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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菜鳥二七

    我認為不合理,開會應該屬於工作,既然是工作就該在工作時間完成,超過的都算加班,而且加班是不能強制要求加班的,全靠個人自願。公司這種做法完全就是不合理

  • 2 # 湃大仙

    不知道,合理不合理。不過我知道,你可以不接受。那就人事辦離職唄。別抱怨合理不合理,如果你感覺不合理,把抱怨的時間多去做工作,做一個上位人,改變不合理。如果你不是這樣人,那就去辦離職去吧。抱怨不解決問題,告辭。

  • 3 # 閒落兩三

    業餘時間被領導以各種理由佔用,到了連電視劇都這樣演:正準備去參加一個早就約好的活動或聚會,在路邊準備上車時,領導電話來了,讓劇中角色不得不放棄原先的計劃,調轉方向盤,車輛向公司方向開去,劇情開始一點點展開......

    現實生活中,這樣的電話或通知,誰能倖免?

    它合理嗎?

    每一個堂而皇之的答案,都會告訴你這不僅不合理,還不合法!!

    我能拒絕嗎?

    你有拒絕的權利,只看有沒有拒絕的能力。

    稍有點經驗的領導,絕不會傻到用不正當的理由的來處罰你,但他肯定會處罰你,而且讓你比加班還難受,以此“調教”各種脾氣和天真。

    也可能他就是用加班時間會議缺席這種蠻橫理由,簡單粗暴的來處罰你,那是因為他要的是權威。對你殺一儆百,提醒其他人要聽話,做到令行禁止。至於你的反抗可能會帶來的處罰和損失,他不在乎。

    除非,相比他而言,你的存在對公司更重要、更有價值。

    我曾在一家企業看到一位總工,上下班都是看心情的,想來就來,想走就走。老闆對此是一點脾氣都沒有,時不時還要當眾表達一番自己對總工的仰慕和感謝之情。

    所以,下班後佔用私人時間開會,不去還要被罰款:肯定不合理,更不合法!但普遍存在。

    面對這樣的情況,能有的選擇不多。

    1、走人!

    走之前看看勞動合同、準備好證據,可以去勞動部門依法維權,然後呢?然後你進入待業和找工作大軍之中,期待下一家企業能夠好一點。

    2、如果具有這些不合理要求的單位,卻在個人待遇和發展上對得起你,那你還是忍忍吧!

    畢竟換一家企業、換一份工作以後,誰敢保證就不會有這些糟心事了呢?

    3、不合理要求和規定多,在待遇和個人發展上還差......想想也還是忍忍吧!

    如果有更好的公司或工作,你早就走了!既然沒走,證明你還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那不如先忍忍,努力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為下一份工作做好更充分的準備。

    以上,互勉!

  • 4 # 使用者重學

    公司可能有特殊事情要通知,佔用下班時間開會也是公司的附加制度,不參加遭處罰不合理也是合理的制約環節了。無奈。

  • 5 # 吉姆妮成長日記

    我覺得這個問題有必要開個地圖炮:

    凡是下班後開會的公司,老闆通常都比較小氣。

    你願不願意一直跟一個小氣的老闆幹下去,自己掂量掂量。

    相信很多人都遇到過這樣的人:

    去超市買東西,正式的購物袋要算三毛錢,那他就一定會從賣水果蔬菜的地方多拿幾個免費袋子;

    去酒店住宿,不僅會把所有的免費洗漱用品全都帶走,有時候還會跟前臺打電話多要幾套一起帶走;

    諸如此類,都是愛佔小便宜的表現。

    其實生活中作為普通人,佔點小便宜也沒啥大不了,畢竟你去消費,人家開門做生意,就已經把這部分“便宜”當成了運營成本算在裡面了,所以說到底也並沒有妨礙別人什麼;

    但開公司當老闆,非得利用下班時間開會,不參加還罰錢,這就是典型的小氣老闆,格局太低了嗲~

    站在老闆的角度想,也許呢,他是覺得,他付你工資,希望自己的付出,物有所值,甚至物超所值,本來他的工資是買你八小時的自由時間的,可他想買你十小時,十二小時,嘗試了幾次之後,發現員工們都不吭聲,老闆就放心了:

    哦,原來我用同樣的錢是可以買人家十二小時的,大家也沒啥意見嘛!

