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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人行必有一燈泡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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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紅花會謝
給你個建議,站在用人單位立場來說不太厚道,你如果之前完全沒透露過你是暑假工,你提前一個星期提出辭職,理由可以說你家人要你回去繼續讀書,本來你自己是打算不讀書出來工作了,但家人要求很強烈,只能回去繼續讀書。這樣理由很充分用人單位可能會同情你既不為難你又發工資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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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象愛吃漢堡包
這個都是口頭合同的話就不好辦了,再說了你也小,臉皮也薄,不敢大吵大鬧,凡事都講個白紙黑字,這玩意只能來硬的了,如果不給的話,不過一般這玩意看老闆人品了,還有看飯店規模大小了,太小的飯店那就能糊弄就糊弄了,誰還理你這個小丫頭呢,不是說人情太薄,只能說自己不夠強大,弱肉強食是自然界的法則,同樣包括我們人類,會成長的,小妹妹。^0^~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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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生活不是生活
這種問題,還用得著拿來問麼?說直白一些,你這就是欺騙,別認為你幹了15天,想著拿15天錢是應該的,沒有一家店招人會按一個月或者15天來招人(寫明瞭招假期工的另外考慮)給別人省點心吧孩子。這就跟你去上學交了一年的錢,學校上一半了,說不要你了,把錢退給你一個概念。噁心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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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明在這吶i
我建議你,應聘的時候就直接說 我是假期工 能幹 15天,你提供的薪資待遇我是否能接受,我到日子了 晚上請你算清工資。如果你需要我 我就做,不需要的話我就下一家。一般出去工作 沒有不打招呼 開工資了就能拿全額工資。因為老闆怕你拿完工資跑了,他臨時不好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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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奧鐳數控裝置
我確實這樣做過,當時是在大學暑假期間,託朋友介紹了一個當服務員的工作,暑假工70一天,管吃住,沒有假期,幹一天一天的錢,一月一結,正式工2800一個月,一個月四天帶薪休假我當時去了就說是正式工,後來倆月後開學了,我就給經理實話實說了,他人也很好,也沒說什麼,他心裡都明白,出來賺個錢都不容易,但是記住,不管是暑假工,還是正式工,不管做多久,一定要盡職盡責,做好自己的工作,不要投機取巧,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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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蘇藍ya
15號發工資只會發上個月的工資,當月的工資是會放在下個月發放的,如果你突然辭職老闆應該不會把另外15天的工資發給你!辭職一般需要提前一個月告知老闆。那樣他也好招人,如果你在沒有告知老闆的情況下突然離職,這是很不負責任的表現!以後就算你走了老闆也會對你的映像大打折扣!我之前也做過暑假工,去了就如實給老闆說了,她說暑假工一個月1500,正式的1800,後來我很努力的幹,中餐館確實也累,天天汗流浹背的,走的時候老闆按1800給我發的!所以我相信只有你勤快踏實,老闆也不忍心剋扣你那15天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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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職場低層
勞動者不管工作幾日,都應支付工資。
這裡涉及法律,根據《工資支付管的條例》九條規定,勞動者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單位都應該結清工資。從這一規定看來,別說做了十五天,就是做了一天都應該給付。
工資,是勞動者付出的勞動後應得的收入,一般說來,入職時與用入單位應簽定勞動合同,其中對工資的支付方式有明確規定。
實踐中,工資如果是單位聘用人員,一般為一月支付一次,其它人員可按日結、週期結(自行約定工資給付週期,比如一星期或十天結一次都行)、小時結等。但無論怎樣結,每月必須結一次。
如工資按月結,未做滿一月的,按實際工資數,等於減去當月假期天數後的工作曰相除,得出日工資乘與實際工作天數,得出的工資數。比如約定每週休息二天,一月為八天,工作日二十二天,用這個天數除月工資數,便得出每日工資數,用這數去乘與實際工作的天數。
(以上是勞動人社局的工資計算方式的解釋)
很多人不知這種性況,都會認為是月天數去除月工資數,結果少得了一大筆。
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一般來說,你只要幹滿了十五天,都會支付你一月的工資。
個天私企,多數都是未滿一月的,按日計算給付。
你幹滿了十五天,無論什麼單位企業,都必須支付工資給你,否則違法。
(假如企業不給這十五天工資咱辦?拔打12333進行投訴,一般情況會得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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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屠龍有術
01
有人問,為了行文方便,為了好稱呼,我們假設提問的人是學生馬雲。
我做了服務員,沒跟他說我是暑假工,想做一個月15天就走,因為工資是15號發,那最後15天的工資拿得到嗎?
關於這個問題,首先,作為學生暑期工馬雲,你的行為有些不地道。為什麼這樣說呢?
