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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聰解歷史

    秦國以後,漢曾經沿用過軍功爵制。但是整體來說名存實亡,任何制度的產生都有他的特定歷史背景。

    軍功爵位起初由魏國提出,但是到秦國商鞅變法時才使用,正是秦國特殊的條件才讓軍功爵位發生了作用。當時的秦國十分貧弱,軍隊戰鬥力也低,已經被隔壁的魏國,趙國揍了好幾次了。

    秦國當時只能求變,而軍功爵位制度是大幅提高軍隊戰鬥力的最快方法,用人頭來記功也是能夠最大程度消滅敵國有生力量。

    但是這一制度的缺點也十分明顯,比如容易造成殺俘虜,白起坑殺40萬趙軍,沒有讓趙華人畏懼反而以後再也不投降,抵抗程度更大。

    還有就是容易讓將領權力過大,如果有了明確的封賞記功制度,君主就無法有效制止將領權力過大,因為只要功勞足夠就有相應的爵位和封地。

    到了漢朝,整個天下已經處於大一統狀態,對中央認同度高。所以軍功爵位制度也就漸漸廢棄了。

    總結來說,軍功爵位制度是特定時期的產物,後來消失只是歷史時期改變了,不再適用了。

  • 2 # 歷泰

    軍功爵位制歷朝歷代都有。只是:說法有所不同,形勢有所不同。秦朝表現的有為突出,僅此而已。也是當時形勢所致,出類拔萃當將軍,十戶戶通,百戶長,千戶侯等等。

  • 3 # 時間兒女

    軍功爵位制最早是在戰國時期魏國、楚國開始的萌芽,魏國變法最早,提出"食有勞而祿有功",不再以"親、故"而以"功勞"作為賞賜的標準,實際上已經具有了軍功爵制的性質。吳起在楚變法,"使封君之子孫三世而收爵,絕減百吏之祿秩",然後用所收減的爵祿"以奉選練之士",也具有軍功爵制的特點。

    而到了秦朝商鞅變法的時候,推行軍功爵制最徹底的國家,秦的軍功爵制最典型,對當時和後世的影響也最大。

    秦的軍功爵制主要包括兩項內容:其一,"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這就是說凡立有軍功者,不問出身門第、階級和階層,都可以享受爵祿。軍功是接受爵祿賞賜的最必要條件。其二,"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這是取消宗室貴族所享有的世襲特權,他們不能再像過去那樣僅憑血緣關係,即"屬籍",就可以獲得高官厚祿和爵位封邑。

    秦朝的軍功爵位制規定:秦國計程車兵只要斬獲敵人“甲士”(敵軍的軍官)一個首級,就可以獲得一級爵位“公士”、田一頃。宅一處和僕人一個。斬殺的首級越多,獲得的爵位就越高。總計為二十級:一級公士,二上造,三簪嫋,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大良造),十七駟車庶長,十八大庶長,十九關內侯,二十徹侯

    那麼秦朝以後,還有哪些朝代實行過同秦朝此類制度呢?我主要從秦末以後的漢朝來講一下軍功爵位制的興衰和演變。

    1、在劉邦起事以後,由於跟隨劉邦的一眾人馬也大都是非貴族,因此漢初劉邦在進行統一戰爭的過程中非常重視軍功爵位,上陣殺敵有貢獻,就獎賞爵位,也是鼓舞士氣的有效辦法。在統一全國以後,自然而然就造成了一大批的公卿皆軍吏的局面,也為皇權與功臣貴族的矛盾埋下伏筆,因此漢初消滅也是歷史發展的必然。

    2、到了呂后亂政期間,大肆分封了一批呂氏子弟為王,這也打破了白馬之盟提到的“非劉氏不王,非有功不得侯”的誓言,變相的取消了軍功封爵這一制度,造成爵位的泛濫。這一時期主要矛盾在於新晉外戚勢力同老牌貴族的衝突。即無軍功貴族同既有軍功貴族集團的矛盾。

