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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半身不俗的歷史

    剛剛因為李雲迪事件才學習到的法律知識,大家一起學起來:

    嫖娼一般會面臨三種處罰,第一是行政拘留加罰款,第二是行政拘留,第三是罰款。

    一旦行政拘留,就要通知當事人家屬。

    所以,很明顯,李雲迪不會被判刑,最多行政拘留十五天再加罰款。

    李雲迪這個行為屬於違法,不是犯罪。吳亦凡那是涉嫌犯罪,兩者性質完全不同。

    這個問題其實很清晰,沒什麼好談論的。

    我感到疑惑的是,為啥李雲迪會這麼幹?

    以及以前的黃海波王全安等,要說排遣寂寞,那他們應該不缺資源和方法,為什麼偏偏要選擇這個方式呢?

    是真的著急上火了?還是說閱盡千帆,就想整點不一樣的景色?

    這人吶,窮困潦倒會犯錯,名利雙收了也會犯錯。

    但是,因為飢餓去偷麵包,和因為吃膩了山珍海味去偷麵包,這二者還是不盡相同的。

  • 2 # 鄉村十叔

    不會,被譽為娛樂圈清流,沒有緋聞的金星吐槽“朝陽的群眾太厲害了”!

    我分析首先,兩者的性質不同,一個是行政拘留,一個是刑事拘留。

    根據北京朝陽警方的相關通報,女方為31歲,男方為39歲,涉嫌賣淫嫖娼被行政拘留,按照中國治安處罰法的相關規定,賣淫嫖娼屬於治安處罰法管理的範疇可以拘留十五日行政拘留,並且可以處罰5000元以下500元以上的相關罰款。

    從人的本性的角度來分析。

    酒足飯飽思淫慾,我們說這自古以來就有,但是今天人們對奢靡主義,享樂主義等傾向,在很多富貴人群當中還是有所存在的。

    不管怎麼說,要保持正能量和積極向上的生活態度,養成健康的生活習慣,同時保持準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字頭上一把刀,這句話一定要牢記!男人有錢就變壞,女人變壞才有錢,這些道理無不在提示著,我們男人在有錢之後一定要懂得收斂,不能讓自己的慾望膨脹。不利於家庭的穩定,也不利於婚姻的和諧,更會讓人失去了責任感和道德感,而片面地追求一些非正常的刺激,不符合規範也不符合道德水準的要求,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最終可能會觸犯法律法規。

    娛樂圈確實有一點亂,需要嚴格監管娛樂圈的人首先都不缺帥氣和美貌,更不缺金錢,也不缺資源,唯一缺的就是道德和修養,最需要的就是一種對法律的敬畏意識。

  • 3 # 佳遇天成

    這屬於道德問題,只不過是公眾人物,影響太大,雖不至於判刑,但通報一出,基本上就是宣告李雲迪的璀璨星路,到頭了,玩完了。從穿著燕尾服的天才鋼琴家,到被群嘲社死的狼狽嫖客。李雲迪這一跤摔得,真是極不體面,比判刑還嚴重。

    李雲迪18歲就奪得了肖邦鋼琴比賽的冠軍,而這個冠軍,在他之前已空缺了15年!他不僅是肖邦賽最年輕的金獎得主,還是肖邦賽最年輕的評委。可以說,是不世出的天才了。有些人,天生就是老天爺賞飯吃的。而像李雲迪這樣的天才,則是老天爺拿著碗追在他後面喂他飯吃。可他還是親手把這碗飯砸了。

  • 4 # 鹹魚茶館

    李雲迪涉嫌嫖娼被行拘,屬於治安層面的處罰。

    而吳亦凡是涉嫌強姦被刑拘,雖然讀音一樣,但嚴重程度上差了幾百裡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賣淫、嫖娼以及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行為及處罰】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強姦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雲迪最多治安拘留+罰款,而凢凢的罪名如果成立,假如有各種情節加重的全家套,最高刑罰可以是死刑,當然以吳亦凡的段位跟操作,不至於到那份上,大機率只能夠到有期徒刑若干年。

    今年娛樂圈堪稱是大地震元年,那些個光鮮亮麗的明星一個接一個塌房,而且全都是往死了整的勁頭。

    最高等級:刑事檔,涉嫌強姦罪,已被檢察院批准逮捕,就等著上庭跟量刑了。(幕後功臣:網紅都美竹)

