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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家的貓叫皮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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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漩渦鳴人yy
首先清朝的時候官員能夠收到的錢可不止養廉銀子和他本身的俸祿,還有各種各樣的潛規則,比如說冰敬炭敬,所以說一個清政府的官員,尤其是在北京地區的經管,每年能夠受到的錢有很多,可是呢,錢再多有什麼用的,有的人就算是一天進賬一個億呢,他還想一天賺一個億零一塊錢,那這你怎麼辦?
開個玩笑,其實你這個養廉銀子是憤怒的100倍,這個資料不準確,你首先得搞清楚這個養廉銀子究竟是怎樣誕生的,你就知道這個東西並不是一個定值,它是隨著時間不斷變化的。
養廉銀子來自於哪裡?火耗歸公,原先地方將銀子上交給中央,是需要在地方上面自行重新熔鑄一遍,也就是銀子把它改造成規定的形狀,然後才能給上交中央,這種其中肯定會有損耗,而這一部分的損耗就被稱為火好,原先這批東營子呢,全部都是歸地方所有的算式地方上面自己擁有的一些黑收入,而中央也是默許了這種狀態,到了雍正的時候他想把這批錢給回收了,所以提出了一個火耗歸公。
就是明白了和地方說你在熔鑄這些銀子的時候出現的損失你們自己承擔,我只需要保證我的那一批稅收能夠完整的交到我手上就行了,當然我不會白收你這個錢的,原先你這個東西也是黑收入,一旦我中央去查你肯定脫不了干係,但是我現在我可以告訴你,這就是現在這筆錢,你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來收入自己的手中,當然並不是所有的錢都給你,我會扣出來一部分的錢,用作他處。
國泰民安,貼上太平那養廉的影子當然就是多的多,大家收到錢也就多了,可如果國家陷於動盪之中,那拿到的錢也就少了,比如說太平天國運動時期,當時為了能夠平息太平天國運動,清政府的中央選擇直接放權地方,上面的稅收我不要了,你們地方自己拿,然後揚起足夠的軍隊去對付太平天國,那大家想想這個養廉的銀子剩下的多少?這咔嚓一下子就截去了大部分的銀子,那剩下的的銀子還得去安撫地方,那你這能夠收到的錢簡直就是少的可憐。
所以說養廉銀子這個東西不靠譜,銀子多和少完全就是靠天吃飯。
至於說貪汙的問題,這真的是沒有辦法避免,畢竟養廉銀子時一旦到了太平時期涉及的數目太大,在這其中做做手腳改改數字,那簡直就是大把大把的銀子,與其在眼巴巴的等著國家發善心,給你贏著到還不如自己動手豐衣足食,自己過去貪汙。
而且說實話,銀子這個東西誰會嫌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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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上班族聊歷史
腐敗自古有之,養廉銀乃清朝雍正皇帝所設立,目的為了杜絕貪汙腐敗增加國庫收入
雍正皇帝作為清朝第三個皇帝,在他接手的清帝國是一個爛攤子,有人說他父親康熙皇帝不是挺有作為的嗎?是的康熙大帝確實有作為,但是康熙大帝時期的清帝國也是最不穩定、最動亂的時期,除鰲拜、平三藩、遠征葛爾丹、收臺灣等,哪一項都需要錢康熙王朝雖然業績優良但是雍正繼位之初 國庫空虛。
雍正首要任務就是整頓吏治杜絕腐敗增加國庫
為此雍正皇帝制定以下政策:
第一 審查機構顧名思義就是查賬,雍正皇帝會派專門官員到各級官員處查賬,各位官員也都不是傻子,既然貪汙的銀子肯定要與政府撥下的銀子能夠對上才行,於是才會有假賬,這就需要核查人員認真的查,但是如果皇帝專員與被查官員有裙帶關係該如何呢?於是就有了候補制度。
第二 候補制度候補人員全都是沒有正式官銜的人員,比如說一家企業的各級領導假如他不辭職下級就不能升遷,現在機會來了只要你能夠查出他有問題你就能夠接替他的位置,人呀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於是這幫候補人員使勁的差。
第三 養廉銀製度工資低養不住家怎麼辦?這是清朝官員所面對的問題,其實有的官員並不是想貪汙,但是自己也要生活呀!怎麼辦呢?於是雍正皇帝想出了養廉銀製度,相當於企業的年底分紅,不過這筆養廉銀數目可不小,是官員工資的10-100倍,雍正這是用行動告訴你們別貪了,錢給你們了要是再貪別怪我收拾你們。
經過雍正時期的整頓吏治大力反腐,所以雍正朝中腐敗現象大為改善,於是留給了乾隆王朝殷實的國庫。
於是到了乾隆時期,乾隆繼位後國庫殷實,乾隆一看錢這麼多呀!可勁造吧。
既然雍正時期有了這麼好的制度為什麼乾隆王朝還出現了中國歷史上鉅貪―和珅和大人
這裡就要重點說明一下 執行力,再好的制度也需要人為的去執行,人都是有貪慾的、有惰性的,假如領頭的都不管了那麼底下的人還會盡心盡力的去工作嗎?
