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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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糊塗時塗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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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孔乙己亂彈
堅決支援將“高空拋物”肇事者判以極限最高刑罰。High.altitude.paraboⅠic高空拋物!
“高空拋物”是極其危險的損人不利己的犯罪行為、“高空拋物”危害性巨大、屬於故意犯罪行為。首先來了解一下“高空拋物”破壞力和衝擊力計算公式:
物體從高空下落的衝擊力為F
設高度為h、落地時速度V=√(2gh)
和地面接觸時為t、速度減小止0
a=v/t=v(2gh)t
根據牛頓笫二定律:
F=mg+ma=5+0.5√(2gh)t
將ht代入計算……
瞬時衝擊力計算公式Ft=MV、F為平均作用力、t為時間、m為物體質量、Ⅴ為速度……一顆0.2千克的蘋果、從20米(大約6層樓高度)自然落下相當於1300牛的力=130千克(260斤)!
如果擊中人體後果不堪設想!拒絕〔高空拋物〕遵守社會公德、人人有責、支援將“高空拋物”肇事者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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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今古齊觀
關於“高空拋物”屬於危害公共安全行為,如同“酒駕”一樣。就應該重判!
因為這兩者性質行為相同,對可能造成傷害的後果是有預見性的,已知有可能發生,而為之。
不論是否造成傷害,都應該從重。對造成傷害的按“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重判是必要的!
你在高空向下拋物,你應當知道所拋的物會砸死或砸傷行人。你明知高空拋物會砸死砸傷行人卻毫無顧忌往下拋物,這不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