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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頭156934080

    你是犯了概念性的錯誤,中國土地資源是國家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不能私有制,個人就是私人,如果是村只有一個人,就不能稱村集體,那集體土地就會被國家所有。

  • 2 # 客觀三農

    農村土地歸集體所有,如果村裡只剩一個人,那該村的土地是不是就屬於這個人的了呢?

    題主提岀了一個非常有意思的問題。

    農村的土地,屬於集體所有,這個概念永遠都不會改變,這是法律賦予農民的權利。即是村裡的農民都遷岀了,這個土地依然是屬於集體性質的土地。

    如今農村正在進行的清產核資工作,就是要長久解決題主提岀的問題。

    隨著農村振興戰略的不斷深入,城鄉一體化的程序也在不斷加快,農村的未來,人口肯定會逐漸減少,也許就像題主提岀的那樣,就剩下一個人了。但農村裡的土地,或者其他資產、資源,透過清產核資後,都會搞得一清二楚。到那時,按照現有人口,折股到戶,只要是這個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每人有份。農民分配到自己名下的東西和資產,會白白丟給別人嗎?

    這就是說,還沒等到村裡只剩一個人之前,農村的這種問題早已經得到處理。怎麼可能歸一個人所有?

  • 3 # 西門白甫話三農
    西門觀點:做夢娶媳婦吧?如果真的出現這種情況,那一定是整個村子易地搬遷。

    如果一個村子幾百口人走得只剩下一個人,那這個人一定是五保戶。不然,他的家人呢?他的父母,他的妻子,他的孩子呢?

    如果一個村子幾百口人走光了,那隻能說明這個村子已經完全不能住人了,要麼是自然條件特別差,交通不便,飲水困難,地下已空,隨時可能塌陷,一個五保戶,國家會讓你一個人住在這裡?

    再說,村裡的人只是遷走了,並不是都絕戶了,有的全家遷入設區市,轉為非農戶,但有的只是轉入小城鎮落戶,戶口還在村裡,還是村集體成員,即便戶口不在村裡,承包地承包期內,承包經營權還是人家的,至少房屋是人家的私有財產,誰也拿不走,拆不了!

    他們人走了,土地還是他們的,承包經營權還是他們的,他們可以自己種,也可以流轉,或者轉讓,但絕不會都無償給你一個人使用。

    再從另一個角度說,真的只剩下你一個人,你還願意住在這裡?你還敢住在這裡?還夢想把村裡的所有土地佔為己有,做夢去吧!

    (網路圖片與內容無關)

  • 4 # 餘一鬥

    首先我們必須明確的是,集體所有制仍然是公有制的一種形式。也就是說,中國的農村土地,最終的所有權是歸國家所有,任何單個村民只擁有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的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所以即使在極端情況下,一個村集體內部只有一個成員,該成員仍然只擁有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的使用權,而不具有土地的所有權,所以也就不存在什麼土地歸他一個人所有的問題。這種情況是一種極端個例,在現實生活中基本上不會發生。因為當一個村集體的人口數量較少時,可能會進行拆並形式,小村並大村,其土地的集體所有制度不會改變,個人擁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也不會改變。

    在現行的法律框架下,中國的土地所有權歸屬國家,這是大前提,不容置疑,不容改變。集體所有制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即使一個村集體內部只有一個成員的情況下,那該成員也只享有其名下的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對於其他集體成員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的使用權沒有處置權益,因為他沒有所有權。從物權法的角度來講,對於沒有所有權的財產和生產資料,是不能私自進行處理的。

    對於該村基地內部其他成員所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的使用權由國家進行統一的安置調整。該村集體唯一的成員也只能是處置自己名下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 5 # 從善如劉L