    3、文景二帝期間,皇權倡導無為而治(即不過多幹預民間生活),這一時期對外和匈奴和親,以換來邊境的安穩;對內進行無為而治,使百姓修養生息。在無戰爭的年代,軍功爵位制基本就是名存實亡,因此這一時期實行了輸粟買爵制和徙邊賜爵制。平民可以出粟買官職、爵位,或者用粟免罪減刑;或者鼓勵民間地主及民眾去邊境開墾,這兩條措施極大刺激了農業生產,鞏固了邊防,直接和間接的增加了國庫收入。但是推行了兩帝后,導致“賜民爵”人數眾多,到了景帝后期,賜爵給予的特權待遇也相應下調,大部分民戶無法獲得免役權。“賜民爵”的使用也開始趨於輕濫。

    4、漢武帝時期,南平閩越、北擊匈奴、開拓西域,對外征戰較多。在原有軍功爵的基礎上,變相的增加了一種“武功爵”,允許百姓出錢買爵和以錢免除禁錮,也可以交錢免除盜財貪贓之罪。又設“賞官”,稱為“武功爵”,第一級為銅錢十七萬枚,以上遞增,共值黃金三十餘萬斤。凡購買武功爵至“千夫”的人,可以優先被任命為官吏。在武帝對外征戰期間,武功爵和軍功爵起到了極大的作用,但是在後期兩種爵位也造成了新一輪的混亂。

    5、而在西漢的中後期,國家常年無戰爭,內部相對穩定。爵位更多是授予外戚和邊關將領。漢宣帝時期,授爵超過13次,這段時期的授爵一方面是體現軍功賞賜、另一方面也是在加強皇權,維護既得利益集團。普遍施惠式的賜爵制,最終變成了封建帝王刁買人心、穩定君權的工具。

    漢王朝,對上繼承了秦王朝優秀的制度、對下也在原有制度上進一步完善。軍功爵位制的演變也順應歷史的潮流,符合特地時期的情況,也體現了古人的智慧。

    因此拿漢王朝的軍功爵位制的演變,也可以變相地來理解此後各朝各代對軍功爵位制的演變。在每一個王朝開創、變革、鼎盛、衰落等不同時間,軍功爵位制也在不停地演變和適應每一個王朝的實際情況。

    以上觀點為答主個人理解,還請不同意見者嘴下留情。

  • 4 # 虛空幻史

    在古代只有秦朝的軍功制度是公平完善的,他明確規定了一人要殺幾個敵人,立幾次功就可以得到什麼爵位,不像後面,立功大小被上面人的喜好左右。

    還有一點,秦國有一項律法,棄灰於道是犯法的,把道德層面和律法層面相結合。

  • 5 # 劉一千五

    秦國使用過軍功爵制之後,漢武帝時期的對外戰爭實行過軍功爵制。

    秦國的"軍功爵制"之"戰",主要包括兩項核心內容。

    "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

    這就是說"軍功面前人人平等”,凡是在戰場上立下軍功的,必然享受爵祿。"率",說白了就是首級 ,人頭、左耳朵。以率,就是憑藉這些東西記功勞。

    "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

    這是取消宗室貴族所享有的世襲特權,他們不能再像過去那樣僅憑血緣關係,即"屬籍"來獲得高官厚祿和爵位封邑。

    秦國是推行"軍功爵制"最徹底的國家,對當時和後世的影響也最大。秦始皇為了統一六國,為了減輕六國對抗的壓力,就不再大規模地殺人取首級以換軍功了。到了漢武帝對外作戰時,軍功爵制又死灰復燃了。

    商鞅制定的軍功爵制的具體情況是:凡戰士能斬得敵人一顆首級,就可以獲得爵位一級及與之相應的田宅、人奴,也可以做官。斬殺的敵人首級越多,獲得的爵位越高。

    這又有個人和団體之分,對士兵的獎賞低於軍官。依秦制,劃分爵位為二十級,從一級公士到二十級徹侯。軍隊在攻城圍邑時如能斬殺敵人八千以上,野戰時如能斬殺敵人二千以上,就是全功。凡立全功的部隊,就對全軍進行賞賜,賞格依五大夫(九級)為分界,劃分為兩類,對五大夫以上的高爵賞賜中,在正常的官爵升遷之外還有"賜邑"、"賜稅"、"稅邑"等。而對五大夫以下的低爵,則只賞賜官爵一級,或者最多加賜幾千錢、幾個奴隸而已,沒有"賜稅"、"賜邑"、"稅邑"等重賞。