反觀乾隆年間,乾隆接了個好班,他老子留給他的是家財萬貫,於是乾隆皇帝對反腐這項工作就不努力的去執行了,老大都不重視了那麼小弟也就不努力的工作了,在加上乾隆皇帝寵信和珅這也是和珅成為鉅貪的關鍵,皇帝的寵信都這麼貪錢那麼可想而知其他的官吏了。
綜上所述:縱觀古今貪汙腐敗未曾杜絕,這一切根源皆在其人的貪慾。通過歷史的經驗教訓我們需要做的是
第一 加強教育 增加官員的道德水平以及加強其官員的文化素質
第二 健全法律制度例如雍正年間的各項制度對我們來說都有啟示意義。
第三 加強監管手段 做到互相監督 或者廣大群眾監督官員。
第四 專案 財務公開化利用網際網路的優勢做到透明化、公開化。
第五 加強各級監管部門的執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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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司馬路的歷史會客廳
養廉銀製度,有一個很動聽的目的,就是“給官員錢防止他們為了獲得更多的錢而貪汙受賄”。
這個思路,其實在後世得到了很大的學習,因為“擔心善良的公職人員無法獲得起碼的收入”,而不斷給他們提薪。
這種制度,應該說也是一種左右兩難的選擇。
(大清國某知縣出行的架勢,這派頭,哪個不需要花錢?)
首先,大清國初期,支付給官員的俸祿,確實有點低。知縣這個級別,年俸是45兩銀子,外加20擔俸米,一併折成銀子,年俸祿總計是白銀60兩。
60兩紋銀能幹嘛呢?康熙年間,一兩銀子可買兩石米,所以縣太爺這一年的薪水,也就夠買120石米,清朝的一石約為現在的140斤,所以折算一下,也就16800斤米。
換算成米大家可能沒概念,咱再換算一下,現在十斤裝的東北大米,一袋大概24塊錢。所以16800斤米換成現在的人民幣,在四萬塊錢左右。
一縣之長官只有四萬年薪,確實有點低。所以有了養廉銀。
依舊是七品芝麻官,一年能拿多少養廉銀?1200兩!
也就是說,養廉銀是工資的20倍。清朝縣官的基本工資如果只有4萬,那麼他的養廉銀就是80萬。
而到總督這個級別,他的工資是180兩,也就是知縣45兩的4倍。但他的養廉銀是多少呢?1.6萬兩,換成當下人民幣,那就是年薪(工資)十六萬,養廉銀(獎金)則達千萬數字。
一個縣官,年收入84萬,不夠花?
一個總督,年收入1000萬,不夠花?
然不夠花確實是事實,為什麼?因為這個位子要做下去,你不得花錢?如果想升上去,是不是更得花錢?娶幾個如花似玉的姨太太,是不是也得花錢?
所以說,做官難難做官嘛!
於是,這便有了比較。本來年薪只有45兩的知縣,一看總督大人也不過180兩,有啥好計較的呢?
