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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bvc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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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吾師大愛
公司老闆拖欠員工工資原因很複雜。我覺得一個有抱負的老闆決不會故意拖欠員工工資,因為得不償失。
公司老闆為什麼拖欠員工工資,可能存在這幾種情況。
第一,公司快要垮了,老闆反正做不下去了,乾脆懶皮。
第二,公司經營出現了暫時困難,沒現金流了,工資無法兌現。
第三,三角債問題,比如,甲公司已付工資給乙公司,乙公司挪作他用,造成員工工資沒到位。
第四,個別員工離職時,很多其他問題沒扯清,工資暫時扣下來了。
雖然原因各種各樣,但本人認為,員工工資不能拖欠。因為老闆有困難,找錢的門路肯定多得多,員工完全靠工資養家餬口。而且,國家明確規定,工資必須優先支付。所以,建議,應該在國家層面進一步強化工資管理,甚至將這種老闆納入徵信黑名單。因為這是最大的民生問題,甚至要求將員工工資兌付納入考核,對地方征服部門進行問責。只要他們上心了,沒有他們做不到的事情,除非他們不想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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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蠍子王
是惡意拖欠員工工資,就依法維權。別客氣。
若公司不是惡意拖欠員工工資,就酌情處理。可依法維權,也可協商補發工資時間,也可以積極參與與公司共渡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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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美西域胡楊57312731
謝邀!如果久欠不結,一是上勞動部去“喊冤”。二是辭了,走人。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只要一技在手,樹挪死,人挪活,何苦在一棵樹上排隊“上吊”呢。現在是市場經濟,用人之地,工種多了去了,好單位,好老闆不少。今天,是有些企,事業單位,還有工程基建單位有欠拖,不結員工工資情形,政府,勞動監察部門也在加大察糾力度,想信類似情況慢慢好轉。另外,員工也要平時多學習,瞭解一些訴訟,維權的常識,一旦資方惡意不付工資,要敢維權,善維權。面對侵權,勇於說不,“亮劍”!社會要公平,正義,需要每一個公民發聲,吶喊。眾人拾柴火焰高,公眾均有維權,用法,知法觀念,意識,還怕什麼。員工的權利是“鬥爭”得來的。@夏季戀上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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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顧雲孫
對於拖欠工資的做法,該怎麼樣處理?
當然那由於企業的運作可能導至對員工的工資會產生拖欠,也許是企業經營情況不是太順利,因而對員工的工資不能及時發放。
那麼對於象這樣企業員工應該如何處理該類事情,首先要求該企業應如實發放所拖欠的員工工資,為什麼呢?主要是因為企業要對該企業員工的工資而負主要責任,從而這是勞動法所負於的義務及責任,從而不能認為企業暫時沒有能力發放工資而拖欠員工工資,這是違反勞動法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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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我高興18
謝邀。拖欠工資是令務工人員最氣憤的問題。近年各級政府有關部門都不斷採取有力措施查處治理,但拖欠工資現象仍時有發生。造成這個問題的主要原因一是業主投資失誤,經營不善,資金週轉出現問題,不僅拖欠工資,還拖欠貨款等。二是三角債連鎖反映,張三欠李四,李四欠麻子,從而造成老闆拖欠員工工資。三是有的業主利用延遲支付貨款工資做為經營策略,打時間差利用資金,惡意拖欠工資。更有個別皮包公司,空手套白狼實際上是欺詐行為。因此務工者要到正規的機構和場所求職應聘,入職前要深入瞭解工作單位的基本情況,發生拖欠工資要查清具體原因。要根據不同的原因採取不同的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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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司法一棵松
回答如下:
一、必須旗幟鮮明的指出,任何情況下公司拖欠工資的做法都是違法行為。中國勞動法明確指出:勞動者有及時、足額獲得工資報酬的權利,合法的務工行為受國家法律保護。
二、目前情況下,企業拖欠工資的違法成本太低。雖然勞動法明確了保護勞動者取得工資的權利條款,但在法律實務過程中並沒有對此項進行專案約束,也沒有對企業拖欠工資的行為本身進行事前監督。目前情況看,企業拖欠工資仍舊做為企業經營過程中的自發做法處理,但在實務處理上,企業拖欠工資並不僅僅是企業資金因經營問題週轉不開這一種原因。極端做法是,企業即使有錢,受個別無良老闆個人決策的影響,也寧願拖欠工資以節省現金流進行其他投資操作,視員工權利如墊腳石。而政府職能部門更多的是在充當事後監督調解的馬後炮角色,監督力度明顯不足。
三、中國現行企業分級是以資本金和應稅額劃分的,比如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之類的。在實際企業受管理過程中過分重視對國家的貢獻度剛性而忽視了企業內部履責剛性。企業用於發放工資的支付能力以及支付渠道沒有得到應有的監控,這是企業可以隨意拖欠工資的直接原因。個人建議,應儘快建立企業工資備付金制度,將工資支出與企業其他經營支出區別開來,納入國家監管體系,真正從源頭上堵住企業拖欠工資的可能性。退一萬步說,即使企業倒閉了,也能最大程度保證務工者利益,而這也是建立新的社會分配秩序所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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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螞蟻速度
長期拖欠工資,最後員工要工資都不好意思,開始還會覺得過意不去,等成習慣了,就覺得理所應當了,因為老闆心裡:我給你一個班上,都是格外開恩了,而員工一直工資欠著,沒有多餘的錢去重新找工作,怕自己辛苦的錢拿不到手,所以要及時止損,立馬辭職不幹了,不然越陷越深,拖欠工資也是也是一種病,我才辭職有部分原因也是因為工資一拖三個月,還拿我他(老闆)比,我他麼一個打工的,就是要錢,其他的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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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輕鬆安東尼2J
拖欠工資或者遲發工資有兩種情況。
一種是公司資金鍊比較緊張,確實工資需要延遲發放;另一種情況就是老闆太過自私自利,隨意無辜拖欠員工薪水。兩種情況,確是完全不同的性質。
對於拖欠工資問題,在法律上有明令禁止的相關規定:《勞動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如果是無故超過雙方約定或單方決定的日期支付工資的,或者沒有超過規定的日期但是未足額支付工資的,都屬於拖欠工資,違反了上述勞動法規的規定。
勞動部《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勞部發〈1995〉226號第四條規定:
《規定》(勞部發〈1994〉489號)第十條所稱“無故拖欠”係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由超過規定付薪時間未支付勞動者工資。
《刑法修正案八》在侵犯財產類犯罪中增加了一個新罪名——惡意欠薪罪。
《刑法修正案八》四十一規定:在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按照實際企業情況,偶爾延遲發放薪酬合情合理,但必須知會員工,有所表明。否則,就是耍流氓,性質嚴重一點就是惡意拖薪,毫無企業精神。針對於企業延遲發放薪水一般多見於一些私企和小的民營企業,而國企、上市公司和大型民企(規模100人以上)很少出現工資延遲發放,甚至拖欠行為。
為什麼這樣說呢?
