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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尹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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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海退休一位老人
謝大腳於月仙因車禍去世,首先為死難者不幸去世沉重表示哀悼!其次,有關其駕駛員責任,應有當地主管部門和交警來處理,來判斷其事故原因?來認定駕駛員責任。如果死難者家屬不服,有關負責交通事故認定?可向當地法院起訴。現在中國己生活在法制社會,生活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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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手機使用者青春無悔
有不可饒恕的責任,司駕人凌晨超速駕駛車輛行駛在高速路上,頭腦時刻衝滿危機感,這是職業的要求和必須,地廣人稀的內蒙古,牧畜多這就要求司機行車要在可控速度之內,做到有備無患。凌晨三點正是疲憊之時,年青人是在玩夢遊,而造成了傷天害理的後果,此嚴重事件說明了一個真理。青年沒有老年穩,差的不是叮點,是死活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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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幫助別人也會快樂自己
對於演員於月仙的去世表示沉重的哀悼!
司機大機率還是會負責任的,至於責任的輕重還需要等待警方的進一步瞭解和取證而定。
我們從警方公佈的事件情況初步來看,應該是幾個方面造成這樣不幸的事件發生。
事發時間是凌晨三點多,這個時候是伸手不見五指的深夜,並且在內蒙古自治區的草原的路上,肯定是連路燈都沒有,這對於司機師傅的駕駛來說,視線非常不好,可視距離很近。
另外,車子撞到的是兩隻駱駝,而且兩隻駱駝都被撞死了,可見這是多麼大的衝擊力,繼而推斷當時的車速該有多快。
車速快,一般有兩個原因,第一,可能是司機自己的駕駛習慣,就是司機自己做主把車子開這麼快的。第二,可能是車上其他人要求司機開這麼快的,可能是隨行的其他人,也可能是於月仙本人,如果是她主動要求的,那麼司機作為被僱用人員,應該服從僱傭者的要求,那麼司機大機率是沒有責任的。如果是司機主觀行為下,自己開這麼快的,那麼他就應該付主要責任。最後,還要判斷司機是否是酒後駕駛。
其實,在這個時候追究誰的責任,也沒有什麼實際意義了,畢竟人死不能復生,還是勸誡各位開車的朋友,無論什麼時間、什麼地點,有什麼要緊的事情,一定不要超速行駛,安全到達目的地才是最重要的。
珍愛生命遠離酒後駕駛、疲勞駕駛、超速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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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年老劉聊財經
司機負責任是大機率事件,一是涉嫌超速,二是涉嫌疲勞駕駛,或者二者兼而有之。
第一,涉嫌超速;從警情通報來看,郭某駕駛的是SUV小型客車,事故發生地是S228線443公里500米處的阿拉善地區。
為什麼說郭某涉嫌超速駕駛呢?因為事故是與路上的兩隻駱駝發生碰撞,而駱駝死亡。
駱駝的體型是非常大的,成年單峰駱駝的重量在500千克左右,身高可以達到2.15米,比SUV的高度還要高。駱駝的生命力也極為頑強,可以在沒有水的條件下生存2周。
汽車撞死駱駝還是第一次聽說,能把這樣的龐然大物撞死的可能性只有一個,那就是車速極快。當然,郭某撞死的駱駝究竟有多大目前不得而知,倘若是小駱駝的話,車速較慢的情況下也可能撞死。
在2021年1月份春節期間,為了保證春運安全,阿拉善交警特意釋出了“兩公佈一提示”,對阿拉善地區所有的危險路段、事故多發路段及路口做了重點提醒,其中就包括這次涉事的S228線。
“提醒”是這麼說的:S228線里程長、路面窄、彎大坡陡、路肩鬆軟,極易發生事故。並特意強調全路段限速70公里。
那麼問題來了,70公里時速下能否將駱駝撞死呢?現在交警方面仍然在對事故進行進一步的調查,尚未披露當時汽車的行駛速度,不過從目前掌握的資訊來看,郭某駕駛的汽車確實有超速的嫌疑。試想一下,兩頭駱駝當場死亡,司機及另外兩位同乘人員不同程度受傷、於月仙傷重不治身亡,這速度得有多快?
