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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夢巷16809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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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隻愛做夢的豬
我遇到了 廣西潤建通訊 垃圾企業 後面我據理力爭其改口說 可以來 和以前一樣 但是哥不去了 去國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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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流浪的北齋
如果是正經單位,每一張三方協議上都會有毀約條件,你這種情況屬於用人單位單方面毀約,按照協議上的規定是要賠償你違約金的。一般都是在3000-10000塊錢左右。不過也有好處,不是每一個人都會在一棵樹上吊死,我們當時面試都會去面好多公司,即使已經簽了三方也有最後毀約不去的,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嘛!但是一般不會出現用人單位單方面毀約的,因為他們的用人單位每次招收的人數都是正好的,第二次招收又要浪費精力和金錢。可能是有走後門的把你的名額頂替了,這都有可能。三方協議是受法律保護的,它是保護應屆畢業生就業比較好的手段,所以我們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利益不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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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凡人娛樂網
我明天就去公司了,籤的我家那邊三線城市的國企,公司要求7月1號統一到崗,之後去省公司培訓,但是我想提前去,明天就要報到了,給提供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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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細雨144238004
我兒子今年6月份畢業.學校要求籤三方.而他已經在一個私營企業實習了一段時間了.這企業老闆不跟學校籤三方.這是什麼原因?求大神們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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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普普通通一小兵
這樣單位不待也好,估計以後也好不到哪去,不是管理不善,就是財務方面有問題。按照先期協議找出對自已有利的條款,要求對方給於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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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紅酒入杯不喝浪費
既然是三方協議,學校是舉薦、擔保的角色,回學校就業指導中心,請他們出面索賠——學生簽過協議的,如果不去了,學校毫不含糊地扣幾千塊違約金的啊!那麼,用人單位毀約,也要付出代價——他們剝奪了簽約方其他的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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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Frost看天下
你仔細檢視一下你的三方協議怎麼簽訂的。違約條件和違約條款是否列明。如果你本人沒有違約情形,比如約定的在此期間不能到任何其它公司實習之類的情況。確定自己沒有違約行為,可以按照所簽約約定請求賠償。
如果用人單位不給予賠償,你可以看一下你的簽約是不是屬於勞動合同的性質,還是僅僅是一個就業協議。屬於勞動合同,你就像勞動部門申請仲裁賠償。如果不屬於勞動合同,就以普通民事提起訴訟即可。
根據你描述的情況,屬於用人單位單方面違約,你的勝訴機率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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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戲精的日常生活
這個其實很多都有的!
我們剛畢業欠第三方協議的時候,其實老師讓我們留了一手。
大四快畢業的時候,很多學生都在因為找實習的工作發愁。其實,輔導員更愁。因為涉及到學院的升學率 每次開會都要提。
在大學,輔導員和教師是兩種不同的職業吧!我就是這麼覺得的。
那時候 老師們告訴我們,大學裡就是成長自己的時候。如果你覺得你喜歡的課程或者想要從事的方向跟我的課聯絡不大,那你就可以在我的課堂學你想學的內容,做你想做的事,甚至不來上課都可以。但是,輔導員告訴我們,不要逃課,不要以為考上大學就可以為所欲為。大學的任務還是好好學習。那時候,我想報名參加一個一個老師的專案,去找輔導員,結果我們輔導員告訴我,我不應該想著去做那些多餘的事情。我應該好好學習,我應該過著三點一線的生活。然而,畢業的時候,才知道學校參加專案和社群的重要性。
大四快畢業,簽訂第三方的時候,那時候膽子小,簽訂第三方這麼重要的事情,一定要詢問輔導員,甚至怕一個空填錯工作就沒了。輔導員告訴我們,違約賠償不要填,因為你填了公司可能怕賠償你不跟你填第三方。但是,跟我關係好的老師們都說一定要填,所以我到現在都記得老師讓我多填一點,我拿著筆小心翼翼的寫了賠償8000元。因為這個還被輔導員說了。
後來老師看到笑著說,那點人家不在乎!
現在回想其實那時候很多事情真的只是不懂。所以他是合理的,人家工資你又沒有填寫,人家公司不給你賠償是正常的。
合情不合理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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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教育小叔
在沒有約定賠償條款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方即便違約,做為勞動者的大學生很可能也是沒有什麼辦法的。
每一年的畢業季中,第一次踏入社會的大學生在就業中都會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而在一些特殊情況下,用於保障權益的“三方協議”也不一定會有效,尤其是在與用人單位已經簽訂三方卻又被辭退的情況下。
在與往年相比有特殊情況的當下,並不罕見,不少人都會說:這一屆畢業生太難了!
沒有約定賠償條款的前提下,即便用人單位違約,勞動者可能也要不到賠償先來明確一下三方協議的角色,理論上說,三方協議是用於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可以解決應屆畢業生的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問題,但三方協議嚴格來說只是一種就業意向,不受法律保護,對勞動關係也沒有約束力。
而《勞動法》也只保障與企業存在勞動關係的勞動者相關權益。
正式畢業之前,沒有哪個單位能和應屆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實習合同沒有相關作用。
另一方面,在三方相關賠償條款中,會有部分大學生害怕後續違約而把賠償金額降到最低或是直接不寫。
所以這種情況下,能夠要到賠償金的機率很小。
簽訂三方協議被用人單位辭退,怎麼解決?1.與學校老師進行溝通
大學生在簽訂三方協議時,對這個協議的瞭解都是不清楚的,有的甚至都不知道這是個什麼東西。
所以一旦出了什麼情況,最好的選擇就是及時與相關負責老師進行溝通並商討解決辦法。
相比於自己溝通,透過老師、學校跟企業進行溝通,結果可能會不一樣。
2.就此作罷,再找工作
嚴格來說,沒了這份工作對學生本身來說並沒有什麼實質性的傷害,就是失去了一份工作,工作沒有了,再找就行了,為這些事情耗費時間精力甚至是金錢很不划算,就算維權成功,要到的也是部分賠償金而已。
更何況,一般企業可能會有法務、有律師團,一般大學生面對這種局勢是沒有任何優勢的,勞動仲裁的結果可能也是一拖再拖,沒有什麼好處的,最好是能夠與企業溝通解決。
當然也不是說自己權益受到侵害了就不能進行維護,關鍵是相關條款要清楚。
說在最後要提醒廣大畢業生的一點是:簽訂三方要明確相關賠償條款,同時在為企業工作時,儘可能透過相關協議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回覆列表
我也是差不多和你一樣的情況,我們是當時是幾個同學一起去的,還是中交三公局的一個專案部,實習兩個月,過年來後,告訴我們因天氣原因無法開工,讓我們先回去等通知,其實就是變相的讓走人,我們聯絡學校,意思也只是讓我們回去,學校再聯絡其他單位,三方協議對用人單位的約束力不大,所以沒什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