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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段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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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瀟灑涓娟細流
父母養我們小,我們養父母老。
作為兒女都有義務贍養老人,而有些老人重男輕女,把財產全部留給兒子,不能一碗水端平,有病需要人照顧時,就想起了女兒,但女兒心理不平衡,不願意照顧老人。有的甚至對薄公堂,不歡而散。
願所有的父母手心,手背的肉一樣疼,不要給自己的老年生活帶來不必要的枷鎖,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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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道韻樓
父親把七十萬都給兒子,沒有一分錢給女兒,我認為太過絕情了,必須至少有幾萬元給女兒,因為給出的女兒沷出的水,女兒嫁出屬外人了,只能以親戚對待,但畢竟是親生女兒,相應該分給女兒幾萬元,兒子娶媳婦進家裡,當然是內人,給兒子的錢應該佔大頭,這是千古不變的風俗,儘管現在說什麼是新社會,必須男女平等,但全國現在有幾家男女平等?幾乎都是女嫁出,男娶入,但作為父母把財產少量給女兒一些是合理應該的,至於父親生病,兒子是內人,當然應該負起素任出錢醫治父親,護理父親,但女兒也應該爭取一些時間看望和照顧父親,女兒是嫁出,算外人,但畢竟是親生父親,女兒對照顧病重的父親負有輔助責任,當然父親把全部財產只留給兒子,把女兒完全看成外人了,女兒不來看望照顧病重的父親了,這是女兒在賭氣,父親必須好好反思了,必須把財產留一點給女兒,女兒才願意在父親年老生病時負擔起照顧父親的次要責任,這是我的觀點,不知大家意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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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奇疆6688
手心手背都是肉。女兒、兒子都是父母生養,父母有撫育兒女的義務和責任,兒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和責任。俗話說:我養你小,你養我老,就是這個道理。父親把7O萬給兒子,這是父親的世俗偏見,亦是重男輕女的一種表現。兒子在父親身邊,常年供養父親,大半錢財給兒子,無可厚非。但7O萬全給兒子,給女兒一點不給,是不通情達理的。女兒雖然出嫁,成外姓人,但畢竟是親生骨肉呀,她仍有贍養父親的義務呀,文分不給是錯誤的。這說明做父親的把女兒就未當自己的親生,既然你拿女兒當外人看待,那麼,女兒不來照顧父親,也就情有可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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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Super啄木鳥
人生真的到現在,還有這樣的,重男輕女的父親,回答幾個這樣的父母,作為父母在兒女雙全的時候,本來應該特高興,但是,大家都知道一個道理,富養女兒窮養兒子,現在,這個父親做的更過分,把七十萬塊錢,都給兒子留著,一分錢都沒有給女兒,做父親是把自己和女兒的關係!
這個父親,把七十萬塊錢全給兒子,那一刻就把自己和女兒!用錢劃清界限一樣一樣的,這是真實太傷女兒的心,這個父親就是暗示女兒,我指望兒子養老,女兒與我無關,因為,女兒媽媽不在,做父親的這個做法,確實是把和女兒的路堵死了。
換位思考,女兒再孝順父親,父親的做法沒有把女兒,當做自己的孩子或者是,真的讓自己的女兒,心情糟糕透了,哪怕是給女兒二十萬塊錢,也不能讓這個女兒心裡太憋屈,可以想象到,這個女兒認為自己的父親,不要這個女兒了!
現在,七十多歲的父親病重了,女兒不去照顧父親,怎麼看?我回答問題,一直以來對不孝順父母的人,指責或者是勸解的語氣,但是,對這個問題的女兒,我一個字都沒有指責!更多的是替這個女兒討公道!做父親的,當時給女兒留一點點錢,不可能讓女兒這樣傷心難過!
作為父親,這樣重男輕女,把自己的小棉襖當一個陌生人,既然是把自己的晚年生活,都寄託在兒子兒媳身上,父親的兒子兒媳肯定是,好好照顧自己的父親,晚年的生老病死,養老送終,這也是做兒子應該做的事,如果這個兒子,念和妹妹還在姐姐的,血濃於水的親情,也會拿出來一部分錢給姐姐還是妹妹!
