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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輕鬆141178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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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無憂柔草
物業公司屬於保衛小區安全,清潔小區衛生,提高和保障居民生活質量,國家提倡成立物業公司,專職管理,而社群是最低一級的政府管理部門,政企要分開。社群不能取代物業的工作,它可選擇物業公司為社群居區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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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磚家
物業公司做不好,你們業主委員會可以換另外一家啊!這麼多物業公司可供選擇,怎麼就成了問題呢?
問題其實在於,你們業主委員會有沒有行使到監督的權利,本來市場化的行為,結果成了官僚化的結果。
至於讓社群來管,公司都管不了,政府更加不可能。況且,如今政府管的事夠多了,這種已經市場化的就別開歷史倒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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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豫網事
作為一名小區業主,我來回答一下您這個問題吧。
首先,小區的管理是一套完整系統化的工作,需要大量的專職人員:管理、財務、維修、保安、保潔等人員來共同參與。需要有一定的資質的組織才能來做這一工作。物業服務是一個服務型的行業。
現在提倡用心服務,把小區當成自己的家來維護,把業主的事當成自己家的事情。可又有多少物業公司能做到這點呢?於是,部分物業服務質量上不去,工作敷衍了事,想方設法收費等現象屢見不鮮。很多業主就採用不交物業費來抗議,就更導致物業服務水平的低下。久而久之,形成惡性迴圈。最受害的還是廣大業主,生活環境質量下降,二手房價走低,都直接影響了業主們的利益。
於是,有的人就建議“取締物業,社群管理”。那麼,這種方案現實嗎?
我認為,這是不現實的。因為社群是國家的基層行政管理機構,承擔著各項居民行政管理工作。從人員組成來看,沒有維修、保安、保潔等人員,有一定的職能侷限性。如果再統一招聘這些人才,分配到各個小區去管理,那麼可以認為又一個變相的物業產生了!其職能和本質和物業是沒有區別的。而且,在社群統一管理的情況下,業主的某些合理訴求,實現起來會更加困難。
如果對物業不滿意,業主委員會可以提出更換新的物業公司來為業主服務,這在目前是最行之有效的方法。
同時,呼籲政府出臺更加嚴格的物業管理政策,提高市場準入門檻。物業收費和支出應該透明化,公開化,並定期公示。業委會代表全體業主和物業簽訂定期的服務合同,並規定到期不滿意可以無條件解除合同。政府主管部門加強對物業公司的監管,實行物業資質年審制度。年審不合格的物業吊銷管理資質,踢出物業管理市場,還小區業主以和諧、美麗的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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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渺茫的目標83075596
應該取締 每樣工作都有相應的服務公司 保潔 保安 維修電工 維修的裝修工 管道工
一個小區分別僱傭 直接省去物業 要物業何用只會收錢 工作上只會糊弄業主 為了錢都能大打出手 更有些甚至出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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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陳氏中醫
在經濟停滯、業主怨聲載道的今天,取締物業和城管是極大的好事,如果不取締,可以把物業與城管的工資收入和業主的滿意度、商家的利潤及滿意度掛鉤,這樣才能讓物業真心為業主服務,同樣讓城管真心為商戶服務,社會才會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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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路補平
物業是隨著房地產而生的,是引進的泊來品。是奇葩行業。小區離不了,但招人嫌。原因很簡單。物業是要掙錢吃飯的,當然是多多益善。活是要乾的,當然是越少越好。本來業主是主人,物業是為業主服務的,可現在的社會誰願意當雷鋒?都是二大爺!物業和業主的位置不正確,加之個別業主要求不正確,物業任何工作都沒有標準,幹好幹壞一個樣,乾和不幹一個樣,有的事該辦而拖著不辦,矛盾的產生是自然的。有了矛盾又沒有裁判,有裁判(法院)但你不找他不管,業主也沒精力和時間去找法院,業主找不到說理的地方,怨氣十足。物業有氣業主有氣,誰對誰錯無人評理。時間一長,小氣成大氣,成為社會的焦點,引發社會矛盾。加強一社會監管,讓雙方有個講理的地方。急需公開,公平,公正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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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諒靚
