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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瑪琳

    一次去外地旅遊,多年不見的朋友聽說我去她所在的城市,熱情的招待我,請去當地最好的飯店,吃完結賬時她手機沒電了,他老公忘了帶錢包……

    因為朋友請客,帶著她的一大家子:公公、婆婆、小姑子、妯娌、婆家的姑姑、表妹和她自己一家三口12個人,加上我和先生,一共14個人,她提前訂的大包間。

    到飯店我們見面後,她很熱情,很多年沒見,有說不完的話!點最好的菜,喝最好的酒,這是朋友說的!本來我們多年不見,她帶著一大家子過來,我心裡就不舒服,先生更是不高興,先生說我沒必要和她聯絡,看她這波操作,也不是一個靠譜的人。

    她老公做銷售的,油腔滑調,滿嘴跑火車,做銷售的人嘴上會忽悠,我特別反感這樣的人。我和先生都累了,沒胃口,吃了一點我們要回酒店休息,我和先生坐著,看著他們一大家子狼吞虎嚥,終於吃完了,我們都打道回府!我和先生坐在大廳等他們,他們在前臺結賬,我當時沒聽見,先生聽見我朋友說手機沒電了,叫她老公結賬,她老公說沒帶錢包,結不了。

    先生拉著我就跑,招呼都沒給朋友打,他把我拉走了我特別生氣,走出去很遠了先生鬆開我的手,我快氣死,我把他臭罵了一頓!朋友給我打電話:你在哪呢?怎麼找不見你?我們身上沒帶錢,你身上有錢沒?幫忙過來結一下賬!

    先生把我電話掛掉了,先生說:知道我為什麼拉著你跑了吧?傻不拉幾的,不然你等著結賬吧!那一桌子至少2000,2000塊錢是小事,關鍵你朋友的做法我接受不了。帶上一大家子過來吃霸王餐,幾輩子沒吃過飯了!

    後來我沒給她回電話,我們也沒聯絡過,吃一頓飯後我才徹底認清她,以前在一起的時候,她就是這樣,只吃別人的,不會花錢請別人,沒想到這麼多年,還是這樣一點沒改變。

    遇到這樣的人,不要給她買單,沒有意義,也沒有義務,她請客憑什麼讓別人買單,這和詐騙沒什麼區別,飯局看人品,及早認清對方人品,及時止損!

  • 2 # 問答開心就好

    這個問題好搞笑了!請客吃飯不願意付錢讓被請人掏錢,我還真是第一次聽到。好滑稽奧!

    請客吃飯本來就是請人吃飯的人,他本人掏錢請人吃飯的,這句話看著怎麼有點繞嘴。而事實本應如此了,要不然你請那門子人吃飯啊!你請人吃飯首先你心裡是心甘情願的,願意掏錢請人吃飯了。要不然各人各家做飯吃飯何樂而不為呢,對吧?

    你請客人吃飯卻不願意付錢,還問被請人有沒有義務付款,真是好笑了。請人吃飯本身就是自己掏錢的!這是恆古不變的定律。你若讓被請人掏錢的話,還不如別請人家吃飯了!省得本應請人吃飯是件好事,你卻讓人家心情很不爽,那就不太禮貌了吧。

    請人吃飯請就是請,就是自己掏錢讓人吃飯,要不然別說請字,請人吃飯了就得自己爽快的掏錢才是,掏錢買個人家樂唄。要麼就別落俗套,別死要面子活受罪。

    請人吃飯本應該是各人許的願,就得自個圓下來才是,若讓被請人掏錢的話,你的面子擱哪裡呀。請客吃飯,有請人掏錢被請人吃飯,天經地義,人盡皆知的事情了。如果你是成年人,相比之下這個道理你也懂得了吧。

    請客吃飯,請人者自掏腰包了,被請人吃你的飯,落下了你的好。請客吃飯,現實生活中常有的事情,尤其是城裡上班族最為多見了。大家彼此之間相互吃吃飯,聯絡下感情也是情裡之中的事。但是不要聰明反被聰明誤,弄巧成拙那就是好事變壞事了。希望大家把友誼,友情看得重些,不要敷衍,不要虛偽,實誠待朋友親人了。感謝

  • 3 # 鄭燦根

    沒有義務付款!這叫客氣客氣氣死人,炸騙的人!他請客你付錢,牛逼人,酒肉朋友,無情無誼的朋友不能做,朋友要友情友誼才能天下地久,交了酒肉朋友!傷幹又傷腦子!害人害己天下難行,做人不要它客氣!長長淡淡走一生,情誼永恆比請客吃飯好!大多數人才請客才付錢,沒有我請客吃飯,你付錢的事,沒有做人的道理,這叫騙人的戲法,這種人及對不要做朋友,你不要去付款,這次你付了,還有下次,你沒有義務去付款,他請客付不出錢是他的事,跟你無關。

