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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自在的老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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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秋實80587892566
“誰受益誰養老”,並不能成為某些人不養老人的藉口。
贍養父母是法定義務,不可以附加任何條件。
要說“受益”,一般人都受過父母的益。從十月懷胎,到呱呱墜地,是受益;從呀呀學語,到蹣跚學步,是受益;從上學唸書,到結婚生子,是受益。除了孤兒,哪有不受益的子女?
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有良心的子女,都應無條件地贍養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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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熱情溪流Do9
我不主張:一,如果老人沒有什麼遺產(包括錢財),沒有受益,那怎麼辦?二,如果老人只有一點遺產,那貧窮的子女會因有收益去贍養,但富裕的子女呢?三,如果老人有較多的遺產,貧窮子女更會樂於受益而贍養老人,但富裕子女就更可置之不理嗎?因此,在贍養老人的問題上,不要問什麼道德孝義或傳統,都應該大力宣傳一個觀念:怎樣贍養老人,那就是由全體子女共同負責任。至於怎樣做才合適,就只能因各家庭而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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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快樂科裡2H
在贍養老人的問題上,不要說誰受益與不受益的事情,如果老人有多餘錢財,兒女可共同分享,而沒有所謂的錢財怎麼辦?那還是一個字《養》。為什麼這樣講?因為老人為兒女操勞一輩子,一生受多少痛苦,經多少災難,風風雨雨經歷了幾十年,難道說做兒女的不應該贍養,老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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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兔小妞的心靈札記
張大爺曾是某單位領導,風光無限,老了卻無依無靠,全因他當年做了一件糊塗事。
年輕時的張大爺身高馬大,一表人才,且有一份很好的工作。在那個還是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的年代,主動圍在他身邊的姑娘就有不少,最終他透過自由戀愛,和林女士喜結連理。
婚後不久,林女士就誕下一個女兒。張大爺曾將這個孩子視若掌上明珠,嬌寵得不得了。為了很好的照顧孩子,兩口子商量了“男主外女主內”的生活方式。
起初,夫妻恩愛,琴瑟和鳴。林女士歡天喜地地在家裡過著“張太太”的主婦日子。直到有一天張大爺跟她說了一句“咱們離婚吧。”林女士瞬間詫然,無措,懵圈……無法接受!到最後才得知,張大爺外面有人了。
無論林女士如何苦苦哀求,都無法挽回張大爺的心。他對她開始暴力相加,甚至夜不歸宿,在身體和精神上折磨著這個自己曾深愛的女人。他的愛情就像龍捲風,來得快也去得快。
無奈,林女士最終同意了離婚,因張大爺明言不要女兒,林女士也害怕後媽對孩子不好,獨自帶著一歲的女兒離開了,這一離開就是34年,彼此互不打擾,失去了聯絡。
離婚後的張大爺重新獲得自由身,他開始最大極限地發揮著自己花心的本質,流連於無數女人之間。
“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他只是和她們逢場作戲的過日子,不想承擔婚姻的責任,所以再沒有領過證,當然,也沒有生過娃。
這樣快活無邊的日子好不瀟灑!可“天道好輪迴”,張大爺後因個人生活作風問題被群眾JB,提前退休,那時他才滿50歲。
張大爺想著自己有房,有存款,不愁養老,便開始過起了真正退休的日子,“今朝有酒今朝醉”,一點不改生活作風和品質,帶著不同的女人遊山玩水。
直到有一天,張大爺起床時突然發現自己腿腳不聽使喚,想起身卻摔倒在地,被身邊人送往醫院。經診斷,張大爺中風了,半邊身體不遂。
起初,當時和他一起生活的阿姨還陪在身邊不離不棄,不定期地帶他上醫院去複查,給他做飯,照顧他的飲食起居。
可半年過去了,張大爺的病情也沒見好轉,才50多歲,看上去已是風燭殘年的樣子,走路顫顫巍巍靠柺杖,而且說話也不利索了,有時候沒來由的發脾氣,拿著柺杖對著阿姨一頓打罵。
某一天,阿姨藉口說要去給自己女兒帶幾天孩子,離開了,再沒回來過。張大爺打對方電話一直是關機狀態。
有錢傍身的張大爺很豪橫,他放話出去,“請女保姆,高薪。”於是,他身邊一茬接一茬的保姆阿姨,來了沒多久又離開,換了無數個。
眼看著積蓄在一天天的變少,可該吃的藥卻越來越多,而且自己的自主行動能力越來越差了,張大爺第一次著急了。
他找到自己的侄女兒,開門見山地表明瞭自己的想法。“我把現在這三間房子贈送給你,以後你給我養老,好不?”