    如果村子裡只剩一個人了,那麼,你這個村子只能合併到別的村子了,你這個村子的名稱,你這個村子的版圖,就會從中國的地圖上劃掉了,因為你這個村子只能合併到別的村子裡,只能是歸到別的村子裡,你只能是在別的村子裡當你的農民了!那麼你這個村子裡原來所有的土地,就會合併到別的村子裡的土地之中,你這個村子原來的土地,就會重新分配給合併後別的村子裡的農民們,這其中也包括分配給你的土地,而你本人也只能分到合併後村裡的農民同等數量的土地的!土地是集體的,不是個人的,你一個人是不能代表集體的,你只能代表你自己,假如你的村子只剩你一個人的話,如果不合併到別的村子裡,那也會把別的村子的村民移民到你的村子裡,然後重新選舉村民委員會,你要有本事的話,你選個村民委員會的幹部,或者能選上村長村長乾乾,你若是沒本事的話,你還是會當你的普通村民的!土地說是集體,實際上土地都是國家的,只是由村集體代管罷了,村子裡只剩下你一個人,也不能把這些土地都歸你的,如果你這個村子遠離別的村子的話,你又不想移民離開這個村子,別的村子裡的村民又不想移民到你這裡的話,那麼,鄉里可能就把你一個人留到這個子裡的!或許你就是一個獨立的你一個人的村子了,那樣的話,就會有鄉里代管了,由鄉里直接領導你的,你就是鄉里的直屬單位了(),但是,村子裡所有的土地不能都留給你一個人種的,即使說留給你種了,鄉里可能讓你多種一些土地的,算分給你的承包地,其餘的土地鄉里也會流轉出去給別人種的,流轉出去土地的收益,也會讓鄉里收回去了,也不會給你的!因為你就是你,你不是集體,因為你一個人也代表不了集體,村裡就剩你一個人了,沒有村集體了,那上面還有鄉里呢,不是你合併到別的村子裡,就是把別的村子裡的村民移民到你的村子裡的,重新成立村民委員會的!感謝您對從善如劉三農問答的關注和支援,歡迎您的評論留言!

  • 6 # 村姑說村事

    農村土地歸集體所有,如果村裡只剩一個人,那麼該村的土地是不是就屬於這個人了呢?

    題主好聰明!想一想,村裡只剩下了一個人,那自己就是村集體,一句話頂一萬句,想怎麼支配就怎麼支配,感覺不要太爽了!理論上確實是這樣的,農村土地集體所有,農村事項由村民自治,這是有法律保障的!一個人的集體自然是一個人說了算。

    而且村姑在鄉鎮工作多少年,這樣的情況還真的遇到了,村姑最早參加工作時的一個鄉鎮是個窮山惡水的山區鄉鎮,那裡有許多個的自然村已經隨著人口的消亡而消亡了,記得有一個叫“唐河底”的自然村當時候有九口人,一個80多歲的老太太和八個六七十歲的光棍漢,20多年過去了,那些個人都去世了!

    人口都沒了,這個自然村的土地和集體資產都歸併到了新的行政村,有些原來的行政村又隨著撤村並組成為了其他行政村的自然村,現在已經沒有人口了,也消亡了,然後又被撤併,繼續著這樣的迴圈,但怎麼著都沒見有人為此發財,那些山區的土地繼續著貧瘠的故事,有關鄉村管理起來還是一個負擔呢!

    所以當時候肯定有一個最後死亡的人,他可能就沒有意識到這麼個問題,如果領養一個年輕人,又有投資和戰略眼光的話,那可能倒真的就賺了!

    不過,這種現象現在已被有識之士注意到了,在又一個有森林資源的山區鄉鎮已經有大老闆拿錢去投資搞鄉村旅遊了。

    他們在一個小山村,是個行政村,也是一個貧困村。村裡僅僅剩下了三個光棍漢,現在都70歲以上了。今年按照扶貧工作的要求,村村要求通公路,政府說服不了他們搬遷,只好投資近3000萬元給他們通了水泥路。等這些光棍漢消亡以後,不管名義上集體資產屬於誰。這些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就是旅遊的投資者在獲利了!

