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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簡單微風Wa

    根據你描述的情況,那根本就不叫做惡意稀釋股份。惡意稀釋股份的話,其他股東應該是未經你投票表決或無需你的表決(根據公司章程約定合法地)的情況下,以低估值對原有公司進行增資,達到對你的股份的稀釋。這樣盈利時你的分紅比就低了。

    你描述的情況應該是他們透過設立其他公司來進行關聯交易,達到降低原有公司利潤的目的。

    有兩種可能的方法可以處理。一,看看是否公司章程和投資合作協議有約定不得進行關聯交易,有約定的話,可以叫停;但他們也可以把新公司股權讓其他人代持,繼續暗地裡進行關聯交易。二,看看他們是否虛開增值稅發票,去舉報。

    還有就是一定要進入公司核心崗位,要有實權。看看那麼多上市公司的控制權爭奪就知道了吧。

    總之,要懂法,懂公司經營。

  • 2 # 李成蹊

    法理上明顯不存在稀釋股份的概念,但是那些公司是關聯方,和關聯方的交易顯失公平確實違法,因為經營範圍的原因註冊小公司很常見,如果大家都是跑業務,那這裡的問題就是其他股東覺得業務都是自己拉過來的,你只出了錢卻沒出任何力,所以白分給你錢不合算。

    如果以母子公司來算,你的公司反倒是這十幾家公司的子公司,因為這些公司由他們100%控制,而這些公司反過來控制你的公司60%的公司,你擁有的一家子公司給母公司供貨,價格如果顯失公平也可以提起仲裁,而售價已經超過成本價了,利潤只是拉低沒到違法的程度,作為會計覺得法律途徑還是沒什麼機會。

    如果不能走法律途徑就只能玩手段了,看看你有多少資本,你是不是掌握了核心技術或者生產工藝,你如果有業務你也可以註冊子公司,如果有核心資源可以談判,甚至停止給母公司的供貨,就算退股也可以拿到合適的價格,如果你只是可有可無的存在,沒有創造一丁點價值還人心不足的嫌分紅少了,那就是打反擊戰了,你自己又想不到辦法,要網友幫你出主意,在對手已知你的行為,而我們提出的方案又不能根據對方的反應調整,只給一個戰略性的方案,那我們的能力必須遠遠超過你的合夥人,我自問還沒那個本事。

    控制30%只是作為合營方,對方給你留了利潤本身做的並不過分,如果你還有底牌的話我們願意幫你分析一下,如果你真的沒一點價值,自己又沒有辦法你還是放棄算了,如果售價低於成本價法律會保護,這問題已知條件不足,基本無解

  • 3 # 耽玩坊

    各種公司利益紛爭無非是每個人都從自己的利益角度考慮問題才產生了矛盾。總得來說矛盾的產生點有一下兩種。一是出資人認為利潤應當按照出資額比例分配。二是有能力人認為應當按照給公司帶來利潤額比例分配。如果不從別人的角度綜合考慮問題,就是耍流氓,沒有無辜者。

  • 4 # 紅海明燈1

    如果你是第一次創業,那麼一定存在過這樣的疑問:創業團隊是否應該為投資人預留股權?當你瞭解到馬雲在阿里巴巴的佔股只有7%左右、馬化騰在騰訊的股份只剩不到10%時,你一定是在想,他們的股份是如何一步步被稀釋掉的?今天,以一個小型創業公司為例,送上部分乾貨,為大家解決股權方面的疑惑。(提示:文章稍微長,可能花費15分鐘,但分分鐘都是乾貨。)

    假設1:一個創業公司從一個idea到上市要進行三次融資:

    A輪:證真實模式;

    B輪:發展、複製模式;