    第二梯隊:普通違法到刑事檔之間試探,鄭爽偷稅漏稅上千萬,及時補交可自救,假如一直拖著不補交,也有機率上升為刑事案件。(幕後功臣:張恆,神風特工隊自殺式襲擊,自己也被罰款3227萬元,目前兩位都躲在美帝不敢回來。)

    第三梯隊:治安違法檔,李雲迪涉嫌嫖娼被刑拘,接下來就是等待公安部門的處罰決定。娛樂圈生涯宣告結束,所有資本撤場,李雲迪的身份認證也一夜之間蒸發,從光環無數的鋼琴王子,直接變成裸奔的鍵盤手。(幕後功臣:朝陽群眾)

    第四梯隊:私德缺失檔,霍尊被前女友團隊用小作文攻擊,公開其微信群口吐芬芳的截圖,霍尊主動宣佈退圈。但因為前女友及閨蜜涉嫌敲詐勒索九百萬,所以霍尊一方選擇報警,並且跟微博六大名蛆的作家陳嵐,媒體人獨立平深度合作,對前女友及閨蜜發起輿論反擊,目前已經靠著瘋批攻勢,讓對方徹底變成守勢,但即使立案成立,霍尊也徹底迴歸無望。(幕後功臣:陳露王萌,虛構文學界的耀眼新星。)

    而這些明星接二連三的塌房後,為之痛哭流涕的除了那群韭菜粉,以及指望他們為自己實現增值夢的娛樂資本,最最頭大的莫過於一檔綜藝《披荊斬棘的哥哥》,之前提前錄好了霍尊,他退圈了後期流著淚加班,把霍尊糊上馬賽克消音,這就認命了,誰叫他倒黴催亂口嗨呢。

    結果李雲迪在節目熱播期間又出事,前面七期直接下架,估計又是後期團隊爆肝的時間,把雲迪歐巴所有畫面也咔嚓,裝出根本沒有這位存在的樣子。但李雲迪貌似戲份還倍兒多,估計要被剪成抖音小影片重新上架吧。

    李雲迪哥哥玩這操作也不是第一次了,根據朝陽群眾舉報,雲迪歐巴在朝陽某小區多次進行違法交易,警方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查取證,最後將李某迪跟陳某卉拿下,面對嚴絲合縫的證據,李先生對自己的錯誤供認不諱,接下來就是等待法律的嚴懲。

    至於李先生貴為鋼琴王子,有顏值有財富,還有一堆迷妹排著隊給他生猴子,為什麼還要去冒著違法風險找失足呢?只能說生理需要的角度,貴族跟平民都是一樣的,而李雲迪這種貴族還不敢貿然吃免費午餐,容易被訛上脫不了身,所以才會鋌而走險用金錢交易,至少先講價後做事,提上秋褲就兩清。

    可惜法律是禁止這種交易的,貴族王子也沒有豁免權,所以李雲迪只能在拘留所裡等著法律的制裁,並且看著自己頭上的標籤一個個往下掉。

  • 5 # 南雲北晝

    可能會,通常只要嫖娼,警方都會順藤摸瓜,看看會不會揪出其他大瓜來,黃賭毒很多時候都是不分家的,如果後續警方有調查到李某迪的其他違法行為,那麼肯定會根據犯罪證據和事實,定罪量刑的。

    黃賭毒是社會的毒瘤,涉黃的人,非常容易被賭博吸引,一旦沉迷於黃色和賭博,那麼離沾上毒品就不遠了,所以年輕人一定要潔身自好,不要嫖娼,不要賭博,不要吸食毒品。

    娛樂圈很多明星藝人就是教訓,醜聞不斷,形成了一個穩定的墮落的人際圈子。

    裡面隱藏著很多黑色的交易,需要警方長期工作,才能夠挖掘出來,一網打盡。

    因為2021年娛樂圈醜聞不斷,特別是吳亦凡,造成社會的轟動效應,因此很多網友不明真相,會誤認為所有的一切,都有一條線牽扯著,例如李某迪被抓,是不是吳亦凡供出來的。

    其實大可不必這樣猜想,很多犯罪嫌疑人,也會單獨作案,喜歡隱蔽,深藏著秘密,根本沒有可能做壞事,還要宣傳出去,拉幫結派的,這麼說吧!

