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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林哥自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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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牛china2016
土地承包順沿30年,在下個30年內國家肯定要處理好農村問題,據小道訊息,接下來要大規模拆村並鎮,到時城鄉一體化,沒有農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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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甘肅清水大小事
土地確權完成後,還會重新分配土地嗎?
新修改實施的土地承包法中規定,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長久不變,在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承包戶可以放心的在承包的土地進行投入,不要擔心土地會發生變化。
2018年年底,農村土地確權工作基本全部結束,在我們當地,除了存在糾紛的土地,新的土地確權證書已經頒發到了群眾的手中。從確權證書上我們可以很直白的看出來,承包地的地理位置、四界、質量、共同承包人等還是二輪承包時的內容,(人口有變化的在共同承包人裡進行改變)。也就是說,土地確權只是對你二輪承包的土地進行了一次重新的確認,並沒有對承包關係進行改變,也沒有進行承包土地的重新分配。
土地承包關係的穩定最大的好處就是能夠保障土地承包經營者的權益,可以放心的讓經營人投資土地,從而獲得收益。比方說,我承包了一塊土地,我想利用科學的方法進行種植,那就要建設一些先進的設施,如果承包關係不穩定,三天兩頭換承包人,那我還敢進行建設嗎,沒等到建設好,承包人就換了,那我的投資不就打了水漂了嗎?所以,土地確權就是穩定承包關係,讓農戶能夠放心的經營自己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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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農人莫小道
土地確權完成以後,還會重新分配土地嗎?
我們可以給一個肯定的答案,在2058年以前不會重新分配土地。
到底是由於哪些原因不會重新分配呢?接下來我們就開始和大家一起來分析一下,在農村裡面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
2018年重新確權土地對於2018年重新確權的土地,並不是說為了分配土地確權。而是希望農村裡面使用的土地,能夠更好的保障農民的權益。
在大環境之下,要求保障耕地的同時,進行的確權活動。所以在2018年基本上很多地方都已經確權完成了。
所以確權土地呢,不是為了分配土地而確權的做法。而是為了確定這個土地的所有權,可以在繼續保障農村的各種權利和利益福利等等。
因為這些年來對三農政策發展的檔案和關注也愈加重。所以透過類似這樣的做法確權之後,我們可以統計出農村裡面有哪些人還應該繼續享有土地的保障權利?
先來了解一下土地確權的問題農村土地確權,第1次確權時間為1983年。第1次分配土地的時間也是在1983年。
1983年分配的時間為農民的承包責任,土地經營權15年。所以在15年後,1998年又開始了第2次確權行動。
第2次確權工作並沒有重新分配土地。而是再次將農民手中的經營承包土地權,延長30年時間為基礎。
所以第2次土地確權時間,使用時間年限應該到2028年。
但是到了2018年,中央1號檔案再次提出對於土地農民的經營承包權。再次延長30年。
所以在2018年重新確權,重新測量土地。注意這個時候並沒有提及到重新分配土地,而是要真真正正的確權,農村裡面的土地以及耕地的面積。
再次延長30年,那根據第2次確權時間,2028年再加上延長的30年時間。也就是說土地確權目前農民手中土地確權使用時間應該到2058年。
所以針對於農村裡面的土地,2058年應該是沒有多大的變化,除非個別地方進行調整或者出現各類的政策才會對土地進行一個大的改革或者一個大的改動。
目前還不清楚是否有分配土地這一個做法。對於現在來說,分配土地,這個希望還是非常遙遠的。
至少在2058年以前,基本上是希望非常渺茫的。
當然有很多人也有這樣的疑問,對於農村裡面那麼那些土地,他應該怎麼辦怎麼整。特別是已經去世的人,或者已經搬遷出農村的人。
在2019年中央1號檔案已經提出了,對於農村裡面的土地經營承包城搬遷戶口不得已退出經營承包權,退出宅基地使用權,為進城落戶交換條件。
