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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拂沙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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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文儒風
要問徐志摩此生最愛是誰,有人說林徽因,有人說陸小曼,無論這兩個女人在他心裡是什麼樣的地位,但生活方面他對陸的照料確實是最深的。
年輕時候的陸小曼,放在今天也是一個女神級別的人物。
她外貌柔美,才學過人,同時會英、法兩門外語,17歲的時候就被選中兼職做外交翻譯,後拜國畫大師劉海粟為師,畫得一手好畫,嗓音條件極佳,唱起崑曲來,絲毫不輸給戲臺上的名家,跳起舞來更是舞池中最閃爍的星,有文獻記載:
北京外交部常常舉行交際舞會,小曼是跳舞能手,假定這天舞池中沒有她的倩影,幾乎闔座為之不歡。中外男賓,固然為之傾倒,就是中外女賓,好像看了她也目眩神迷,欲與一言以為快。而她的舉措得體,發言又溫柔,儀態萬方,無與倫比......
可就是這樣一個才女,唯獨在生活作風方面被千夫所指,尤其是她驕奢的生活,一度讓丈夫徐志摩很窘迫,甚至有人說,就是因為陸小曼的消費水平太高,最高才導致了徐志摩的死亡。
陸小曼出身名門,家庭條件很好,自然從小養尊處優慣了,這也是在所難免的,“窮養兒,富養女”的觀念直到今天也被很多家長推崇。( 陸大小姐的性格和才情都挺討人喜歡的,不過她也是個不折不扣的白富美,自幼家裡捧在手心中寵大,和前一任夫君離婚之時,她父親因為見對方辱罵愛女,不但氣得拍桌子怒斥對方,還要求對方立刻離婚,不要再傷害女兒。在處理這個問題時,她父親基本上忽略了,徐陸二人有違道德的婚內關係,一心護女,由此也可以看出陸父對女兒的愛,屬於缺乏原則和底線的愛。 )包括後來陸小曼聽從家裡的安排嫁給軍官王賡,她一直都保持著奢侈的生活習慣,有道是“不當家,不知柴米油鹽貴”,陸小曼對錢一直沒有一個概念,只知道花錢使自己開心,其餘她一概不關心。
後和徐志摩陷入熱戀,為了順利和王賡離婚,陸小曼甚至不惜打掉了自己肚中的胎兒,這也導致她後來再也無法生育。歷盡所有艱險之後,徐志摩、陸小曼終於結婚了,但是他們沒有預料到,“生活”兩個字遠比他們想象中要沉重得多。
徐父(徐申如)對兩人的婚事極其不滿意,他心中認同的兒媳婦只有徐志摩前妻張幼儀一個,因此他根本不給徐志摩任何經濟上的支援,但是徐志摩也是當時社會上的一個名人,掙錢也還是比較容易的,所以就沒有把“錢”這種俗事說出來,結果婚後的生活卻讓徐志摩大跌眼鏡。陸小曼的消費已經超越了徐志摩對“女人”的認知。
婚後徐陸二人因跟徐家人相處不愉快,便長期定居在上海,當時這裡號稱東方巴黎,十里洋場的熱鬧,自然也讓貪玩愛社交的陸大小姐目不暇給。兩人婚後都是租房住,住的還是豪華公寓,每個月就要100大洋;家中僱傭了14個傭人跟進跟出。除此之外,陸小曼時不時就要買漂亮的衣服,都是高階貨,價格自然便宜不了;吃飯上,每餐飯都要精緻菜餚,還要名廚烹飪;每週的夜場舞會陸小曼是一定要參加的,這也是她生命的動力,一進場不免要打賞小費,上層人的交際都是用錢堆起來的;還有聽戲、打麻將,最嚴重的是後來陸小曼在翁瑞午的影響下吸食了鴉片,這又是一筆巨大的開銷!(沉醉其間,她發現手裡的鈔票有了用場,包場捧戲子的感覺很快樂,徹夜跳舞打麻將也很開心,找到劉海粟這樣的名家指導自己的繪畫,更是令她覺得自己手裡的錢花得值。外加戒不掉的零嘴,能止痛的鴉片煙,這日子就這樣沉淪下去,她也失了節制。唯獨沒留意到的是自己的丈夫在外奔波操勞,甚至連歇口氣的時間都沒有就要趕路去授課。)
所以零零散散下來,陸小曼一個月的花銷至少在500大洋左右,她一個月就能花掉普通家庭幾年的生活費!
