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紙老虎刀叨忉忉

    註冊制推行,說明A股已經開始港股化,而不是美股化。有人認為退市制度應該會同步完善,就現在的現實情況看,退市沒那麼容易,連分層都是困難的。所以,我們可以借鑑港股的市場模式。那就是炒龍頭模式,那些差公司不會退市,天長地久流動性不足,會變為仙股。但是頭部的公司應該不會受到制度的影響。另外注意國有股如果不是全流通的,諸如中石油或者工商銀行,價格會向H股靠攏。兩地市場沒有實質性差異,制度是趨同的。

    那些年我們希望有的制度及其困境:

    退市制度:

    經歷了數次調整,發現退市是個困難的事情,尤其是要做到美股那樣上市退市1比1,需要監管和整個市場體制上的發力。所以大約我們沒有辦法實現這個退市制度。A股單邊市場的情況下,大家也不要過多提出這個不切實際的想法。

    有人認為退市制度就是照章辦事,其實不是的。美股的退市,有渾水機構,也就是空頭,有律所組織的集體訴訟,有各種調查審計,法院禁止令。甚至於股價直接打壓到退市市值。這麼多的作用力,並不只是美國證交會一家在發力。實際上美股的主動退市和被動退市一半一半。主動退市很多是吃不消投資人全民兼兵的壓力。就好像給投資人都發了把槍。

    美國的證券律師是十分發財的。他們習慣發起風險代理。如果確定上市公司違規,他們就打官司。找投資人簽名,打贏了,律所和投資人瓜分勝訴金額。一般7:3.對於投資人減少了失誤帶來的損失,對於律所發大財。同樣的,渾水機構也會做空發財。所以,美股退市制度遵循黑暗森林法則。

    T+0制度和無漲跌幅

    如果退市制度是客觀國情,那麼這兩個制度的存在就有點可惜了。在科創板,完全可以放開。這兩個制度似乎是限制了股票的波動性,但是跌停板的優先交易規則又繞過了誰?T+1又使得莊家坐莊成本降低。總體上並不利於投資人保護。

    原本覺得,科創板新開立應該可以破除一下成規。但現實是,接軌永遠是比較好的夢想。這兩個制度雖然有利有弊,但從破除價格操控的角度,沒有更好。因為這兩個制度幫助了價格操控。

    集體訴訟制度

    我們的治理思路,很可惜,依然是罰款為主。上市公司幹了壞事,國庫多了筆收入?本次罰款額度提升到2000萬,這也許也不太合理。借鑑發達資本主義資本市場,最好的辦法是罰款用來作為基金賠償投資人。前面說了,有集體訴訟,如果上市公司管理當局使壞,比如安然。這個時候有兩種結果,大多數案件是和解,上市公司一筆錢賠償給投資人。少數案件成為大案,公司破產,比如安然。那麼上市公司可能就沒有錢賠償投資人,怎麼辦?

    美國證交所的罰款有兩個主要用途:一個是賠償投資人,作為一個賠償基金,另一個是劃撥給相關公益組織。美國有很多的公益組織,他們為達到不同社會目的存在。一般罰款不能作為收入,也不能成為一種業績。

    所以,要有訴訟制度,不只是代表訴訟,還要普及風險代理。也就是打贏分錢模式。讓律所主動去發起訴訟,並以此盈利,對上市公司造成全民監管壓力。

    最後才是空方工具,轉融通,期權,多衍生品,直連和高頻交易

    這些東西都有效用,但是上面那些制度同步之後,金融市場監管效率到一定程度,再考慮衍生品比較合理。當然了,個人只是希望資本市場能早日達到高效。

    預測未來市場

    雖依然有不盡如人意之處。但是本輪市場依然順趨勢,也就是2020的股市大火依然會有,原因本質是週期到了這個階段。但是當風隨火勢的時候,一定會有人喊出:“註冊牛”這樣的稱號,或者“改革牛”。個人的看法,本輪牛市源自於開放,特別是金融業的開放,根據WTO原則也好,根據我們自己的意願也好。金融一定要開放了。所以,牛市依然會來,但是因果未必是你聽到的那樣。

  • 2 # 何山石

    筆者是一名Sunny私募基金的投資經理,長期跟蹤中國股市,那麼這次證券法的修改,個人認為影響如下:

    首先,短期已經實現了平穩過度,二級市場無衝擊。

    我們看到,無論是註冊制,還是證券交易違規相關的處罰,其實無外乎是金額的問題,因此,有科創板的前提下,這次證券法的修改,不會帶來大的波動!

