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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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終南醉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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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書苑探珍
本人於今年經歷過這樣的事,把經過分享給大家參考。我在公司幹了三年,連續三次簽訂固定期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二次以上應當籤無固定期勞動合同),因與領導關係僵化,但他們又無法抓到我的錯處,續簽合同成了他們的契機,合同3月31日到期,專案經理於2月25日給我下達《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理由是合同到期不了續簽,並要求我在通知書上簽字,遭到我的拒絕,據理力爭,一直工作到4月5日,公司阻止本人進入工作現場。針對公司強制趕人的事實提起勞動仲裁,由於證據提交較晚,不予認可,裁決結果與實際情況偏差較大,不服仲裁結果向法院提起上訴,此案正在審理中。透過這件事,我想說明一個問題,各位讀者,在你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大理氣直壯地大膽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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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人說書
如果自己沒有沒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口頭辭退你,不必理睬,正常打卡上下班除非他們給你出具辭退書面通知單,如果後期沒有發工資你就可以給公司發解除勞動涵了,當然,期間要做好各種證據收集和注意不要違反公司的管理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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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認真的小貓vP
員工在沒有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情況下被無辜開除辭職的情況下:找公司人事部門詢問情況,(害人之心不可以防人之心不可無)最好準備些錄音裝置。最好最壞的打算,既然都給開出了,也不用為他們考慮了,收集公司違法辭職員工的證據到當地勞動監管部門反映情況。
既然是口頭,你就去上班,做好收集證據的準備。
如果被拒絕進入工作場地,直接開啟手機攝像功能詢問原因,得不到答覆就打電話給人力資源部或自己曾經的部門主管,或公司領導。記得開錄音。
注意保留可以證明勞動關係的東西,比如勞動合同,工資條,銀行流水,工牌等等。
收集好證據,去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滿意,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據聽說,現在勞動關係的訴訟,只要證據確鑿,一般都能得到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