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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納爾

    事後,孫祖仁被指控騷擾他人,於4.22日被起訴,她的行為違反《防止騷擾法》,法庭上透過普通話翻譯,孫祖仁告訴法官不認為自己造成了騷擾,且距絕律師代表她處理法律事務,她稱自己可以為自己辯護。

    她將於4月29日繼續出庭,據悉,孫祖仁將被判長達6個月的監禁,並且附帶5000新加坡元罰款,約合人名幣2.5w。

    而且這並不是第一次遭到指控,去年就被指控危害他人的人身安全,從高處扔下地球儀,玻璃瓶,鉛筆等物品,不得不說這位56歲高齡的老人實在是脾氣大,如果原因真是這樣,6個月想必是應該的。

  • 2 # 手機使用者清傑

    這樣的行為無論在哪裡發生。都是會遭人唾棄的。不論是那華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都是無修養的表現。本應受到懲罰。

  • 3 # 木橋讀書看劇

    咳咳,是中國臺灣大媽哈。少了兩個字,總覺得有歧義。

    而且,案子還沒判呢。據新加坡當地罰則,這位中國臺灣大媽一旦被判有罪,最高將被6個月有期徒刑,罰款5000新加坡元,大概合人民幣兩萬多吧。

    事情也很簡單,就是因為和路人吵架,這位大媽一氣之下故意衝對方打噴嚏,威脅人家閉嘴。沒想到,衝動的下場居然是被新加坡警方起訴。

    在這個敏感時期,別說直接沖人打噴嚏了,就是咳嗽,甚至離人太近,不帶口罩都可能引起反感,引發糾紛。

    很多臺灣網友也對這種行為很憤慨。

    而事實上,這位大媽也不是第一次遭到指控了,據說,她去年六月就被控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因為她在2019年6月2日晚上10點左右,從公寓的三樓扔下地球儀、塑膠椅子、吸塵器、玻璃瓶和鉛筆等物。

    天啊,這能算得上是高空擲物了吧。就算是三樓,一個吸塵器或者玻璃瓶子扔下來,砸到人也了不得啊。這個年紀了,總不能連這點事也不懂吧。

    感覺這位大媽的修養可能差了點,不知道現在有沒有後悔一時衝動要面臨牢獄之災和鉅額罰款。要是在從前,誰會相信,打個噴嚏就要坐半年牢,罰兩萬多塊啊。

    新加坡檢方一向以鐵面無私聞名,美國總統替本國公民求情都不買賬,希望這次也能給這個大媽一個教訓吧。今後不要這麼衝動,不要做出危害公共利益的事情了。

  • 4 # 陳健談古論今

    應該。臺灣省的這位大媽給全體華人丟了臉,給別人身心造成上海,理應嚴懲。疫情期間,涉嫌傳播病毒,和故意傳播艾滋病一樣,等同於殺人。

    外媒報道,4月12日下午,56歲的孫祖仁(音譯)在新加坡商場與一名叫德維卡的新加坡女子發生爭吵。

    她一氣之下故意朝對方打噴嚏。而且這不是第一次危害別人,還曾經在三樓公寓往下扔東西。

    一、理應嚴懲二、建議故意傳播病毒、故意傳播艾滋病,應該等同於故意殺人,而且要故意殺人判的重。謀殺可能只謀殺一人,故意傳播病毒和艾滋病,是要害死很多人的。

  • 5 # 丅FK

    在國外故意對外華人打噴嚏,這就是典型的沒事找抽型的人。

    外國的法律我不懂,但是對這個人判了6個月監禁我看還是應該的。

    當前世界各國都被新冠病毒攪得人心惶惶,不得安寧,有些國家政府採取了嚴厲的疫情防控措施,在此緊要關頭,這個人竟然自動往槍口上撞,如果精神上沒毛病的話,被判監禁真是罪有應得,活該!

