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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Jack行走於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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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職場軟實力
不是有試用期嗎,你看是否簽訂了正式的勞動合同。
另外一家公司你要確定一定能入職成功。
如果另外一家心儀的公司入職沒問題,那麼在跟這家公司沒有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之前,可以直接提出離職。一旦簽訂了合同,那麼需要按照流程去辭職。對心儀的這家公司不要提剛入職幾天,這樣的話是我我不會考慮你了,畢竟你如果再遇到更好的公司你有可能還會扭頭就走的,要知道忠誠度是排在能力前面的。人往高處走沒問題,但你不能讓他們都知道你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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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陪娃樂趣多
先進行選擇,然後考慮離職不離職。
多個選擇,多條路。求職者在面試的時候,肯定不會專門只去一家公司面試,一般來說會廣撒網。而你面試過的每個公司,會根據他們公司的具體要求,最終確定是否要錄用你。
面試時間不同,公司錄用流程不同,你拿到offer的時間就有可能有差異。那麼你已經入職了一家新公司,而你又接到心儀公司offer,這就很正常了。
作為求職者,你是幸運的,因為你有選擇的餘地。但你要做出痛苦的選擇,你是選擇現在已經入職的這家公司呢還是要選擇你心儀的公司呢?你要非常的慎重,因為這個非常的關鍵,對你以後的職業發展非常重要。
選擇不外乎就是把兩家公司進行全方位的對比,並且要結合自己的具體情況。
你可以從公司角度,比如公司的規模,公司的企業文化,公司的各項制度,公司所能提供的發展空間等。你可以從個人角度,自己的愛好與特長,時間成本,交通成本等。當然,這裡就不再詳細說了,因為你已經提到了如何辭職,說明你已經做出了你自己的選擇。
入職一週談辭職,手續一切從簡。入職一週,那說明你還在試用期當中,當然,入職手續應該已經完成。你這個時候提辭職,雖然說比較簡單,但也可能要走一些流程,具體走什麼流程,要看公司有什麼規定。
將離職想法告知相關人員。正常來說,你和你的直接主管談,或者你和當時給你辦理入職手續的行政和人事專員談,你把你要離職的想法告訴他們。
謹慎選擇離職原因。至於離職的原因,那看你怎麼說了,這藉口非常多,儘量挑你個人原因,儘量說一些好話,這樣手續會辦的快一些。談個人原因,好聚好散,也是為你之後留條後路。
比如你可以說家到公司的距離太遠,上下班時間成本太大等,比如你可以說你感覺勝任不了當前的工作等。
確認離職相關事項。離職時間你自己要確定一個,因為你還在試用期之內,所以你可以確定一天或兩天之內離職即可。另外,你還要和相關人員確定你離職需要辦什麼手續。
因為你已經入職一週,比如你已經拿到了工卡,拿到了門禁卡,已經開始了考勤,已經領了工作相關的裝置。同時你已經提供了自己的一些資料給公司,公司或許已經給你辦妥各種保險以及公積金等,這都要確認清楚。
離職手續辦理。如果公司要求要走一些流程,那就按照公司要求的辦。正常來說比較簡單,因為在試用期當中,至少你工作交接可以忽略,這可以為你省大量的時間與精力。
入職時提交的相關資料可索要回來。公司在入職的時候需要求職者提供一些資料,比如體檢報告,之前的離職證明,工資流水,照片,各種影印件等。
因為你只入職一週,所以這些資料你都可以要回來,方便你在入職心儀公司的時候使用。
密切和心儀的公司保持溝通。你當前的實際情況沒必要和心儀的公司說。既然你已經確定要到心儀的公司,那麼你當前的情況,也就是說你當前在其他公司已經入職一週的情況,就不要和心儀的公司去說了,也沒必要和心儀公司去說。你只要按照offer裡面確定的到崗日期,及時到崗就可以了。
要和心儀的公司保持密切溝通,特別是在到崗時間上要達成一致。如果你現在辦理離職手續所需要的時間和offer裡規定的到崗時間有衝突的話,那你就要密切和心儀的公司保持溝通聯絡,找個藉口,當然還是以你個人的原因為主,推遲一到兩天去報道,或者重新確認一個新的到崗日期。
相關的注意事項上面基本上都提到了,你自己根據你的具體情況進行取捨即可,總之,試用期提離職辦離職都還是相對簡單的。
最後,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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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職小訴
工作是雙向選擇,才入職一週,一般還是試用期,這個時候是求職者和公司相互瞭解的階段,公司要了解一下錄用的員工是否符合公司,當然,求職者也要了解一下公司是否適合自己。這個時候離職也什麼,可以婉轉的告訴公司自己不太適應這份工作,因為在試用期,一般沒什麼,很快就能辦離職。
對於心儀的公司建議不用說你已經在別處入職幾天的事,因為這容易給人造成誤會,別人會覺得你容易被挖走,這不太利於新公司對你的認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還是別提了!這邊辭職了,新公司就可以正常的去入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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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阿良姜
題主剛入職一週又接到更加心儀公司的offer,所以現在更想離職過去,但不清楚如何離職?對於自己已經入職的事實,是否有必要告訴心儀的這家公司?