因為,有很多公司專門招暑期工的,作為一個學生,馬雲你完全不需要騙人,馬雲你直接大大方方的說自己是學生,找暑期工做,就會有公司錄用你。
所以,學生馬雲,你完全可以用誠實的方法找到工作,不需要去做騙人的,不道德的行為。你用騙人的方法找到了暑期工作,等你開學了,你拔腳走人,老闆公司沒人幹活,造成的經濟損失,遠遠超過你的半個月工資。
作為一個學生,馬雲你不能為了自己的利益,去做損害別人利益的事情……你損害別人利益,你那半個月工資就很難順利拿到手,等於給自己製造麻煩……
老闆到時候很可能會拖延支付你半個月工資,故意找你麻煩……老闆故意找你麻煩的原因是,你已經提前給老闆找了麻煩。
有朋友說的好:
你應該提前跟老闆說一下,說我還有半個月要開學, 讓老闆有時間準備提前招人,這樣才有把握要回來那半個月工資。如果你不提前告訴老闆你要走,到時候開學你一走,人家沒人幹活了,就會造成經濟損失, 那麼工資就不好要了。 自己好好考慮一下。陳旭認為,這才是正確的做法。
申明:此處學生馬雲只是提問者的代稱,大家不要誤會成富豪馬雲,這是兩回事。
02有朋友這麼說:
從法理角度而言,員工有沒有辭職的自由?從題目中涉及的這個案例來分析,就算是學生刻意隱瞞了自己暑期工的身份,但是如果一口咬定自己是長期工,只不過做了一個多月以後,只要沒有轉正,那麼只要提前3天書面申請,找一個家裡有事等等,只要不是回學校讀書的理由,用工單位沒有理由拒絕,也不能借此扣發剩餘的15天工資。因此,從法理角度而言,用工單位會有損失,但是有責任和義務給付給勞動者應付的工資,而勞動者,雖然在做法上欠妥當,也因此無形中傷害到用工單位的一些權益,但是因為還在試用期,用工單位只能吃個啞巴虧,勞動者不會有經濟方面的損失。這種說法,雖然有道理,但實際行不通……
為什麼?
你作為學生懂法律,老闆商場摸爬滾打那麼多年,老闆不懂法律?
你只要不說自己是暑期工,老闆就把你沒辦法?咱們不能用這種無賴的方式解決問題。
你只要不說自己是暑期工,老闆就把你沒辦法。
但同時,你要想到,老闆只要不說“不給你發錢”,老闆只說資金緊張,暫時沒錢,等有錢了就發給你剩下的半個月工資……
你把老闆也沒辦法。
老闆拖你幾個月,讓你來回跑路鍛鍊身體,等你身體鍛鍊好了,誰知道猴年馬月能想起來給你發工資呢?
依法辦事,那麼好辦的話,這世界上,就沒有老賴了。老賴那可是神仙級別的人物,法院都把老賴沒辦法。
賴你半個月工資,老闆不可能發財……但學生馬雲你突然走人,給老闆造成經濟損失,老闆用這半個月工資吊著你,來回折騰你,這是完全可以辦到的。
最終,就算你花了幾個月,或者一年時間,把半個月工資拿到手了,你也被老闆折騰夠了。
03所以啊,我們出門工作,要秉承誠實守信的原則,儘量不要給別人添麻煩,更不能由於自己的不負責任,給別人造成經濟損失。
我們要說話算數,誠實守信,言行一致,不能出爾反爾,不講信用。
我們要明白,當我們不負責任,給別人造成經濟損失和麻煩的時候,也就是別人找我們麻煩的時候。
所以,給別人製造麻煩,就是給自己找麻煩。
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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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勵變演講思維課
至於你能不能拿到工資,要看你的運氣了。看你碰到的公司是個什麼樣的公司。
1、正常來說,公司是要支付的只要你為公司付出了勞動,那公司就應該給你付工資。你沒有告訴公司你是打暑假工,那公司應該是把你當成了已經正式出來工作的人,一個月之內,也會跟你簽訂勞動合同。因此,只要你按時出勤,那公司一定是會給你算工資的。
在我遇到的公司裡,有一家公司是會在員工離職的時候,把你所有的工資,都算在一起,然後在當月一起發放。其他公司的,則是當月發上月的工資,剩下的,要到下個月才發。
當然,勞動合同法是規定員工離職後,要在三天之內結清工資的,但是大部分的公司,都會選擇下個月跟正常的員工一起發放。因此,這個要看你們公司的規定。
2、你不具備簽署勞動合同合同的資格,可能不受勞動合同法保護如果你是打暑假工,說明你還是個學生。學生是沒有資格簽訂勞動合同的,因此,就算簽訂了,可能也不受勞動合同法保護。企業如果知道你欺騙他們,那這個合同就算簽了,可能也沒有法律效力,因為你是靠欺騙的手段來騙公司跟你籤勞動合同的。
因此,如果企業知道這一點,對你來說,還是不利的。
3、跟公司協商建議你,如果企業不發,那你要據理力爭,跟公司協商,希望他們把工資發給你。畢竟你為此付出了勞動,我相信,只要這家公司是正規的,那就算你出勤一天,他也會把這一天的工資發給你。但是,遇到一些小公司,可能要拿到這些工資就沒那麼容易了。
回覆列表
你還是提前說清楚的好,15號發的工資是上個月的工資,並不是這個月15天的工資,你莫搞錯了,你不說清楚的話,你要等到下個月15號才能拿到這個月15天的工資,你如果不提前說清楚,不排除不給你結算工資,雖然你可以去勞動局仲裁,但終究是給你自己沒事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