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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西歡vlog

    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

  • 2 # 顧雲孫

    對於勞動法的實施,已經立入了法律,哪麼對於公司強行解除勞動合同,不開具證明,還逼你辭職,如何是好?

    暫不對這樣的問題,我個人觀點即是這樣的。首先要求你是否簽訂了勞動關係沒有?其次該合同期為多少年?還有就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達到滿合同期?然而對於這樣的問題,要自己搞清楚。如果沒有?還是己經到期?哪要論當別論。不過至於如果到期,是企業的要求,可以不於你續簽勞動合同,可以理解。

    當然對於這樣的問題,還有就是作為一個企業應該對被解除的員工不可強迫解除勞動合同,而是對原企業員工做好思想工作,說明解除勞動關係的原因,尤為重要。至於被解除勞動合同者,應該按照勞動法所規定的條例給予經濟補償,而作為員工來說,同時也要合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可以講道理,講明企業應該怎麼對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 3 # 心向Sunny8

    首先要知道自己違返合同規定的做了影響公司效益的事,沒有的話,可以讓公司給予一個合理的解釋。實在不行,可以走勞動仲裁,公平公正!

  • 4 # 大言君聊勞動法

    公司怎麼強行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是違法解除,員工可以要求恢復勞動關係或者要求公司支付二倍經濟補償作為賠償金。既然公司已經強行解除你的勞動合同,為何還要逼迫你辭職?而且,是否辭職,主動權在你。

  • 5 # 鳳舞九天的光

    關於公司要進行強行解除勞動合同,那麼我們首先自己要注意的是責任到底是在於公司還是在於個人?這件事到底是因何引起的,我們首先要梳理清楚。

    如果是公司無力的強行要解除合同而又不開證明,那對我們來說公司已經做到了無情無義的地步,那麼最後一步要走的就是直接走法律程式走勞動仲裁,這樣對企業來說100%的他是不佔理由的,所以說他是輸的。

  • 6 # 不動冥王

    我一直在等我們公司強制解除我的勞動合同 我開心壞了 我老婆公司 合同到期都快一年了 也沒續簽 等於白送十一個月工資 哪找這種開心的事

  • 7 # 星光璀璨耀眼

    仲裁告他,違法解除,要賠償,補償是一倍,賠償是雙倍,但要收集證據,如領導和你溝通或電話時一定錄音,自己千萬不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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