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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灘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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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73745405691
律師代理當事人的案件,就是想為當事人爭取最大的合法權益。案子的敗訴,並不等於當事人的權益受到了侵害,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有些案件的過程當中,雖然當事人敗訴了,但是其合法的權益並沒有受到損失。比如說一個民間借貸的案件,甲方借款10萬元給乙方,乙方到期沒有償還,後甲方起訴到法院要求乙方償還10萬元並要求支付相應的利息。經法院判決確定乙方償還甲方10萬元。在本案中乙方已經敗訴,但是甲方沒有獲得相應的利息的支援,那麼從這一點,乙方還是勝訴的。
所以案子的敗訴,對於律師來說,只是支援我方的訴求或者反駁對方的訴求的沒有充分的證據。打官司就是打證據。沒有足夠的證據去支援你的訴求,敗訴也是情理之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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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渤海BH
當事人敗訴與律師沒什麼關係,律師盡職盡責就算好律師,律師在有專業知識強詞奪理他也左右不了案件的輸贏結果,輸贏取決於主審法官。對律師意味著什麼?律師從中能吸取經驗提高自己的訴訟水平,至於律師費該收早就收走了,對個人利益無任何影響。
1.對律師來說,輸贏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程式,律師在這個時候,首先要做的是問當事人是否要上訴,實體問題可以慢慢談,案件策略問題也可以慢慢談,但程式問題必須在15天之內解決,這其實是律師得到判決之後先要做的的事情。
2.什麼是輸,法院判決結果支援訴請就是贏,不支援訴訟請求就是輸,這是一種非常狹隘的判斷輸贏的方式,比如你欠銀行房貸不還,銀行起訴,然後律師作銀行的代理人肯定贏,做房東的代理人肯定輸,確實,這裡我敢說肯定這個詞語,那輸贏真的不能一概而論,律師的輸,其實是本來正常可以贏的案子,竟然輸了,那才叫輸,敗訴並不是輸,有些案子所謂敗訴,當事人就是讓你去拖時間的。
3.案子輸了,對律師來說,不甘心是一方面,還有一方面就是不少案子是風險代理的,如果案子輸了,那可能律師費就賺不到了,如果總是輸的莫名其妙,或者當事人不滿意,那以後案子就難做了。
4.意味著可以總結很多經驗教訓,對律師來說,其實是沒有所謂輸的案子,因為案子哪怕輸了,律師經歷過這個案子,就是一種寶貴的經驗,這是別人搶不走的寶貴財富。所以了律師千萬不要怕輸,勝負乃兵家常事,一個案子常常雙方都有律師代理,那一方贏了,勢必表示另外一方輸。
5.作為服務業來說,當事人滿意是天條,在整個案子的代理過程中當事人是能感受到你律師是不是努力在做案子,是不是盡心盡力的把各種證據都遞交了,法庭上是否據理力爭等等,這些才是關鍵,也就是是否盡一切可能性向法官展示對你當事人有利的事實,證據,法律規定。
6.案子遇到多了,敗訴勝訴都麻木了,但依然要記住,對自己來說,是一筆生意,一個案子,對當事人來說,真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