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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雨田裝飾

    合理,這事我給你解釋一下,你是作為員工考慮的問題,作為管理者完全可以理解為你不是在規定時間結束工作,你明白麼?

    比方說規定17點下班,也就是17點整你可以停下你手裡的工作去打卡下班,而你是提前一秒打卡,說明你早已經停止工作,去打卡機前等待時間到,罰你沒毛病

  • 2 # 山歌5244

    不是一秒鐘的問題,是制度是否有效落實的問題,這個處罰沒毛病!

    1999年11月,我到長春出差,看見一企業大門內的告示牌上貼著一個處罰決定,門衛人員因在值班室內穿著短褲背心,考核500元,下崗三個月(期間只支付基本生活費)。

    考核處罰是不是更不講道理?其實不然,這個處罰非常精準,原因大家來說。

  • 3 # 評論員Fan

    機器就是機器,這算早退,遲到一秒也一樣,不過有的單位會視情況而定,一秒一般不扣,當然,也有的奸商小老闆就是利用這點合理剋扣工人工資!如果是這樣,不如早點走人!

  • 4 # 雪天驚雷

    俗話說得好,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公司的考勤制度是對所有員工都一體適用的,誰違反了制度,被處以相應的處罰,那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無論你是打卡早打了一秒鐘,還是一分鐘,事實就是你先於下班時間進行了打卡,這扣罰你50塊錢,沒有毛病啊。

    作為職場人,我們必須要遵守職場的規矩,這是大家都必須要樹立的職場思維和意識。有的朋友會說,就早了一秒,有必要這麼嚴苛嗎?雷哥的觀點,就是應該這麼嚴苛才對。

    試想一下,如果職場上的每個人都不遵守相應的規章制度,都替自己找藉口來為自己辯解,那整個職場的秩序就會在這種無聲無息之間的寬容之間,轟然倒塌。

    例如:發工資的時候,單位出納不按照你的工資標準給你發放工資,每次都少發10元,並辯解稱,不小心輸錯了,還懟你“不就每月10塊錢嗎,至於這麼緊張嗎”。

    如果單位不追究出納的失職,那出納每個人每個月都少發10塊錢,並將這些錢據為己有,你覺得這會是什麼後果?

    所以,規章制度是一個公司執行的基石,一旦不遵章守紀,就必須要面對的處罰的後果。如果單位管理混亂,有章不循,有紀不依,企業的管理就會在一點一點的錯漏和疏忽中,慢慢被侵蝕和破壞,最終轟然倒塌。這相信不是我們職場人願意看到的結果。

    因此,你早一秒打卡然後被處罰50元,一點不冤,也很合適。畢竟,經過這次處罰之後,你再也不會提前打卡了,不是嗎?這就是考勤制度和執行處罰的積極意義。

  • 5 # 法桐說職場

    你好我是生涯諮詢師法桐。這個問題我來回答。我說說你想想。

    首先說我的觀點,制度就是制度,既然你早打卡了,那麼就要被處罰。只要這個制度已經提前公示,那麼你在這裡工作就是預設接受這套規則系統的。職場人最為基礎的素養就是職業意識,遵守規章。

    如果多探討一下還有一個問題更加值得思考:你為什麼非得卡著點去打卡下班,甚至不惜冒著可能被出處罰的風險在那一秒鐘去打卡。如果是偶爾為之那正常,可能遇到急事什麼的。如果你其實經常這樣做,那麼對你來說更加急迫的事情不是抱怨這一次被處罰,而是認真想一下現在的工作是不是還要繼續做下去。

  • 6 # 稻客說

    我認為合適且合理!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所謂“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公司有公司的制度,既然公司有規定的上下班時間,那就得按規章制度來。

    未到下班時間即是工作時間,哪怕只差那麼一秒。可能你會說不就一秒嘛,至於嗎?沒錯,至於!無論一秒還是一分鐘都是是早退,所有人都應該一視同仁公平對待,不能說遲到或早退一秒沒有關係。如果早退一秒不處理,那麼遲到五秒的人就會效仿,接著就會是10秒,一分鐘,五分鐘……

    沒有定時定量的完成工作就是“缺斤少兩”

    給他人工作就是出售自己的時間和勞動力,這是一個買與賣的關係。老闆從你那花錢買的時間,那麼工作時間即是“商品”,作為“賣家”就應該錢足稱夠,在工作時間內應該保質保量的完成工作,而不能缺斤少兩,這是誠信問題,也是原則問題。

    早退一秒也是老闆心目中的“壞員工”