    網傳是吳亦凡為了減刑而舉報李某迪,其實都是證實不了的謠言,稍加思考就可以知道,如果李某迪去嫖娼,還會找到凡哥,打聲招呼:"嘿,我去嫖娼了嗎?"

    這些都是不見得光的事情,正常人都不會去告訴別人,更何況是世界著名的鋼琴家。

    對於兩者之間的對比,吳亦凡肯定是要嚴重很多,也許現在李某迪也只是露出冰山一角,但是吳亦凡的瓜實在太大,太猛,涉及到未成年少女,涉及到強姦罪。

    就現在所公佈的資訊來看,李某迪是不會被判刑的,只是警方的調查會持續不斷,對於劣跡斑斑的藝人,肯定會持續關注,後續也有記錄在案,一旦涉及到其他犯罪情況,肯定是會再次傳喚和拘押,甚至會判刑。

    所以各位網友大可不必操心,該來的總會來,紙包不住火,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我們是法治國家,法治社會,一切都得遵守法律行事。

  • 6 # 漫步頭條看世界

    他跟吳亦凡是兩碼事,李雲迪單身找的是應召女,不危害別人,只是他自己事,但違反法律規定,犯了紀律,教育後改過就好,今後一定要注意名人需要謹慎。吳亦凡專找少女並且是以戀愛為由,始亂終棄害了不少女孩,還有沒未成年女孩,吳亦凡是犯罪。

  • 7 # 星泉法評

    有時候嫖娼可不僅僅是一個治安處罰那麼簡單,依然可以定罪判刑。

    女朋友或者老婆那麼漂亮,怎麼還去嫖娼?

    如果用漂亮來衡量,從美學上講,美是沒有邏輯的,每個人眼中都有自己判斷的美和更美。所以這裡我們就不要提漂亮這個詞用以品評嫖娼了。

    曾經看過這麼一個小段子,老婆看到某女明星丈夫嫖娼被抓,問丈夫,女明星這麼漂亮,她丈夫為什麼還去嫖娼?丈夫稍加遲疑,大聲叫過來兒子,問道:我給你買的玩具好幾千塊錢,你為什麼還搶其他小朋友幾塊錢買的小玩具?兒子委屈地回答,因為他的我沒有玩過!

    呵呵,有時候事情的答案就這麼簡單!

    現在又有一個男明星出現了嫖娼事件,一時成為社會熱點。一個有意思的現象是,很多人不去關注事情本身的違法性,反而品評嫖的物件,又是年齡又是身材的,著實有些狗血。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我想大概,大家對娛樂圈的人容忍度還是比較高,這裡沒有貶低娛樂圈的人的意思,只是說明自己的一個想法。另外,大家認為這就是一個治安違法行為,構不成犯罪,也就是一個治安處罰。但實際上呢?嫖娼在有些情況下是會構成犯罪的。

    是的,有些情況下確實構成犯罪。

    我們說第一種情況,就是在嫖娼的過程中,如果因為姿勢,時間等因素女方接受不了,明確拒絕,男方違背女方意志使用暴力,脅迫等手段繼續發生關係的,可能構成強姦罪。

    第二種情況,對方是幼女的,不論對方是否願意,以強姦罪論處,並且要從重處罰。

    第三種情況,明知自己有嚴重性病,還去嫖娼,屬於傳播性病罪。

    第四種情況,明知自己有艾滋病還要去嫖娼,一般可能會被認定傳播性性病罪,特定條件下,可能還會被認定為故意傷害或故意殺人。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分析。

    第五種情況,嫖娼的時候,發生聚眾淫亂,可能構成聚眾淫亂罪。

    所以大家不要以為嫖娼最多就是個治安處罰,如果符合上述五種情況,會被定罪量刑。

  • 8 # 葉律師

    嫖娼是違法行為,但不是犯罪。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所以對於賣淫嫖娼行為,公安機關是對嫖娼人採取行政拘留處罰。根據公安機關的情況通報,李雲迪是因嫖娼被行政拘留,並非被刑事拘留。

    賣淫嫖娼原則上不涉嫌犯罪,但如果嫖娼的物件是未滿十四周歲的少女,那就有可能涉嫌強姦犯罪。同時,如果嫖娼人患有傳染性疾病,仍然去嫖娼,則有可能涉嫌傳播性病犯罪。再是,有的行為會拍攝或傳播嫖娼一類的影片,則有可能涉嫌製作、傳播淫穢物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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