透過題主的問題,我認為題主自己需要冷靜的想想,自己確定要過去嗎?現在這家公司工作這幾天如何呢?自己在這裡工作感受到快樂沒有。
如果最後還是準備過去,那我的建議如下:
01.對現在這家已入職公司,如實說明情況,希望這家公司能夠理解。這個其實沒有什麼不好意思,大大方方的說明即可。公司在招聘員工的時候,也是需要接收很多簡歷並通知很多人過來面試,從中篩選。求職者也會面試很多家公司,當然存在更有心儀的企業想入職。大家都在選擇,所以不存在有任何心裡負擔。
再者試用期本來就是讓勞資雙方適應的過程,有新員工不適合企業管理而離職,只要按照勞動合同法提前3天提出即可。
當然對於公司來講,剛入職不久的員工離職,公司投入精力與時間成本還不多,損失還不大。一般情況下公司都能夠理解。
02.是否告訴新公司自己已入職幾天的事實。我認為這個就沒有必要,題主可以告訴新入職單位,自己需要兩三天處理手上事情,處理完畢即可入職。
約定入職時間上,建議題主把上家公司的離職交接工作處理好。雖說已經離職,但說不清以後可能還有合作的機會,為此處理好善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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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雨沫聊職場
我覺得這裡重要的問題不是考慮怎麼提離職,而是你選擇哪家公司?
一、慎重考慮究竟選擇哪家公司。你先前去那家你心儀的公司面試,由於心儀公司面試到發OFFER之間的流程比較長,導致你入職另外一家公司一週後才接到心儀公司的入職OFFER。既然這家公司是你心儀的公司,肯定是你比較看好的公司。
我先前也遇到這種情況,當時連續面試了幾家公司,心儀的公司遲遲收不到錄用OFFER,但是另外一家公司較早發了OFFER。我想當時你入職這家公司之前一定也很糾結,我想去的公司還沒發OFFER,也不知道會不會被錄用,現在接到OFFER的公司也還不錯,如果不去恐怕會錯失一個機會。
當時你既然決定入職了一家公司,這家公司肯定也有吸引你的地方,並且你已經進入這家公司工作了一個星期,我想你現在應該瞭解得更加清楚了。
對於這兩家公司你一定要做好對比,從公司平臺,崗位,薪酬待遇,公司環境,公司老闆和你的直屬上司等各方面都要去考慮,慎重考慮究竟選擇哪家公司。
二、新入職才一個星期,離職手續會比較簡單。如果你已經考慮清楚了,還是決定到自己心儀的公司去報到,那麼首先肯定沒必要和心儀公司說你現在已經入職幾天了,你只要和入職的公司辦理離職手續就可以了。
現在很多員工入職一家公司如果時間不長,走的時候連聲招呼都不打就走了,但我不建議你這樣做,我建議你還是按正常流程辦理離職手續。
至於怎麼提離職,你可以隨便想些理由就行:
1.你可以說你適應不了現在的工作。
2.你可以說你家裡突然發生了一些事情,需要回家一段比較長的時間,有可能以後就在家鄉發展了。
3.路程太遠,上班不方便。
離職的時候如果需要交接工作的就交接好,需要交換的公司辦公物品全部交回,做到好聚好散。
回覆列表
第一,怎麼提離職?入職才一週,勞資雙方都處於試崗探索階段,直接提就是了,理由就是公司文化或崗位實際工作內容不是自己想要的。可能會在薪金結算時出現偏差或麻煩,這些問題在離職的當天要處理好,並自己拍照備案。
第二,要不要給新公司說已經在其他公司入職幾天?如果決定要去,當然不能說,說了只會影響你的入職或在這個公司未來的發展,“朝秦暮楚、騎驢找馬,身在曹營,心在漢”的這種職場心理或現象是所有公司都很忌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