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周郎如玉

    性轉下,丈夫給婆婆公公買了四室兩廳的房子,妻子會樂意嗎?會不會認為是在轉移財產?獨女還能接受,也就以後多出些稅收,有兄弟的話,呵呵

  • 2 # 不識實務者

    買房子這件事應該這樣看:作為女兒,孝順父母應當,經濟條件允許的話,給老人買房也可以。但應當是和丈夫商量。確實如丈夫所言,婚後不管誰工資好低,都是共同財產,不能自己做主。再者,買的房子,應當寫你和丈夫的名字,我不理解,你為什麼要寫你父母名字呢?把本來是夫妻共同財產變成你父母的財產,並且不是小錢,無怪乎你丈夫不高興,這是可以理解的。至於你丈夫說,應寫他的名字也不對。

    現在我們假設,你丈夫工資很高,給你婆婆買了大房子,只寫你婆婆的名字,你能同意嘛?一個道理啊!

    還有,有的人,特別是女人愛說這樣的話,我掙的錢,給我父母,與你無關,這種觀點不值得一駁。特別是,我掙的多,給我媽,是合理的。如果有的男人工資多,也這樣說,女人同意嘛?

    婚後,一切都應考慮對方的利益,不能只想自己。想問題,做事情,不妨先換位思考一下,如果我是對方,會怎樣想,怎樣做。儘可能從兩個人能互相團結,白頭偕老的目標出發,錢不是最重要的,感情才是最重要的。只有這樣,別的一切你都會看輕,都會理解的

  • 3 # 老俞177829369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來解釋,婚內的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這錢有你老公的一份,這沒錯,但是我發現像你老公這樣的男人,本事不大脾氣倒是不小,這一點真的讓人非常的不爽,越沒出息的男人,他就越愛斤斤計較,原本按照我們華人的家庭內部分工來說,像賺錢養家餬口這種活,一般來說都是大老爺們的份內之事,誰掙的多,誰就是一個家庭的頂樑柱,你掙不來錢,你就沒有話語權,你就要學乖一點,一個男人還不如自己的老婆掙的多,大錢都是花老婆的,吃軟飯還吃得這麼理直氣壯,這種男人真不多見。

    有本事就自己去賺錢,多掙一點,如果你老婆動了你的乳酪,拿你掙的錢去給自己的父母買房子,那是一定要經過你點頭答應的,可是現在你老婆是拿她自己掙的錢,買房孝敬自己的父母,那她完全有理由提出這樣的要求,雖然說這錢是屬於婚內財產,但是實際情況還是誰掙的錢,誰就有支配權,不是嗎?想要分財產,那也要等到離婚以後,對吧?現在這個社會它就有這樣不公平的道理,男人掙的錢要歸女人管理,而女人自己掙的錢就歸她自己了。如果男人想花女人的錢,那你就是小白臉,吃軟飯,好說不好聽呀。

    這種男人如果他強硬的去幹涉他老婆買房,那就勢必會造成家庭內部的矛盾和糾紛,老婆拿自己掙的錢去孝敬自己的父母,憑什麼還要分一半給你,一個大男人整天掂記自己老婆那點錢,你好意思嗎?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軟,這點道理都不懂嗎?打鐵還需自身硬,自己的腰桿硬了,你說的話才有份量,別人才無權反對你,也不會去笑話你。

  • 4 # 伊春美食美客

    用自己的錢給父母買了一套4室2廳的房子。買著房子的事情,你的丈夫也是知道的,丈夫提出了買房子可以,但是要寫上他的名字。我覺得這個丈夫是一個很好的人,他能夠不阻攔你給自己的母親盡孝道,它能夠讓你給母親買一個大房子,其實不能說是用你自己的錢,你們是兩口子,你們的錢才是共同的,所以說你一開始就以我用自己的錢來做掩護,其實你這種想法是不對的。

    兩口子在一起就應該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如果說你總以為自己掙得工資高就自以為是,不把丈夫放在心上,做什麼事情都獨斷,專行的話也不考慮別人感受的話,我想作為你的丈夫,也真的是過的很鬱悶。所以我說作為一個妻子,你應該感謝緣分給了你一個好丈夫。這個丈夫沒有讓你不給自己的母親買房子,只是提出了寫上自己的名字,這是擔心老人們一旦老了以後,可能是個房子,就會出現遺產的問題,到時候真的是很不值得,所以說應該把事情先弄明白,講清楚,這樣才好把產權的問題,確定明白,這才是對你們兩口子的一種公平。所以我說作為妻子的,還是理解丈夫的要求吧,人家又不是不讓你買,再說你父母在那裡住著,可以一直到老。所以說這跟他們的房子是一樣的,只是產權是你們夫妻兩個人的了。所以說我贊同你丈夫的這樣想法。