    老闆聘用任何一個員工,都是希望他能為公司創造價值,為他創造利益。而你卻歸心似箭的掐分掐秒打卡下班,證明你心思沒有放在工作上,如果你是老闆肯定也不會喜歡這樣的員工。久而久之,你會被老闆貼上“壞員工”的標籤,那麼你想要升職加薪,有好的發展是不現實的。

  • 7 # Sir聊HR

    從情理上講,這樣當然不合適,公司處罰太重了,員工太虧;但是從制度上講,員工下班早打卡一秒鐘也算早退,所以公司根據考勤制度對早退的員工進行處罰也是合理的。當情理與制度衝突的時候,作為公司來說,依據制度行事就是合適的。

    這個事情如果客觀來說的話,公司和員工都存在錯誤。員工的錯誤很明顯,就是不該早打卡,應該等到下班時間到點之後再打卡;而公司的錯誤在於對早退扣錢的規定太過嚴厲,僅僅早退一秒鐘而已,就扣員工50塊錢,這是沒有事實依據的,公司罰的太多太重。所以客觀的說公司和員工都有錯誤。

    公司既然有這樣的制度規定,即便不合理,可是作為員工也必須遵守相應的上下班考勤制度,堅持不違規,這樣就不會扣員工的錢了。所謂無規矩不成方圓,員工下班早打卡一秒鐘也反映的是一種無規矩,所以公司為了規範員工的行為,重罰也就自然而來。因此,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公司苛刻對待員工早打卡一秒鐘的做法反映的是公司非常注重制度和規則,所以誰違反規則就嚴肅處罰,公司的這種理念和做法又是很對的。

    總的來說,這個事情還是怪員工本人,就那麼一秒鐘,難道都等不及嗎?如果不是員工提前離開工作崗位,跑到考勤機那等著下班打卡,而是到下班時間才離開工作崗位,員工就不可能出現早退打卡的情況。因此,這更說明員工的工作態度就不好,沒到下班的時間就已經離開工作崗位了,結果因為太僥倖而早打卡了一秒鐘,被扣錢50塊也就只能怪自己了。所以從制度上講,這樣扣錢是合適的,誰讓員工不遵守制度呢。

    相信這樣罰一次錢,員工以後就再也不會出現早退的現象了,這就是公司制度的作用。

  • 8 # 職言心語

    早退一秒鐘,被公司扣了50元,的確有些虧,覺得怨;但從公司管理的角度來說,公司這麼處罰是合適的。 規章制度具有強制性、約束性;是規範、約束不自覺行為的。公司出臺對遲到早退的處罰規定,就是為了體現作息制度的嚴肅性,約束遲到早退不自覺行為的。 早退一秒鐘也是早退,也是違規違紀,觸碰了公司規章制度的“紅線”,公司按規定執行處罰沒有問題。

    也許人們會以為,早退一秒鐘就扣50元,似乎不近人情,太不“人性化”。但我以為,嚴格制度與“人性化”並不矛盾。“人性化”還是要看前提條件,看是在什麼情景下。

    如果是遲到一秒鐘就扣50元,就的確是不近人情,太沒有“人性化”了。應該設定延遲幾分鐘的彈性空間才較為合適。

    因為,上班途中存在的不確定因素比較多。如遇大的雨雪天氣、交通堵塞等不可預見等情況。員工在這種情況下,難免會遲到那麼幾分鐘,不是人為因素造成。在這種情況下,對遲到一秒鐘的員工不進行處罰,就富有“人性化”。

    而早退性質就大不一樣了。早退純粹是人為因素,是故意行為,是紀律觀念不強的表現。提前一秒鐘打卡,不僅僅是提前一秒鐘的問題,而是提前下班的問題,是在下班時間未到的情況下,提前停止工作趕到考勤機前等候下班打卡。

    這種情況,還比較普遍。我見過不少的公司存在這種情況。下班時間未到,不少員工就提前幾分鐘簇擁在考勤機旁,對著手機卡著點,等候打卡。

    如果對早退一秒鐘不處罰,那麼對早退一分鐘、十分鐘罰不罰?沒有度的衡量,員工很有可能會“得寸進尺”;公司規章制度的嚴肅性就會受到挑戰,制度規定就會形同虛設,失去了應有的約束力,失去了規章制度的意義,公司的管理就會是一盤散沙。

    從公司嚴格管理的意義上講,早退一秒鐘被扣50元,一點也不怨。因為是你觸碰了公司制度的“紅線”。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公司依紀依規進行處罰是正常的管理行為,公司沒有過錯。

    總之,作為公司員工,應該自覺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自覺維護公司制度的嚴肅性。相信透過這50元的處罰,會幫助你提高紀律觀念的。