關鍵就在於二點:第一、國企、上市公司和大型民企有著科學規範甚至嚴格健全的薪酬管理制度,保障性很強,薪水發放按時按點,絕不會拖延,否則就是企業制度出了嚴重問題。第二、國企、上市公司和大型民企資金鍊穩定性強,資金實力雄厚,不會面臨資金鍊緊張或者斷裂的情況。即使有這種情況出現,也不會不至於發不出員工工資。
而小私企、小民企正好沒有這兩點保障,所以非常容易出現公司資金鍊緊張的情況。
正是因為私企的這種缺乏穩定性、保障性,如果不是非常有潛力和平臺特別好的話,很多從業者都不願去小私企上班。所以,小私企就得開出各種誘惑條件和看似有保障的待遇來吸引人才。
由於小私企的這種獨特情況,延遲發放工資在所難免。但是,請各位從業者謹記一點:
企業可以延遲發達員工工資,五天、十天甚至二十天都可以,但是必須建立在企業是提前給所有員工要延遲發放工資做了情況說明,而不是一聲不吭地、好像覺得拖欠工資天經地義。如果是沒有說明情況遲發原因卻又一聲不吭,而作為員工也忍氣吞聲、死扛著不維護自己的權益,那就是活該。長時間延發,到達一定程度就是拖欠工資。
這種容忍就是縱容企業對員工進行不公平待遇,就是縱容企業味道勞動法,就是縱容企業慢慢可以不顧員工面子和合法權益。這與企業不給員工繳納五險一金,與企業變相剋扣員工工資、獎金福利和簽訂不平等條約有過之而無不及。
員工適度的理解和延遲既是人道主義,也是愛公司的表現。但當員工的體諒和理解被無限拖延到耐心消失時,無疑就是一種感情傷害。
那麼,面對拖欠工資該怎麼做呢?
針對拖欠工資行為且無法容忍,走法律途徑最為有限。如果是日常的公司延遲發放工資的情況,那就是把握好尺度同公司表明所有員工的態度。只要公司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時,自然而然就會採取措施。這種表明態度就是給無知無畏的企業一個善意的提醒,讓企業知道已經嚴重延遲發放工資了,而且沒有給員工任何情況說明。
如果已經到了拖欠工資的地步,同時你覺得即使失去工作也要維護自我權益時,那麼就得尋求法律途徑解決問題。具體從以下幾點操作:
1.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和工作過程中的檔案記錄,以及可以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按照實際情況,能保留的保留下來,能蒐集到的蒐集。
2.確認勞動關係後,對於單位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可與老闆協商,要求單位補發工資。如果老闆恃強凌弱、桀驁不馴,那麼就是無視法律、無視勞動者權益的霸王行為。
3.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
拖欠工資投訴、拖欠工資找勞動局或者勞動仲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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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張大志leo
拖欠的工資還能發給你的話,應該算撿便宜了。真正應該問的是不發工資,你為什麼還繼續幹呢?公司都快黃了。
01.“長期”和“經常”拖欠工資有區別長期拖欠工資的意思是去年欠你的工資至今都沒有給,經常拖欠工資的意思是2019年3月的工資終於在6月發到你手中——兩者有本質不同。前面這個是公司不行了,無論怎樣也還不上欠你的錢,這種老闆就不想幹了;後面這個是公司還在掙扎,老闆四處找錢,屬於借新還舊,這種老闆還是想繼續做下去的。
02.員工選擇老闆,也選擇了老闆的工資支援方式當下,每個人都有相對的自由,尤其是在選擇公司和老闆這件事情上。來打工就說明你認可老闆的發薪方式,後來老闆開始拖欠工資,如果你沒有馬上停止工作,走上討薪之後,那就相當於默許了老闆“新的發薪”方式。
有些事情不能縱容,發現問題儘快離職。
03.永遠別跟混蛋叫勁兒,你不知道他們最後會怎樣見過一些人非要跟混蛋叫勁,比如:老闆不還欠薪,這些人就要堵門或者想傷害對方。
與混蛋糾纏太久,自己也難免墮落,遠離不善良的人才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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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是社會變了就跟小偷偷人欠款人成了保護的要錢的人成為犯罪社會變的越來越沒有正義感關健國家還是不想管還是顧不上抓了腐敗顧不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