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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職場大俠

    堅決不簽字離職。如果公司不承認辭退,要你自動離職,你簽字就是主動離職了。公司不會給賠償,你也拿不到失業保險金。

    目前來說,如果題主還沒簽字,那還好辦。把公司與你溝通明確告訴你是辭退,要你主動離職的事情的證據收集起來。

    可以錄音,文字都行。一定要有證據。

    然後,公司讓簽字堅決不籤。所有溝通都錄音就行。

    等到你證據齊了,你就向公司提出要求辭退補償,不然你就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一般,公司這個時候都會主動與你和解的。

  • 2 # 打聽生活

    很多公司為了規避自身風險,在辭退員工時不給員工開辭退證明,而是直接不讓員工進入公司區域讓員工走,或者讓員工自己寫辭職單。但員工要去勞動部門反映或者申請勞動仲裁時,又必須要你出示公司辭退你的證據。那麼遇到這樣的情況,我們該怎麼做呢?

    一、公司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麼?

    1、公司不想讓員工拿到有效的辭退證據去申請勞動仲裁,讓員工多折騰。

    2、這也是公司設的套路,如果在公司沒有正式書面辭退員工的情況下,員工就貿然不來上班,到後面,公司可以直接以連續曠工為有辭退員工。有寫員工已經吃過這樣的虧。

    二、遇到公司辭退不給書面辭退通知的情況,我們應該這樣去做。

    1、如果有機會一定要按時出勤打卡上班,並且做好取證,比如公司口頭辭退你等錄音證書。

    2、如果連公司大門都不進去,那麼在進入大門被阻礙時,第一時間錄影片,並且打勞動監察的電話,或警察局的電話,並確保拿到受理回執或記錄。

    3、如果公司真的辭退你,一定會截止某個時間停繳你的社保、停發你的工資,那麼在這個事實發生後,你就可以準備好材料去申請勞動仲裁了。因為這種情況即便公司沒有辭退證明,你可以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

    總而言之,在沒有有效的公司辭退你的證據之前,你要都收集其他證據,並等待勞動仲裁時機的出現。

  • 3 # 天天美味家常菜

    可以說你提的這個問題,是很多公司為了躲避支付經濟補償所採取的非常卑劣的手法,遇到這種情況,我給你的建議如下,我一般只說乾貨,不是乾貨不介紹。

    為什麼你說被公司辭退,被辭退依據是什麼?

    如果公司只是口頭說你已經被辭退?那麼你不要去理睬公司,你可以正常去上班?每天正常去打卡,正常坐在你自己的工位或者工作崗位上面。哪怕沒事幹,你都做在哪裡,開吃飯的時候去吃飯。工作時間你就坐著。下班了再去打卡。每天上下班打卡時都用手機拍照儲存好作為記錄。

    反正公司沒有書面通知你已經被辭退,你當然還應當在公司上班啊。你還是公司中的一員,只要你上班了,公司就應當給你發工資,並且要給你按月繳納社保。你說對不對?我說的沒錯吧。

    你用這種方法逼公司出招,如果公司還是按兵不動,那說明公司沒有打算真的開除你。反正我明確告訴你,在沒有拿到書面解除勞動關係,或者辭退檔案,你都還是公司一員,就這麼簡單。

    這裡你千萬要注意,你不要不去公司上班,到時候沒去上班,也沒有請假,公司說你曠工,你就麻煩了。那真變成自己因曠工嚴重違紀被辭退了。

    如果公司領導就是口頭說你已經被辭退了,並且不讓你進公司或者廠區上班,那麼你怎麼辦呢?

    你可以早上按時去公司時,做好以下兩個動作,記住哦,很重要。

    一、如果有人阻止你進入公司或者廠區,你可以用手機錄音,你就說你在沒有收到公司正式書面前解除勞動關係前,還是公司一員,所以必須按時進公司打卡上班,誰敢不讓你進去,這個時候肯定有人會回覆或者阻止你,這樣就可以將你們的對話錄音好。

    二、接著,你報警,說你正常上班,但有人不讓你進公司或者廠區,並且你被他們人身攻擊了,讓他們來協助處理。110一般有出警記錄,需要你簽字,到時候你問他們要一個存單或者拍照留存,以備後面申請仲裁時用。

    110來了以後,一般會簡單處理。就結束了,因為110 一般不管勞動糾紛。

    你拿好錄音和110出警記錄,然後就可以去依法申請仲裁

    你可以將公司為什麼辭退你,並且沒有給你任何辭退書面檔案,同時又不讓你去公司上班的事實拿出,要求公司依法支付你違法解除的賠償金。

    公司收到你的仲裁申請,肯定會提供答辯狀,到時候你再看看公司是怎麼回覆的?

