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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仁愛小魚w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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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火舞輕煙902
贊同!雖說十月懷胎不易,但是養育一個孩子又豈是一朝一夕的!對於給我生命的人心存感激,而養育我的人,我可以拿命去報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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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灑脫餃子Q
我認為生恩最重要,沒有生,你拿什麼來養,比如,有一位婦女,在孩子兩歲時,就叫人販子給偷走了,現己丟失了,2o年了,這位婦女就像瘋了一樣,到處找他唯一的兒子,痛不欲生,那麼這個孩孑現已長大成人了,難道偷人家的孩孑養,這算養恩重嗎?我茫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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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塵封108384611
如果孩子是被親生父母拋棄的,確實是生恩不如養恩重!如果是從人販子那裡買來的,這個是知法犯法,不一樣!有買就有賣!支援買賣同罪!支援人販子死罪!這樣才會天下無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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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辛沙
當然贊同,生,不過懷孕十月,一朝分娩,養,才是報不完還不盡的恩情。人非禽獸,小貓小狗,生下來,經風一吹,身體就會硬朗,能自己爬上去吃奶,短短的哺乳期一過,母貓母狗就會棄之不顧。人類就不一樣,撫育期太長,俗語道“養子方知父母恩”,養過孩子的人才會真正體會到養育孩子的艱難,而十幾歲,而二十幾歲,甚至三四十歲,還在讀碩讀博呢。前幾天猝死的那個研究生,三十四了,還未能畢業。父母養育之恩,可謂大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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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許科雲
應"首頁"邀答!
答:贊同這句話,因為自古以來也是這個理,只生不養哪能長大成人!(列舉兩例)
1⃣️我老家有位女校長出生後就被父母遺棄,被一對無子女的老夫妻養大,因為她智力好,又肯吃苦,漂亮白淨細膩,長在貧民家竟然考上了師範,又嫁了一位校長。
見孩子出息了,一天父母來認親時,她責問道:我上小學、初中、離你們那麼近,為何不認我,你們在我最需要時從沒有給我一分錢的溫暖和關愛,現在來不覺得已經晚了。
父母啞言了,含著帶淚離去、作為孩子她哪裡知道當年父母有難言之隱才忍痛捨棄她的,父母又錯在他們從未擔負過養育責任,哪怕送點好吃的,給件新衣服,既然沒有盡到義務就不該來自討沒趣,別說民俗不認這個理,就是法律也不認從。
2⃣️我老家一位同姓的人家,計劃外超生(全生的女孩子),怕罰款就託人把孩子送給上海一個關係戶,由於接頭人死了,二十多年未找到女兒,這位父親當年利用腳踏車借去上海販賣雞兒的機會,到這個地區去走訪打探,探知親生女兒在一家幼兒園當老師,這位父親只能遠離偷偷看女兒,不能相認、因為他知道自己沒有盡到父親的責任,不能為了相認而公佈女兒的身份,他深知生父不如養父大,他未盡養育之恩也就無理由也不忍心打亂女兒的生活,看到女兒在大城市生活幸福也就欣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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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熱情溪流Do9
這就要看實際情況了。生下來為什麼不養呢?一,是否父母有難言之隱,無法養得起;二,是否孩子被拐賣了;三,是否發現生出來的孩子有先天不足而被遺棄等等。都要分別而論。世上有兩種說法:1.千金難報生育之恩。2.千金難報養育之恩。“生育”就含義生下來並養育;而養育就只是養育,但沒有生又何來養呢?因此,以上三點不養育的原因,前一,二點原因是生恩和養恩同樣重要,因有時要生一個孩子,也是要經歷很多的苦難,值得珍惜和同情。而第三種原因是應該受唾罵了。養育者真是恩重泰山,千金難報養育之恩一點也不過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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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輝煌歲月1c6e
我非常贊同這句話。生你的人不如養你的人,養你給你。給你吃,給你喝,供你學習,跟你一樣成家立業。這是最恩重的。如果只生了你,不管你吃,不管你喝,恐怕你已經不在這個世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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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馬大帥278
非常贊同這句話,生下來不養還不如不生,當然了這裡面可能也是有原因的,假如說未婚先孕,生下來送人了或者是遺棄了,還有就是拐賣,要不就是養不起送人了,但是現在這種情況非常罕見,不管什麼情況,生下來不養是不對的,拐賣除外,生的代價高,養的代價更高,從小要買尿不溼,以前是尿布,每天要換很多,奶粉也是一筆大開支,還有小孩子容易生病,半夜到醫院去看病也是常見的事情,按照現在這個情況,從小到大,沒有個大幾十萬肯定是不行的,這還不包括將來買房買車結婚的費用,養父母這中間要吃多少苦,受多少累,操多少心,這個是計算不岀來的,現在有很多被拐賣的孩子,與親生父母見面後,依然回到養父母的身邊,這也充分說明養比生更重要,不管是親生的,還是養父母,都要對老人好,他養你小,你要養他老,這是做人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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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百川王佔功
我很贊同這個說法。因為這句話合情又合理,與付出和收穫存在著高度的契合和一致性,試想:生母僅是十月懷胎 一朝分娩,而養恩是從剛剛成形呱呱落地到18歲成人,是多麼漫長的歲月,尤其是童年的培養從不足10斤到幾十斤,那都是透過一口口,一碗碗的功夫,經過一把屎一把尿,從哭哭啼啼到呀呀學語再到上學,漫長歲月精心培養的結果,歷經多少個日日夜夜天天年年的千辛萬苦,直到培養成人,人們說的十年樹木百年樹人,也就是說培養人的不易,從經濟上也付出不菲數目,時間既是付出的見證,也是相互感情的積累,我這是從正常生和養的關係上而言,如果生父母有遺棄的嫌疑,或者是找莫須有的藉口逃避扶養責任,那就不是說對生父母恩情的輕與重,那就是情仇的深與淺,即使生父母暴發後再來相認,遭兒女拒絕尚屬正常,我認為生恩與養恩是無法相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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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大神筆3I6D
生恩不如養恩重:
養貓養狗死也痛!
不是親生似親生:
生了不養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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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說法完全贊同,因為他生的時候父母是沒有任何準備時也有可能是尋歡作樂的情況下產生,如果生下來不管了象丟東西一樣隨便丟棄,如果沒有人發現或小孩子的生命力不強那還有下文嗎,所以養育之恩大於生恩,培養一個孩子成年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作業,他是透過十年二十年的無私付出這代價不是用金錢就可以撫平的,這裡我們也要呼於那些不負責的父母,孩子如果已成年請不要打擾孩子們那脆弱的心與平靜的生活,不要讓他們生活在情感的包圍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