而徐志摩當時的工作根本支撐不起陸小曼這樣的生活,而徐志摩又是個“性情中人”,文人骨子裡的清高又讓他不想老把“錢”字掛在嘴邊,可是生活重擔死死壓在他的肩膀上,不得已,他時不時寫信告訴陸小曼要懂得節制花費,根據資料統計,徐志摩和陸小曼的信件中至少討論“銀行欠款”就有幾十次,可見當時兩人的家底已經被掏幹了。(徐志摩抱怨也抱怨過,但最終還是容忍了,周圍朋友見此,既無法勸,又不好責備,只好默默接濟。徐跟前妻的關係不睦,可在最艱難的時候,他還是向也在上海,正在創業的她開了口借錢。)
徐志摩不得不同時找多份工作來賺錢,因為他知道,陸小曼是不可能出去賺錢的,徐志摩輾轉在不同大學之間授課賺錢,同時還找了許多兼職來掙外快,最多達同時7個兼職,其中居然還包括房地產中介的工作,我們今天聽起來實在是匪夷所思,一代文豪居然為了錢去做房屋中介。
徐志摩自己的生活更是困苦,他的西裝都破洞了都捨不得買新的,還欠了周圍朋友不少錢,好在這些朋友都是真心幫助他,並沒有催債,否則真是要逼死徐志摩了。就連前妻張幼儀都看不下,從自己公司拿了幾套西裝送給徐志摩穿,有時候也接濟徐志摩一些錢。(前妻是個識大體的女子,爽快支出一筆錢,只在上頭留下一句話,這是你父親的錢,當時徐志摩的感受不可考,可後來他再也沒好意思來向她求助。)
1931年,徐志摩為了省錢,乘坐朋友推薦的免費郵政飛機從上海飛往北平,可是卻發生飛機失事,最終飛機墜毀,徐志摩魂歸天堂。試想一下,如果徐志摩經濟沒有那麼窘迫,他也不至於要佔這種免費的“便宜”,也許就不會這麼早離開這個世界,或許他的人生還能有新的轉機。
可惜,這些都已成為虛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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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嘉興微同城
徐志摩那會一個月工資多少?為什麼還要去兼職?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來了解下徐志摩的家世情況,然後再細說下他月賺多少?為什麼要去兼職。
徐志摩是中國著名的新月派詩人,出生於浙江嘉興海寧硤石。徐家是當地的名門望族,明朝正德年間徐松亭就在硤石經商,家也定居於硤石,為硤石徐氏分支之始祖。而徐志摩的父親徐申如是清末民初的實業家,徐氏家族長子,徐氏世代經商,積累不少財富,早年繼承祖業後獨資經營徐裕豐醬園。清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合股創辦硤石第一家錢莊——裕通錢莊,後又開設人和綢布號。成為遠近聞名的硤石首富。而這一年徐志摩剛剛出生,又是家族的長孫獨子,所以我們的徐少爺從小也是錦衣玉食。不出意外的話,徐少爺的人生軌跡應該是繼承家中產業,守業或者繼續創業,保持徐家硤石首富的地位。不過,上天往往喜歡跟人開玩笑,如此身家的志摩兄留學美國又在英國居住兩年後,帶著滿腦袋的新思想回國後做了北大的教授,創辦了新月社,不做商人改做文人了。
(徐志摩、蔣百里、胡適等與泰戈爾的合影)
那麼,現在我們就可以回答下前半個問題,徐志摩一個月能掙多少工資。徐志摩的在北京大學任職,每個月大概是400銀元。並且徐志摩還在其他大學兼職保守估計一個月起碼在1000銀元左右。這比當時的教育部長工資高多了。1000銀元是什麼概念呢?換算成現在的錢來算,不大有比較性,所以我們參照下魯迅先生兩次的買房經歷,來看看這1000銀元的購買力。1919年,魯迅先生買了北京西直門內八道灣一座四合院。這座四合院前後三進,有正房有廂房有耳房有花園,還有一個小跨院,將近30間房,成交價是3500塊銀元。1924年5月,魯迅在阜成門內西三條衚衕買了一處小四合院,花了800塊大洋。你看吧,徐志摩一個月的工資能在北京買一處小四合院了,說是小四合院也有3間南房,3間正房,東西各一間小廂房,還有一個小花園。半年不到就能全款付清有30間房的大四合院。
除了教書以外,徐志摩還寫作,處處投稿,而且開辦了新月書店,倒賣過古玩,甚至做過房產中介,還與張幼儀的八弟合開了霓裳打扮店,算起來也掙不少。但是他為什麼要去做這麼多兼職呢?
