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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荷香襲人來

    劉芸的父親不幸車禍去世,留下50萬遺產,在辦理父親的喪事上,劉芸沒想到爺爺為了爭奪50萬遺產,大鬧靈堂,還把哥哥劉超打進了醫院……

    在洞口縣中醫院,一名女子看著病床上頭裹著紗布的男子,邊哭邊說:“你是家裡的頂樑柱,這個家還需要你,我們還年輕,還可以賺到錢。”

    病床上的男子叫劉超,哭著的女子是他的妻子,見妻子痛哭,劉超也滿眼是淚,父親不幸去世,已經讓他悲痛不已,而爺爺大鬧靈堂,還對他大打出手,讓他更加傷心不已。

    一個月前,父親不幸發生車禍去世,留下12萬存款,肇事者願意賠償38萬,共計50萬,不過肇事者的賠償款到目前還沒到位。

    父親去世後,爺爺就請來律師和他們兄妹倆談分割遺產的事,提出除了要他們兄妹倆應該付的贍養費外,還要分取一半遺產。

    見爺爺和哥哥因為50萬反目成仇,我說我不爭父親留下的存款和賠償款,哥哥願意給我多少,我就拿多少,因為我說我不爭遺產,爺爺他們才沒有衝我來,沒有為難我。

    劉超兄妹倆說不要遺產了,是否又是真的不要,他們的爺爺又是怎樣想的。

    這時劉芸的姑姑劉劍從遠處走來,劉芸提出想見爺爺奶奶,劉劍立刻反對說,你們不要來氣死爺爺奶奶,我現在不想和你們講話,沒意思,說完轉身就走。

    為了見到爺爺,劉芸跟了上去,劉劍突然情緒激動,甚至跪在地上,大聲說,我怕你們了,求求你們,不要來打擾我了,不要來打我。

    劉芸見姑姑說他們打傷她,於是插話,反駁說,我們可以一起去人民醫院,要相信事實,用事實來說真理。

    劉超被爺爺打傷住進醫院,姑姑劉劍也說侄子侄女把她打成腦震盪,一家人真的為了錢,鬧到反目成仇的地步嗎?

    劉劍向記者解釋說,大哥去世後,我就把父母接過來和我住,盡我孝心,是應該的吧,他們(侄子侄女)卻說是我慫恿我父母維護自己的正常權益,去找交警大隊要賠償款,說我故意挑撥祖孫之間的遺產之爭,我父母一開始就說按法律辦事,還請了律師,這跟我沒有半點關係,他們這樣說我,那有道理。

    面對姑姑的解釋,劉芸卻不這麼認為,執意要見爺爺一面,哭著說她們想見爺爺一面都不行。

    就在這時,劉芸的爺爺突然從樓內走出來,情緒激動說:“你們是過來打我的”,劉芸說“爺爺,我們是來看你的”。

    最後劉芸的爺爺情緒失控躺到地上,劉芸和嫂子哭著去扶爺爺,爺爺卻掙扎著不肯起來,嘴裡說你們放過我。

    劉祖業說著又躺到地上,嘴裡哭喊說兒子死的冤枉,兒子是被孫子孫女害死的。

    頭裹著紗布的劉超也哭訴,爸爸,你告訴我為什麼要搞成這樣,我寧願你什麼也不給我留下,為什麼爺爺姑姑要這樣折磨我,難道我不是劉家的子孫嗎……

    劉芸的父親明明是車禍去世的,劉祖業卻認為是孫子孫女害死的,劉超在父親墳前痛哭,卻說爺爺姑姑折磨他,祖孫倆彼此指責對方,這背後是不是有什麼隱情。

    記者單獨找到了劉祖業,劉祖業告訴記者,兒子生前和兒媳關係不好,分開了八、九年,兒媳搞婚外情,還把對方帶回家,兒子連家都回不了,一年前兒子兒媳就離婚了,離婚時兒子淨身出戶,把唯一的房子也留給兒媳,自己天天住在醫院的宿舍裡,心情鬱悶,如今兒子遭遇不測,完全是婚姻不幸造成的。

    劉劍說,房子是大哥修的,大哥離婚後,有家不能歸,天天住在醫院。

    劉劍說,因為大哥不能回家,天天在醫院上班,心情不好,就發生車禍了。

    劉祖業說,兒子離婚時是孫女寫的離婚協議。

    劉祖業說,就是這個意思,兒子的去世,都是孫子孫女不孝導致的。

    劉劍說,侄子一心向著他的媽媽,然後把父親折磨死了。

    劉祖業卻不願意放下怨恨,提出要把孫子告上法庭,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劉劍說,我爸爸的意思是,法律算給他多少遺產就是多少,多的一分都不要,爸爸請了律師,律師來幹什麼的,就是維護爸爸媽媽合法權益的,這沒有什麼好講的。

    祖孫原本可以協調解決的矛盾,為什麼一定要鬧到對簿公堂的地步呢?

