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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胡說三農

    在投保人(同時也是被保險人)身故後,受益人不知道有這份保險存在的情況下,保險公司會主動理賠嗎?

    答案是:不會。除非保險公司已經獲知投保人(被保險人)身故的情況。

    作為保險公司不可能每天都“盯著“所有的投保人(被保險人)是否健在,因為,保險公司的人手有限。所以,保險公司在保險合同中已經約定了被保險人在發生保險事故後投保人(與被保險人不是同一人的情況下)或受益人應該及時報案。保險公司接到報案後會依照程式進行事故調查,當認為該事故符合理賠條件後會要求投保人或受益人提供理賠所需要的資料,並在《保險法》規定的理賠時效內給付理賠金。——這些理賠程式已經在保險合同中進行了約定。你可以查閱。

    透過以上的簡單講解我們不難發現:無論是誰購買了人壽保險,都不要對家人隱瞞,一定要把購買保險的情況進行告知。以便在自己遭遇不測後讓家人知道應該及時報案。否則,會使家人在理賠的過程中處於被動地位。

  • 2 # 老楊聊社保

    首先我們所說的投保人。用簡單的話來說就是保險繳費的那個人。投保人不是保單的保險利益的載體,不是保險合同所保障的物件。因此投保人身故不會有理賠事宜產生。只有保險標的(即被保險人)發生身故死亡,才會因為改變保險的標的狀況,才會產生保險身故理賠。而身故受益人是指的是在被保險人發生身故以後擁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當被保險人沒有發生身故的時候。身故受益人是無法作出保險理賠的請求的。

    被保險人身故,如果沒有到保險公司報案,由於保險公司不知道保險責任事故的發生,所以都不會主動進行理賠,因此也建議有保單的客戶,一定要讓家裡或親友知曉保險事宜,以防意外情況下獲得保險公司的及時賠付,或者常聯絡代理人,出現事故也會及時報案理賠。

    當然也有一些情況下,保險公司會主動理賠,例如一些較有影響的大事件,災害事故的發生,保險公司會主動及時理賠,例如汶川地震,馬航事件,泰國普吉海難事件等,但畢竟這些都是較為重大的案件,一般情況下,還是需要及時報案,不然有些重要的證據的丟失,會為後續的理賠帶來極大的麻煩。

    需要注意理賠時效,在中國保險法裡有明確的規定,人壽保險的理賠時效為5年,而人壽保險以外的短期險,理賠時效為兩年,超過理賠時效,保險公司可能因為一些重要證據的缺失而拒賠的。

  • 3 # 軍師狗頭

    先借題回答,投保人:花錢購買保險合同的人。被保人:受保險合同保障的人。被保人可以與投保人為同一人。受益人:保險合同生效並且發生賠付時獲得利益的人。

    所以“被保人”不能與“受益人”為同一人,其次,“投保人”發生事故保險公司不會進行賠付,需要被保人達到賠付標準才可以。

    所以很遺憾地說:不會有人主動聯絡你家人的,需要保單受益人去申請理賠。要知道保險公司不是慈善機構,從本質上來說,保險公司也是為了以盈利為目的,標的物就是所購買的保單條款。沒人任何一家保險公司老闆會像西虹市首富的王多魚那樣,只想賠錢。所以建議作為投保人,最好是讓個別與利益無關的人知情。

    但也有例外,比如在一些影響力很大的事故,在社會的輿論監督下,各保險公司就會主動排查自己系統內符合此次事故特徵的保單資訊,主動聯絡投保人和被保人。

    因為目前保險公司的系統和警察局的資訊系統還沒有完全打通,如果被保人意外死亡了, 你家人不說, 保險公司也是不知情的 。而就算在知情的情況下,也需要受益人主動聯絡。

  • 4 # jiqithor

    客觀的來說,不是抹黑保險,指望保險公司主動賠付這個可能性基本沒有。華人為什麼不相信保險?不是保險不好,也不是保險不行。而是現在大部分的保險業務員(當然,不是全部)在推薦你買保險的時候完全是隻說好處,不說壞處。舉個例子:買醫療險能說得好像什麼病都能報,真要需要報銷時就是出了名的兩個不能報----這個不能報,那個不能報。至於其它險種也差不多。你還能指望保險主動賠付嗎?

    或許有個例外,那就群體性事故,而又有投保險的情況下,為了不造成巨大的不良影響,保險公司會主動賠付。

    當然,這並不是說保險沒用,而是我們在買保險的時候要多注意,冷靜一點,問清楚些,千萬不要覺得問得多不好意思,畢竟這事關你自己的切身權益!