    我朋友的工資是月薪,所以說他的條件特別的好,有一次他的岳母真的生病了,兩口子把錢花的是很多很多。作為我朋友的,也沒有把這件事情當回事,他認為岳母就是我自己的媽媽一樣,給老人家花點錢也很正常。可是有一次自己的母親遇到弟弟要結婚的時候,就差了兩萬塊錢,我這朋友急得團團轉,就跟老婆說,老婆咱不看別人的,看媽媽。媽媽著急上火,為弟弟操心,家裡就差這麼一些錢,咱們幫先給上行嗎?他這個妻子當時就回絕了,她說我們的錢憑什麼給她。我朋友當時的心情,他跟我過後介紹說就像掉進了冰窖裡,自己這樣的付出,對待他的家人,反過來她對自己的家人竟是這樣的無情。後來兩個人最後也過不下去了還是離了婚,所以我說夫妻雙方感情是相互的,不要總可著你的家人,忘記了人的家人,這樣的話,真的是矛盾的導火索,可能就會導致兩個人感情沒有了。

  • 5 # 初心微視界

    我的建議是:你用自己的收入給父母買房子這沒毛病,但是,房本上寫成你們夫妻的名字,而不是父母的名字。否則,老公有權干涉你給父母買房子。

    你婚後的開銷,即使你動用的都是你自己的收入,也是夫妻共同的財產,你買雙襪子可能不需要分清楚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是,買房子這麼大的數目,你老公當然有權過問,這跟這筆錢是出自誰的收入沒有關係。反過來,如果你老公這麼做,你也有權干涉。

    孝順父母,就算花你老公的錢來孝順,也是理直氣壯,理論上,這與錢是誰賺的沒有關係,反之亦然

    財大氣粗說的就是你吧。能看出,你的收入已經佔了整個家庭的一大半,所以,你覺得你賺得多,你有理,你認為自己賺的錢,孝順父母就可以理直氣壯。那就是說,如果你賺的少,你就沒法理直氣壯來孝順父母了嗎?

    你的理念本身就是錯的,你有錢,你講的道理都是歪理,老公不信服。你沒錢,你就因為無知還沒法保護自己,只要你老公給你結了婚,那就默認了你的父母就是他的父母,你們有錢沒錢,都是應該來孝順父母的。所以,趕緊收起咱那套歪理,不要胡攪蠻纏,也別不會使用咱們的權力。

    你決定給父母買房子,丈夫即使心裡有所不滿,他也沒法說什麼,畢竟家庭的收入來源,你是主力。但是,你一旦在房本上寫上父母的名字,他馬上就可以找到出口來反對你了,而且他還佔理。其實,這也沒有什麼不公平的,如果你老公想給他父母買一套房子,房本上寫他父母的名字,你照樣可以理直氣壯地反駁,這裡請注意,初心提醒你一點,反駁的理由千萬不能是你掙的錢憑什麼房本上寫他父母的名字,如果你這樣一提出,你又不佔理了,你應該用你們夫妻共同財產來反駁。明白嗎?

    房本上寫父母的名字為什麼不合理?因為,父母百年以後,你的兄弟姐妹都可以來瓜分這套房子

    還有就是,你不會以為,你的收入給父母買的房子,父母百年後,這房子當然還是你的吧?錯!因為房本上白紙黑字明明白白寫的你父母的名字,你父母百年後,你的兄弟姐妹誰都有權力向這套房子索要自己的一部分,父母也完全可以在遺囑上寫上這套房子全部給你弟弟,你沒有任何理由收回。

    看到了吧,很多事情,尤其是涉及到一個家庭財產分配的問題時,都不是憑你想當然認為,你的收入都歸你所有。法律只信證據,證據上寫的誰的名字,這套房子就是誰的。

    說了這麼一堆,初心感覺有點忽略了你的智商,作為一個年薪50萬的人,在公司那應該屬於中上等職位的人選,而且精於理財,不可能不通曉最基本的道理吧?

    現在,你老公只要求寫上他的名字,如果是我,寫上我的名字是肯定的,同時我反對寫父母的名字,因為這房子只是你們的財產買來給父母住的。如果不是這個道理,那隻能從另一方面考慮你的初衷了。

    難道不是你不懂法,而是太懂法了嗎?