    劉祖業說,兒子死了,我也很悲痛和傷心,錢的事孫子告訴我一聲就可以了,可是孫子不但不告訴我,還私自把12萬都取了出來,這讓我不得不懷疑孫子的用意,而接下來孫子還瞞著我去和肇事者協商賠償的事,協議都打好了,我們知道後趕過去,孫子孫女卻都不理我們。

    劉劍補充說,父親說那12萬塊錢不給他也可以,但孫子要跟他說一聲,比如說,這錢是爸爸留給我的,雖然爺爺奶奶你們也有份,但爸爸去世了,就留給我吧,然而,孫子一句話都不和爺爺奶奶說,與肇事者協商賠償一事,孫子孫女根本沒有把爺爺奶奶放在眼裡,那態度就像示威一樣:我們都辦好了,你們還來幹什麼。

    劉祖業說,他們就是要錢,全部拿。

    劉劍補充說,他們就是一分錢都不給爺爺奶奶,全部拿走,他們就是這個意思。

    劉劍說,沒有誤會,就是這樣,我在中間做工作,說應該叫爺爺奶奶一起去,然而他們一聲都不叫。

    劉超的妻子解釋說,我們這樣做,就是想試一下爺爺奶奶對我們到底有沒有感情,我把爺爺奶奶叫去公證處,公證處的人問爺爺奶奶,這筆錢你們是要,還是放棄,結果奶奶就看著爺爺,問要不要,要不要?

    看著爺爺奶奶那樣子,當時我心就涼了,爺爺奶奶不像我妹妹(劉芸)那樣馬上站出來說不要,說:“這錢本來是我爸爸留給哥哥的,這筆錢我不會要的”,妹妹能夠體諒哥哥的生活困難,主動放棄繼續遺產,爺爺奶奶卻不體諒孫子的生活困難,意然要求分割遺產,因為我心涼了,一氣之下,第二天我就去銀行把12萬存款全部取出來了。

    至於與肇事者協商,更不是我們有意隱瞞,而是交警大隊給我們擬了個大概的協議,交警都已經和我爺爺奶奶講了,這個協議不是很正式的,只是為了能夠讓肇事者去把房子抵押要錢,然而,爺爺奶奶向交警大隊提出到時由他們來籤協議,我們籤的不算。

    聽了劉超的妻子說後,原來彼此間存在誤會,缺乏溝通,才造成種種矛盾,在遺產方面,劉超劉芸又是怎樣打算的?

    劉芸和哥哥劉超願意替父親承擔贍養義務,也願意和爺爺分割遺產,不過兄妹倆覺得爺爺提出要10萬的要求太過於苛刻,希望爺爺能作出讓步。

    祖孫見面後,劉祖業卻不願意相信孫子孫女的話,不肯讓步。

    劉超見爺爺的態度堅決,突然跪下抱爺爺的腿,說為什麼要這樣?最後發展到祖孫四人都倒在地上,抱成一團,哭喊著,你一言我一語,彼此都不聽對方的解釋,也不給對方解釋的機會,爺爺責怪孫子不孝,害死他們的父親。

    劉芸的姑姑劉劍站在一邊,沒有去勸說,反而大喊:孫子打爺爺,孫子孫女侄媳婦打爺爺奶奶,這就是現場……

    雙方冷靜下來後,劉祖業對記者說出自己的真實想法,劉祖業說,我一把屎一把尿把我兒子帶大,又費心把兒子培養成人,想著晚年有個依靠,養兒養女就是為了防老,現在兒子死了,就要靠孫子,孫子卻騙我,錢到位了就瞞著我,一點都不像話,我想起來就傷心,我養兒防老,到頭來人財兩空。