  • 5 # 樂清小黑

    保險從業人員一枚,關於樓主的提問,很多的答主已經給出答案了,就是這樣的情況,結果就是:不賠。

    但對樓主提到的這種狀況,網友的指責未免過於求全責備了。同樣的狀況,發生在其它的行業身上,也是一樣的答案,比如銀行,比如證券,比如其他資產公司,客戶身故,家人不知有儲蓄和投資,他們的答案:也是不給。

    有網友評論,外國的會,國內的不會️這純粹是假雞湯喝多了我們國內的保險市場,開放程度已經很高了,外資公司,沒有100,也有80了,如果差距有那麼大,那我們的民族保險全歇菜了。在那些網友的眼裡,世界只有兩個次元:一切完美的國外,各種不是的國內。

    所以有機會跟業務人員打交道時候,別急著買,多打聽打聽,多瞭解,會很有收穫的。早早買了,人家就沒耐心跟你說了

  • 6 # 大貓財經

    但因為每天發生的生老病死實在是太多了,保險公司也不是戶籍科,不可能什麼事都知道,如果是保險公司都不知道發生的事故,那何來主動理賠一說呢?

    至於有人抹黑說保險公司知道也裝不知道,那就有點過分了。其實,保險的口碑是賠出來的,對當事人,和知道這些事情的人來說,一次理賠就是一次非常精準的廣告。據貓妹所知,很多人都是拿到賠款後加保或者推薦身邊人買保險的。

    很多保險雪中送炭的故事不被人知道,反而有些腹黑猜測會被接受。確實對保險公司來說,不夠公平。

    如果擔心發生類似的情況,那麼最好做好生前規劃,買保險不是壞事,告訴家人。

  • 7 # 張鑫

    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是同一個人,保險事故發生,身故了,如果受益人不知情,其實問題也不大,畢竟來說人壽保險的期限是5年,這個涉及到保單續費的問題,業務員會聯絡投保人續費的,如果都聯絡不上了,該急的是業務員,你要相信他們在繳費問題上會想辦法聯絡的,如果確實聯絡不上了,5年期限一過,那就是受益人主動放棄。

    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不是同一個人,投保人身故了,受益人不知道沒關係,因為保險事故未發生,被保險人沒事,但是這個就看是否購買了投保人豁免,如果購買了投保人豁免,後期的保費不需要交納,如果被保險人是成年人,被保險人不可能不知情,這個你不用擔心。這裡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投保人未購買投保人豁免,如果發生身故,需要看是否有第二投保人,如果設定了第二投保人,第二投保人繼續交費,如果未設定第二投保人,根據擁有保險利益的人成為第二投保人,這裡就比較麻煩了,需要死亡證明,身份關係證明,家裡其他保險利益的人。如果是香港的話,會更加麻煩。所以建議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不是同一個人,最好購買投保人豁免,如果不夠買,可以設定第二投保人。

  • 8 # 金十新媒體

    這裡金十君必須先說明幾個概念,投保人指的是投保人是指與保險公司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被保險人是指其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的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可以為受益人。

    如果投保人、被保人、受保人分別是三個人,那麼投保人身亡,是沒有達到保險理賠標準的,因為受到保險保障的人不是投保人而是被保人,這種情況下保險公司想賠也不符合合同規定的。

    所以題主意思應該是指投保人自己又是受保人,是自己給自己買了保障生死的人身壽險,然後受益人是其他人的情況下,投保人身亡,保險公司是否會主動理賠。

    金十君可以很肯定地告訴你,不會!

    一般來說受益人要麼是被保人自己,要麼就是被保人關係比較親密的親友,所以被保人身亡,最先得知訊息的應該是被保人的親友,而不是保險公司,如果受益人不知情,保險公司也不會知情,最多就是停繳保費後對投保人進行催繳,保險公司根本不知道被保險人發生了什麼事。

    再說,被保人假裝失蹤騙保的事情也有,所以保險公司一般是不會主動對被保人的生存狀況進行監控的,如果收益人知道被保人已經身亡,要申請保險賠償就得由受益人帶齊證明,比如被保人死亡證明去申請。

    這種情況下保險公司必須主動理賠

    如果是社會性的重特大事故,如空難、沉船等,一般保險公司會立即啟動重大事故應急預案,成立理賠工作組,並主動排查尋找客戶,開通理賠綠色通道,這種情況下工作組會積極聯絡客戶家屬,主動賠付。

