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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平淡人生一帆風順

    我個人認為,完全可以理解和原諒。理由有三點:

    一:她是實實在在的受害者。受公司安排,出差濟南;簽約成功,陪客戶喝酒,這都是本分之事。誰讓你華聯張某飯堂動手動腳,誰叫你上司王某文酒店上下其手。周某勾引了你倆嗎?是心甘情願的嗎?絕對不是!完完全全是張某與王某文見色起意,把周某當玩物,把潛規則當遊戲。兩男一丘之貉,半斤八兩!

    二:她是醉酒狀態中被兩男強制猥褻的。醉酒狀態下的人肯定意識有些模糊不清,記憶有點不全。如今有個別人故意徘徊酒吧門前,發現醉酒女就假裝好人,帶至小旅館猥褻和性侵,就是抓住了這個弱點。所以在強姦犯罪認定時,女方如若醉酒,只要男方那個進去了,不能是否同意,都是強姦!

    三:網路維權時,周某可能有點誇大。但這樣做也許是為了引起更高的重視和反響,才能使事情得到解決。說句不應該的話,如果周某不報案,不鬧不發文維權,她會還回今天的公道的。張某和王某文會受到法律制裁嗎?以後這兩人如若再見了她,你能保證他倆不會變本加厲侵害她嗎?

    敢於向職場潛規則說不,果斷報警,申訴公司維權,遭遇踢皮球大鬧食堂,網上發文……此言此舉,是需要勇氣和勇敢的。周某算是一個敢吃螃蟹的巾幗女子,即算從中有些不妥,但應該給予理解和原諒。更何況弱勢群體維權有時實在是太難了。

  • 2 # 最帥的芝士

    就強迫出差而言,不好界定,女方認為有颱風因為危險不想去,但公司認為這是之前定好的行程不能更改,這對女方來說是強制出差,對公司來說是正常出差。因為酒局中沒有灌酒,女方認為王,張二人無形中對自己灌酒,也不好判斷。還有奇怪的是,王某,張某二人都是拿了完整避孕套,而沒用,這就比較難推斷了,這兩個完整避孕套是不是在打掩護呢?第二天早上女方聯絡張某去酒店的動力是什麼?是為了留證據,為了對質,還是真喜歡張某,這都有待後續偵查中給出答案。現在證據只能證明強制猥褻罪,也是犯罪,強姦罪從疑罪從無的角度暫時不成立。讓子彈飛一會吧。

  • 3 # huohuorutu1234

    我不認為阿里女員工有誇大事實,首先她在醉酒狀態被性侵,酒醒後發現自己光著身子,是誰也會憤怒,羞愧,無助,想想到底發生了什麼!最無恥的是她的領導!本可以不該發生的事就這樣發生了,而且領導也參與其中!女員工沒有做錯什麼!

  • 4 # 貓叔好久不見

    目前來看誇大事實的地方並不多,基本上屬於認知誤差。

    比如說強制出差,發生了這些事後女方懷疑自己被安排是正常思維。

    醉後,早晨起來發現自己內褲脫在一邊,懷疑自己被強姦,也是正常思維。

    當然也有一些迷之操作, 周某早晨7點多醒來給張某打電話並約張某到房間來。。。張某猥褻罪是逃不脫的,因為他把女方內褲拿走了。這是物證。

    曲一要看律師怎麼辯。這貨有色心,被填坑實屬活該。

    總的來說,女方遭遇不幸屬實。沒有什麼做錯的地方,她是被害者,談不上什麼原諒理解。只有做錯事的人才可以用原諒理解這類詞。

    蛋是。。。大家都是成年人。。。

    有些事情大家都懂。

    職場上有些女性就是喜歡在曖昧的邊緣行走。。。喜歡勾指頭。

    這種人如果不幸遇到,一定要繞開走。

  • 5 # 天上真實

    基本事實 得認,這倆男人肯定有猥褻的行為。至於有沒有更進一步的行為,這個目前的證據鏈沒有,因為內褲丟了 房間也被打掃了,女人可能也洗澡了,找不到確切的證據。

    那這個女方的問題也有!!把身份證給別人,同意別人辦房卡。 更離譜的是第二天早上,華聯超市的前職員過來,居然還給開門!!醉酒會開門?第一次報警看了監控,也沒有告這個華聯超市的員工……

    大眾的難點來了,女方誇大了事實,也有責任,似乎不像 “完美受害者”。

    有一點比較明確,女人是很不願意被這個領導咋樣的,要不然第一次就不會報警(至於華聯超市的那個,就比較難講,有開門的行為,我也難以說服自己。)

    她確實被灌醉了,350ml白酒,一個正常的男人也可能醉吧! !然後確實被她的領導猥褻了(可能有更進一步的,否則解釋不通,非得拿走內褲) 這就是職場的陋習!很難看的吃相!

    所以這倆男的也不能算冤枉,本身管不住下半身,就不要批判女方!

    原諒不原諒,那是這個女的老公該操心的事!!!男人們,應該銘記!

    永遠不要亂來,生活會給你一個教訓的!