假設郭某被最終認定為超速駕駛,那麼他就構成了“交通肇事罪”,不僅面臨最高3年的刑罰,而且同乘人員可以對其提起附帶民事賠償。
第二,涉嫌疲勞駕駛;還有一種可能,郭某可能不超速,但在發現駱駝時沒來得及剎車,最終導致事故的發生。
為什麼來不及剎車?原因可能與疲勞駕駛導致的反應慢有關係,而且從警情通報來看,郭某涉嫌疲勞駕駛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通報”中提到事故發生的時間是凌晨3點27分,下半夜打瞌睡很正常。那麼郭某在出車前是否存在長時間駕車或者休息不足的情況呢?如果有,他有可能涉嫌疲勞駕駛。
疲勞駕駛導致致人重傷、死亡的,屬於交通肇事罪的範疇,已經構成犯罪,不僅可能面臨刑期,而且還要對同乘人員的傷亡作出民事賠償、對駱駝的所有權人作出賠償。
寫在最後:目前事故的責任認定還沒有通報,司機在事故中也有受傷,目前正在治療階段,相信很快就會有一個結果。
當然,我們所說的“超速”、“疲勞駕駛”只是綜合各方資訊後的“猜測”,一切還要以交警方面的最終認定為準。
假設司機郭某最終被認定為超速、疲勞駕駛中的一項或者兩項,結合一人死亡三人受傷的結果,等待郭某的不僅是民事賠償,還有可能被判處3年以下的刑期,這就是他要負的責任。
這件事也給我們廣大司機提了個醒,一定要謹慎駕駛、杜絕超速、疲勞駕駛等一切違反交規的行為,安安全全全上路、平平安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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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蛋蛋講野史
首先,我們為著名演員表演藝術家於月仙女士的逝世深表哀悼。
據阿拉善右旗警察局通報,事故發生於8月9日凌晨3時27分,司機郭某龍駕駛小型客車行駛至S228線443公里500米處(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境內)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該車乘車人於某某死亡,司機郭某龍及另兩名乘車人受傷。
首先筆者認為,俗話說:“十次事故九次快,還有一次是意外”。該目擊者稱,事故現場周邊已被封鎖,現場有一輛棕色路虎車,無法靠近,但能看到駱駝被撞得四處亂飛的內臟。可見什麼樣的衝擊力才能造成如此慘烈的場面。而且事故時間在凌晨3點27分,這是一天中人精神最差的時候,司機也難逃疲勞駕駛的嫌疑,當然具體原因是要等到警方調差取證後才能定奪。
透過近年來,這些血淋淋的交通事故例不難發現,行車安全真的十分重要,也希望所有人能提高警惕,時刻警醒自己,行車不規範,親人兩行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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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星期久
看完“謝大腳”於月仙的出事地點後,真的令我大吃一驚,因為就在她出事前不久,我也恰好路過內蒙古自治區S228公路,我們倆走的是同一條路線,並且我路過的時候確實看到了兩隻駱駝。
透過我個人對那條公路的瞭解以及當時的情況,我們先簡單的還原一下交通事故出現的原因。第一:我當天是凌晨十二點左右路過的該路段,而演員謝大腳的車輛出事的時間是在凌晨三點左右,由於路上的車輛很少,並且道路很寬闊,所以一般這個時候的車速都是相當快的。我當時行車的時候,由於是自駕遊,去這個陌生的地點,一個陌生的路況,所以不敢跑太快。駱駝可謂是非常龐大的動物了,既然能夠導致兩頭駱駝的死亡,我相信當時他們的車速一定很快,肯定不會低於80公里每小時,我認為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第二:演員於月仙車禍的區域屬於放牧區,我路過的時候確實偶爾會遇見駱駝穿越馬路,特別是車上的燈光一照,在加上車輛的引擎聲在這種遼闊的區域傳播的很遠,駱駝很容易受到驚嚇而到處亂跑。但是出於安全考慮,該區域的道路兩邊,每隔一段時間都會有一個特別明顯的提示牌進行提示“該區域是放牧區,減速慢行”,特別是晚上燈光一照,特別的明顯。如果司機開車的時候能夠認真觀察,我相信完全可以避開這次事故。所以司機的注意力不集中也是造成這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第三:透過相關部門的通告我們可以瞭解到,演員於月仙出事的時間是在凌晨三點左右,按照我們正常人的作息時間,這個時候大多數人都應該休息才對,即便是專業的貨車司機,到了下半夜也會進行簡單的休息。更何況她們是出去遊玩呢?很多人也許會說“你怎麼知道她們是去玩呢?有可能是為了工作趕時間呀”?要知道藝人對於時間的要求是特別嚴格的,如果為了工作,現在高鐵,飛機那麼方便,他們不可能自駕車連夜趕路的。所以我認為司機也有可能存在一定的疲勞駕駛。
第四:演員於月仙發生事故的時候,車上一共坐了四個人,一名司機,兩名乘車人和於月仙。按照我們正常的理解,於月仙作為老闆不可能坐在副駕駛位置,肯定是坐在後排的主位上。按理說這個位置應該是最完全的,但是事故發生後,除了於月仙逝世,其他人員都在醫院接受治療。這樣我們是不是可以有一個大膽的猜測,那就是坐在後排的老闆當時並沒有系安全帶,要不然為什麼其他相對危險的位置沒有這麼嚴重的後果呢?