    所以如果你給自己買了保險,等拿到了正式的合同後,一定要告訴自己最親密的人,如果是人壽保單,那一定要告訴自己的受益人,別買了保險卻只有自己一個人知道,不然真有事情發生,賭保險公司會不會主動理賠,那你這保險可就白買了。

  • 9 # 勝哥聊保險

    這種情況就得看保險公司知情不知情了,如果發生保險事故,是需要有人報案,保險公司才會知道是否出險;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保險公司做回訪調查的時候發現問題,也會做出相應的反應(這種情況很少)。

    一般來說您說的這種情況及其少,除非一場事故所有的知情人都一次性死亡,這種機率幾乎為零。一般來說買保險都是熟人之間比較多一些,如果發生身故,保險公司不知道的可能性極小。

    投保人死亡之後會產生如下幾種情況

    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不是同一人

    這種情況需要變更投保人,在保險公司辦理一個手續,將投保人變更以後,保險責任繼續有效,不影響被保險人保險利益。如果保險合同裡面附加了投保人豁免類的保險,剩餘的保險費就不用交了,如果因為家人不知情而繼續交納保費,保險公司需要將多交納的保險費退還。

    投保人和受益人是同一人

    這種情況需要變更投保人和受益人,變更之後,保險合同繼續有效,被保險人繼續享有保險保障。

    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是同一人

    這種情況就需要保險公司理賠了,前文所講,保險公司很難發現投保人死亡,必須經過相關人員向保險公司報案,保險公司才能知道。

    如果沒有在保險公司報案,一般來說人壽保險的申訴期是五年,也就是說,在五年內,受益人隨時可以向保險公司提請理賠,但是這種情況幾乎不會發生。現在誰還沒有一份保險啊。

    有一些客戶聯絡不上是的現象是非常普遍的,現在保險公司也在大力的推動各種資料手段,讓客戶能夠自己操作或者提升客戶的粘合度,儘量避免這種情況出現。

  • 10 # 米泉舟

    這裡先更正一個錯誤,題主說的:如果投保人死了,受益人不知情,保險公司會主動理賠嗎?

    保險保障的是“被保人”,而不是投保人!因此,我們說一下,投保人身故,需要通知保險公司的情況有一下幾種:

    ①投保人、被保人是一個人;這就是屬於“被保人死亡”。

    ②被保人的保險買了“投保人豁免”,涉及被保人後續保險不用繳納,所以要通知保險公司。

    其實不用和其它網友那樣扯什麼賺錢的問題。

    簡單來說,你不通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大機率的不知道被保人身故了。自然無法啟動理賠調查,例如:去調查投保時有無故意隱瞞健康問題,死亡時是否有違法情形,買的保險是否包括可以賠付被保人的死亡型別(意外死亡、疾病死亡)。然後做出相應的理賠結果。

    一般來說,若被保人死亡超過三、五年甚至更久了才發現保單。這時候可能要麻煩點兒。

    不知道買了保險這種情況很常見,特別是很多家庭裡,有個別家人屬於強勢性格,自認為買保險沒用的,往往會出現這種情況。

    那麼怎麼知道被保人有那些保險呢?

    1、翻看被保人的手機,特別是手機簡訊,一般投保了,都有手機簡訊!

    2、保持手機暢通,不停機,有的保險公司在保險到期前會通知,也會發送續保簡訊,有時候保險代理人還會打電話來。

    3、翻看支付軟體的支付記錄,或者銀行卡的支付記錄,一般看最近一年的就可以了,買保險扣款方的名字一般都帶有XX保險。

    5、翻看他的常用電子郵箱,在郵箱裡面搜尋“保險”的電子郵件。最近些年的保險合同很多都是“電子保單”,直接傳送到電子郵箱,以及傳送到手機簡訊裡面。

    另外就是,一定要仔細整理被保人的遺物,很多人喜歡把銀行卡夾書裡,常在某些夾層裡面,如果能找到,那麼可以去銀行看看這張卡的扣款記錄,很有可能是投保保險的。

    本回覆沒有談是否理賠問題,跟多是教大家找到保單的方式。

  • 11 # 雨田匯

    差點被你這個題目給騙了,回答的人也有很多被題目誤導了吧。

    投保人死了,跟受益人沒有關係。唯一有關係的是被保險人。

    投保人也就是交錢的,被保險人也就是被保的那個人,受益人分生存受益人和身故受益人,生存受益人是被保險人,身故受益人也就是領錢的人。

    投保人死了,受益人知情不知情都無所謂,被保險人知情就好了。

    如果加了投保人豁免,那這個保單不用再繳費了,合同繼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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