物業公司應該取締,由業主自治,在社群或街道管委會領導下開展工作,就象農村由村民委員會在鄉鎮政府領導下開展工作一樣。物業純屬多餘。就象人身上的盲腸,沒有任何作用,只起反作用。增加社會矛盾,影響社會安寧,破壞安定團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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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金四少1
有單位的被領導管,做老闆的被有關部門管,好不容易攢錢買了屬於自己的房子還要被物業管,什麼時候是個頭啊!每當回家看見被圍起來的家就心塞,這是又回到監獄一樣。人能活多少年短短的幾十年為什麼要這麼憋屈自己呢?取消物業讓自己有自己的快來幸福的空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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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白馬王子云中飛
物業公司應該取締,由所在社群管理,業主就不用交物管費、衛生費。保安、保潔員工資、路燈電費、小區維修、綠化管理等開支,由小區公共收入開支,小區公共收入由社群徵收,這樣一來小區管好了而且業主又不用出錢,業主有汽車肯定要交停車費,業主在本小區放廣告肯定要交廣告費等。只要業主佔用公共資源都需要交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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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西安高山流水
物業公司在國內外將會繼續存在,如同其他服務業一樣。據瞭解,不少物業公司都是微利甚至是虧損的,但有少數物業公司憑藉開發公司的優勢和不公平的強勢地位,讓廣大業主“服從”管理,必須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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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asunasunafua
小區是業主自己用血漢錢購的,小區的權力應該歸業主,小區業主應該在街道辦事處、房產局指導下組建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委員會決定小區管理,現在物業公司都是以營利為目的商業公司,可能和上級主管部成立物業公司的理念不同,如果這樣執行不去,可能業主和物業公司造成很大矛盾,造成社會不安定,說穿了會給國家和政府抹黑,所以要求取消物業管理部門,由小區自己管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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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皇城順知理
事實證明社群比物業做的好,我們小區物業把維修基金花沒有了,他們沒利可求了,宣告棄管,並且之前收取的費用不退。最後還是社群接管了,現在比以前還好,原因列入政府改造專案後,下上水防水全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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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孟憲生律師
國務院決定修改物業管理條例,取消了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制度和物業管理師資格制度,法律意義上的物業公司已經不存在了,換句話講就是任何企業都可以從事不動產管理服務。
建築物如何管理,由產權人自己決定,“可以自行管理”,也可以委託其它管理人管理。
社會化專業服務的發展以及智慧化發展,以社群或者城市為單位的統一平臺式管理必將代替原有的封閉式小區管理。
城市規劃體制改革,街區制代替小區制,也必然淘汰小區制管理。
共有產權、租賃房產生,也必然衝擊固有的物業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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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黔域良品
關於物業的問題也是比較有熱點的問題了,比如我們小區也算不錯了,每年年度報告物管都虧幾十上百萬,這麼虧都不會組織成立業主委員會也是奇葩了點。
上次準備去一個央企開發的小區搞個農產品進社群,為貧困地區產品對接社群居民,為社群居民提供平價安全的地方農產,還在這裡面透過產品提點準備為一百名留守兒童募集點過節費和為一百名社群老人組織一次殺豬飯(幫助物管拉近社群居民距離),物管老總到是支援,但是到了上面一句話我們只收取場地使用費,一個標準展位一千五一天。我去,還說可以給我們打折,他們不知道那些也是業主的公共區域嗎?最後我們放棄了,明年還是去找政府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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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問心809