對於演員於月仙的這次事故,司機需不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呢?首先:在畜牧區行車,經常會遇到類似於駱駝,羚羊一樣的生物。我們在考取駕駛證的時候,科一里面也明確規定,遇到動物過馬路,司機應當停車讓行。這次事故就是明顯的車輛和動物之間的碰撞,既然能夠導致兩頭駱駝的死亡,很顯然並不是車輛停著不動,是駱駝主動撞上來的。而是車輛的速度過快,沒有來得及避讓正在過馬路的駱駝而發生的事故,所以我認為小車司機肯定要承擔這次車禍的全部責任 。
其次:不管車輛是誰的?司機只要是處於駕駛狀態,就要對車上所有人的安全負責。更何況這名司機和演員於月仙之間是僱傭關係,也就是司機是於月仙的專職司機,這更要有一定的駕車技巧。當時的車速一定會很快,並且司機也極有可能存在疲勞駕駛的嫌疑,所以無論從哪一個方面分析,小車司機一定會有責任,我個人認為小車司機佔全責的可能性還是非常大的。但是我們通常購買保險的時候都會有座位險,估計最後的治療費以及後續的其他費用都需要保險公司進行賠付了。
最後:我們可以換個角度去看這件事故,誰都不想發生事故,雖然交通事故的主要責任在於司機本人,但是由於司機是於月仙的專職司機,扣分罰款肯定是必須的,但是涉及到人員傷亡的賠付方面,如果乘車人不起訴,司機是不用賠付的。我個人認為,車輛裡面除司機之外的其他三個人應該不會去起訴司機,應該不會讓司機去賠付了。畢竟他們都是受害者,並且還是同事關係。你們覺得呢?
換個角度看問題,也許更能看清事情的本質,對於本次事故的另一方,也就是兩頭駱駝會有責任嗎?對於駱駝的賠付問題該如何解決呢?第一:和於月仙發生事故的兩頭駱駝已經確定了不是野生的,而是牧民飼養的駱駝,屬於私人財產。很多人也許會說“比如遛狗的時候,狗咬到了人,那麼狗主人會承擔責任,對於這次車禍,駱駝主人有沒有責任呢”?可以很負責任的說,駱駝的主人是沒有責任的,因為這一片區域就是畜牧區,就是飼養駱駝的地點,並且有很多牌子進行提示,駱駝又不是圈養動物,沒法限制它的自由,所以駱駝主人不會有任何的責任。
第二:對於牧民來說損失兩頭駱駝也算是受害者之一了。自然就需要事故的另一方進行賠付,現在每一輛車只要上路肯定會夠買保險,更何況演員於月仙是一名明星,他們車輛購買的保險肯定價值會更高 所以賠付兩頭駱駝應該不成問題。最後肯定是牧民拿著事故認定書找律師去起訴另一方,最後於月仙車輛的保險公司對於駱駝根據實際的價值進行賠付。對於事故造成的車輛損壞,人員受傷,已經道路欄杆的損壞一切都有保險公司進行賠付,賠付流程雖然會耗費一定的時間,但是沒有太多的糾紛,應該是很順利的。
第三:看完這次事故,對於喜歡自駕遊的朋友們真的上了生動的一課,平常我們在行駛陌生路段的時候一定要注意瞭望,控制車速。特別是這種遼闊的畜牧區,雖然說凌晨時間,路上車輛很少,但是對於一些動物來說沒有人的智慧,受到車輛燈光的刺激和驚嚇後很容易亂跑導致車輛的躲避不及時。所以安全行車,對自己和他人都是一種負責任。