    但能不能獲利,還要取決於在深山老林裡到底有沒有人來!現在他們乘著政策的東風大搞建設,公的,私的有的已經說不清了。

    說到集體資產,這個村子有土地,有森林,運營好了這自然是一塊大蛋糕!

    而有眼光的人如果真的意識到了這個問題,早早地把戶口弄到這個山裡邊,那自己就坐擁集體資產了。

    不過說到底,還得看這個村子到底有沒有可供開發的集體資源。如果僅僅是那些窮山惡水,那隻能是死寶,發不了財的!

    思路決定出路,山裡人的眼界和環境的侷限性,決定了他們的集體資產就那麼流失掉了,就那麼浪費掉了!而外面的人,如果沒有吃苦的思想和前瞻性思維,也不會意識到這個問題的。

    你認為呢?你有勇氣到山裡面投資嗎?

  • 7 # 廣東果果妞

    農村土地歸集體所有,如果村裡只剩一個人,那麼該村的土地是不是就屬於這個人了?

    這是個非常有意思的問題,確實,我們都知道,農村的土地是屬於集體所有的,農民個人只是擁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因此不管是農村土地還是城市土地,土地都不屬於個人,而集體是公有制的一種形式,所以說到底,土地就是國家的,像城市的土地房子,雖然個人是花錢買的,但是使用期限是70年!

    既然土地不屬於個人,如果村裡只剩下一個人,那麼該村的土地也不能說只屬於這個人了,只能說這個人擁有了該村所有的土地使用權,因為農村土地是集體的,當這個集體組織的成員越來越少,農民可以分配的土地使用權也就越多,剩下一個人,只要這個集體組織的形式依然存在,一個人就能夠擁有該村所有土地的使用權,所以這種說法還是成立的!

    但是這種情況在現實當中基本不會出現,因為一個人也種不了全村的土地,只會造成土地資源的浪費,特別是現在土地資源越來越稀缺,在二輪土地承包權之後出生的人口幾乎都沒有分得土地,很少會出現農民個人土地使用權越來越多的情況,而且當一些農村人口越來越少了,不具備發展前景,國家會統一改造,合村並點,將人口集中起來,建設新農村,這就是未來農村城鎮化的發展趨勢!

  • 8 # 李長錄1953老農民

    怎麼可能會出現一個村只有一人的事情呢?再說了真正有那麼一回事的話這個村的原有人口他她一定有走遍天下的他她們的親人,子孫後代會回來看家的,不可能把土地給給城裡人來種,城裡的人他她們會種地嗎,能像農村人一樣吃苦耐勞嗎?如果不要給城裡人發工資也不要給生活費讓他她們到農村來種地,每人給一畝地我們早見識了,他她們根本不在農村住跑的比猴子還快,全國各地在文革中被下放在農村的各色各樣的城裡人沒有留下來的,都跑了那在農村才幹了幾年呀!人往高處走水往底處流這個道理誰都明白,世界上有難得湖塗希望大家別裝湖塗。

  • 9 # 手機使用者12377472683

    老人都不在了,土地歸屬權還在,歸子女繼承,而子女全在外地打工併購置房屋,這類人土地如何處理,農村這類問題太多了,磚家一意味土地30年、50年不變,看看現農村都有哪些人在家種田的,請磚家都到基層調查研究,不要再關門想像出英明決策了

  • 10 # 樂觀的老驥伏櫪ABC

    所謂集體所有其實就是個笑話,是個影像大餅看得到摸不著更吃不著。且設計矛盾百出自難圓其說。什麼是集體所有?本意上講是全體村民共有而該村民以外的人沒份。而土地公有制是講土地是國家的,是國家每一個公民人人有份,這樣一來農民名義上就成了雙份佔有者,集體中有一份,國有中有一份,但實際上農民什麼所有權都沒有隻有臨時的使用權。所謂臨時使用權就是說國家不用時你先用著種地或蓋房,國家用時可隨時徵回,給你一點損失補償。而不是購買你的土地,其實農民根本就沒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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