所以在2019年已經提出來的中央1號檔案,針對於農村裡面的土地以及宅基地的使用權及使你戶口搬遷到城市裡面去,那麼農村裡面在承包經營期內的土地經營承包權仍然屬於你個人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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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阿洪168
土地確權,其目的就是要給農民安上定心丸,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確權後,土地承包期在第二輪承包的基礎上再延長30年,土地證上明確記載承包期的延長期限,把土地承包經營證書發給你,該幹嘛幹嘛去吧!不用擔心,至少在幾十年承包期內,國家不會對土地進行重新分配。
至於土地承包期到期後,國家會不會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重新分配?這得看幾十年後的社會發展需要。
首先,一種情況是承包期到期後繼續延長承包期,保持100年不變。也就是說,按現有土地承包機制,對國家經濟發展保持向好,社會和諧穩定,人民安居樂業,大部分農民不依靠土地也能生活得很好。說明土地政策是沒有重新分配的必要。
其次,一種情況是承包期到期後國家收回土地承包權,打散後重新分配。這種情況可能性比較低,除非土地資源供需嚴重失衡,確實因為過多人無耕地而激化社會矛盾,有可能造成社會不穩定因素髮生,才會有可能收回重新分配調整。
總之,承包期內是不可能重新分配土地的,承包期到期後,有可能繼續延長承包期,不延期就會收回重新分配,兩種方式,不是一條就是一條。但還有幾十年呢?別想了!該幹嘛幹嘛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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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深山老農民
這幾年農村一直都在進行農村土地確權的工作,可以說這個工作也是快完成了,這對於農民來說也是一個好事,因為土地確權後,農民的土地算是搶不走了,至少在二輪承包結束前都不會有大的變化了。
土地確權完成後,還會重新分配土地嗎?那麼土地確權完成後,農村還會重新分配土地嗎?對於這個問題,答案自然是否定的,肯定是不會再重新分配土地的,這一次的土地確權就是進行土地的普查,更是將土地都確權在農民的名下,保護農民的權益。
可以說這次的土地確權只是普查確權性質的,不會隨便收回農民的土地,那自然就沒有土地可以分配的,是不可能重新將土地打散重新分配的,所以說想分配到土地的人也是別想了。
至於說未來會不會重新分配土地,那也是二輪承包期結束後才需要考慮的事情了,本來二輪承包會在2027年結束的,如今又是延長了三十年,這也是說明農村土地問題不容易解決,只能夠繼續維持現狀,等想出好的辦法再來辦的。
所以真的要分配土地的話,那就需要等到2057年二輪承包期結束了,到時候估計就會重新承包土地的。只不過對於城裡人來說可能還是沒有機會參與的,也還是農民才有資格進行土地承包的,畢竟農民才是種地的主力軍,土地也是農民的生命的。
總之,大家不要將土地確權理解錯了,就算是土地確權完成後,也是不會重新分配土地的,本著大穩定小調整的原則,農民的土地不會出現大變化,手裡還有土地的農民也會一直維持到二輪承包期結束的,這點大家是可以放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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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龍百曉生
土地確權完成後,還會重新分配土地嗎?
其實在2019年關於三農的“一號檔案”中就已經提到在保持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的基礎上,要研究出配套服務政策,以便指導各地明確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延長承包的具體辦法,其實這個意見已經相當明確了土地承包會繼續長期穩定為主,尤其是2018年底剛剛全面落實土地確權,在可以預期的時間內應該不會再重新分配土地!但今年檔案中也提到是指導建議,不是強制措施,應該還會因地制宜,根據當地村集體民主協商,如果村集體成員絕大多數同意進行土地重新分配時,應該也是非常有可能的!
一方面,現在農村正處於第二輪土地承包期間,大概時間是從1997年前後,併為期30年,大概會在2027年前後到期,由於前兩年剛宣佈在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繼續延長30年的決定,這樣一來,如果農戶土地繼續承包時,一般是可以承包到2057年前後,可謂時間很長,基本上符合“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的目標要求!
而另一方面,在去年底剛剛全面落實為期五年的土地確權工作,實際上就是以法律保障方式明確了農戶享有土地承包的權益問題,也是給農戶承包地和宅基地上了一個“身份證”,由於土地確權工作非常耗時耗力,也投入成本巨大,應該在短期之內不會再進行下一輪土地確權工作的,因此,實際上也在一定程度上穩定了農戶當前擁有的土地承包權益!