侄女兒家境一般,雖然從小沒有受到這位“有錢伯父”的任何恩惠,但想都沒想,一口答應了。
於是,張大爺當即寫贈送協議,兩人按手印,做公證,把房子贈給了自己的侄女。
侄女隨即把張大爺接到了自己家去居住。侄女親自照顧著張大爺每天的飲食起居,慢慢地,張大爺的身體比以前硬朗了一些,能夠獨自出門去散散步了。
可一年之後,張大爺又被侄女送回了自己家。此時張大爺手中的積蓄已所剩無幾,加上沒有人精心照顧他,生活質量下降了不少,他的身體一日不如一日。
張大爺看著鄰居家兒女成群,過年過節的有孩子們圍在身邊,熱熱鬧鬧地,他便想起了自己的女兒。
和女兒已失聯34年的張大爺多方打聽之下,知道了女兒的下落,當得知女兒如今已經是一家民營企業的老闆時,張大爺立馬坐車找到了女兒所在的公司。
張大爺女兒看到眼前這個拄著柺杖,說話哆哆嗦嗦,邋里邋遢的老人時,面無表情地說了一句:“我不認識你,希望你別在這裡影響我們的工作。”
她一歲時就被父親趕出門,跟著母親逃亂一樣,顛沛流離,輾轉各地,最終才在此地安家。在她印象中,父親二字,是很模糊的一個概念名詞,不帶任何感情色彩。
張大爺不管,一PG坐在大堂的沙發上,顫抖著手,指著女兒,憤怒地說:“你不給我養老,我就告你。”
女兒:“可以啊,你去告吧,法院判我怎樣就怎樣,我尊重法院的裁決。”
張大爺賴在女兒的公司不走,無奈,女兒只好請來了社群工作人員。在社群工作人員的一再勸慰下,張大爺先暫時離開了公司,回了自己家,等待他們做了全面瞭解後再進行調解。
養老事宜刻不容緩,因為張大爺的自主自理能力越來越差了。
工作人員第一時間聯絡到了張大爺的侄女,詢問她為什麼違背了和老人定好的養老之約?並希望侄女把房子所有權還給老人。
侄女:“不是我違約,而是他這個人實在是,唉!我都不好意思說。他人都半身不遂了,還經常帶不同的女人往我們家裡來,影響不好。甚至有人汙衊我,說我是他老婆,我真是有口說不清。”
同時,侄女拿出他們做了公證的手續,“我們辦了正規手續的,房子贈予了就是我的,他自己主動給我的,不是我找他要的啊。他現在能動,不能動了我還是會接他來家裡住。”
張大爺聽著侄女這樣說,連連擺手,搖頭,嘴裡含糊不清地嚷著:“不要,不住,我要房子。”
張大爺和侄女不歡而散。
而張大爺將房子已經贈送給侄女的事立馬被自己的親女兒知道了。
女兒:“既然他把房子給了侄女,那就侄女給他養老,希望你們不要再來打擾我。”
可張大爺似乎想要挽回和女兒之間的親情,執意要親女兒給自己養老,賴在他公司不走。
女兒委屈無比地說:“在他心目中,我始終是那個無關緊要的人,還不如他的侄女重要,走投無路了才想到我,讓我心寒!”說完,女兒開始抹眼淚,想不通,痛哭流涕。
稍後,女兒平復了一下情緒,冷靜理智地說:“這樣,如果他侄女能歸還房子,把房子賣了換成錢,我拿這錢送他去養老院,可以就行,不可以那我也無能為力,我也上有老下有小。”
工作人員:“那房子賣不了多少錢,如果住養老院,以後錢不夠了呢?而且要寫一個固定聯絡人的電話。”
張大爺女兒:“以後錢不夠,我會負責,聯絡人就寫我吧。”
一行人再次來到侄女住處,協商此事。
侄女也說了敞亮話,“房子歸還可以,但賣了錢多少給我一點,我照顧了他一年,累先不說,家裡花銷用度沒少拿錢。”
張大爺聽到侄女鬆口還房子,立馬伸出兩個手指,意思是給侄女2萬。侄女不太樂意,說自己花出去的時間和精力遠不止兩萬。
在工作人員的多番勸說下,侄女最終同意了張大爺賣房子後給她2.5萬。
三間房子破破舊舊,最終賣得13萬塊錢,2.5萬給了侄女,剩下的錢一半交給女兒保管用來支付張大爺住養老院的錢,剩下的存進了張大爺自己的賬戶。
張大爺的養老問題暫時得到了解決,當工作人員詢問他是否滿意時,住在養老院的張大爺嘆了口氣,“還行。”
工作人員:“那你覺得這麼多年自己有做錯什麼嗎?”
