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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名稱志同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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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六點山泉
公路上曬糧出了交通事故,那方都脫不了干係。曬糧食的明知故犯應該承擔主要責任,造事方固然情有可原,但也要小心駕駛,有路怒情緒可不好,情緒一激,車輪子就飛得快,將人禍下,於心也不忍。農民曬糧,含圖安逸,在公路人為製造障礙,讓司機一刻也不能放鬆,讓司機疲於轉動方向盤,勞心勞心,出了車禍幾頭損失。
奉勸各位,捨身為對方著想,一個不設障,一個不開飛車,讓公路還其所用,讓司機安全駕駛,保證你我他的安全,讓人人安全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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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山東海哥
曬糧的承擔主要責任,就是交警隊出責任認定書也是曬糧的責任,是因為你曬糧導致的事故,這一點希望大家明白,千萬不要在公路上曬糧,特別是糧食周圍放上酒瓶,木棍,這樣最容易釀成事故,糧食價值幾個錢,扔掉都不能在公路上曬糧,大家切記。
別說曬糧,就是放東西出事故你也有責任,我們村建房子,公路旁放的沙子,出交通事故了,造成一人死亡,最後還賠給別人20000元,其實都是鄰村的,不然十萬八萬跟玩似的,很多人不理解,總認為和我什麼關係,私自放東西等於你在公路上設定了障礙,你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每年打場曬糧出現無數次事故,以前大家不懂,總認為該倒黴,現在不行了,大家都懂法,動不動就會告你,起訴你,到時候你等著吃官司就行了,一旦開庭你肯定敗訴,最好的辦法就是私了,不然最後你還得承擔起訴費,而且賠償的更多,所以公路千萬別曬糧。
我們這裡有個賣化肥的,有個小夥子去買化肥,摞的很高,不小心塌陷了,把小夥子的腰砸骨折了,開始要求賠償一半的治療費,1萬多塊,一分不賠,他說和他沒有責任,在你家出事了,還是因為買化肥,你怎麼沒有責任呢?首先你要提供一個安全的環境,所以你是直接責任人,最後開庭,要求10多萬的賠償,誤工費、營養費、後期治療費、陪護費,最後徹底服了,經過中間人調解5萬元最後和解了,起訴費5000元必須承擔,因為你是敗訴方。
很多東西我們不能憑主觀判斷,我們是講究法律的,就像曬糧釀成事故一樣,你絕對脫不了干係,總不能說人家開車不行吧!首先你設定障礙就不對,就該承擔事故責任,明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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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橙小程
農戶肯定要承擔一部分責任的,但是具體怎麼劃分就需要執法部門判斷了。
我講述一下我們村之前發生的一件這種事故,聽完簡直哭笑不得。
我們村挨著省道,每年到農忙季節就有很多曬糧食的,前些年幾乎曬滿了,這些年由於很多糧食收完直接賣了,要少的多,但是還是有。
18年秋天的時候,我村上有一個叔叔在路上曬得玉米,由於他家門前就是省道,所以晚上的時候他也懶得把玉米收回家,就是找個東西蓋一下。本來再曬一天就曬乾了,但是晚上的時候突然遭遇暴雨,他一個人睡在屋子裡睡得太沉,就沒有聽到下雨,早上醒來一看傻眼了,一車玉米全部淋溼了,沒辦法,還得繼續曬幾天。
這一次出事了,不知道是哪個村的婦女騎電車從這裡過,為了躲避大車壓到了玉米上,車和人 一塊摔倒了,事故不大,只是輕傷,但是擦破的卻是臉和腿,雖說皮外傷,但是流了不少血,當場這位女士可不依不撓了,勢要追查是誰家曬得糧食,要求賠償,問我這個叔叔是誰家的玉米,他怕被訛住,謊稱不知道,也不敢承認是自己的玉米,問村裡其他人,其他人都知道發生事故的情況,即便知道也說不知道是誰家的糧食。最後警察過來調查也沒人說是誰家的糧食。最後她沒辦法就盯在那裡不走了,看看晚上誰來收糧食。結果直到晚上我這個叔叔也沒敢去收糧食,這個女的還真是要硬磕到底,晚上居然帶了被褥睡在路邊,一定要逮到糧食的主人。
第二天女士回去了,卻帶來了兩個侄子來盯著,晚上兩個人就睡在路邊。一直在這裡盯了快半個月,我這個叔叔也沒敢去收糧食。就這樣,玉米是曬乾了又被雨淋,然後再曬乾,再被雨淋,最後玉米已經發芽,有的已經發黴長毛了。還是沒有人來收玉米。而我這個叔叔早已經把玉米拋到腦後,去城裡打工了,這家人白白在這守了半個月。最後不了了之。
我這個叔也是夠倒黴的,本來是在外面打工的,秋季特意回來收玉米的,結果辛辛苦苦收的玉米算是又扔了,你說悲催不悲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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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花生常態
提起這個事還真是值得注意的問題。
公路是車,人通行的地方。屬於公共交通通道,任何人和車都不能私自長時間的佔用,更不用說用其它物品佔用公共交通要道。
可總有那麼些人安全意識淡薄,私自佔用公共車道。特別是在公路上曬糧食。糧食攤在公路寬度的四分之一甚至還多,本身佔用公共車道,再加上糧食打滑,特別是腳踏車,電動車,機車行人等肯容易跌倒出現危險。由於佔用車道,給各種車輛帶來了安全風險。
如果由於曬糧食出現事故,曬糧者至少有三成甚至更多的責任。因此提醒廣大村民不要貪圖方便省事在公路上曬糧食,交通安全法應該有具體條例,為了保證自己和他人健康安全,杜絕在公路上曬糧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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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美西域胡楊57312731
又到一年秋糧收穫時。
1,這些年,政府加大了對農村水電路的投入,原先,下雨水泥路,晴天揚灰路的時代一去不復。
村村通柏油路通到村口,門邊,這給農牧民出行,購物帶來了極大的便利。2,通村公路給出行,客運帶來方便的同時,部分農牧民,到夏,秋糧收穫,家門口公路成了首先的“曬場”。
根據農村公路管理辦法等交通法規,通村公路,禁止他人挪做別用,更不要說佔道曬糧,曬糧,一來違反交通法規,二是容易引發人,畜等交通事故。 3,有人,曬糧,佔道,發生交通事故,追責,定損,賠償,佔道者要負全責。由上,這些年,農村路好了,機動車也多了,前些年我所在鄉村,因農民曬糧佔道發生多期人死,財損,賠償事故。
因此,農民朋友千萬不可,圖一時之“便”佔道,曬糧,萬一引發交通事故,有可能還要擔刑責,民事賠償,所以,違法之事,切記莫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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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在公路上曬糧食,岀了交通事故怎樣劃分責任?公路是機動車輛通行的大道,交通管理部門早已明文提示,“不允許農民在公路上涼曬糧食以及其他作物”,
有些農民缺乏法律觀念,目無組織管理意識,強行在公路上涼曬糧食,嚴重阻礙機動車輛的正常行駛,造成機動車輛擁堵,甚至發生交通事故。
公路上涼曬糧食,應該是風險因素髮生的前因而造成的後果,因為,公路上不岀現曬糧食,可能不會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假設,交通事故發生在曬糧處,由於糧食佔居了公路面,加之糧食光滑,造成的交通事故曬糧人應承擔全部責任。
由於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傷亡,住院看病,車輛損壞應由曬糧人負責賠償。
應該讓廣大農民提高交通安全意識,遵守交通規則,不可隨便在公路曬糧,突絕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