而對於農村新增人口又該如何分配到土地承包權益呢?我感覺目前會有三種方式進行獲取,可能會一定程度上保障農村新增村集體成員的土地承包權益:
第一種情況:是透過“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方式,農村新增人口可以透過土地繼承方式獲得父母的承包地權益,這樣一來其實可以保障絕大多數農戶擁有土地的權利。
第二種情況:是透過村莊合併或搬遷入鎮上居住生活,這樣就可以將原有村莊進行復耕變為農田,自然村裡就會有新增土地,這樣一般可以透過村集體分配給村裡新增沒有土地的成員!
第三種情況:雖然目前對於農戶進城買房生活沒有強制收回土地承包的權利,但隨著這幾年種地越來越不掙錢,再加上很多農村年輕人透過上學或打工在城裡站穩腳跟後,可能就會自願選擇有償退出土地,這樣一來,村集體就可以把這些有償收回來的土地分配給村裡沒有土地的新增人口,因而也可以一定程度上緩解土地承包分配不均的現狀!
不過,隨著咱們國家城鎮化的發展,據相關統計,到2030年時城鎮化人口可能會佔到66%~70%,這樣一來勢必會有大量農村人會選擇進城生活發展,而屆時農村人口不過才4億左右,往往是不用擔心土地分配不均的情況,另外,隨著很多農村年輕人進城步伐加快,如果想以土地為發展方向,完全可以透過土地流轉方式獲得更多的土地資源,這種方式要比重新分配更現實些!例如我們鄰村六個農戶就合夥流轉了村裡400畝土地耕種,透過合作社運營也是不錯的獲取土地方式,雖然盈利目前堪憂,但發展方向應該是對的!以上僅為個人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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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寒地水稻種植技術
農村耕地的確權以及再次分配是三農裡面較為火熱的話題。很多人都在問,土地確權之後是否還會重新分配耕地。只不過,根據當前的農村政策,在2057年之前,不會進行農村耕地的打亂之後的第三次重新發包,而是會維持現有的承包現狀。
現有的土地承包是維持在1997年底進行的農村第二輪土地發包簽訂的承包合同的分配原則,並且還有附加的“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政策支援。正常情況下,二輪土地發包的截止期限是2027年,還有接近10年的時間。很多1998年之後出生的人口以及後遷入村子的外來人員以及那些婚嫁婦女來說,都想著在二輪土地發包之後能夠重新分配土地、得到自己的承包地。
但是在十九大上,提出了“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在延長30年”的土地承包意見,這就意味著在2027年二輪土地發包到期之後,還是會延續二輪土地發包的現狀至2057年,在2057年之前不會再次分配土地。特別是在2018年的土地確權的基礎之上,更是強調了十九大上提出的土地承包建議。如果在二輪土地發包到期之後打亂重新分配,那麼2018年的土地確權成果就被推翻了,會對確權消耗的資源、人力造成大量的浪費。所以,在二輪土地承包到期之後,只需要拿著確權證書去更換一下承包合同就可以了。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沒有土地的農村人口就一直沒有土地。可以透過村民大會要求將機動地進行發包給無土地的人口;同時,也可以採取承包村子裡的荒地、荒山等進行種養業的發展或者流轉其他人的土地進行種植。
因此,土地確權之後不會出現土地被打亂之後重新進行分配的可能。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如有不當之處請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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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若飛305
土地確權完成以後,還會重新分配土地嗎?根據當前的形勢看,短時間內是不會大規模調整土地的。為什麼呢?
一、土地承包政策規定三十年不變,堅持的原則是“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就是說,在承包期內,不管是新生兒或者是初婚媳婦,按政策都得不到土地。原承包戶減少人口,也不予以調減土地,保持原樣不動。
二、中央十九大提出了“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的意見,現在距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尚有十年時間,再加三十年,就要延長到二0五七年,這個世紀又到中葉了。
三、全國進行了土地確權登記,頒發了土地確權證,從法律上確認了農民對土地使用權的關係,盤活了土地資源,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最主要的是把農民的承包權提高到法律的層面,是依法受到保護的。
基於這些原因,土地不會重新分配,但個別調整也不是不可能,主要看村委的態度,不予調整是政策,是原則。給予小調或微調,是情義,是面子。所以如果想獲得土地的話,就要和村委搞好關係,服從村委領導和工作按排,配合好村裡的工作,在這個前題下,爭取村委將機動地,或者閒置撂荒地分配給你作為承包地,這些做法都是可以的,否則的話,只好轉包其他人的地了,還要給人家付一筆轉讓費,是不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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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abCd6666和天下
土地確權完成後,還會重新分配土地嗎?