    劉祖業說完,和老伴坐在地上失聲痛哭,說孫子沒良心。

    劉劍走過去對父母說,氣死你們他們就達到目的了,他們有良心就不會做出這樣的事了。

    劉芸和嫂子見姑姑這麼說,走過去邊扶奶奶,邊說我們希望你們長命百歲。

    劉劍說指著劉芸說,你們這麼沒良心,搞死他們你們也沒好處。

    劉芸的嫂子說,我把他們當爺爺奶奶,怎麼忍心讓他們去死。

    劉祖業的老房子很破舊,樓上窗子都沒有,就用些木板擋著,兒子去世前,老兩口就是住在老房子裡。

    劉祖業告訴記者,他雖然有四個子女,但養老問題完全靠自己的每月兩千元的退休工資來解決,房子夏天漏水,冬天凍死,已經好多年了,都沒人管他老兩口,大兒子就在當地衛生院做醫生,四個子女中,大兒子平日裡對老兩口照顧最多,大兒子死前不久,說過幫他們修好房子,現在他和孫子爭得遺產,一是想改善生活條件,二是想完成大兒子的遺願。

    對於爺爺的想法,孫子劉超是否能理解,又是否願意答應?

    劉芸首先提出瞭解決矛盾的方案,如果爸爸的所有賠償全部到位後,包括工傷,現在工傷還不知道有沒有,我們一次性給爺爺10萬元,爺爺以後的生老病死我們兄妹替爸爸承擔,如果爺爺不願意,我們也可以一次性給爺爺15萬,但爺爺以後的生老病死與我們不再有任何關係,如果只有肇事者賠償的38.5萬,那我們最多給爺爺4萬,給爺爺4萬後,爺爺以後的生老病死我們還一樣承擔。

    劉祖業反對孫女的方案,說有三筆錢有多少還不知道,還是按照法律程式來分配遺產,該給我多少就多少。

    見爺爺執意按法律程式來,劉超對爺爺說,我們永遠是一家人,我們會替爸爸贍養你,我們可以寫協議,你也知道我生活困難,住的是什麼房子。

    劉芸說,爺爺還有幾個子女,又有退休費,養老不成問題,不能讓我爸爸一個人來承擔,我哥哥現在連房子都沒有,希望爺爺能看在爸爸的份上多替孫子考慮。

    無論孫子孫女怎麼說,劉祖業就是不肯讓步,說鬧成這樣子是誰造成的,現在他說是孫子,拿了錢不知道是什麼樣子了。

    司法所的調解員見劉祖業一直不肯讓步,也勸劉祖業從親情角度,考慮孫子的實際困難來分割遺產。

    村幹部說,劉祖業死了兒子,劉超死了父親,祖孫倆都一樣悲痛,一家人應該和睦相處,雙方都要好好協商怎麼贍養,怎麼處理後事,怎麼分配遺產,錢一輩子賺不完,也用不完,那麼看重錢幹什麼,都是親人,何必鬧成這樣,不管誰贏,結果都是得不償失,再繼續鬧和爭下去,九泉之下的人也不得安心。

    村幹部的話讓祖孫雙方都陷入了沉思中,最後調解員建議,等賠償款全部到位,有個具體數額之後,祖孫雙方再進行協商,該怎麼分就怎麼分,該放棄的放棄,大家都是一家人,沒必要為了錢傷感情。

    調解員建議後,劉芸兄妹表示,如果是這樣,寧願讓肇事者去坐牢,也不要錢。

    在司法所調解,最終因為劉祖業不肯讓步,加上賠償款還沒到位,本次調解沒有結果,祖孫的親情也面臨被金錢完成毀掉。。

    劉祖業執意透過法律來分配兒子的遺產,雖然說遺產得到了公平分配,但到那時,祖孫之間的親情更受到傷害,甚至有可能形同陌生人,沒有親情可言,真的值得嗎?