    其次,中長期利好股票市場!

    這次證券法的修改,是與時俱進的結果,而我們看到美股的十年牛市,根本的原因在於核心資產被追捧,而我們國家比較優秀的初創企業,如當年的新浪,以及網易,包括現在港股的美團,由於法規不允許,都到其他地方去上的市,而修改之後,大大增強了股市的包容性,特別是初創期的企業,未來十倍百倍的公司將會在A股出現。

    最後,後續的配套法規修改也需跟上,市場也非常期待!

    這次證券法的修改,沒有涉及到集體訴訟制度,重大違規是否入刑?後續需要公司法,刑法等法律的配套相應跟上,所以後面的法律修改也非常值得期待。

  • 3 # 唐淳投資

    新《證券法》中的註冊制和以往有三大變化,下面一一闡述其對投資者和上市公司的影響。

    發行條件

    以往:具有持續盈利能力。

    修改後: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對上市公司影響:盈利不是一道硬門檻了,尤其一些新新產業,看到了希望,如果早點實施,阿里巴巴、騰訊等網際網路巨頭不至於都在境外上市。商業模式可能比暫時盈利更重要了,對應現在市場上只有空殼的企業會是毀滅性的打擊。

    對投資者:市場大幅擴容,證監會對盈利不兜底,這需要投資者本身大幅提高對公司的分析能力。如果你能識別出好的公司,就象菜市場多幾個賣菜的,對於能看出菜好壞的人反而利好,能夠以更低的價格買到更好的菜。

    發行程式

    以往:稽核委員會制度。

    修改後:取消稽核制。

    對上市公司:利好,基本解決了稽核制下股票等待時間太久的問題,尤其對急需要資金的公司。

    對投資者:一定要遠離炒作概念類股票,要跟隨好公司一起成長。

    強化發行中的資訊披露

    修改後的《證券法》加大了資訊披露違法成本。這絕對是市場利好,中國的資本市場需要這樣的改革,甚至說來得有點晚。比如2019年造假案件康得新和康美藥業,那都是100億級別的造假,結構都是頂額罰款60萬,九牛一毛,搞走了一片海,被罰灑點水。但這有時也不能怪證監會,法律上明文寫著頂額60萬。

    對公司:請嚴紀守法,以前主要從道德要求你,現在道德加大棒一起看著你。

    對投資者:我們等了好久終於等到春天。

    最後,相信中國的資本市場會越來越規範,越來越好,讓我們一起期待。

  • 4 # 琅琊榜首張大仙

    新《證券法》施行的種種改變,其實很明顯已經在科創板試點註冊制的情況下,慢慢轉移向了主機板、中小創版本。

    可以說此次新《證券法》施行的改變,是一個訊號,也是一個開始,相信未來會有更多的改變會到來。

    其中提到了將發行股票應當“具有持續盈利能力”的要求,改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同時,大幅度簡化公司債券的發行條件,取消發行稽核委員會制度。

    這將意味著,未來會有更多的企業可以上市,上市的門檻更低了,對於投資者的要求也就是越高了。

    因為持續盈利保證的是一個“業績穩定賺錢”的賺錢,短期內見到退市的機率不高,可是改為了“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只是保證了一個穩定的業績收入,但是是否可以穩定盈利這就非常難說了,退市踩雷的機率則相對較高。

    因此,對於許多還未上市的企業來說,是一個好訊息。而對於已經上市的企業來說,聰明的資金也會更加抱團取暖於那些有著穩定盈利的股票,而遠離那些時虧時贏的。

    另一方面,在“降低了上市門檻”之後,我們可以看到造假,處罰的制度也提高了不少,其中對於欺詐、內幕交易、操縱市場、傳播虛假資訊等違規行為都是出現了不同程度的提升處罰力度。

    就好比從事內幕交易的處罰從以前的30~60萬元的門檻,一路提升到了200~2000萬,擴大了將近30倍之多!

    這確實可以大大阻止“大部分”違規者的投機心理,當他們衡量違規成本和違規收益之後,自然會選擇放棄或者認慫。

    但是對比美國的造假處罰來看,A股目前改善後的力度還是遠遠不夠的。

    因為美國股市的財務造假者可處以500萬美元罰款和25年監禁,不亞於與持槍搶劫等惡性犯罪。而A股目前雖然提高了一個造假的門檻,但是對於刑事方面還是需要進一步的提升。

    所以,相信A股會越來越好,我們也相信,此次的《證券法》施行修改,只是開始,不是結束。只有加大處罰力度,才能夠做到殺雞儆猴,才能夠給投資者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健康投資環境,才有希望,見到真正的慢牛、長牛行情。

  • 5 # 大寶的股事

    新《證券法》施行註冊制,對上市公司和股票市場的影響重大,進一步提高股票市場的融資功能。具體影響有以下幾點

    圈錢更加容易

    發行股票應當“具有持續盈利能力”的要求,改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這個就讓沒有盈利的公司可以直接上市,以前對於上市公司的要求是需要具有連續幾年賺錢的能力,現在沒有要求了,這個門檻將的是不是有點大?大家都是知道一個公司上市之後,最起碼能融資十幾億資金,這個錢融資的成本幾乎是0,這個錢最終到誰的手裡去了?

