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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胡藥師講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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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友話要說
不才也是個中醫學愛好者。當年國家推行新針療法時,出於野外工作缺醫少藥,有個急病不能得到及時治療而學習中醫針灸,以解一時之需。幾十年來針灸這項技術至今未丟並且與時俱進,耳針、電針和多功能治療等仍在學習和關注。我的學習大多在自學的基礎上在專業醫生指導下,在自己的身上進行針刺和練習,體驗每條經絡穴位的感覺,掌握針灸技術。我也曾治癒過許多人(主要是親戚朋友)包括我自己。幾十年前透過普法學習,瞭解了有關法律法規,就再沒有給別人治療了,只為自己力所能及地解除一些病痛而已。因為有關法律法規明文規定,行醫必須有行醫資格證書、處方權以及工商、醫療衛生主管部門的審查批准,否則即為違法。行醫治病,人命關天,責任重大。法律規定是十分嚴格的。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我們應該認真遵守法律,做到令行禁止。把我們所學所愛的知識和技能當作一種愛好,僅此而已,因為我們畢竟不是從事這項專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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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藥師祝你合理用藥
首先您可能沒有區分違法與犯罪的區別。
違法的事情有很多,比如生活中有人闖紅燈。
犯罪的話,就嚴重了,是要判刑坐牢的。
首先您有這樣的疑問,說明您的法治意識非常好。
因為您沒有行醫,只是把治病的經驗分享出去,這個也沒有牟利的性質在裡面,應該不算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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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aiwain
不存在“違法”呀,你只是將此作為一個交流的平臺而已。藥方是因人而異的,一人一方,因人施診的。但藥方的配伍十分講究,一定要搞懂,知其所以然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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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張雲海929
網友們說的不一,但好象又都有道理。我的見解是:以溝通交流為主。別把此事聯絡到生命和法律層面,比如我們日常生治中很多都可交流,象旅遊,下棋,攝影,書法等,那麼我們在健康方面完全可以交流討論,目的是取長補短,好處分享,何樂不為。不要把此事談到責任上面,其實在我們生活的親歷中:如你自己覺得身體有哪不舒服時,一般的小毛病都知道到藥店自己買藥,稍有點保健知識的人都能相應知道買什麼藥,不是所有一點小毛病都必須去找有處方權的醫生開藥,否則藥店就沒必要做生意了。這些年社會上電視上出現了很多養生保健治病的欄目節目,治百病的廣告更多,難道聽從了服用了不管事你還找他不依嗎,無非也就是個宣傳或叫交流,我想題主提的問題自身就約束了在這個平臺上展示的意義,應大膽善良的與大家分享你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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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晨星1928
在網上釋出治病藥方,不管是不是合法,但是在網上釋出治病藥方很不現實,用藥與配方都要根據病人的年齡,病人姓別和病人身體素質好壞,決定藥方的等份,與配方的用藥,在網上開藥方治病,法律不允許,也不現實,存在很多不安全日因素,應該是法律不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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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橫豎橫520
應該不合法吧!也有風險,萬一有人照辦吃出毛病來,多少和你就有關係了。比如特朗普說喝消毒液或許能殺新冠,他可能是個玩笑,可是有人當真了,死了。你說這是誰的責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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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藥材崔哥
你說這個問題也就是我之前遇到的問題。因為我是中藥材行業從業者,當時也是想講中藥材的知識。
你的視屏帶有中醫性質甚至簡單的中藥材功效,如果你沒有資質驗證(比如執業醫師證或者某個醫院從業醫生等)那你發出去的視屏基本都是沒有推薦量的。
所以你說的是中藥愛好者,那基本說明你不是從業者,所以建議你不要髮帶有中醫性質這類的視屏,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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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武當散修採藥翁
糾正:違為建前不久我在此平臺上看到病人求助的資訊時,就違議病人找當地中醫師按某病並用某中成藥治療的短文就沒透過稽核,理由是我沒有資質,自此我再也沒有迴應任何關於病人求助的事。我不迴應也是為了不犯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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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應元堂薛大夫
俗話說“人命關天”,治療疾病是很認真的事情。有些病,醫生都難辯別真象。你若是中醫愛好者,自己研究醫理,護養身體尚可,且莫介紹處方讓病人吃,有效了不一定有功,出問題了,就要擔責。
說到是否違法,你自己應該很清楚。現在行醫,要有國家發的醫師資格證。若沒有,就是違法行醫,若出點問題,麻煩就大了。建議不要幹那出力不討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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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釋出的內容只要符合國家資訊文字要求,那麼你釋出的藥方就屬於一種資訊,一種文字資訊,免費提供給大家看的。
其次你在釋出後註明利害關係,藥方是提供給大家參考和研究分析的。別人要用你也管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