曾經在網上看到過這樣一種說法,鄉村愛情幹掉了美國的蘋果手機,馬上就要拍到十五季了,透過對農村一些瑣事的演繹還原了東北農村的搞笑幸福生活,而於月仙飾演的謝大腳更是劇裡面的靈魂人物之一 ,也成為了民眾最為喜歡的角色之一。也許以後的鄉村愛情裡面再也看不到謝大腳了。但是逝者已逝,我們一定會記著她曾經帶給我們的快樂和歡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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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開啟車窗看景色
車禍猛於虎,於月仙女士永遠的離開了我們,悲痛之餘,令人反思,那麼這場車禍能不能避免呢?答案是,完全可以避免發生,但現在一切都發生了,什麼都悔之晚矣,留下的只是深深的惋惜和對逝者的懷念……。
假如司機有安全駕駛意識,不超速行駛,就能完全避免;
假如後半夜行車,司機意識清醒,看見了前方的駱駝,採取剎車制動,悲劇就不會發生。
假如……
可惜的是我們沒有假如,只有現實!
俗話說,十次車禍九次快,如果放慢車速,正常速度行駛,或許就不會發生了。此次事故雖然是個意外,不得不給夜間行車、草原牧區行車、茂密的山間樹林行車的司機提個醒,一旦撞上大型動物,後果不堪設想,這樣的事故就在2021年8月9日的零晨3點30分左右定格於內蒙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境內的一條公路之上。
司機有不可推卸的駕駛責任。
是天災還是人禍?再追究責任有何用呢?
願逝者安息,請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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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漫談長安
我作為開車二十年的老司機來判斷,他的司機是否負責還真不一定!那麼在空曠的公路上,突然遇到動物,我們能及時躲避嗎?
先看下面這個例子
在這條空曠的馬路上,前方大約200米處有一隻鹿。但如果沒有箭頭指示,你能確保看清楚它嗎?
你幾乎看不清楚那是什麼東東。
等到它開始出現在公路上時,距離你也僅僅只有20、30米的距離。
等你反應過來的時候,開始剎車,你能確保不撞到它嗎?
我們看看相關人體反應並作出剎車是的資料。
按照這個距離,你的停車距離至少在26米,但是……
你大機率還是會撞上了它。
也許有人說,我就可以做到。那麼如果我們換個環境,現在是凌晨3點呢?
同樣是一條開闊的鄉間公路,而此時你能看到有一頭熊,就在你前方10米之內。你能找到它嗎?
事實上,車子的左側有一頭熊,而且速度並不快。但是......
直到車主撞到了熊,才反應過來,但為時已晚。
在馬路上與動物相撞的機率雖然不大,但在空曠的公路、較多野生動物的情況下,還是非常多的。
以上的新聞說明,就算是你駕駛技術好,遵守安全法規,也有很大可能會遭遇這種“飛來橫禍”。
所以,我不會隨口就給司機下結論,認為這次事故一定就是司機的責任。
在安全駕駛情況下,70公里時速會有什麼樣的威力?按照網友提供的資訊,這起事故發生的路段是限速70km/h的,那麼發生撞擊後,會有什麼樣的後果。
我找了一個時速70km/h的碰撞實驗影片,隨便截取了一幅碰撞畫面,大家自行感一下。
車頭幾乎全毀,門柱變形,輪胎脫落,安全氣囊全部彈開.......