張大爺搖搖頭,“她們都只想要我的錢,沒良心。”
我們希望張大爺能安度餘生的同時,也想感嘆一句:“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啊!”如果他能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或許晚年能幸福一點。
可惜人生的每一天都是現場直播,沒有如果。
所以,在贍養老人的問題上,有人主張“誰受益誰贍養”,針對我所述的這種情況,我是持贊同態度的。
雖然說孝順父母,為他們養老送終是天經地義的事,可當你遇到一個沒有“養你小”的荒唐父母時,有些事情需要特事特辦,酌情處理。
責任和義務是相輔相成的。每一個做父母的,都應擔負起撫養和教育子女的責任。不要年輕時對子女不管不顧,老了當“空降兵”來道德綁架子女,讓他們養老。子女有義務,但他們心裡也有怨。
老人老了想有一個幸福的晚年,除了年輕時好好培養子女成才,做個負責任的父母,更要記住給自己留下三大保障:養老的房子,健康的身體和養老金。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父母和子女之間應該建立起相互的信任。尤其是老年人,不要防賊一樣的防著自己的子女,把房子或者是養老錢給旁人,寧願信別人也不信子女,這樣會傷了子女的心。
“誰受益誰贍養”,反過來也可以理解成:手中有糧,心中不慌。年輕時不揮霍,和子女間相互信任,年老時才能安享晚年。
但如果父母曾養了你小,當父母無力前行時,無論如何一定要盡到贍養的義務。父母與子女之間血脈相連,百善孝為先,千萬不要“子欲養而親不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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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無雙晚風9E
如果老人沒有財產,兒女共同贍養沒有問題啊。如果老人是有財產的又給了指定的兒女,由得到財產的兒女贍養沒毛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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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茗四月石榴紅
非常合適。
收益指的當然不是遺產,而是“誰養你小,你養誰老”。
只要子女還活著喘氣,自然是因為父母將他撫育長大,把從小到不拿父母錢為止這些年精力金錢加上通貨膨脹費用一點不差全還進去,這不過分吧!
不然誰還生孩子養孩子?省下金錢時間精力,攢著去個靠譜養老院,不比養個白眼狼划算?
毀滅贍養文化的崽種同時也在毀滅生育文化。
養出來沒毛用處只會討債,誰還要生養啊,人又不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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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寸草心心心
沒有撫養,憑什麼要求贍養?
贈予房子的條件是贍養,侄女既然接受了房子,就該贍養。否則就歸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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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快樂的妞姥姥
做為子女,贍養老人是責任 ,不存在誰受益誰養老。父母養你小,你養父母老天經地義。如果沒有子女,那誰受益誰養老是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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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jxyzky
話不能這麼說,如果老人很窮那就一個都不需要承擔責任?很富裕也不需要孩子金錢上贍養,贍養父母本就是為人子女的責任……子女條件差不多的話得到多的適當的多承擔一些也是應該的,如果某一位日子特別艱難得到父母資助多些難道也要多承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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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贍養父母的問題上,本來不應該是攤派任務似的,應該是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作為子女應主動無私的去做贍養父母的亊。一母生九子,九子九個心。兄弟姐妹多難免會出現主動贍養和被動贍養的事,當然有個別的子女家庭經濟較差,沒有贍養父母的能力,情有可可原。差就差在有能力而無心贍養的子女,反而還想多要父母的財產。往往碰到這樣的人,幾兄弟姐妹就會出現扯皮現象,這樣的結果苦了做父母的。所以說“誰受益誰養老”這種方法也有可用之處,就白了父母的財產平分,人人都贍養父母,如果不贍養父母就不分財產。尤其是當下,獨生子女還好說,反正是一寶全收。如果是有兒有女的家庭,贍養要外嫁平分責任,父母的財產又是傳男不傳女,這公平嗎?顯然不公平,任何事情都是義務和權利相等的,女兒付出了理應平分父母的財產。說到底,這種“誰受益誰養老”的說法是值得提倡和推廣的。它就是一種贍養父母的獎勵機制。僅個人看法,不一定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