  • 4 # 88華88

    我和幾個朋友就曾經遇到過一個不太熟悉的朋友,那天他會非要拉著我們去吃飯。我當時很猶豫就沒有去,而我的另外兩個朋友就跟他去了,去了一家酒店! 聽他們說吃了快500吧,那一個不太熟悉的朋友,還叫了兩個女孩子。吃完飯他們說去唱歌,因為當時是他們買的單,所以我那兩個朋友也沒有想就跟著去了。 結果到了ktv大概消費了三千多吧,我是第二天才知道的,當時晚上我的手機關機再充電,第二天另外一個朋友告訴我 ,那兩個朋友一直打電話到處借錢,因為剛剛認識的那個朋友中間翹單了,聯絡不到了! 最後面東拼西湊買的這個單,總之以後大家就是陌生人了吧!想想挺懸的,建議大家儘量和不太熟悉的朋友,不知根知底的朋友少接觸,少聚會 !!!

  • 5 # 凡人閒聊

    是的,必須的

    請你的人真奇葩,世界上哪有這種請客又不願意付錢的人?名曰請客都是關係不錯的人。請客哪些人呢?

    一般包括關係好的同學,朋友,戰友,鄰居,同事。單位的領導,上司,有往來的客戶,有求的關係人。

    可能還有情人,相親的異性等。

    不知請你的是什麼關係?你說沒談攏,一種是經濟往來的客戸,一種是相親的異性。我估計是後一種。

    既然他約的你,他請客,就應該他買單。這個事我想起要約與承諾。《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條,要約是希望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內容具體確立,〈二)表明經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他向你發出約請,他請客就是要約,你答應應約赴宴到了飯店並且就餐,承諾請客就要受請客的意思表示約束。

    所說請客,誰請客誰買單,既是《民法典》有關要約的規定,又是一般不用明文規定的習慣做法。並且你對他的要約作出承諾,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你到了飯店並且和要約人即請客人一起就餐了。表明他的要約與你的承諾一致,請客的“合同”生效。

    因為沒談攏,請客人應結帳後退出,這才是講究人,也是一般人該做的做法。要是被請人如你走了,有情可原。

    可是請客人跑了,此人太不講究。他違背了請客的常識,缺少起碼的禮貌做人的禮儀。這種人渣真是少有。

    兩人一起在飯店就餐,飯店不管誰請客,誰被請。也不知誰是請客人,既使知道誰是請客人,只要有人結帳就行。請客人跑了,你不能走。你應當留下把帳付了。吃飯付錢天經地義。結帳就是你們二個人的帳。

    不能只付一個人的帳,不付他的帳。因為你們是一起就餐,要是事先說好,各算各的帳,飯店也會各上各的飯菜酒水。兩人一起吃讓飯店怎麼分開?

    你不要為難飯店的服務員,她也是打工的,不容易。如果有人逃單,飯店老闆會罰款,扣他工資的。

    你結兩人帳,有兩條你可以做:

    1.找那個所謂的請客人,向他表明,你請我你跑了,這帳我結了。我不結帳飯店報警,警察找你算帳吃不了兜著。我結了是幫你墊付,你得付我錢。

    我這樣做是有法律根據的。《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條,管理人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管理他人事務的,可以請求受益人償還因管理事務而支出的必要費用。

    2.認了,算認識了這個請客人。此人人品不怎麼樣,以後不和這種人來往。

  • 6 # 天地之間惟道是從

    碰到這種事情比較奇葩,那請客的人不願意付錢,那還叫請客嗎?然後被請的人要付錢了,那不是你成了請客的人了嗎?但是如果請客的人走了,那你總不可能讓商家來請你們兩個吃飯了,所以總有一方是要付錢的!

    要是電話也打不通,或者他也不願意轉你錢,那你只有自己買單了,等於是你請人家吃了一個飯嘍,這有什麼辦法呢?誰讓你碰上了呢?

  • 7 # 九個番茄呀

    首先,肯定是沒有義務的啊!!

    請客人跑了的情況下,我們還是要去付款的,(畢竟像我們這種有素質的人,不會在別人跑的情況下跟著別人跑!!吃霸王餐)但這不是義務!只是我們出於禮貌,出於道德。總不能吃霸王餐!

    俗話說的好,我幫你是情分,我不幫你是本分!就像這件事情一樣,我們付錢只是出於情分,而不是我們的本分!!本來你就是被請的那一個,既然已經約定好了為什麼還要你去付錢?!難道你的錢真的是大風颳來的?

    有人看到這就會說這叫人情世故。人情是相互幫助,你幫了我,我報答你,是人與人之間的相處之道,不是說好請吃飯你還逃單 ,這種情況只能說是“事故”!!

    對於題主的問題,我建議就是在人家已經逃單的情況下,還是把單付了,畢竟飯店就是靠這點買賣賺錢,但是一定要留好發票!!日後向這個逃單之人要回吃飯的錢!這樣的朋友慎交!要的回最好,要不就當花錢買個教訓!!