    秦國軍隊以"伍"(五個人為此單位,設一個伍長)為基本戰鬥單位,據《商君書·境內》篇,一伍之中如有一人戰死,其餘四人即獲罪;如有二、三人戰死,其他人的罪名更重。將功折的唯一方法是殺敵:一人戰死,須殺敵一人。二人戰死,須殺敵二人。所以秦軍戰士要想得到"斬一首爵一級"的獎賞,必須是在斬殺敵人的數量中扣除了己方死亡人數後,方能獲得。不努力向前衝殺自己倒罷了,還會拖累小組士兵。軍功爵制下計程車兵,不奮勇當先就是一個死。

    以具體的例子闡明這個問題。從《白起王翦列傳》中摘抄的材料裡引出關鍵詞:

    斬首、斬首虜。

    白起是秦昭王時代的人,秦昭王時代是秦國積威霸道的上升時期,此時的六國也是經過各自的變革後,力量不可輕視。因此,各自的軍隊數量龐大,決定了雙方的作戰目的在於殲滅對方的有生力量,從而達到國家勢力的衰減。白起的征伐就帶有雙重性。一是實踐軍功爵制的理論及條文,實現戰士對戰爭之後兌現的渴望。二是消滅對手的有生力量,實現早日消滅山東六國的野心。

    白起的出身是平民,他依靠征戰斬首獲醜的機會,證明了秦國"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發於卒伍"的時代特點。

    昭王十四年,白起為左更,攻韓、魏於伊闕,斬首二十四萬。

    昭王三十四年,白起攻魏,拔華陽,走芒卯,而虜三晉將,斬首十三萬。

    昭王四十三年,白起攻韓陘城,拔五城,斬首五萬。

    四十七年,長平之戰”乃挾詐而盡阬殺之,遺其小者二百四十人歸趙。前後斬首虜四十五萬人。

    白起崛起的速度與斬首幾十萬成正比,封武安君。

    漢武帝時期,軍功爵制又出現了。《史記-衛青霍去病列傳》的關鍵詞"斬首、捕首虜、斬首虜、執訊獲醜",結果龐大的數字令人恐怖。

    元光五年,衛青為車騎將軍至龍城,斬首虜數百。

    元朔元年,其秋,青為車騎將軍,出雁門,斬首虜數千人。

    元朔二年,略河南地,捕首虜數千。今車騎將軍西河至高闕,獲首虜兩千三百級;捕伏聽首三千七十一級,執訊獲醜。(執訊:捉到間謀。獲醜:通“馘醜”,割死敵左耳以計功)。

    元朔六年春,復出定襄擊匈奴,斬首虜萬餘人。於是天子曰,嫖姚將軍霍去病斬首虜二千二十八級。

    驃騎將軍逾居延至祁連山,捕首虜甚多。攻祁連山,得酋塗王,以眾降者二千五百人,斬首虜三萬二百級。

    漢武帝對外戰爭用

    "斬首、捕首虜、斬首虜、執訊獲醜"等計功辦法,確實激勵了士兵尤其是將軍們封侯的願望。但國家把有限的產出拿出去獎勵立功士兵將領,長久下去,國庫必空。

    一個國家的財產總數,在一定的時段裡,應該有相對穩定的狀態。財產總和固定不變。尤其是在沒有工業化生產水平的秦漢時期,國庫裡的錢掏空了,錢去哪兒了?