    親人發生意外去世,本是件痛心的事,一家人本應互相安慰和關心,度過悲痛時期,然而親人去世剛一個月,屍骨未寒,而且在親人的賠償款還未到位的情況下,祖孫雙方為了錢卻大打出手,上演一場場醜惡的鬧劇,同是一家人,相煎何太急,劉家人真的要好好深思和反省了。

    劉芸的父母感情不和,加上劉芸的母親背叛了感情和家庭,這樣的婚姻再堅持下去,沒有任何意義,只能傷害更深,加上劉芸的父母離婚前已經分開多年了,劉芸和哥哥支援父母離婚,其實是種明智之舉,一別兩寬,各自安好,至於劉芸的父親把唯一的房子留給前妻,也多是出於自願,劉芸兄妹倆幫父母寫離婚協議,並不代表什麼,相反,爺爺劉祖業認為是孫子孫女勸離不勸合,把家拆散了,心偏向母親,甚至把兒子不幸出車禍去世歸結於是孫子孫女害的,怨恨孫子孫女,劉祖業的邏輯讓人不敢認同。

    爺爺奶奶畢竟是長輩,劉芸兄妹倆一些做法也錯,確實不尊重爺爺奶奶,傷了爺爺奶奶的心,尤其是劉超的妻子說,他們那樣做是為了試探爺爺奶奶對他們有沒有感情,這種做法真的奇葩,人心本來就試不得,與其去試,不如一開始就開誠佈公的和爺爺爺奶奶談和商量,遺產爺爺奶奶依法也有繼續權,爺爺奶奶想要遺產,不管是出於養老,還是其他,爺爺奶奶都有權要遺產,若希望爺爺奶奶能多照顧下生活困難的劉超,少要點遺產或放棄不要,可以繞之以理,動之以情去感化爺爺奶奶,就算爺爺奶奶不肯照顧劉超,劉超作為晚輩,也應該理解和體諒,自己還年輕,掙錢的機會還很多,現在沒有房子,不等於將來也沒有,只要肯努力,想要的都會有,再說,父親若不意外去世,自己還不是一樣面對眼前的困境,還不是一樣要去努力。

    劉祖業不應因怨恨孫子孫女,執意透過法律來分配遺產,既然孫子孫女主動提出替自己的父親贍養爺爺奶奶,也願意分一部分遺產給爺爺奶奶,劉祖業就應該從親情角度出發,恰當作出讓步,多照顧一下生活困難的孫子,相信九泉下的兒子也不願意看到孫子困難,對於兒子生前說過幫修房子這點,可以和孫子孫女商量,在遺產中要修房子的錢,另外也可以叫其他三個子女共同負擔修房子的錢,執意透過法律來分配遺產,在分配遺產方面得到了公平,卻失去了重要的親情,得不償失。

    劉劍既是劉祖業的女兒,又是劉芸劉超的姑姑,作為中間人,看著祖孫鬧矛盾,應該從中調和,勸雙方念在親情上,都讓一步,化解祖孫的矛盾,而不是在祖孫鬧矛盾時,又火上澆油,說些不該說的話。

    整件事,爺爺要錢養老,孫子要錢改變困境,雙方都有苦衷,都沒有錯,錯的是雙方都把錢看得太重,忽略了親情。祖孫雙方一開始若能開誠佈公,好好溝通和協商,相互理解和體諒,姑姑劉劍又從中調和的,祖孫又怎會鬧到這地步,讓去世的親人不得開心。

    寫在最後:

    家有親情才像家,有親情才溫暖,一家人心在一起,和睦相處,相互理解、體諒和關心,有喜悅時,一起分享,有困難時,互相幫助,有悲傷時,互相安慰,這才是一家人。金錢固然重要,但親情更重要,任何時候都不要因為錢或一些利益爭吵或鬧翻,傷了家人的心和親情,親情沒有了,再多錢也沒有意義,失去了親情,人生不完美,也遺憾。退一步海闊天空,親人之間凡事要互相謙讓,為對方多著想一些,少計較一些,同時,平日裡親情需要彼此用心去培養和維護,只有把親情維護好了,在大是大非和金錢面前親情才不會被擊散。

  • 2 # 幸運草快樂樹

    劉超一家人因為父親留下的五十萬,鬧得天翻地覆,清官難斷家務事,爺爺奶奶和孫子孫女為了錢打得頭破血流,一點親情都沒有。我曾經見過我家鄰居,兄弟倆為了父母留下的房產大打出手,我當時年令小,我家也是剛搬來不久,一天放學回來,就見巷口圍了一群人,弟弟拿把刀,頭上流著血,哥哥拿著磚頭,聽人說哥拿磚頭把弟弟頭打破,弟弟拿刀要砍,眾人拉架,把警察叫來才罷休。