物業不該取替!為什麼不取替?物業是有盈利性的私人企業。你不能讓物業不掙錢只服務!換成是誰也不會幹。物業與業主的矛盾就是服務與物業費。交了物業費服務也到位了,那就是好物業。服務到位了不交物業費那就是業主問題。物業費交了服務不到位辭退沒毛病。那麼服務到位了不交物業費大家會怎麼處理?罵幾句?網路上貶低一下?能解決問題嗎?不能。
根本的選出真正為居民服務的業主委員會才是正理,而且不建議業主委員會不聘用新物業自行服務,那隻會出現另一個物業,而且更不好,原因是隻求利潤。能有時間專心或分出精力做業主委員會的多半是商人或退休人員。不是所有物業都不行,很多服務還是不錯的,只是很多物業打著物業費便宜被招聘了,而沒人去考慮物業口碑怎麼樣。關鍵是所有業主都要參與,不能看熱鬧。否則會給一些趁機撈錢的業主機會。
社群不具備負責起小區物業功能的職能和能力。對於業主聘用什麼物業都是有業主決定的,不是社群可以干預的。社群和街道只有協調處理許可權。社群大家都清楚。也就八九個但十多個人,而且女士居多。完全沒有這個能力。不再職能範圍沒,也沒有相應的經費和職權收取物業費。
小區要選出業主委員會,而且必須是大家共同選的,否則很少一部分人參與,即使選出來也會矛盾叢叢。受罪的還是業主。
時代的發展,物業隨之而生,解決小區服務問題,還需要依靠物業,關鍵是物業怎麼選,選什麼樣的物業。這需要全體業主努力,而不是個別或部分業主。關鍵心要正,真心為業主服務,真的監管物業,真的為小區聘好物業。
一部分業主自私自利,觸犯個人利益,動不動不交物業費,動不動說業主委員會自私自利,散佈謠言。這樣繼續下去小區永遠沒有好物業也永遠管理不好。
小區是業主說了算,要明確物業是服務的,不是來管理的。選物業不要圖便宜,以服務為主。畢竟生活的舒服才是買房子的意義。小區管理、衛生、維護不好,房子價值也會大打折扣。
小區治理關鍵是業主齊心,選出高標準的業主委員會。杜絕不交納物業費。那麼我們的小區才會更好,生活才會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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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使用者51791947013感恩
社群管理更加不行的……換湯不換藥的。物業公司要全面改革才行的。那就是更名為【某某小區業主管理處】。要政府派一名公職人員為該管理處的管理主任。同時所有該小區所有的寶安都要每一位業主介紹一個知根知底的人去就任保安的。這樣的管理隊伍才【乾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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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黃金山46
我認為取締物業是大趨勢,因為太多的物業已經把自已當成了小區的主人,成了管理公司,而不是服務公司。最好的辦法把各個小區交給居委會管理,保安保潔由居委會顧保安公司和保潔公司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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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平淡一生223761668
物業費不應該交到物業管理公司,應該交到街道辦統一管理,每個小區物業先服務,後收費,簽訂合同,如果業主不看好物業,可以透過街道進行處理,服務不好街道扣押物業費,並隨時更換物業,物業費由服務好壞決定,好菜好價有差評減價,物業費不應該由他自己說了算,想怎麼漲價就怎麼漲,誰不想多要錢。關乎民生的事國家應該儘快解決,不能讓物業亂管,只服務,不賣這賣那的,成了個人斂財的財路。物業公司應該競標進小區,不由物業安排。籤一年合同服務不好解約,好就再留用,由業主評分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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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小太陽124527529
物業公司必須取締,流氓物業公司太多,它們的存在讓業主不得安生,割業主的韭菜,業主們可以自己娉請服務公司服務,誰家好,就誰家,就和買東西一樣,這樣服務才能提高,業主才能安心,!現在的物業就幾個收費員,什麼也不做,只知道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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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邀請!物業公司是為群眾服務的一線商業企業,直接關係到群眾的砌身利益,由於物業公司需要利潤維持運轉,如果利潤不能有效控制,必然侵犯群眾的合法權益!經濟社會大多數物業公司必然過多主張已經商業利益第一,這樣就根本無法保障群眾的正常權益!所以主張有自治條件的居民小區最好取締物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