼大多數都是被現場抓獲的,不管現場是還未進行、正在進行、已經進行完,一旦被抓獲,那麼人贓並獲,面對著人證物證確鑿的情況下,嫖娼行為很容易被判定!
而且,警方進行掃黃的前提是突擊檢查、群眾舉報、提前踩點,已經掌握了一定線索之後才會進行抓嫖的,現場檢查雙方的身份證、提取體液證據、交代情況、收集作案工具等一系列證據的採集,基本上,嫖娼事實就被認定了,等待嫖娼雙方的將會是嚴厲的行政處罰!
2、證據確鑿
除了現場抓獲以外,警方只能透過其他渠道來抓捕嫖娼人員,警方會對小姐的交易記錄、聊天轉賬記錄來順藤摸瓜,或者是他人證據鏈舉報,找到之前的交易人,傳喚其來到警察局進行配合調查!
說到這個,就不得不提一下處罰時效的問題了,嫖娼行為是有處罰時效的,為期6個月!
什麼意思呢?要知道嫖娼不是刑事犯罪,只是一種治安違法行為,處罰方式是拘留或者罰款!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但在未滿六個月範圍內的,就要接受處罰。因此,違反治安處罰的,無論什麼理由只要未超過六個月,都可進行處罰。
那麼,我們可以知道了,一旦沒有超過6個月,警方如果掌握了完整的證據,在證據面前,你不承認也不行,所謂的完整證據,包括:交易記錄、轉賬記錄、談話內容、監控錄影、口供之類,那麼,證據確鑿的情況下,勢必要面臨著嚴厲的處罰!
3、在證據面前,自己主動坦白
同樣,說這個的前提是嫖娼行為在6個月之內進行,那麼,警方會透過小姐的一些聊天記錄、轉賬記錄將你傳喚至派出所進行配合調查,也或許僅僅是小姐的口供指認,那麼,來到了派出所之後就會進行問詢,一般人的心理素質較差,都會坦白,一旦坦白,就會形成確定性的口供,加上前面的一些證據,結合在一起就形成了完整的證據,一樣會對你進行處罰!
那麼,迴歸到本文話題:嫖娼現場沒有被抓獲,事後被舉報了可以被認定為嫖娼嗎?顯然,嫖娼行為是令人不齒的,是一種違法行為,不管是賣淫的還是嫖娼的,都是不被社會大眾所接受的!
很多人存在僥倖心理,認為嫖娼沒有被發現,事後也沒事!其實不是這樣的!
透過本文的分析,我們可以知道:在嫖娼之後6個月之內,被他人舉報或者其他證據找到你的話,若主動坦白一樣會被認定嫖娼事實!萬一證據確鑿,承認與否都會被認定嫖娼事實!
寫在最後嫖娼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為,心存僥倖的人認為現場沒有被抓獲就會沾沾自喜,殊不知,在嫖娼之後,依然有被抓的可能性!
而被抓之後,不僅要面臨著拘留、罰款的處罰,還要通知家人,包括你的父母、兄弟姐妹,甚至是妻子!這樣一來,勢必要面臨著家庭破裂、事業毀於一旦的風險!
最後送給兄弟們幾句話,希望大家聽得進去:
嫖娼一時爽,被抓悔斷腸,
上癮如毒藥,想甩甩不掉。
不思妻兒念,慘被美色戀,
妻離子散去,事業離你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