    上市公司更多

    現在A股市場已經有接近4000家了,2019年IPO了128家,以上還是不包括科創板的,加上科創板註冊生效的80家企業,共有208家企業獲准上市,而2018年只共核發102家IPO批文,2019年IPO的企業已經翻倍了。如果註冊制度全面實施,那麼2020年IPO的上市公司會不會超過500家?一定有這種可能,而且可能性非常大。如果按照每年500家企業的速度上市,那麼到了2030年,已經超過了10000家上市公司了。

    質量下降

    取消發行稽核委員會制度,這個看上去很美,但是一個沒有監管的市場,能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可以換位思考一下,現在保薦機構配合即將IPO的公司修改上市檔案,這個情況而且還經常出現。

    2019年7月4日,證監會官網釋出兩條行政處罰決定,分別給了中金公司和交控科技,理由是中金公司在保薦交控科技科創板IPO申請過程中,未經同意,擅自改動註冊申請檔案。

    如果保薦機構都學著這樣子修改註冊申請檔案,幫助企業上市,而且這個處罰僅僅只是一個警示函,那麼是不是懲罰太輕了呢?而一個企業上市之後,圈到錢有幾十億,相比於這個,處罰是不是太輕了?那上市公司的質量還能有保障嗎?

    總結

    步子走的太快,不是什麼好事情,拔苗助長,最終的結果是苗全部死了,全面實施註冊制,唯一的好處就是上市公司會變的更多,可以選擇的上市公司會更多,但是數量越多,公司質量就越好嗎?不見得吧?既然不能改變,只能接受,保護好自己,別被另一種熔斷給熔了。

  • 6 # 安逸讀大盤

    新《證券法》實施註冊制,對上市公司,股票市場還是影響很大的,具體:

    1、未來會有大量的公司上市,融資額肯定也是越來越多,市場會受到承壓,投資者選擇好的標的也會越來越難。

    2、未來投資必走機構化,去散戶化的道路,因為散戶和機構在資訊和資金等方面實在沒法可比。

    3、死拿一隻股票的思路徹底要改變,因為很可能血本無歸。

    4、會有大量的上市公司股票淪為仙股。

    5、儘量集中精力做熟悉的幾隻藍籌股的波段操作,不要頻繁做短線了。

    6、做任何一隻股票首先要看看業績如何,一定遠離虧損股,垃圾股和問題股,靠炒作的股票即使技術形態再好也不要買入。

    7、即使是散戶,操作股票也儘量不要太隨意,一定學會制定策略,計劃,思路,紀律以及執行力要堅決,缺一不可。

    8、其實大多數散戶是不適合這個資本市場的,切記萬萬不可借錢,貸款更不能用槓桿炒股,這個是鐵律,要不會死的很難看。

    9、只想敲敲鍵盤就能來錢的投資者還是趕緊從這個市場退出吧,這個市場的定律永遠是一賺二平七虧,這個無論是歷史,今天還是未來,無論國內還是國外,所以想從這個博弈的市場分碗羮,必須付出很大的精力才行。

  • 7 # 勻楓財技大兜底

    新的證券法在2020年3月1號開始實施,修訂的內容也很多,德先生給大家評述一下,在實施註冊制的前提下,什麼最重要?處罰體系最重要,其他都是神馬。

    過去就是違法成本低,涉及到證券市場上的所有機構和個人,都在其中大謀其利。上市公司關聯交易違規套箱坑害投資人,保薦人配合做假賬矇騙上市賺取保薦費,徐翔之流內幕交易炒股獲利做股神,中介機構出奇葩報告降低投資人智商,從業人員聯合炒股賺快錢。如果這些不能得到根治,不論是現在的發審制度還是未來的註冊制,最後都是一地雞毛。