也就是說,即使在路況允許的行駛速度下,發生這樣的碰撞,也有可能導致司乘人員傷亡。
上面這張圖也是一個70km/h碰撞的情況,樣子也是相當慘,可能由於撞擊物比較低,因此只是車頭受損嚴重,而車身幾乎完好。
但這次車禍遇到的情況是駱駝,駱駝的高度很高,一旦碰撞,結果肯定比上面的碰撞要慘烈很多。
在網上找了一張這個圖,這匹馬的高度可能略比駱駝低點,但從行車記錄儀的角度感受一下,還是非常的駭人。
司機是否負責自有警方定論,但卻給我們了一個警示這起事故的定論,最終是有警方來定論。相信現在的監控、行車記錄儀、行車電腦等資料,足以確定這起事故到底是該誰來負責。
但卻給我們了一個警示。
1、在不熟悉的路況下(沙漠公路、草原公路、山地公路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因為你也不知道會有什麼等著自己。
2、上車一定要系安全帶(不繫安全帶的事故死亡率是系安全帶事故死亡率的4倍!),關鍵是否可以保命。
3、夜間開車一定要降低車速(據統計,全球60%的交通事故發生在夜間,佔交通事故死亡總數的50%,且根據國際照明委員會的調查顯示,夜間交通事故率是白天的三倍之多),如無必要的情況,儘量不要夜間行車。
最後說句題外話,人間再無“謝大腳”!華夏再無於月仙!向德藝雙馨的人民表演藝術家於月仙女士的不幸逝世致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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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凡人閒聊
司機當然要負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
驚悉謝大腳於月仙女士因車禍去世,喜歡她演出喜歡她人品的人都痛惜她死的早。
這起車禍是否可以避免?凌晨3點說明夜幕籠罩,事故發生地點是駝鄉的駝鄉,地廣人稀,但盛產駱駝。野生駱駝行蹤不定,它不管白天還是夜間。汽車載著於月仙等人,開車的司機一定保證坐車人的安全,把人送到目的地。但由於車速過快,在漆黑的夜晚撞上了2頭駱駝,將駱駝撞死,不幸的是於月仙當場死亡,司機和另一人受傷。
發生道路交通傷亡事故,司機沒有逃逸,立即向公安交管部門報案,2名以上交警調查取證,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司機一是車速過快,二是疏於觀察,三是疲勞駕駛。雖然車禍自己受傷,但於月仙當場死亡,這起車禍司機負全部責任。我認為責任是會這樣認定的。
1.司機負刑事責任。根據最高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一)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構成交通肇事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賠償得到於月仙家人的諒解,可判緩刑不入監獄。
2.司機負民事責任。公安交管部門會製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調解書根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提出賠償專案: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及死者親屬為處理喪事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及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並計算出賠償金額。
司機賠償一是由強制險的保險公司支付。二是商業險支付。三是仍不足的,由家庭財產支付。
如果司機是單位職工,他是執行本單位工作職務,是單位工作行為。以上損失由單位賠償。
如果司機是於月仙僱的司機,按合同辦理。
回覆列表
“謝大腳”於月仙因車禍去世,他的司機需不需要負責任呢?
首先,我對於德藝雙馨的人民表演藝術家於月仙女士不幸逝世深表哀悼!人間再無“謝大腳”!華夏再無於月仙!哀哉!悲哉!痛哉!
此次車禍亦應該是“人禍”!凌晨三點鐘誰要求親愛的“謝大腳”仍在路上呢?拍片賺錢需要如此拚命嗎?亦許那些為生計不得已而為之的人偶爾或可理解。我們美麗端莊、著名演員於月仙女士難道應該如此?憐香惜玉製片人、導演不懂!雖說拍片重要,演員的安全、生命終歸重於泰山!
我以為司機迷糊;車速較快;路途陌生是發生交通事故的原因。迷糊的司機發現駱駝為時已晚。司機採取緊急措施不力擴大了車禍的危害!我揣測於女士應該坐在“副駕駛“位置上。司機本能地將方面左轉力求自保,導致“副駕駛“位置的人暴露無遺承受巨大的衝撞而不治身亡。所以其餘三人僅“受傷“而已!
交通規則而言,車肯定必需讓駱駝。司機相遇駱駝應當小心翼翼,減速、避讓是必須的!駱駝並不懂“規則”。
我以為(揣測)此次重大的交通事故,小車司機應當負全部責任。
我本人堅持收看《鄉村愛情》,毫無疑問是為了欣賞“謝大腳“精湛的表現而來!更是為酷愛的“偶像“於月仙女士而守候!而今天妒英才、紅顏薄命!人民喜愛的藝術家於月仙女士駕鶴西去!《鄉村愛情》於我而言儼然絕唱!再見了“本山”傳媒!
於月仙美女!一路走好!三湘兒女永遠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