    那以後就這麼定了,誰要是不讓我買十二小時,我還覺得我受損失了呢!要罰錢!

    喏,邏輯就是這麼來的。

    下班時間本來就是勞動法規定的員工的休息時間,公司要想徵用這部分時間,就必須支付額外的費用,我們通常叫做“加班費”。

    或者像有些公司會靈活一點,把員工加班的那部分折算成工時,給你補個假、調個休,其實這種方式也是公司佔了便宜,因為下班後的時間,時薪應該是正常上班時間的1.5倍或2倍,調休其實就是等於把加班時薪等同於普通時薪來計算了。

    但即使這樣,也比那些堂而皇之要求員工免費加班、利用下班時間開會的公司強多啦~

    現在很多公司的管理者,還是七零後,六零後,他們的管理觀念,還停留在以前那種集體活動、集體學習、集體什麼什麼的階段;

    殊不知現在的年輕職場人,更喜歡的是小團體的生活,年輕人所認同的【團隊精神】和那些老闆們所認同的【集體精神】不是一碼事!

    所以相當多的年輕職場人,在一些管理模式僵化的公司裡真的是三觀不合,適應不來。

    綜上:

    一般來講,總喜歡下班開會,不來還要扣錢的老闆,一是愛佔員工的便宜,格局太小;二是不善於管理,管不好自己,也管不好員工。

    真正懂管理的老闆,都知道什麼時候必須開會,什麼時候不適合開會,開會需要誰到場(而不是每次都強制全員),而不是把下班後開會變成常態來要求員工執行。

  • 6 # 遇見小mi

    非常極其特別十分不合理,甚至有點過分。

    但是朋友你要知道,人在職場,身不由己,很多時候不是合理不合理的問題,而是你能不能適應的問題。

    多少公司用盡各種辦法讓員工加班,多少公司佔用員工私人時間開會,多少公司領導讓員工幫忙處理私事,這些事情嚴格講都不合理。但是你能不做嗎?

    每個人都遵守領導制定的規章制度,唯獨你不遵守,你覺得領導對你是什麼意見?

    每個人下了班都選擇主動或者被動留下來加班1到2個小時,唯獨你非要準時六點走人,你覺得領導看在眼裡會爽嗎?

    每個人都按部就班老老實實在午休時間參加領導組織的會議,唯獨你非要出去吃飯或者跟朋友聚會,你覺得領導會對你刮目相看嗎?

    所以,要麼你辭職不幹,那麼啥事沒有。如果你覺得目前這家公司還不錯,薪水待遇你都滿意,而且當下你也沒有更好的選擇,那麼留在公司就必然要接受領導的一些苛刻的規定和要求。

    所以,我的建議是放平心態,主動接受。努力適應領導的安排就好。

  • 7 # 精準人才搜尋官

    不合理,但也要從僱傭兩方來分析這種現象和問題,更容易找到依據:

    下班後開會次數多嗎,這次您沒參加是否影響公司重大成果或者客訴?如果公司因為客戶要求而招開的緊急會議,我認為作為重大關係人不參加者是不合理的,這種重大會議甚至關係公司的損失,佔用點私人時間也很正常,只要不是刻意下班開會就能理解。

    為啥不參加,是確實有事還是因為反感故意以身試法?您是不知道,還是確實有事走得急,還是因為反感佔用私人時間故意不參加,如果是前兩種,公司又確實又造成損失,處罰您就有點過重了,但是企業在損失面前不處罰也有點於理不通,如果是故意不參加想以身試法我覺得更應該要處罰,因為商業競爭激烈的今天,誰都不能因為個人喜好而影響公司聲譽,這個很可能讓公司丟掉重大客戶。

    公司處罰確實是因為您沒參加,還是已經造成重大損失而對您追責。前面說了,偶爾招開緊急會議處理客訴,您不參加造成重大損失而處罰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您也不是重大關係人,也非重大影響公司事件,也就是非必須要下班時間開的會,這樣的處罰顯然很難服眾,或者說這個公司是很不合規,或沒人情味的,可以維權也可以辭職。

    我們還需要分析不合理事件背後的邏輯是什麼,畢竟現在的工作和生活很難嚴格區別開,再怎麼努力工作也是為了生活,儘量與公司多站在一起同思考,共命運才是上策。

  • 8 # 追好夢

    企業單位都有業績和管理制度,工作時間不能進行。只有利用下班或休息日通紅開會,傳達上級會議精神,通報公司業績生產任務等。作為員工應無條件服從參加會議。不可缺席,如遇個人家中有事要請假批准。

  • 9 # 暢談人生點滴

    公司下班後佔用私人時間開會,自己沒有參加被罰款,肯定不合理!