(在上海為陸小曼租的別墅)
下面我們就回答下半個問題,徐志摩為什麼要去做兼職。答案是為了一個女人,就是陸小曼。陸小曼出身名門和徐志摩相戀之時是有老公的。而徐志摩和第一任妻子張幼儀離婚後,追求林徽因失敗,正處在低潮期,遇到充滿靈性的陸小曼自然也是一頭栽了進去。陸小曼包辦婚姻,和丈夫王賡沒有什麼感情。比較狗血的是,王賡和徐志摩的朋友,徐志摩在北京期間經常去找王賡玩,結果把人家媳婦拐跑了。和陸小曼的結合,遭到了徐家的反對。
徐志摩和第一任妻子張幼儀同樣是包辦婚姻,徐志摩一直看不起張幼儀,行夫妻義務也是為了父親要抱孫子。後來徐志摩認識林徽因後堅持和張幼儀離婚,還把懷有身孕的張幼儀扔在德國不管。受此打擊的張幼儀沒有怨天尤人,反而人生從此開了掛,入裴斯塔洛齊學院,專攻幼兒教育。回國後辦雲裳公司,主政上海女子儲蓄銀行,均大獲成功。即使離了婚,她回國後依舊服侍徐志摩的雙親,後被收作徐家義女。所以,父親徐申如是無論如何也接受不了一個滿身小姐脾氣還離過婚的媳婦嫁入徐家的,並切斷了徐志摩的經濟來源。
徐志摩和陸小曼結婚後,搬到了上海。租了一套別墅(租金100大洋)還僱了10幾個傭人,陸小曼喜歡買高檔時裝,吃大廚專門烹製的美食。夜生活也很豐富,經常去跳舞和聽戲,小費也是出手闊綽,打牌,炒股票樣樣不落,後來還染上了大煙。如此的花銷,徐志摩也開始捉襟見肘起來。所以他不得不做兼職,一切都是為了給陸小曼好的生活。這一點來說,他還像個男人,只是他對張幼儀虧欠太多。張幼儀還時常的接濟他,給他買西裝。因為徐志摩連衣服破了都捨不得買。也正因為想省錢,徐志摩搭乘了免費的郵政飛機,結果出了意外。
徐志摩和陸小曼的相愛遭到了身邊幾乎所有人的反對。他的老師梁啟超也不大看好他們。姑表弟金庸更是在小說《天龍八部》中把雲中鶴寫成了一個“YZ”。雲中鶴正是徐志摩的筆名之一。可見在親戚中,對於徐志摩拋棄張幼儀的行為深惡痛絕。由於也可見一樁婚姻對人的一生影響有多大。徐志摩本是富家公子,每月又賺著比教育部長還多的薪水,這生活可以說是相當的舒適。可是為了“愛情”他又甘願受苦,最後這麼年輕就離世了。我想這也是這麼多年,大家對他念念不忘的原因吧。
回覆列表
這個問題,拂沙來回答。
按照問題,應該指的是1930年左右,徐志摩深感經濟壓力巨大,家庭開始入不敷出的時候。
徐志摩打三份工,還要兼職,完全因為陸小曼花的對呀。
徐志摩與陸小曼是1926年10月3日結婚,婚後在老家浙江硤石短住後,因為徐家並不把陸小曼看成兒媳婦,徐母對小曼一百個不順眼,所以倆人沒辦法,只好搬到上海住,在上海租了一個高檔小區的別墅,陸的父母搬來同住。下面我介紹下陸小曼一個月的開支。
別墅租金,一個月100大洋。
另外,陸小曼買了汽車,養了司機,還有僕人、廚師、丫鬟等10人。一個家庭只有徐志摩夫婦,陸小曼父母四個人,光僕人就十一人,是不是太奢侈了。因為陸小曼要過貴族般的生活,只有這樣才能與她在上海娛樂圈的地位相匹配。
同時,陸小曼還抽大煙,大家都知道大煙的花費極高。
那麼這些花費一個月加起來總共有多少錢呢?據陸母與鄰居的報怨,說小曼一個月的開支在500—600大洋。
可能大家對大洋的價值不甚瞭解,這些錢在當時能買到300克黃金,按照現在黃金的價錢一克360元,我們可以算出,500—600大洋,約等於現在108000元人民幣。
這就是徐志摩家一個月的開支。
徐志摩是1926年結的婚,結婚前,徐父徐申如就分了家,分給徐志摩多少家產沒有記載,按照徐家在硤石首富的地位看,應該是一筆不小的數目。但分家的錢,在1929年就揮霍一空了,並且還欠了一筆不小的外債。
所以徐志摩不得不去北平工作。
徐志摩在北平正式工作有兩份,一份是北京大學教授,月薪300大洋;另一份是女子大學教授,月薪280元。另外,徐志摩還兼任某出版社主編,專門編輯叢書,月薪200大洋。另外,徐志摩還不斷的寫作投稿賺取稿費,每月有一二百大洋的收入。這麼算下來,徐志摩每個月的收入在900—1000大洋。除了滿足自己的花銷,剩餘的都寄回上海陸小曼,應付家庭開支。可以說生活過的十分拮据。
徐志摩窮到什麼程度呢?1931年9月份,徐志摩計劃回家,買了北平到上海的火車票,但是陸小曼來信說缺錢,徐志摩只好把身上的200大洋,全部寄給小曼,並附信叮囑小曼切不可到手就花光。
徐志摩把錢都寄給了陸小曼,導致自己沒有錢花,只好把火車票賣掉,聯絡免費的飛機回南。看看,詩人那時候多窘迫。
按照徐志摩一個月1000大洋的收入,大約相當於現在20萬人民幣,絕對的高收入階層,依然滿足不了陸小曼的花費。就知道徐志摩為什麼拼命的賺錢了,他是為了養活陸小曼啊。
其實徐志摩的死,與陸小曼的揮霍有一定的關係,因為徐志摩沒錢,才聯絡免費的飛機,後來飛機失事,徐志摩就在那架飛機上。
所以,悲劇都是由前因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