    加大對違規現象的處罰力度。如果處罰力度仍然像過去不痛不癢。那麼在註冊制之下,證券市場會更加混亂,更加肆無忌憚,更加會損害中小投資者利益。我們看到此次針對處罰還是有了很大的改進和提升,但是仍覺稍稍不夠,還會有膽大妄為者進行冒險,圖謀一夜暴富。

    1.對欺詐證券發行,如果還未上市,最高處罰2000萬,如果已經上市,最高處罰金額的一倍以下罰款。同時還會針對相關主管人員和責任人員也會進行處罰。看起來處罰力度挺大了,但是仍然沒有做到讓欺詐者心存畏懼或者傾家蕩產的後果。

    2.首次增加了集體訴訟的法律支援,這是一個很大的亮點。未來在法律上容許中小投資者委託專業律師,針對欺詐現象內幕訊息等等損害中小投資者利益的行為,可以進行集體訴訟以加大對上市公司的責任賠償力度。

    3.對證券市場的禁入制度做了完善和修訂,最高可以做到終身進入。而且對禁入範圍也做了極大的外延性規定,包括新三板等市場也不容許。禁入角色也做了擴張性的修訂,除了不能從事證券業務,也同時不能擔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

    4.對於證券從業人員的不得參與股票買賣,此次又做了一些完善性規定。這個規定還是比較詳盡的,可以從各個方面管理從業人員。他們炒股是有著先天優勢的,同時,也容易造成市場操縱及先行獲利情況發生。

    在整體監管和處罰體系完善的情況下,未來真正有法可依,推行註冊制才有意義。註冊制即將上市企業,以“持續盈利為基礎”改變成為“持續經營為基礎”,在一定程度上上市門檻大為降低,那麼上市公司在上市後的表現會極大分化。

    證券投資風險性將變得越來越大,如果沒有法律作為護航,那麼很多違法者會趁機在其中間大幅獲利。尤其是內幕交易、操縱股價、關聯交易。上市公司經營管理層如果盡心盡責,最後出現虧損,那麼投資人也確實能接受。但是如果透過不法行為導致投資人損失,而其中某一部分利益團體獲得鉅額暴利,那就應該按照新證券法接受鉅額的懲罰,和行政處罰乃至刑事處罰。

  • 8 # 菩提fei0598

    新《證券法》實施註冊制,其核心的改革主要是:第一,對虛假造假欺詐上市定罪最高2000萬的處罰;第二,註冊制全面實施,從20年3月1日起實施。

    這個新《證券法》和全面實施註冊製成為週末投資者最為關注的事件,主要原因在於以下幾點:

    第一,投資者對於造假欺詐發行上市處罰力度的關注。

    從投資者角度來看,造假和欺詐發行上市,一直是中國資本市場長期的一個頑疾,業績包裝,上市前突擊入股,以及上市後業績變臉,一一年賺兩年平三年虧的現象,長期屢禁不止。

    從投資者的角度來看,為企業融資,增加優勢公司上市提供更多更優質的投資選擇,這點投資者並不反對也不排斥。但是,事與願違,真正的長期新股加速擴容,長期以“常態化”新股發行,並沒有改變長期以來新股發行的造假和欺詐以及業績包裝,帶來的的卻是大量的圈錢,解禁拋售壓力和業績變臉。

    投資者於管理者之間的預期和現實的差距到底是怎麼產生的?是稽核值和註冊制的差異導致的必然結果嗎?

    從西方發達資本市場來看,造假,欺詐,和操縱股價,鮮有發生,其背後的根源在於法律配套完善,對於違法行為懲處嚴厲——嚴厲到罰得你傾家蕩產,把牢底坐穿。以至於,沒有人願意冒如此嚴重的法律責任去造假和欺詐或者操縱股價。

    對比美國和中國,核心差異在於“嚴厲”與否。那麼,問題就來了,為什麼,此前中國股市和新版《證券法》在“嚴厲”程度低於投資者預期?為什麼在《證券法》修訂前後,市場沒有反饋的聲音?為什麼造假欺詐發行要設定“2000萬”的處罰上限?究竟保護了誰?

    從投資者的角度來看,對於一切造假欺詐發行和操縱股價的違法行為,應該“罰無止境”——對造假欺詐發行人,以及相關的第三方中介機構,包括稽核上市材料的稽核wei員,應該立刻啟動入刑調查,並且馬上啟動“投資者損害集體訴訟賠償機制”。

    回過頭來看,一個新股發行,最少融資幾億十幾億,甚至上百億,處罰“2000萬元”佔違法所得比例分別為幾億的幾十分之一和幾百分之一。 這究竟是“違法處罰”?還是“獎勵鼓勵違法”?