    不合理、但改變不了、除非你辭職!

    在現實職場中,很多公司都有延長工作時間或佔用員工休息時間免費為工作的現象,特別是私有企業,根本不會嚴格按照勞動合同,履行用工單位的義務;很大程度上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但是,這是一種普遍現象,勞動者作為職場中的弱勢群體,為了掙錢養家,身不由己,也只能慢慢去適應這種環境。公司罰款不是因為你犯了錯,而是因為其他人都按照公司的要求做,你卻放著來,從公司管理的角度來說,你的行為好比“出頭鳥,不罰你罰誰”。

    所以,在職場裡的人,一定要審時度勢,在不十分過分的前提下,只能忍受各種不合理的要求和待遇;才能發展的更快、更好!!!

  • 10 # 陳律師說勞動法

    首先明確一點:公司沒有對員工罰款的權利。

    其次:這個事情企業肯定不對,但是你要考慮成本,如果跟公司提異議、辭職、投訴公司、甚至跟公司打官司,你可能面臨失業,這一切於你是否能全部接受。

    最後,如果不能忍,你可以向當地勞動局投訴,也可以在確定了公司違法罰款的事實後,以公司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要求工資補足工資並支付經濟補償金。

    怎麼選擇還是要看自己。

  • 11 # 心海A

    要幹一行愛一行,把公司的事當成自家的事,工作並快樂著。學會換位思考,當領導的也不願意加班。特殊情況持殊對待。把心放寬了,就不計較了。

  • 12 # 偶爾來隨便看看

    就事論事,如果公司有開會缺席的規定,公司罰你是合理的。公司在下班時間安排開會,你有權向公司要加班費,如果沒有事先協議是年薪、績效工資宣告沒有加班費,不給是不合理的,當然是否索取看你自己。但違反公司紀律公司是有權處罰你的。你可以認為這種制度不人性,可以不幹,但在公司就得遵守。

  • 13 # 您的幸福我的職業

    告訴你個公開的秘密:大部分企業的盈利點都在於壓榨勞動力。特別是一些新開的小企業,老闆其實很難的,一天8小時,雙休基本很難賺到什麼錢,不賺錢對老闆來說就是完蛋。對於加班這種事情,要看你的價值。如果你對企業有不可或缺的價值,那麼你大可以和老闆談談加班費加工資等條件。如果你是可有可無的角色,你和老闆談什麼?你一走馬上大街上隨便找個人就可以替代。歸根結底:年輕人別斤斤計較,多學點本事才能主宰自己的未來。也許你做了老闆後也想天天讓員工加班

  • 14 # 小林工作生活雜說

    下班後佔用私人時間開會而且不去還有罰款,不僅不合理,而且還違法,但是這種情況在私人企業太常見了,下班後開會、培訓、週六日團建培訓等等太多了,沒有相應的加班費不說,還不能請假,美名其曰提高團隊集體榮譽感、團隊能力等等,不參加就是不遵守公司制度、沒有敬業精神等等;即便如此還是很多人去參加這些會議、培訓,原因有幾點:

    1、個個都參加,就自己不參加請假搞特殊,讓領導老闆怎麼想?

    2、有些公司把參與會議、培訓等和績效掛鉤,不參加直接影響績效工資;或者和優秀員工、年終獎掛鉤,達到一定次數失去評優拿獎資格

    3、有些企業特別喜歡下班後召集管理層開會學習培訓等等,老闆高層領導認為這是作為管理層應該做的,自己作為管理層的一員也不好意思不去,不去就是自己帶頭不服從公司工作安排

    4、生活壓力所迫,不能隨意辭職,相比一份較為穩定且收入可以的工作而言,下班後的會議算不上什麼;或者說即便辭職找到下家,難保也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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