  • 9 # 潛力骨說職場

    公司考勤打卡,打早了一秒鐘,被扣了五十塊錢,這樣的問題也好意思提出來,看樣子公司扣得不僅合適,站在管理的角度都扣輕了。下班打卡早了一秒鐘,看似事小,其實背後暴露的問題事大。

    下班打卡這個事本來是一個很小的事情,早打了一秒鐘按照常理可計可不計。但站在公司管理的角度,這背後反映的問題就不只是員工提前下班的問題了。

    這直接反映員工的工作心態,體現員工工作積極性不高,工作散漫,不用心,不專心,不全力已赴的公司員工現狀。還沒到下班時間,員工就到打卡機前等到打卡下班,這種“準點”打卡,甚至“提前點”打卡的行為,在一家健康、有戰鬥力的公司其實是不應該出現的。

    這一方面體現了員工素質,另一方面也說明領導管理不到位,公司文化貫徹不到位,乃至招聘環節都存在問題了。所以這表面上看是小事,小問題,但卻像爛蘋果一樣,雖然表面上只有一點壞掉,但卻是內部大問題的直接反映。猶如冰山一角,大部分藏在蘋果內部罷了。

    這種情況別說罰你五十塊錢了,如果在管理非常嚴格的公司,這樣的例子多了,你的直接領導,你的上司都有可能受到考核牽連。

    因為被扣了五十塊錢,而將問題公之於眾,叫大眾評理的行為認知還是不太恰當的。

    作為員工,準點下班是沒有問題的,但如果經常快下班了,就等到下班,只要工作經歷稍微豐富一點的就會發現,凡是這樣的公司,要麼業務做得很差,要麼表現平平。

    而這樣一個結果,不僅公司發展很難得到保證,而員工自己也很難拿到一個比較高的工資,最終損害的還是員工自己的利益。

    另外,就個人而言,這種因自己提前下班,被公司扣了五十塊錢的事情,本沒有多大的問題。但如果又將其公之於眾,還叫上所有人來評理的行為,背後就反應大問題了,還是不太合適,不太恰當的。要得到公司的器重,想得到好的發展,拿到更高的工資建議還是不要拘泥於這些小節了。

    多回歸自己,著眼於自己,或許對你的工作才有本質上,真正意義上的幫助。

    雖不要求員工站在公司的角度去看待問題,去思考問題,但凡是比較優秀的員工,想在公司得到較大發展的員工這一點都是做得非常好的。工資拿3000,跟工資拿30000,不僅僅是少一個零,不僅僅是工資上的差距,更多的還需要多著眼於自己,多想想人家為什麼拿30000,憑什麼拿30000,而自己卻只能拿3000。

    可能把這個問題想清楚了,想透了,類似機器打卡,早了一秒鐘被公司扣五十塊錢的問題就不會再出現了。

  • 10 # 春風HR

    一秒50塊,看起來是蠻貴的,對於個人來說確實不能接受。

    做HR,經歷了太多這樣的情況,員工普遍的理由是我上班從來都是在規定的時間裡提前打卡,晚上下班也是規定時間之後下班,按說這都應該屬於加班,但公司也沒有給自己發多一分一秒的加班費。在員工看來,這些小事都可以不計較,但憑什麼我就早退了一秒鐘,就要給我扣錢呢,這太不合理了,如果公司要計較這一秒,那我就要和公司計較自己每天多上班的加班費。

    聽起來是挺合理的,但公司就是這樣,制定的很多制度和邏輯本身就是為自身管理服務的,帶有一定的霸道邏輯,而最為關鍵的是,公司會為了自己的這個霸王邏輯找到合適的解釋。

    比如拿員工遲到早退扣款來說,會將這些寫進到公司的員工手冊或者是考勤管理制度之中,並且這些制度經過了員工的簽字確認,也就是說是可以執行的,相當於員工默認了公司可以執行的可行性。

    而對於提前上班和下班後延時下班,公司肯定是不會在制度中予以明確的,比如公司的上班時間是9點到5點,公司肯定不會在制度中明確9點之前到的算加班,而下班後的加班確實可以算加班,每個公司的制度裡肯定也會提到這一點,但制度也一定會加上只有經過審批的下班後加班才算是加班,沒有經過審批的加班,那都算是員工自願自發的行為,公司不會承認的,同理,提前上班的也屬於員工自願行為。

    想要在公司混下去,就要接受這樣的制度存在,並且幾乎每個公司都是如此,你不接受也只能選擇接受,唯一能做的就是要求自己不要卡點上下班,最好提前個一分鐘,這樣既不會有自願加班的風險,也不會有卡點被扣工資的風險。

    不過實在不能接受的這個的,可以去找那些不用打卡上班的公司,現在這樣的公司也挺多的,畢竟自由上班時間是大家共同的追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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