    出現這種反差很大的事件,一個年薪50萬,又精於理財的女性職業人,認知停留在自己的收入就可以在婚內隨便支配夫妻共同財產,難道不知道寫父母的名字涉及到夫妻共同財產嗎?似乎有點不合常理。如果這件事不成立,那就是你是知道的,而且你就是想讓這部分收入流出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可以這麼理解嗎?

    如果是這樣,處理事情的辦法只能房本上還寫夫妻名字,不能寫父母的名字。初心就該從另一方面說說這件事了。

    老公在家庭收入的貢獻度上遠不如你,可能你覺得有點“虧”了,心裡和你們的收入差距一樣,也不太平衡了。不問出於什麼心理,你就是想把本來你單獨的收入因為夫妻共享,變成了的共同財產再遊離出來。

    但願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但是,確實沒必要。因為,你的收入已經不算低了,除非再找一個比你收入還高的老公。要不然,老公在家裡的地位已經因為收入低於你,他自己給自己的壓力已經很大,心裡也許早就憤憤不平了,你再給他施加點壓力,他還有得活嗎?

    一個家庭的收入達到了一定的水平以後,其實收入多少已經不影響你們的生活質量了,這個家庭也許更需要和諧。這時,咱還在意他比你收入少嗎?咱應該更在意的是家庭成員和和睦睦,不要因為自己收入高於老公讓老公處處難堪。

    因為一個家庭的女主收入多的人本來因為自己有本事比較強勢,在家更容易強勢,別讓老公成了弱勢群體。這個社會很可能因為分工不同,收入會有差別。

    總之,只要是婚內共同財產,老公的要求也是合理的。給父母買房子本無可厚非,為了以後避免引起財六糾紛,房本上還是不寫父母的名字為好。

  • 6 # 真姐情感說

    這個問題,有著普遍性,女主花自己的錢給父母買房,寫的是父母的名字,本來一點問題沒有,關鍵是你結婚了。

    難道結婚就不能孝敬父母,給父母買房了嗎?

    不是,首先我們要明確的是,結婚後你賺的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要想當然的以為,老公就該怎麼樣,你們感情還不錯,至少要跟老公商量吧,這是互相尊重的體現。你們之間是利益共同體,不能因為你掙的多就不尊重老公。當他是擺設,畢竟買房子的錢不是小數。

    男人有時就是叛逆期的孩子,就愛跟你對著幹。作為父母,我們都說是為孩子好,不商不量剝奪孩子這個權力,剝奪孩子那個權利,美其名曰,我是為你好,孩子不幹了,你不讓我上網我偏上,你不讓我看電視,我偏看。

    你掙錢多,老公不是不知道,也許在意的不是你給父母買房子,而是你不尊重他,你掙錢多怎麼了,那也是我們的夫妻共同財產,有我的一半,你怎麼可以隨便處置?怎麼著也得跟我商量商量吧,你這是給父母買的,哪天你要是有了外心,轉移資產我也不知道。

    同樣的事件,聲討男人的聲音會更多。

    我自己掙得錢給父母買房天經地義,我想問,如果男方比你掙的多,拿自己的錢給父母買房,沒跟你打聲招呼,你怎麼想,哪怕老公沒你掙的多,但他照樣有能力給父母買房,沒跟你商量,你會怎麼辦。

    我相信你沒那麼大度,當男人掙錢多,你在家相夫教子時,男人買房給父母不跟你說,你會認為老公不把你當人,忽視了你的付出,他的錢有一半是你的,怎麼能隨便做主就買房給你父母了。當男人沒你掙的多,給父母買房,估計你更要鬧。

    我們講究男女平等,其實永遠不能平等,女人得付出男人看不到,所以才會出現聲討男人的聲音更多,當女人自己有能力做一切時,她是不把男人放在眼裡的,所以又出現了男人覺的不被尊重的畫面。

    結論,怎麼辦?

    如果女主沒有別的想法,比如打算轉移資產等,這房子也不要寫父母的名字,以防節外生枝。你有兄弟姐妹什麼的,父母去世後,這房子能不能完全是你的還不一定,這是其一。其二,父母去世後,即便房子是你的,屬於遺產繼承,是要交遺產稅的。

    介於以上問題,房子寫你自己的名字就可以,這樣老公也不會說什麼了。

  • 7 # 幸福一家人140113721

    根據題主描述的情況,你年薪50萬,老公掙錢一般,甚至家庭的開銷基本都是你的錢,你用你的錢給你父母買了一套四室兩廳的房子,看來老公有點意見,要求寫他的名字,這怎麼辦?