可是後來知縣發現,自己的年薪加獎金是84萬,可如果能爬到總督,這個數字就是1000萬。那還不得使命往上爬啊!而要能爬得快,又沒有比使錢更好的招了。
而且,既然做官這麼來錢快,為什麼要把機會讓給那些平頭老百姓的兒子來做,甲大人給了乙大人的兒子做官的機會,乙大人給了丙大人公子,那麼是不是丙大人就該給甲大人公子做官的機會呢?而這樣一操作,是不是大家都很乾淨——當然這是簡單模式,實際模式會更復雜。根本的一條就是,官官相護,形成水潑不進的牢固體系。
大清吏治,由是大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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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教員讀書專欄
人性是貪婪的,別說100倍工資,就算1000倍,10000倍工資,對於貪婪的舊官僚來說,也是不夠用的。
一、因為慾望。這是根本原因之一。漢張衡 《東京賦》:“進明德而崇業,滌饕餮之貪慾。”
宋陸游 《對食》詩:“人苦不知足,貪慾浩無窮。”
明李開先 《寶劍記》:“豈知一性圓明,徒逞六根貪慾。”
瞿秋白 《歐文的新社會》:“那時沒有絲毫惡濁的貪慾,愛情和理智將要扶持人類的運命。”
貪慾,是與生俱來的、所有人共有的一種自然生理狀態和心理思維。貪慾也是一種強烈的意念和意向,人們時常為求之不得而苦惱而奔波,從某種意義上說,貪慾是生活的動力和追求。如果任其貪慾氾濫、膨脹,容易使人利令智昏,誤入岐途,步入瘋狂。我們是眼睛想看,耳朵想聽,鼻子想聞,舌頭想嘗,身體想接觸,潛意識裡惦記著許多東西引起的貪慾,從而能引起無窮無盡的各種貪慾,這才是貪慾的基本來源,這是屬於人性的鄙陋性,只能減弱,不能根除。
二、制度不健全,這是根本原因之二。制度都是人建立的,完善的,世界上不存在真正完美無缺的制度,就算是善政,幾十年之後也開始不符合時代,也開始慢慢腐化,這是歷史規律。
三、因為大環境。思想家馬克思說:“當利潤達到10%時,便有人蠢蠢欲動;當利潤達到50%的時候,有人敢於鋌而走險;當利潤達到100%時,他們敢於踐踏人間一切法律;而當利潤達到300%時,甚至連上絞刑架都豪不畏懼。”
舊官僚官員和資本家沒有本質的區別,舊官僚官員追求金錢和資本家追求壟斷為了利潤是一個道理,為了錢可以出賣一切。
而且很多舊官僚官員認為大家都貪,憑什麼我不能貪?權力在手,過期作廢,能貪一點是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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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靈石蘊
說養廉銀之前,先說一下大清官員整體收入組成
大清官員收入,大約包括俸祿、火耗、產業以及人情賄賂四個部分
俸祿這塊大家都曉得,和今天的薪水工資沒什麼兩樣,最多拿拿恩俸之類的雙薪
而清承明制,官員俸祿可以說很低。比如縣令,一年也就45兩左右的白銀收入,加上米糧,一年差不多90兩這樣;再比如高品大員總督巡撫一類,他們薪水一年180兩,加上米糧,一年三四百兩。俸祿低,官員不得不在俸祿之外,想一些歪招
產業以及人情賄賂,這方面的具體收入沒法計算,得看各自商業運作水平以及官職大小緊要
會玩的人,可能良田無數,產業萬千,排隊受賄,比如和珅。不會玩的人,可能也就幾百畝地,拿一些慣例迎送孝敬,比如劉統勳一類的清官,還有數不清的庸官昏官
火耗複雜一些,這個涉及到稅收
古代稅收糧食和銀錢是大頭:糧食一塊在運輸儲存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會出現人吃馬嚼和黴變蟲咬之類的損耗;銀錢呢,各地銀兩含銀率不同,為了方便,各地會把收上來的稅銀融鑄成規格銀錠,同樣有損耗。為彌補這方面的損失,地方官員會在規定的稅率基礎上多徵收一些,這多徵收部分就是火耗,而這火耗多少,就由地方官決定,完成任務剩餘部分就進了官員腰包。清官好一些,昏官沒有營收,那是很會在這方面想法子
官員收入說完,再說養廉銀所謂的養廉銀,其實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這個制度並沒有動官員的俸祿、產業以及人情賄賂方面收入,它動的是火耗。自雍正時起,清朝實行火耗歸公制度,也就是把由地方官掌控的火耗充公上交統一結算,到年底時,再把稅收結餘部分重新按級別分配給地方官,這分配回去的,就是養廉銀
一個是自己拿,一個是上頭髮,所以養廉銀實質上是走一遍程式,使貪汙合法化而已
由地方中樞控制火耗,官員不用再擔負道德汙名,養廉銀實施之初,確實有成效,國庫充盈了,官員腰包也合法的鼓了……
養廉銀製度的崩潰但是,慾望無止境,誰會嫌錢多呢?誰不想腰包更鼓一些?道德品質達不到一定高度,加上家天下的縱容,貪腐還是少不了
再者,眾所周知,清朝後期花錢地方多,花錢花的狠,財政赤字嚴重,對於官員養廉銀和俸祿,大都停留在紙面,沒錢發呀。這就更導致官員去搜刮地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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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祗樹
清朝的養廉銀,不由得讓人想起新加坡的“高薪養廉”。
為何新加坡的高薪養廉制度,能夠取得成功;而清朝的養廉銀製度,到最後,清朝的官員們錢依舊不夠花,還要貪腐斂財?甚至,清朝最大的貪官和珅,就是出現在養廉銀製度之後。
新加坡的高薪養廉之所以能成功,離不開兩點:高薪、嚴管。
在中國出現的最多的關於新加坡的新聞,就是,某某國的人在新加坡違法亂紀,然後被抽了一頓鞭子,誰求情都不可以;再者,某某官員貪汙一丁點的錢,就受到了嚴懲,懲罰完之後,被永久不錄官職。
高薪養廉,不僅要給糖,還要給巴掌。
回過頭,再來看清朝的養廉銀製度,有沒有糖?有沒有巴掌呢?