    答案是用去獎勵立功計程車兵去了。

    財物積累有限,因軍功授獎的無限,國庫日見枯竭,財政瀕臨崩潰。漢武帝打了幾十年的匈奴之戰,周定四圍,不僅耗盡當朝的財政,而且把先輩五代的慘淡經營積存下來的財產耗乾淨。我們姑且不論漢武帝打這些仗值不值得。但是,漢武帝用這個辦法記功獎勵,把國家推向空虛貧困的邊沿,差點亡國。這種說法有道理。

    漢武帝時最大規模的最後一次出戰,去四十餘匹駿馬,回來不到八萬傷殘病馬,損失慘重。立功回來的將士又按"首級"計功封賞鉅萬計支出,如此惡性迴圈下去,來年又戰,國耗民貧,入不敷出,國家面臨崩潰邊沿,岌岌可危。若不是漢武帝發現崩潰的危險,國家早就破滅了,自然就輪不到孝元皇太后摔砸傳國玉璽了。

    所以說,軍功爵制只是一段歷史時期的產物,秦國時期軍功爵制的規模和數量都比漢朝時期更龐大更血腥。秦漢以後,軍功爵制涉及到的方方面面對一個國家的危害性非常地大,漢武帝使用了秦國軍功爵制的皮毛,就耗盡國家財富,差點滅國。後世帝王汲取了秦漢的歷史教訓,差不多完全拋棄了軍功爵制。軍功爵制就蒙上了灰塵,鏽跡斑斑了。

  • 6 # 罷了罷了去

    漢承秦制

    所以說,以軍功進行爵位分封最貼近秦朝的非漢朝莫屬。《史記》是漢武帝時期由司馬遷編纂,列傳裡面清楚記錄每個將領斬殺了多少,繳獲了多少,攻佔了幾個城池。以此類推,排名分前後,在功勞簿記錄。比如曹參以軍功排第一,雖然被劉邦的“功人功狗論”往下壓了一級(劉邦力挺蕭何為開國第一功臣,曹參第二),但是蕭何封地八千多戶,曹參封地超過了一萬,妥妥滴“萬戶侯”。

    再比如,還有一個著名的隱喻“馮唐易老,李廣難封”。

    馮唐為什麼易老?因為生不逢時。李廣為什麼難封?就是因為軍功不夠。

    論資歷,無出其右。論功勞,呵呵……李廣在漢文帝時期就已經出名,奈何漢文帝主張“以和為貴”沒有給李廣立軍功的機會。漢景帝時期平七國之亂,李廣本來以軍功封個關內侯穩穩的,但是私下接受梁王的將軍印有罪,功過相抵。漢武帝時期,李廣有充足的時間以軍功封侯,無奈名聲資歷的包袱太重。每次都能奮勇殺敵,可每次又是殺人一千,自損八百。一筆一筆算下來,很不划算。所以精於算計的漢武帝始終不肯定他的軍功。

    所以說,漢承秦制,漢朝同樣延續了秦朝的軍功分封制。

  • 7 # 五嶽掩赤城

    漢朝就是完全照搬秦朝爵位制,但從漢代就開始敗壞,之後基本上只對高層授爵

    謝邀,在中國歷史上,秦朝商鞅變法時推行的軍功爵位體系,其效果可以說是絕無僅有的。他可以說是秦統一全國的最大助力,自實行後“民之見戰也,如餓狼之見肉”。漢代建立時,也是直接沿用這套爵位體系,然而很快就流於形式。在司馬氏廢魏立晉之後,恢復周禮的五等爵位體系,從而拋棄秦朝的爵位體系,之後再也沒有推行過類似的。

    秦朝的二十等爵位制,分四級二十層,其中五大夫這一級為底級爵位與高階爵位的分水嶺

    秦朝的軍功爵位體系,又稱“二十等爵位體系”,他與中國歷史上其他朝代推行的爵位體系最大不同就是從底層獎勵開始就非常豐厚。秦朝的二十等爵位體系將普通平民到上層貴族劃分四大等級二十個階層,每個等級所能擁有的特權和允許擔任的官職都進行詳細對應。細緻到可以穿什麼衣服、乘坐什麼樣的車子、允許擁有多少土地、什麼樣的住宅、對什麼人可以行什麼樣的禮都有著全方位的規定。對於想要上進的普通百姓來說,爵位可以說是一切的通行證,跟各種切身利益相掛鉤。

    秦朝爵位跟地位、可擔任官職、財富等各方面進行掛鉤

    同時普通人也比較容易看到上升一個爵位階層的希望,到戰場上砍幾個腦袋就行。再加上秦朝以嚴酷的法律限定死各階層所能擁有的財富地位,不允許做與自身爵位等級不符的僭越行為。所以秦朝的二十級軍功爵位體系對於普通平民來說,是最簡便的通往人生巔峰,實現階級躍遷的道路。