    真的想不到,這樣的人大有人在。

  • 3 # 似水流年1252712906

    親情薄如紙,我們體會的淋漓盡致。我記憶裡,兒時三個姑姑和小叔對我爸的擠兌幾乎伴隨著我成長,我爸排行二,上面還有個姐,按正常農村傳宗接代的思維,爸爸應該是最該得到重視的,可事實上,他就是爹不親孃不愛的,奶奶在我上小學前還把持著我們家的財政大權,實際上我們已經被淨身出戶,彼時,剛從老房子出來沒有多餘的錢建房子,只能住泥胚做的土房,下大雨時,外面大下,裡面小下,灶臺都沒有,媽媽只能在幾塊磚頭搭建的臨時灶上做飯,爸爸愚孝,媽媽受盡了委屈,後來爸爸在煤礦上出事,腳趾斷了幾個,爺奶姑叔愣是沒一個人探望,村裡鄉親們都能來,我常常在想,人的心是有多狠,我們母女三個是外人,爸爸可是親兒子,親哥親弟啊!此時,爸爸也算寒心了,日子才好一些,等爺爺生病,奶奶姑姑姑父叔嬸都不願照顧,卻讓我善良的媽媽伺候,那時我和妹妹還小,爸又不在家,媽媽照顧爺爺還要擔心我們,偶爾回來看看,等去了醫院爺爺飯都沒吃呢,一大圈親戚居然沒一個人管,就等我媽回去呢,後來爺爺病逝,所有親人圍攻我爸一個人,最後所有送葬花費全壓在我爸身上,並且我爺是煤礦工人有喪葬費的,但是報銷的錢,我奶奶全部攥手裡,最後收到的禮金都全讓他們瓜分,甚至很多人是看我媽面子才送禮的,一塊白布都沒有留給我家,人性的扭曲,幾十年過去了,這些所謂的親戚可以當什麼都沒發生還能笑著黏上來佔偏宜,如果有下輩子,希望大家都是陌生人,不要做爸爸的親人了

  • 4 # 跑調小荷

    當今為了金錢把親情的毀掉的故事一特別多。

    1.兄弟姐妹為了爸爸媽媽的財產爭個頭破血流,大打出手。

    2.夫妻之間也為了一點雞毛算皮小事,經濟開銷等也把感情毀了。

    3.當今房屋拆遷補償,家裡人也爭個你死我活,走向公堂。

    4.農村宅基地的確權,左右鄰舍,為了小小一點地方,也爭個不停……!

    總的來說,現在有些人,就是為了金錢什麼親情人情都沒有了,自私自利,已經沒有一點做人的道德底線…!!

  • 5 # 落慕成花

    當今社會親情算什麼,只要涉及到金錢方面的,大部分人都是六親不認,為求是利。我同事家裡就是,老人家走的太匆忙,沒有留下話,留下來的房子,還有一些存款,同事是老二 ,他哥哥就想獨佔整棟房子,說是起房子的時候,老二沒有在家裡幫忙,房子是他起的,跟他們沒有關係,存款也是留著他們的 ,同事一家位二樓,天天趕他們走,扔他們東西出去,甚至還換鎖 ,在他哥哥哪裡是沒有親情兩個字,只有利益。

  • 6 # 心理諮詢師Elsa

    錢,就是關係。

    親情,從來不會毀在金錢上。

    毀了親情的,是人。

    能挽回親情的,也是人。

  • 7 # 萍海臨風

    金錢是考驗人性道德的底線。在金錢面前,許多人露出醜惡的面目。子女為了金錢,棄之父親晚年幸福而不顧;兄弟為了爭奪房子,鬧得不可開交,關係甚至不如路人;姊妹為了財產勾心鬥角……其實,這只是普通百姓,看那些富豪,所謂的豪門恩怨,背後的親情又值幾許?對他們來說。親情絕對是稀缺的東西。

  • 8 # 幸福風鈴3I

    關於這種事情屢見不鮮,大有人在,國內外同樣如此。

    在美國有一個朋友,兄弟姐妹有好幾人,剛剛開始是在九十年代中期,蘇先生喜歡玩股票,一直風生水起,如魚得水,心想事成,非常得心應手,而且一直鴻運當頭,兄弟姐妹關係也非常和美,生活過得非常愉快。

    但九十年代的經融危機,讓蘇先生吃盡苦頭,兄弟姐妹之間變得相互不認識,更不用說幫忙渡過困難,連見一面也很難,久而久之,蘇先生從一個快樂愉快人變成憂鬱症,沒有多久就沒有了!太讓人失望和悲傷,所以做任何事情只能靠自己,別夢想!