須知,養廉銀是雍正時期(1723年開始推行),為了培養鼓勵官員廉潔習性、並避免貪汙情事發生,因而才推行的封建王朝“獨有”的俸祿制度。
在養廉銀出現之前,清朝的俸祿制度幾乎原版繼承了明朝。要知道,明朝官員的俸祿,幾乎是整個封建王朝最低,以至於官吏不貪,根本就無法維持基本生活,很多官吏更是因此罷官回家賣紅薯。
到了清朝,官員為了生存,不得不從稅收上“想辦法”。
如此一來,老百姓的負擔就加重了,而清廷並未從老百姓更高的負擔上,獲得更高的收益。這部分多出來的收益,就是被各級官員的“辦法”給擄走了。
養廉銀真的的,正是這部分多出來的收益。
按照雍正的想法,與其讓他們暗地裡貪汙,不如將這部分收益收歸國有,然後拿出其中一部分,當做“養廉銀”。這樣,既保證了國庫收益,又避免了官吏貪汙。
與如今的新加坡一樣,雍正為了保證養廉銀的推行,也採取了嚴苛的懲處措施。
比如說:山西巡撫諾敏與下屬官僚“上下連手,內外勾結”,致使山西庫銀虧空四百多萬兩。雍正直接下令,要將諾敏腰斬;行刑那天,雍正還讓京城四品以上官員,全部到場觀看,為他送行。
諾敏被處死之後,雍正還要求參觀的官吏,寫一份“觀後感”。
諾敏死了,此案就結束了嗎?並沒有!
雍正還留了一個後手,諾敏雖死,他的家人並不能逃脫懲罰。諾敏貪汙了多少銀兩,他們全家就必須拿出這麼多銀兩填坑,如果此坑填不平,就由他的後人藉著還,直到還清為止。
這麼“狠”的懲戒方法,在雍正一朝,難得吏治清明。
雍正自登上皇位開始,他的爭議就未中斷,直到如今,雍正的功過仍舊。可是,雍正時期的吏治,卻很少有爭議。
可見,養廉銀在雍正朝推行時,還是非常成功的。
為何到了乾隆朝,就不行了呢?
就如前者所說,養廉銀的順利推行,離不開高薪和嚴管。這兩條,就如同一個人的兩條腿,缺了任何一條,就無法走路。
乾隆時期,雖然養廉銀在繼續實行,可是卻缺乏了有效的監督。
最重要的是,清朝的國體與新加坡相比,猶如巨象之比螞蟻也!乾隆時,中國擁有4億人口,如今新加坡也不到600萬!
人口規模越大,管理起來也就越難。
再者,清朝整個國家都是為皇帝一人服務,各級官員也都是為皇帝服務。皇帝如果對吏治不關心,下面的官員再認真執行,也無濟於事。因此,雍正死後,繼位的乾隆無心於此,漸漸懈怠了養廉銀的“嚴懲制度”。
一來一往,原本相對清明的吏治,到了乾隆朝,重又遁入黑暗。
各級官員從京到地方,無官不貪,以至於,朝野之中有“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的說法,還出現了和珅這樣的鉅貪,不得不說這是對“養廉銀”的一種諷刺。
至於清朝的官員們為何覺得錢不夠花?