    要說新《證券法》和註冊制對上市公司和股票的影響,應該說肯定有!這個毫無疑問。但是影響究竟有多大?那就要看“改變”了什麼?以及“改變的程度”有多大?以及改變的是否能夠扭轉歷史上的詬病問題?

    從我的角度來看,“改變”不夠!第二,“改變”不足以扭轉歷史問題!第三“改變”的決心和誠意不足,缺乏破釜沉舟的勇氣和決心,甚至缺乏誠意!沒有聆聽市場的意見和聲音。

  • 9 # 懿財經

    新證券法來了,昨天進行了學習,其實總結起來最大的看點有兩點:全面推行註冊制和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

    先說全面推行註冊

    對外而言,顯然這是和世界資本市場接軌的舉動;

    對內而言,與核准制相比,其最大的特徵是:在註冊制下證券發行稽核機構只對註冊檔案進行形式審查, 不進行實質判斷。在註冊制的推行下,“上市”將不再是一個耀眼的入場券,大量公司進入資本市場將變得更便捷,在市場新股大量湧現的背景下,資金將越來越集中於優質標的,市場分化會更進一步,重視價值投資將成為市場的共識。註冊制下,最受益的領域自然是券商,大量新股進入,券商業績會增厚。再說監管力度的加強

    資訊披露違法最高處1000萬罰款,內幕交易最高十倍罰款,說明這次監管部門對市場違規行為的處罰進一步加大,這一舉措長期利好市場的健康發展。

    A股目前存在的問題還是比較多的大小非解禁問題,其實是市場最大痛點;另外,對於監管要達到對違規違法行為的震懾,光依靠罰款有點單薄,畢竟相對於內幕交易者來講,資本市場的高回報率,誘惑力很大。對於資本市場違規違法者追究其刑事責任,提高犯罪成本,違法違規行為將大大減少。

  • 10 # 老金財經

    新《證券法》施行註冊制,對於不管是上市公司,還是股票市場都是有重大影響;對上市公司影響最大的就是質量監管更加嚴厲了,隨著上市公司越來,對以上市公司質量監督加大是必然的趨勢。對股票市場也是帶來融資抽血、股票質量差異、炒作等等對方面的影響。

    新《證券法》施行註冊制,對上市公司有什麼影響?

    新的證券法實行註冊制,不管是對於以上市還是未上市的公司將會出現重大影響,影響最大的就是未上市或者是準上市的公司,我們可以看一下關於註冊制新股發行的新證券法規定。

    舊證券法對於發行股票的要求是“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而新的證券法發行股票的要求是“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從新舊證券法的規定來看,就相差兩個字,盈利是浮動的,可以是短期一兩年的,而經營能力是考驗一個公司的長期管理能力,只有具有經營能力的人才可以實現上市,從而讓為未上市的公司上市要求更加嚴格了。

    當然對於已經上市的公司也是有很大影響的,最大的影響就是對於這些公司質量監管加大,從而會採取優勝劣汰的方式,已經上市的公司進行質量排查。從而加大上市公司的監管要求,加劇上市公司退市風險等等,這些都是施行新證券法的註冊制對於上市公司的最大影響。

    新《證券法》施行註冊制,對股票市場有什麼影響?

    證券法是股票市場的指路人,證券法能決定股票市場未來的路怎麼走,所以新的證券法肯定是對於股票市場是有重大的影響,具體有什麼影響可以從兩個階段來分析。

    新證券法對於股票市場短期最大影響就是讓相關制度進行修改,修改之後從而會造成相關的個股進行波動的影響。同時也是可以把之前證券法的短板進行完善。

    比如最典型的就是對於欺詐上市的除非決定,舊的證券法最高處罰力度是60萬元,這種處罰毛毛雨一樣。而新的證券法對於欺詐上市的處罰最高是2000萬,處罰金額已經大幅加大,從而對於未上市的公司或者已上市公司處罰加碼的效果。

    股票市場長期影響是更加大的,新的證券法實行註冊制,會讓股票市場的發行制度更加完善,更加接近國際成熟市場的發行制度。這就是說明A股市場隨著註冊制的到來,意味著A股市場會越來越成熟,越來越接近國際成熟股市。

    彙總分析

    透過上面對於新的證券法實行註冊製得知,對於上市公司最大影響就是質量的要求加大,從而加大了退市的風險;而對於股票市場的要求發行制度的一個過渡,新股發行從審批制到註冊制,短期會造成股票市場波段,長期是有利於股市健康發展等等各方面的重大影響。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2020年“春打五九尾”,農村都有哪些說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