  • 9 # 我的頭好大大

    我之前講過我的一個奇葩女同學,她家不是沒錢,但是特別特別的摳,就像這輩子都沒見過錢一樣……

    她和我說她外公外婆分家產的時候都給了她舅舅,因此她媽和她媽的姐妹就非常生氣,然後和舅舅反目成仇了,怎麼說呢這個也能理解,我們都是大城市的人,沒有那麼重男輕女的,她外公外婆這樣做的話是太過於偏心了。但是我懷疑她說的不是真的,可能是財產沒有平分,偏向兒子多一點了,不然的話按照她們家的奇葩思想她們是不可能在她外婆生病的時候去照顧她外婆的。

    總之後來她外婆生了很嚴重的病,估計治不好的那種,然後她爸媽去照顧了一下,沒多久她外婆就去世了。

    過了幾天她戴著黑紗來上學,我們就問了她一句是不是家裡出什麼事了,她說她外婆死了,然後她說一句特別奇葩的話,她說她外婆怎麼現在才死,終於死了,治又治不好,還浪費她們的錢。

    哎……

  • 10 # 笑看過往919

    這是我一個朋友給我講的真實的故事,是發生在他的工作崗位。而且這件事兒對他震動很大,好長一段時間情緒低落。

    朋友在一家全國連鎖的大酒店工作,他們酒店招了一名電工,年齡大概55歲左右。平時這位同事見人很有禮貌,和朋友處得還不錯。

    這個同事在他們酒店工作了大概兩個月的時間。這天酒店聚餐,朋友和這個同事挨著坐,我朋友不喝酒,他同事喝酒。兩人聊了很多,聊到退休以後的生活,感覺再幹幾年就可以享受退休福利了,憧憬著未來幸福的退休工作。

    第二天這位同事在工作中因心梗倒下了,朋友全程參加了搶救過程,一直到救護車送到醫院,可最終迴天無術,他的同事搶救無效去世了。在搶救中醫生通知家屬,才知他和妻子離婚了,前妻帶著兒子。前妻稱沒有關係了拒絕前往,兒子也沒來。他姐姐有事兒派來了姐夫。總之,沒一人真正關心著急。

    在同事去世後,他們全家來了幾十口人來酒店鬧事,要求賠償。鬧得最兇的是他的前妻和兒子,前妻哭得死去活來。酒店沒辦法正常營業,經協商除了搶救的醫療費又賠了55萬元。本來結局也算圓滿,可後來他兒子的所做所為卻讓人大跌眼鏡。

    大家都以為這同事來了單位2個月,單位賠了五六十萬,留給兒子也行,入土為安也好。可沒想到他的兒子拿了這55萬都沒給他爹買個墓地埋葬,而是把他爹的骨灰寄存了。幾年以後估計沒人管也就被處理掉了。可憐這同事用生命換來這麼個結果。當時鬧事兒時,他的前妻,兒子,姐姐哭得死去活來,心疼得不得了,可死後,拿到那麼多錢,一兩萬買個墓地都不肯,這哪還有什麼親情可言,為了錢,全在演戲。也多虧是沒搶救過來,假如救活了但沒有了工作生活能力,可能遭遇會更慘。

  • 11 # 突圍2020

    爺爺一直主張依法分配,這很合理啊,孫子女卻為啥一直不同意,還是想多吃多佔啊,爺爺不讓步的話,就寧願判肇事者,誰也得不到錢,就這樣孫子能贍養爺爺?

  • 12 # 蘇二說

    72歲老人,老屋拆遷,獲得203萬補償,房款卻被小女兒佔為己有,她買了賓士豪車,而老人卻租450一個月的房子住,老人提出讓小女兒分30萬,小女兒拒絕:“房子是我蓋的,跟你沒半毛錢關係!”

    老人叫吳齊生,自己有兩個兒子一個女兒,一說起這事,老淚縱橫地痛斥女兒沒良心。他現在和老伴兒每個月花450元租著一間狹窄的房子住,而小女兒卻開著豪車,小日子過得非常滋潤。

    都說女兒是父親的小棉襖,自己開豪車,卻讓父母租房子,究竟為何,吳齊生老人的棉襖漏這麼大的風?