    一般他們不給你正規的辭退書面檔案,說明他們沒有找到正常的開除你的理由,否則應當早給你了,但你一定要記錄,千萬不要不請假,也不去公司打卡,給公司鑽了空子到時候說你曠工,這點切記哦。

  • 4 # 東友律師團

    遇到這樣的事情確實很棘手,公司就是明著向“賴”掉辭退補償,所以作為勞動者我們需要透過合法手段維護自己的權利。

    【解決步驟】

    1.正常上班,這點很重要很多員工在被公司口頭辭退後就不去上班了,其實公司不給開辭退證明,雙方沒有簽署正式的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口頭辭退並沒有法律效力,所以我們仍然可以繼續上班並要求公司支付工資,並且可以在上班期間收集證據;

    一般公司面臨員工正常上班的情況會有兩種反應:

    2-1.與員工協商,根據實際情況與公司協商,可以進行適當的讓步,畢竟如果進行勞動仲裁“勞民傷財”不說,還很耗費時間,越早解決這件事可以越早的投入到下一份工作,如果無法協商一致就正常上班;

    2-2.不讓員工進入公司打卡、工作,撥打勞動監察大隊或110報警電話,做這個事情並不是要勞動監察大隊或警察處罰公司,而是為了儲存受理回執或出警記錄作為後期的證據使用;

    3.申請勞動仲裁,提供勞動合同(證明雙方勞動關係)、受理回執或出警記錄(證明雙方存在勞動糾紛)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

    【注意事項】

    1.與公司協商時一定要全程錄音,必要時可以錄影,並儲存與公司HR、領導等人所有的聊天記錄以備不時之需;

    2.千萬不要因為公司的口頭辭退而不去上班,有可能被公司以“曠工”的理由辭退

    3.如果公司同時對多名員工採取這一手段,可以聯合多名員工共同提起勞動仲裁。

  • 5 # 壞孩子好心腸

    我個人覺得這個事很棘手,不怎麼好解決,因為身邊的朋友好多都遇到過這種事,之所以這麼普遍還是和法律有關係。

    雖然法律現在不斷加強保護勞動者權益,但是也更傾向於保護企業,讓企業創造社會效益,一般性違法行為很難被追究。

    就拿我朋友來說吧!這幾年因為實體產業都在大規模倒閉或者瀕臨倒閉,所以被辭退或者公司解散的事太多了,所以我身邊這種事一大把。

    什麼走勞動仲裁的,上了法院的很多,但是成功的卻寥寥無幾,十起有九起以失敗告終。說白了,法律層面保護企業效益的傾向還是要高於保護勞動者權益,再加上很多企業本身就有地方保護,很難有公正處理。

    這種事十分不好辦,說起道理來是一個月,真的辦起來又是一個樣。

    從去年最高檢強調能不捕就不捕,能不訴就不訴,到前段時間不加班被判賠償公司損失,法律層面保護企業的更大傾向顯而易見。

    作為勞動者,還是比較弱勢的,因為勞動者本身就不注重法律意識的培養,在加入一家企業的時候,很少有人關注法律層面的問題,大多數人甚至簽訂勞動合同就是閉著眼簽字,也沒有必要的爭取法律權益的過程,出了事沒有強力依據不說,也沒有那個法律團體真的站在勞動者這邊去支援勞動者。

    退一步講,不懂法律在職業平臺發展上也是有劣勢的,現代社會處處都牽扯法律,國內的,國際的,到了一定程度不懂真不行!根本不知道如何規避風險。但是,廣大勞動者對法律意識的淡薄有時候又挺叫人無語的,不愛學習還振振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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