    看到這又有人說了:“至於嗎?不就一頓飯錢,用的著嗎?”用的著,怎麼?這個社會的毒瘤我們為什麼要慣著他?我們為什麼要為他不負責任的行為買單?這個時候可能有人會說我:你怎麼就這麼小心眼呢?我只能說,這種朋友要來幹嘛?等他以後出事了替他擦屁股嗎?在這裡我想和大家分享一個小故事。

    在我的大學時代,我曾一度認為室友就是整個大學最親的人。所以我總是有什麼好吃的好用的都想著和他們分享。我是一個來自農村的窮孩子,家裡沒有足夠的錢供我讀大學,所以我總是會抽一些課餘時間做兼職,賺點生活費。第一次發工資的時候我想著和室友分享我的喜悅,我請她們吃飯,喝奶茶。(雖然現在想想還蠻不值的,但是當時真的是天真無邪啊,還很開心的花這錢,別人把我賣了我還替人家數錢的那種!)以為真心可以換真心。我也從來沒有想過說要他們回報什麼,一直都是覺得大家看開心就好。

    一年後我談戀愛了,他們說要慶祝一下我脫單,要我請吃飯。我答應了,畢竟難道脫單。請他們吃了飯花了將近三百塊(要想想,對於那個時候一個農村開的窮學生,這是一筆多大的數目)我也沒計較,想著他們以後脫單了也會請我吃飯的。可現實確是,後來,他們談也戀愛了,當我提要不要請吃飯的時候,立馬來了句:“沒錢,而且談戀愛又不是結婚,有什麼好請客的?!”我:“那當初我也請了呀!”(這時候還是有一兩個個沒脫單的室友站在我這一邊的)“我又沒叫你請!你要請我,關我什麼事” 從此寢室任何人脫單都沒有人提請吃飯的事,只有我,第一個脫單,請他們吃了一頓大餐。(但我當時還是傻,我還是覺得室友之間可以真情意的)沒有把這些東西放心上。

    再後來,我跟著老師做專案,每天忙前忙後,有一天上課我記混了課,帶錯了書,在QQ群裡發訊息問他們有沒有人可以幫我帶本書,沒有人理我!!所有的人都當做沒有看見是個訊息!!當我問他們的時候都說沒看見!!(我請你吃東西的時候那跑的叫一個快,我叫你幫個忙都沒看見,真好!!)和老師把專案做完,老師給了我一部分工資,很開心的和物件去逛街看電影了。回來時他們提議說我發工資了,要不要請他們喝奶茶?我當時是沒有拒絕但是也沒有答應,因為我不好意思拒絕他們,也一直覺得大家是一個寢室的,以後也會有需要的地方。知道我物件點醒了我:他們是你誰?你做專案累死累活的時候有人幫你一下嗎?誰慣的他們這些毛病?你自己賺的錢為什麼要給他們花?我當時還覺得我物件怎麼能這樣想呢?太小心眼了。直到我們畢業,各奔東西,我們從此也很少有聯絡,我漸漸從他們對我的態度來看確實沒必要請他們吃飯喝奶茶!悔不當初啊!花了一堆冤枉錢!

    分享這個小故事只是想告訴題主,我們沒必要被所謂的“人情世故”困住。交友需謹慎,勿交無意郎!!我們沒有必要更沒有義務幫他買單,還是勸你把錢要回來,這樣的朋友真的不要也罷!如果你是一個大氣的人,錢可以不要,但是一定不要再和這樣的人相處了,真的沒有必要!!

    我們有的義務只是贍養父母,照顧孩子,善待家人!也祝所有看到這篇文章的小夥伴謹慎交友,朋友不在於多,而在於交心!

  • 8 # 漫隨紅塵

    我勒個去,你的運氣也太差了吧,竟然連這樣的事都能遇上。

    請客人跑了,自然就是被請人買單了。你不買單,你走得了嗎?究竟是誰請誰吃飯,只有你與請客人心裡明白,飯店老闆怎麼會知道,請客的人腳底抹油溜了,留在飯店裡的你,就是請客人了,賬單就得由你買。吃飯買單,這是規矩。

    還過,吃一次飯,被人擺了一道,能認淸一個人,值了。於你而言,損失的僅是一筆小錢,得到的卻是識人的經驗和才智的增長;於那個請客人而言,雖然擺了你一道,白吃了你一頓,但是,他損失巨大,因為,他把自己的人品丟了。人品不好的人,或者根本就無所謂人品的人,其人生之路必然會越走越窄,生活品質也必然會越來越差。

    單買了就買了,事後,也不要去找那個請客人要了,他既然要逃單,就絕對不會認賬。以後,遠離那個請客人吧,這樣的人,不能交往,更不能合作,能離他多遠,就應離他多遠。遠離人品不好的人,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就是遠離不幸,遠離禍害。

  • 9 # 征途70314

    首先被請客人沒有義務付款,這些人就是套路,第二,都說請客人手機沒有電了,為什麼又能打通電話到被請客人的手機上?第三,如果說是其他人的手機打的,那麼,她為什麼會記住電話號碼?現在大家還有誰去記電話號碼,尤其是很少聯絡的那種。最後,大家被文章作者套路了,或被請客人被套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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