  • 6 # 大唐王者歸來

    男女授受不親,幾個大老爺們往一個醉酒的少婦房間裡跑,醜惡嘴臉暴露無遺,整個偷腥的貓,還在糾結買套套說明不是強姦,辯解自己沒有得逞,猥褻說明什麼?說明在女方的下意識反抗下,才沒有吃到嘴裡。女性在醉酒狀態下,表現不同,有的爛醉如泥,有的則會興奮,對於獸性拼命反抗。女的給男的打電話說房間號不錯,那是酒精麻醉下部分意識喪失。即使沒有喪失,你就理解為約你?厚顏無恥。你家裡沒有媳婦?沒有女兒?喝酒時就占人家便宜,還有臉說自己清白?不說是畜牲也差不多。表面看只是員工自己行為,其實這是企業文化,潛規則,說明大家一直如此操作。阿里只有從重處理,開除敗類,永不錄用,才能消除惡劣影響,不然公眾不答應!

  • 7 # 鬥天鬥地鬥自己

    你以為背後沒有資本的反噬嗎?

    所謂的完美受害人其中之一就是要求受害人不能說一句謊言。

    而資本就是在等待,等待找到那麼一句謊言。這份通報出來以後,資本立刻發力。

    我基本上和100個帖子互懟,支援女方。但是隻有兩個帖子回我。這說明什麼?機器人帖子大面積出現。

    上一次看見這種帖子是:支援以色列打擊巴勒斯坦。

    機器人帖子比水軍成本更低,更能引起輿論風向改變。

    那麼下面說我的結論:警察在第一天調查時,沒有傾盡全力,這基本上可以實錘。例如至今都沒有找到內褲。那可是關鍵鐵證之一。再例如雖然床已經整理,但是是否洗了床單。酒店洗床單沒有那麼快的!

    隨後在網路發酵下,警察不得不開展第二次調查。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證據已經基本上消耗殆盡。因為沒有錄音,通報不得不採信各說各的話,導致很多話看起來彼此矛盾。這也就是資本能夠選擇,其中有利於他們的話來解釋。

    基本可以肯定這時候發生性關係。即便是資本,也只能往女人生活不檢點上靠。可見這點他們也承認了。

    於是調查很痛苦了。實錘強姦,沒有證據,報上去檢察院也不會批。實錘誣告,性關係絕對有了,女方絕對會不依不饒,網路會罵死!於是強制猥褻,成了最好的結果!

    個人預測結果:強制猥褻罪成立,有期徒刑1.5—2年。緩期2—3年。

    最後提醒兩點:

    1.希望警察重視強姦案調查,寧枉勿縱。你們是國家底線,法律僅僅是一個社會的底線。

    2.電視劇中不要再出現被強姦後洗澡等情節,一定要用當時報警這個情節。我們社會對被潛規則的女性要更加寬容,支援她們維權。因為你不會知道下一個會不會是你的妻女(哪怕醜也有可能,因為人家在乎的是權利的肆無忌憚),甚至是你自己(男男不是沒有)。

    最後教一教大家如何分辨機器人帖子:例如下面這個惡毒攻擊女方的帖子。這位發了兩篇攻擊女方,再往上就是三年前的帖子了。屬於典型的廢賬號被資本利用。

  • 8 # 一箇中國的小粉絲

    和周某一塊喝酒的人員,如果串通一氣,不說實話,警方也無可奈何!你覺的周某有誇大嗎?人活臉,樹活皮!被剝光,內褲都被拿走了!員工食堂大喊大叫,不是被傷害的嚴重了,一個弱女子會做出如此讓自已都臉紅的事情嗎?很多女孩孑都是被侵犯後,忍痛放在心裡!使罪惡更加大膽!剩女越來越多!男的都覺的女孩子不純潔了!光棍越來越多!

  • 9 # Jason151442655

    周某的自述有誇大部分,但是還是基本符合事實的,除了最後一部分和華聯張某之間事被選擇性的遺忘外,其他還是接近事實。

  • 10 # 魚翅與花椒

    這個事情特別簡單,有些人太善良太單純了,或者很多發言的人就是女性,就從根本上不願意相信阿里女在和濟南華聯男在約炮。只不過頭天晚上喝醉了,沒約成,就改第二天早上了。

    有一個一目瞭然卻被很多人錯過了的細節,阿里女沒有跟同事住在一個酒店,而是故意住到很遠的另一家酒店,就是為了辦事方便。

    有一個基本背景,大家要清楚。阿里男是打醬油的是業務領導,是過來簽字剪綵的,阿里女和華聯男才是甲乙方,處了四五個月。

    阿里男純屬見色起意,有賊心沒賊膽,想又不敢,摸了幾下,買了套又放棄了。(有一個細節,他們的共同同事一直在遠端打電話關注,問這問那,阿里男很難下手,也沒了興致,也可能是醉酒,沒法辦事)但最終他被算計,背鍋了。

    至於阿里女和華聯男第二天在房間幹嘛?肯定是打炮,但沒打成,出事了。應該是被阿里女的外地丈夫遠端發現了(很有可能,電話打到酒店房間裡了,或者打到前臺,讓前臺去查房,其實是非常合理的)。這才是破案的關鍵,通姦男女決定撤退,掩蓋戰場,嫁禍他人,女人內褲為啥要被拿走,因為有華聯男的精液之類的體徵證據吧,不銷燬關鍵證據,沒法嫁禍阿里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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