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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永遠頂你

    “如果管不好”這個假設就不成立,全體業主出錢出力出智慧,沒有管不好的,即使有些管理上的偏差,由於是集大家的建議形成的管理辦法,大家也沒有怨言,並且可以立即改進。最後就能形成一整套適合本小區的管理條文。

  • 2 # lorna526

    給你去做業委會成員你認為雜樣?業委會屬於立案法團,沒有請物業公司的管理的話。萬一出現高風險的事情,責任在業委會所有成員。業委會成員是不能在小區領工資的,這種虧本的事你會去幹?

  • 3 # 54sy

    我體會最深刻,目前情況下不能沒有物業公司,業委會不拿任何報酬,怎麼管好小區?很多業主,尤其是賴皮業主就不交物業費,業委會是沒辦法打官司的。而小區要支付費用太多了,保安、保潔加物業管理人員工資就佔大頭,加上電梯維護、小區監控、緣化、公共設施維修,很大一筆費用誰來支出?

  • 4 # 海馬9A852

    提議:希望今年的人代會有代表提個議案,,解決當前物業管理的難點和焦點。實現物業收費的透明化,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社群派出兩位在編工作人員,專職社群各物業管理和財務管理,保潔、安保、維修人員外聘,業委會負責各小區工作的問題反饋,讓業主、業委會、社群三點連一線,消除廣大業主對物業公司只想收費而無服務,業委會又暗中收取好處不作為的不信任,做到公正、公開的透明化管理,對於不交費而享受服務的老賴業主,對外公示,加入失信人員名單,加以制約,一季度或一年結算一次物業收支,有結餘的打入下一收費週期,減免廣大業主的費用的同時也提高廣大業主的交費意願,保潔、安保、維修人員也可以從本小區低收入家庭中聘用,提高困難家庭的收入,真正做到和諧社群管理宗旨!

  • 5 # 行天下之正道9258

    這肯定比承包給物業公司管理上會更好。理由是:一、都是業主,做自已事情,肯定比別人來做會更主動。二、對物業維護也是精打細算,合情合理,有限的費用會發揮更多的任用,浪費少。三、每年輪換管理人員,而這種制度也屬民選,非常民主。四,由於平時大家相互都低頭不見抬頭見,因此,不會因為某些事,對周圍業主的東西搞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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