    這種人早就該治一治了,人群中打噴嚏可能沒法自控,可是以什麼樣的方式打噴嚏卻是在自己把控之中,以手或衣袖遮掩口鼻,以免飛沫擴散,是一種文明的表現,其他人並不能反應強烈,故意對人身上打噴嚏這種行徑真的很令人髮指。

    無論在什麼地方,或者是在哪個國家旅行,文明禮貌是必須遵守的,否則真的可能自食惡果。

  • 6 # 冰戈

    我只能說活該,你太任性,出國了還丟人現眼,讓人瞧不起。現在是疫情期間,你的行為有可能導致疾病傳染,危及他人性命,判刑是必須的,以儆效尤!

  • 7 # 大壯聊球吧

    新加坡法律嚴格,臺灣大媽不擔心被處罰嗎?

    根據新加坡法律,臺灣大媽一旦被判有罪,最高獲得六個月有期徒刑,罰款5000新加坡元(約何10.5萬臺幣)。

    新加坡的法律非常嚴重,一旦觸犯法律,哪怕小到隨地吐痰,都將受到嚴重處罰。如今新冠肺炎席捲全球,佩戴口罩,防止呼吸道傳播病毒已經形成一定的共識,臺灣大媽還敢朝對方打噴嚏,這種行為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早在我們國內疫情爆發期間,山東有個真實案例,超市內,一名婦女跟男子發生摩擦,婦女強行撕掉男子口罩,引起男子怒火中燒,對婦女瘋狂出手。雖然後來不清楚雙方的處理結果,但是疫情期間,婦女撕掉對方口罩已經威脅到對方人身安全,特殊時期,必須要特殊對待。

    再說臺灣大媽,打噴嚏肯定是有錯在先,但是對於婦女吵架而言,更多是爭論口舌之分,或許吵架只是因為互看不順眼,打噴嚏就是挑釁的一種方式,不過疫情特殊時期,這個舉動必須給予一定懲罰,以儆效尤。

    大壯點評:因為我們都不在事發點,吵架的原因不敢貿然斷定。我們也不能透過片面之詞,認為臺灣大媽沒有素質,丟人現眼。總之,大媽打噴嚏肯定是不對,受到相應處罰也在情理之中。

    作者/大壯

    編輯/棉花糖

  • 8 # 金星753

    如你所說的情況屬實,該罰。我們不論到哪個國家,首先要遵守所在國的法律法規,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其次,要時刻守住道德底線,講道理、講公德,不恃強好勝,不盛氣凌人,更不能做出諸如故意對人打噴嚏的事情。

  • 9 # 使用者王建賓

    活該,自作自受,丟盡了中國老人的臉面,在中國,人情法律慣著她,在外國,沒人沒法律慣著他,中國也應該,學學外國的做法,省得有些老人,不顧臉面,在國內倚老賣老,故意欺人太甚,不要在到外國去丟中國老人的臉面。

  • 10 # 兮兒26526339

    人人都要自律,無論你在國內國外,違反禮義都是可恥的。

    固意的對著人打噴嚏,說明你的心是多髒呀。你的這種放肆,怎麼配為人妻,為人母呢?在疫情嚴重的今天,你的固意招來的只有罵聲。

    固意的傳播病毒給他人,就是殺人。不管你是不是病毒患者,這種行為都讓人不齒。

    判刑半年是對你的教育。在特殊時期,就是亂棒打死你,都是應該的。

    我們叫她大媽,年齡應該不小了。你是怎樣一個人呢?你又是怎樣對待生活的呢?你的行為,說明你枉活了幾十年。

    尊重生命,敬愛他人。是活人的根本。就是有再大的委屈,也不能做出如此失格的行為。你的行為就是咀咒別人死呢。

    我們對外華人也應該理性的來看待。絕大多數的外華人,是誠實善良的。他們的愛和善良,同樣感天動地。

    大媽的舉動實在不應該。應該好好反省,發自內心的去改正。

  • 11 # 大眼5116

    新加坡是個法制國家,不為他人所左右的,記得有一個英籍人在新加坡販毒被捕判死形,英國女王說情也沒用,這中國大媽,簡直是個潑婦,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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