    C輪:形成規模,成為行業龍頭,達到上市要求。

    假設2:公司發展需要不斷有精兵強將加入,公司要不斷拿出股份給團隊成員。

    假設3:每一輪VC的資本進來,公司大約要稀釋25-40%。

    假設4:公司業績發展好,每一輪融資的估值都是在前一輪價格的基礎上往上翻番。

    這叫溢價,VC的術語叫作Up round;但是創業公司免不了風風雨雨出現坎坷,有時候公司的錢燒光了,業績還沒有起來,急需有人投資,這樣的公司在談判桌上沒有份量,對方願意投資,但是估值很低,甚至低於前一輪的價格,創業者別無選擇,也只好認了打折價讓新的投資人進來,這種情況叫Down round,有點“賤賣”的意思。

    好,讓我們來看看黃馬克公司的“股份拼骨圖”吧:

    創業公司開張時應該發多少股票?這是很多創業者在成立公司時碰到的第一個現實問題。

    這個問題沒有標準答案,建議初創團隊先發約10,000,000股。在這個基礎上,經過三次融資以及團隊的期權,到上市的時候,公司的總股數會達到100,000,000到150,000,000之間,如果上市時每股定價為8-10元,這家公司的市值會有8-10個億,只要估值超過發行價,馬上直逼成為人人眼紅的Billion dollar公司。

    把股數定一千萬股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將來給員工發期權的時候,拿出0.5%來,對一家總股數是10,000,000的公司來說就是50,000股,而對於這一家總股份為100,000的公司,僅僅是500股,哪一個更加吸引人?!記住,將來給員工股份,別給百分比,給股數!

    原始股東結構

    黃馬克/CEO 普通股 5,000,000 50%

    劉比爾/CTO 普通股 3,000,000 30%

    周賴利/COO 普通股2,000,000 20%

    合計: 10,000,000 100%

    黃馬克的公司憑其優秀的團隊和獨特的Idea,獲得了VC的青睞。A輪融資是以Premoney 350萬美金的價格融到了250萬美金,Post money即600萬美金,A輪投資人要求原有股東同意發15%期權給管理團隊,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在A輪投資完成前實施。黃馬克搞到了VC的一筆大錢,團隊還佔將近60%的公司股份,運氣真不錯。

    A輪投資前,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執行後的股權結構

    黃馬克/CEO 普通股 5,000,000 42.50%

    劉比爾/CTO 普通股 3,000,000 25.50%

    周賴利/COO 普通股 2,000,000 17.00%

    員工持股普通股 1,764,706 15.00%

    合計: 11,764,706 100.00%

  • 5 # 老龔說勢

    人心隔肚皮,飯甑隔木皮。講兩點。

    第一點,就是先小人後君子的問題,假如當時你們這個股份公司的入股協議有老辣的律師稽核一下,或許這種爛事就很難發生。要知道,很多年長的老律師看的不是錢多少,只有年輕的看錢的多一些,也不是絕對。專業的事情,專業人幹,比較靠譜。

    第二點,你講的稀釋股份的概念有點錯誤,這不是稀釋股份,這是有銷售能力的股東在攔路打劫,而你指望的是坐地分贓。

    那怎麼辦?難道任由公司的股東在訂單來到公司之前,先“砍一刀”?想想也不是個滋味。

    股東開會,議論一個準則,每個股東進來的訂單,自動獲取利潤的60%(或許多,或許少)的提成。這樣就直接把他們註冊公司的小心思的武功給破掉了。你自己的利益也保護了。

    當然,或許你還有疑問,那些搞訂單越多的人不是搞錢越多嗎?那麼我只有一句話反問你:你想公司的訂單越來越少還是越來越多?

    給拉來訂單的人有足夠的利益,這也是公司興旺發達的秘訣之一。凡是有能力的銷售人才,鬼點子就是多一些。當公司沒有讓他們獲取訂單多而產生的收入,他們就是會亂來。

    只有擺在檯面上,這些不平衡以及肚子裡面動心思就會少很多很多。

  • 6 # 盛處又一花

    從個人立場來考慮,志已不同,考慮分家。如何分?一問產銷哪個核心你能合作?如果在公司,你只是出錢(無技術和渠道),那就像另一位回答那樣,對股東進行禁業。如果你有核心,就提他們走。最不行,就高價賣你股份,走人。或其他情況。你看是屬哪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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