    叫我說,這就是個糊塗理,咋說都可以。論說你的錢財你做主,並且未嫁你老公之前你就有豐厚的積蓄了,你老公沒有多大的本事,娶了你這個富女人就夠福氣了,從知足的方面考慮,你給你父母買房老公不應該管,也不應要求寫上老公自己的名字,寫老公的名字,這房算誰的呢!一般的男人就不管你怎麼做了,反正家裡什麼都不缺,不差錢。

    換位思考,老公有意見,要求寫他的名字,理論上說也有道理,你即然已經嫁給你老公了,就是說你和你老公成為一個整體了,你們所創造的財富歸你們夫妻二人共同所有。(注意:未婚前你的積蓄可做另論)老公要求寫他的名字意思大概是,你父母只有居住權,最後房子的擁有權還是你和你老公的財產,

    再說了,你父母就你一個獨生女兒吧!否則有兄弟們的也不用你給父母買房子吧!也可能孃家兄弟條件不好,或不孝順老人,你才給父母買房子的,當女兒的有這份孝心很好,沒有錯。但是,你本已出嫁有丈夫婆家了,結記照顧孃家是好事,但需和丈夫溝通好更園全,丈夫如果是通情達理明智之人,肯定也會支援你的。(如果是倒插門的上門女婿,另作它論)。

  • 8 # 東嘮西叨

    這事看著是老婆有孝心,給岳父母買了套大房子,而且寫的是岳父母的名字。其實反映的是老婆對老公的不尊重,沒放眼裡。

    現實生活中老婆掙的錢比老公多,家裡大開銷都是老婆出的,這都是很正常的,誰規定男的一定比女的掙的多,再說你年薪50萬,要掙的比你多的還真不容易。

    但是這並不是就說這錢是你掙的就是你自己的,為什麼男的掙的多的不能說錢是自己的,而只能說是家裡的,而女的就能理直氣壯的說這是我自己的錢。

    這個事情本來沒啥問題,但前提是兩口子得商量好了。可是明顯就是女的沒有男的商量,有的只是告知,我給我爸媽買了一套房子了,名字也寫他們的了。

    換誰都是都是心裡不高興,老公說的都是很合理的事情,是你自己做的不好,這樣是很傷人的。

    是你自己把家裡的關係變成了兩個階級,你是主而老公是從,連這麼大的事你都這麼處理,可見小事也好不到哪去。

    說你們平常夫妻關係不錯,我看更多是老公服從的不錯,很聽話吧。

    這件事換成是男的這麼做也會給人罵一頓,我想不能因為你是女的就例外吧。這事,你辦的真不地道。

  • 9 # 閒庭信步141598427

    這裡的關鍵問題是婚後一詞,無論是你怎麼樣的優秀多高的收入,只要是婚後所得,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很高興能認識你這樣的有孝心的朋友,但你丈夫的話也不無道理,事情反過來想想就理解了,父母年齡大了,只要享受了住房和女兒的孝心也應該是知足的,不一定需要產權介定的,說句實話,寫的是父母親的產權證,百年後產權的繼承權會有很大的隱患,二老一方先走,不但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問題,還有第一順序繼承人不在的代繼承問題,即使是大家確認房產歸你,那還是要所有有繼承權的人一至放棄繼承權的公證,很麻煩且有不確定性,所以我覺得還是寫你們夫妻為產權人的好,即行了孝又不留未知的萬一發生的產權之爭,還消除了夫妻倆的不愉快,何樂不為。

  • 10 # 大俠上官雲飛

    如果是結婚後的收入,就應該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你掙的也有對方一半。能夠買房,估計數額巨大,可以和老公慢慢商量。

  • 11 # 使用者24011469471

    我看你是缺相電,你給你父母買房你有沒有考慮一下假如入你的父母有天不在了,你的兄弟姐妹爭房子咋辦?有誰說的清畢竟你父母在買的房子打官司你也說不清。傻B你真管閒事你咋不給公婆買房?給你的子女做個榜樣?傻B傻B傻B,不聽勸後悔是你,離婚的是你哪個男人同意?從這一點都能看出你是個吃裡爬外的賤貨?孝敬不在買房就是孝敬是有病終曰守護在床前不離不棄那才是孝?買的吃買的穿常回家看看…………你老公說的對!我贊成!短時間你父母來你這兒住可以那麼公婆也來你這兒住,那是人家兒那也是孝敬父母你說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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