上面就是我的怎麼看!人生就一場,一次次選擇,做父親的選擇,放棄自己的女兒的,自己現在病重的時候,就安心養病或者安度餘生,唯願這個女兒,念在是自己父親的話,偶爾去看看父親,不要給自己留遺憾!在這裡最後說,所有的父母不要重男輕女,傷害自己女兒的心,也不要讓自己晚年,變成悔不當初的錯誤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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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晨實
父親把70萬鉅款都給了兒子,病重時女兒不來看望,這事應該這樣看:一是這個父親受重男輕女思想影響太深,是個老頑固。無論從法理、親情對兒子、女兒都應一視同仁。這樣教訓太多了,偏愛兒子,結果兒子卻不孝,冷落女兒,反而得了女兒濟。直到此時父母才後悔不已。縱觀當下,女兒大都很孝順父母,兒子往往真的不如女兒。還有不少妻管嚴的兒子---凡是明智一點點老人,千萬別再乾重男輕女、厚此薄彼的蠢事了。
該文中女兒不去看望病中老父,雖說可以理解,但畢竟生養你一回,還是看看去吧,以免父親死後你自己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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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水潤沐陽
說說我家的情況跟這一樣,我有一個姐,一個弟。父親是退休工人有退休金,母親務農。
父親的工資都是自己拿著,不給母親,母親花錢讓她給我要,因為我接了他的班。我接班17歲弟弟13歲太小,所以才會讓我接班。我接班後上班3年工廠就破產了,以後都是自己打工掙錢
父親的退休工資,只給他兒子和孫子花,每次弟弟支了工資父親行動不便,讓弟弟去存錢,存摺父親拿著也只是看看數字而已。父親住院弟弟去照顧,父親自己墊付住院費,報銷後的錢都是弟弟的,父親還有額外的給他開工資。弟弟買東西都會跟父親要錢,父親就給。我和姐姐去照顧買東西父親卻一毛錢都不給。
父親還經常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我分的土地在老家,我又嫁到了老家,沒有和他們在一起,父親想讓弟弟要了我的土地,父親說我你都嫁出去了就什麼都沒有你的了。我說那是我一出生就分的地,不是你們給的我,況且我又嫁回老家,弟弟離得遠,他哪有時間去種!我強烈反對他才沒有要成。
母親有土地有房子都給了弟弟,都寫了弟弟名。佔用土地補償款也是弟弟的。弟弟兩個孩子父母整天擔心弟弟過不好。家裡所有的都是弟弟一個人的。
父母和弟弟家住一起,弟弟兩個孩子,兩個孩子花錢都是父親給,大兒子上大學幾萬的給。小兒子零花錢也給。對我們家的孩子父親是連壓歲錢都不捨的出的。我姐的孩子結婚,也是一分沒有。弟弟買東西都會跟父親要錢他就給,我們無論給父母買回去什麼,他都不會給的。
弟弟兩口子都跑車,幾天回去一次,母親一個人照顧父親年齡大了照顧不了。我和姐姐離得遠,都得工作,誰都有一大家子都挺忙的。想讓父親請個保姆,父親說他的錢得留給孫子,不請。沒辦法我和姐姐只好跑去照顧。想讓父親給母親錢買菜都不肯給,什麼都是我們買了拿去給他們吃。
有時就覺得太不公平,父親喜歡兒子,我和姐不受父親待見。父親跟我們說話特別難聽,也經常和父親吵架,說實在的,我們不是孝順孩子,經常讓父母生氣,他們的觀點我們不認可。什麼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外甥是個狗,吃了拿點走。我們心裡也是不平衡,又沒有什麼辦法,只好一邊抱怨,一邊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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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溪筠873
有些事情老人真的要兒子和女兒同樣對待,不然的活真的不怪兒女不孝。有錢給兒子,需要照顧了找女兒,這樣老父親太糊塗,難怪女兒不照顧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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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馬大帥278
這個是做父親的不對了,這個有二個不是,第一不宜過早的把錢全部給兒子,第二個不是應該是多多少少給女兒一點,也不至於女兒寒心,雖然說養兒防老,嫁岀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但是在如今這個社會不適合的,以前是兒子多,這個不養那個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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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完美海燕w9
這個做父親的重男輕女,把財產都給了兒子,而不給有病重的女兒是不道德的。由此產生了女兒對父親的怨恨,自然她不會來照顧你,況且她還患有重病。要說,不管兒子女兒,都有照顧父親的義務,但是根據目前的情況,讓女兒照顧可能性不大。一是女兒身患重病,自理都很困難,根本無法照顧父親,二是也沒有經濟能力。鑑於此,還是有兒子照顧父親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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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早了!老年人的救命錢要緊緊抓住在自己手中,在危急時使用,寧願用錢請護工,也不給不孝子女,老年人千萬牢記:不到時候不給錢,孝敬之後按功給,現實生活太殘酷,並非想象之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