    這事還得倒回到1993年說起,老人吳齊生在老家買了一塊宅基地,花了15000多元,蓋了佔地200多平的房子。

    老人一家當年住在城裡分配的單位房,所以農村房子也沒住,準備以後養老,但老人決定,把房子產權分給三個孩子,不偏不倚,每人佔三分之一。

    可後來大兒子出車禍離世了,大兒媳婦一時拿不出下葬費,於是就和小女兒商量,把農村老家房子大哥的那一份,折現成現金,幫大兒媳婦出這個錢。

    小女兒很爽快地答應了,自己大哥,都是兄妹,能幫忙就幫一下,二兒子由於也沒出錢幫忙,所以就和小女兒簽訂了協議,主動放棄老房的權益,至此,老房的權益是歸小女兒一人所有的。

    老人退休後一段時間自己又下海做生意,房子就一直是小女兒一家住著,後來年久失修,1998年小女兒又自己掏錢,花了20多萬,把老屋拆了,並且在上面蓋了兩層樓房。

    直到去年,政fu徵收土地,房子正好是在徵收範圍內,小女兒分得了203萬的拆遷款,另外還有三套安置房。

    小女兒一下子變得闊綽了,還用拆遷款,花了30多萬買了一輛賓士車,可吳齊生老兩口現在卻過得不太好,兩人擠在一個月450塊的出租房裡。

    老人找到小女兒,讓她出30萬給自己買套房子。按理說,老人的要求也不過分,可小女兒態度堅定地說:房子是自己當年出錢建的,跟你沒半毛錢關係!而且還稱自己不是老人親生的,要求去做親子鑑定。

    首先房子產權問題,吳紅梅拿出當年和二哥簽訂的協議,上面白紙黑字寫著大哥和二哥放棄這所老屋的權益,土地所有權屬於吳紅梅一個人。

    其次,吳紅梅拿出了對這片土地所有權的證書,而且拆遷辦就是依據這個證書把拆遷款下發到個人手裡的。

    至此,土地所有權的問題已經明確,可即便如此,為了203萬的拆遷款,自己父母不管,親情都不要了?

    這時吳紅梅忽然情緒激動,淚眼婆娑地說:自己並不是不管父母,自己主動提出為老兩口買一套二手房養老住,另外給他們10萬塊現金,可父親執意要30萬現金。

    她哭訴,這都是老人對自己的摸黑,最後沒有談妥,他直接把我告上了法院,這是就是不認我這個女兒了嗎?

    原來老人現在並非沒有房子住,老人原本單位分配了一套宿舍房,現在給了大孫子住,而二兒子吳治中也給他買了一套安置房,不過正在建設中,目前租房子住只是過度。

    原來老人大兒子走得早,大兒媳現在也得了乳腺癌,因此老人退休金都填補給大兒子家了。

    至此,老人執意要30萬現金的原因也顯而易見。現如今,父女兩人要為拆遷鉅款對簿公堂,也許對雙方來說,都是無奈之舉。

    金錢和親情我們該如何看待?

    1.吃水不忘挖井人,沒有父母老人,哪裡來的女兒?沒有父親當初買的土地,哪裡又能得來這筆拆遷款?

    百善孝為先,作為兒女,老人將我們養大。所謂養育之恩大於天,即便是老人哪裡做得有些不妥,作為兒女的也應該盡力地理解,多給老人一些寬鬆心,相信老人也是出於自己的情感考慮。

    老人之所以想要那30萬現金,我想他不是給自己留得,而是為了幫助大兒子一家。老人的出發點也是為了自己的子女,作為女兒理性理解老人的這顆用心良苦之心。

    2.手心手背都是肉,作為父母,對待每個子女都應該是一視同仁,不偏不倚的。不能說為了照顧兒子,就不考慮女兒的感受,也許出發點是好的,但對於女兒來說,這在情感上也完成了一定的打擊。

    老人的出發點也許是對的,但在與女兒溝通的時候,也許應該講求方式方法,一家人,無論如何都不應該對簿公堂,這不免有些人情微薄。而這也可能是小女兒最在意的。

    3.親情永遠是在金錢之上的。關起門來是一家人,金錢是要為親情服務的,而為了金錢導致家庭破碎,親情疏遠,這是本末倒置的愚蠢行為。

    法理不外乎人情,父母兩人應該從對方的角度出發,設身處地的考慮對方的感受,這樣,也許會少一些爭吵,多一些包容。

    大家對此如何看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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