渺茫,幾乎不可能。
農村土地的分配基本趨於平衡,一些未有得到土地的後生各家各戶都有,無非就是或多或少的問題。在農村土地的分配上要想絕對平均誰也做不到,總不能三年兩頭分吧?國家出臺的土地新政就是綜合考慮了農村土地現狀來制定的,保持農村土地現狀的長期穩定是宗皆。因而,總在網上熱炒的“沒有分到土地的人怎麼辦”並非當下的焦點矛盾。
黨的十九大提出農村土地在第二輪承包期基礎上再追加延長30年(至2057年止),這就是一個風向標。
滿打滿算還有四十來年的期限,到那時作為題主你也跨入了垂暮之年,能有什麼現實意義呢?重要的是踏實地經營好現在,如何把自己的日子弄得風生水起,別總糾結於土地何時還能不能重新分配。別人能過咱也能過,放下包袱,開動機器,條條道路通羅馬。再說,土地是否重新分配那是國家大政方針,政府的事,作為平民百姓是難於預測的。
說農村土地不可能重新分配並不是說農村土地保持現狀不會動,不是的,在這漫長的40年裡什麼都有可能發生。像現在農村中以這種家庭“小作坊”式的農村土地經營模式就極有可能被打破,它極大地阻礙了大農業發展的步伐,已經不適合農業大發展的需要。在這期間,為適應農業發展需要,農村土地最佳化重組,重新整合已成為勢在必行,這是大勢所趨。當下在農村新出現的土地大面積流轉這就是一個好的兆頭,這是政府鼓勵提倡的。當然,這隻能建立在農戶自願基礎上的一種經營模式,前提是:自願、有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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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確權即將在今年結束,這也是大家都知道了一個訊息,而提前拿到土地確權證書的人,都應該在歡欣雀躍了吧,可是連地都沒有的人卻只能垂頭喪氣,眼巴巴的看著,因為沒他什麼事。
對此很多人都會有了一個疑問,在土地確權之後,會不會重新分配土地。 在這裡很遺憾的告訴大家,土地確權並不是重新分配土地,而是對現有的耕地及宅基地的位置和麵積進行重新登記,僅此而已,目的就是為了盤活農村土地,方便在未來進行流轉,並不會重新的分配土地。
大家也都清楚,第一輪土地承包制是從1983年便開始的,當時承包期為15年,而第二輪便從1997年開始,承包期為30年。第三輪土地承包制是在19大中提出來的,19大報告中顯示,保持土地承包關係,並且長期穩定不變,也就是說,第三輪土地承包制將於2028年開始計算,也就是說承包期也是30年。而且在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之後,國家也不會重新分配土地,所以如果沒有趕上1997年那次分地的人,可能要失望了。
目前我們國家還處於第二輪土地承包期間,也就是說是從1997年到2027年,沒有趕上97年那次分地的人,或者是在97年出生之後的年輕人,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是沒有自己的地可以種的。 對此農民們卻經常詬病,有人稱:農村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造成了生者無地可種,死者有田可耕的局面。
假如一個98年出生的,沒有趕上97年那次分配土地,那麼按照現在的土地承包制度來看,他在60歲之前是沒有地可種的,至於60年之後,他還有沒有地可以種,還要看那個時候的政策。
對於一些沒地可種的農民,又想要種地的人怎麼辦呢?
首先在這裡我跟大家說有4種方法,
第一種:申請集體經濟組織依法預留的機動地;
第二種情況:申請四荒地;
第三種情況:申請承包方依法自願交回的土地;
還有最後一種:透過土地流轉的方法,取得農業生產用地。
到了2018年之後,土地制度將會更加的規範起來,保障農民的切身利益。 其實現階段的土地承包政策也是適應了大部分的農民需求,畢竟政策穩定,農民的土地才能更加穩定。
就例如,如果將土地產權期限縮短的話,農民便會加劇對土地使用,不重視土地的休養生息。而在擁有了穩定長期的農地產權之後,農民們就會更加珍惜自己的土地,採用生物農藥以及農家肥等方式,減少化肥的使用,珍惜這片土地。就像是自己的東西在自己手上,自己才會更加愛護,如果是借來的或者是租來的,便不會珍惜對待了,國家也想到了這一點,才會延長承包期,目的是保護土地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