只說一項開支吧:只要開了貪汙之門,就必須將上上下下打點好,不然,哪怕有一個人沒打點到位,就會出么蛾子。據時,只會花更多的錢去擺平此事。
《大宋提刑官》裡有一個案例就是,刁光鬥將貪汙來的所有銀子,全部用來打點上下,自己分為不留,以至於宋慈查到他時,竟身穿滿是補丁的衣服。
最後,借用刁光斗的一句話,來總結這個題:
“大家都不敢當官了,你讓皇帝老怎麼辦?” -
8 # 樂逍遙cy
養廉銀是雍正時期(1723年開始推行),為了培養鼓勵官員廉潔習性、並避免貪汙情事發生,因而才推行的封建王朝“獨有”的俸祿制度。
在養廉銀出現之前,清朝的俸祿制度幾乎原版繼承了明朝。要知道,明朝官員的俸祿,幾乎是整個封建王朝最低,以至於官吏不貪,根本就無法維持基本生活,很多官吏更是因此罷官回家賣紅薯。
到了清朝,官員為了生存,不得不從稅收上“想辦法”。
如此一來,老百姓的負擔就加重了,而清廷並未從老百姓更高的負擔上,獲得更高的收益。這部分多出來的收益,就是被各級官員的“辦法”給擄走了。
養廉銀真的的,正是這部分多出來的收益。
按照雍正的想法,與其讓他們暗地裡貪汙,不如將這部分收益收歸國有,然後拿出其中一部分,當做“養廉銀”。這樣,既保證了國庫收益,又避免了官吏貪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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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先來了解一下“養廉金”的由來。
養廉銀為清朝特有的官員俸祿制度。由雍正創立,本意是想借由高薪,來培養鼓勵官員廉潔習性,並避免貪汙情事發生,因此取名為“養廉”。
清朝官員俸祿最早仿照明朝制度,薪水是相當低的,一品官俸銀每年不過一百八十兩,小一點七品官知縣之類,每年俸銀只有四、五十兩。收入甚至只能算是窮酸了,京官好歹還有額外的恩賞,又叫“恩俸”,即照原俸餉另給一份。而地方官就只能"自己動手豐衣足食了"。當時,凡是州、縣官,主要靠徵收錢糧時進行盤剝。錢糧就是田賦,最初征收實物,後來改成“折色”,即徵收銀子。無論徵收實物或銀子,都有一種“耗羨”陋規,所謂“耗羨”即指在徵收銀糧時,以彌補損耗為由在正額之外加徵的部分。一般情況下,徵收的銀兩中,每兩加徵四至五錢作為火耗;糧一石加徵二升到一斗幾升,整個州、縣總量是一筆可觀的數字,實際上這筆耗羨並不歸公,完全入了州、縣官的私囊,成為公開的、照例的好處。有時候各種各樣的額外陋規,甚至超過正常稅收的十幾倍。
雍正年間,為了革除這個弊病,就把耗羨歸入國庫,另外發給官員“養廉銀”,例如知縣看缺分如何,每年給“養廉銀”幾百兩到一千兩不等。
到了光緒年間,官員們的養廉金數額驚人,算是一筆鉅額收入了,我們下來看下圖這個統計表:
由圖可見知縣都有上千兩的白銀,而封疆大吏們都是上萬兩白銀,按說這個收入過富裕日子綽綽有餘,但是實際情況我們都知道,清朝官員薪水最高的時候也真是清朝腐敗達到最高峰的時候,其實道理很簡單,體制的腐朽,大環境的敗壞,你就算給這幫老爺一年一百萬兩白銀,他們還會嫌不夠,錢財誰會嫌多呢?
晚清王朝,一方面們官員勳貴們大肆斂財,醉生夢死,一方面割地喪權,人民垂垂一線,真是莫大的諷刺。
同時還有一個原因不容忽略,就是清朝官少吏多,官員們的僕從、師爺、幕僚數量龐大,這個錢朝廷是不會給你們出的,張之洞官拜兩江總督,每年養廉金數萬,日子也是過的緊巴巴,當然張府養活的人也多,日子緊巴巴那是相對於那些腐敗官員的,張之洞是清朝少見的清廉官員。
“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現代的官員們,歸根結底不能放了毛主席的教導、“為人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