    而到了漢朝,雖然劉邦是“漢承秦制”,完全照搬的秦朝的二十等軍功爵位體系。但是劃分民爵和吏爵兩個層級,民爵最高只能到八級。民爵所擁有的特權和財富獎勵也大幅度降低,只有在服役、抵罪等方面有優惠。民爵的晉升也不再是戰場軍功,而是朝廷特典和花錢購買。漢文帝時實行入粟拜爵,開賣爵先例,到漢武帝北伐匈奴財政緊張時,卿一級的良造爵位也拿出去賣不算,還自己開發了十一個爵位等級來撈錢。朝廷特點就是新皇登基、太后大壽這些喜慶日子,就直接百姓賜爵一級,再加上漢代以孝為治,老人年紀到一定歲數就直接賜爵。這樣一來這種軍功爵位體系的底層獎勵刺激機制已經完全崩壞,只有對高階大臣的侯爵體系還能發揮作用。

    到了穿越嫌疑犯王莽篡漢之後,作為古法古禮狂熱愛好者,王莽就提出要恢復周禮的五等爵位制度,這是五等爵位制度的首次復辟。周禮的五等爵位制度就是公、侯、伯、子、男這五種爵位,這種爵位體系基本上只對高階官員和將領獎勵,對於底層平民獎勵有限。然而新朝時間太短,並沒有具體推行,就被位面修正者劉秀給滅了。東漢大體上繼續實行西漢的爵位體系,新的變化就是將列侯這一級別,細化出縣侯、鄉侯、亭侯。而底層爵位更加不重視,甚至連關內侯都拉出來賣,其他民爵更是形同虛設。

    最後到曹魏時,用列侯、關內侯、名號侯、關中侯、關外侯、五大夫共六等爵,取代了自秦漢以來的二十等爵制度,將底層爵位體系全部取消。司馬家立晉之後,又以周禮恢復公、侯、伯、子、男的五等爵位體系。之後歷朝歷代都大體上沿用這種爵位制度。而這類爵位制度與秦朝的二十等軍功爵位制度相比,最大區別就在於對於底層的獎勵刺激遠不如秦朝,只對高階獎勵進行封賞。自然無法跟秦朝一樣,讓每個士兵都會眼紅者去奮勇殺敵。

  • 8 # 故事夜談

    軍功爵位制,是以軍功論賞的爵位的一種制度,誕生於春秋戰國時期,但在秦國得到最充分的發展,尤其是對於秦統一戰爭的勝利,起到了至關關鍵的作用。

    在戰場上英勇殺敵,獲得爵位者,可以為官,也可以得到田宅和其他特權。秦軍功爵位,按《漢書·百官分卿表》記載,有公士、上造、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等20級。秦之後的兩漢雖也相沿其制,但逐步背離了獎勵軍功的原則,徒有其表而已,尤其是在兩漢以及兩漢之後的諸多朝代,不僅可以用錢糧買爵,還可以以按官職的高低和在職時間的長短獲取爵位。兩漢之後,軍功爵位制逐漸消亡淡出歷史。

    那麼,什麼是軍功爵位制呢?具體來講,秦朝二十級軍功爵位制,是從公元前221年開始實行的,秦軍的戰鬥力主要就是來源於秦國的這種先進的管理制度。它是獎勵軍功,鼓勵殺敵求勝的軍功爵祿制度,是新興階級提高軍隊戰鬥力的一項措施,也是調整當時社會關係的一個途徑。那麼這二十級爵位制分別叫什麼,又是怎麼樣排序的呢?

    第一級:公士

    公士,爵位名,是官之士,公家之士。公士是秦、漢二十等爵最低一級。有此爵之民,仍需要服役,只是身份略高於無爵的人。(商鞅變法規定:秦國計程車兵只要斬獲敵人精銳前鋒一個首級,就可獲得公士爵位、田一頃、住宅一處還可擁有僕人一人。斬殺的首級越多獲得的爵位就越高,在戰後把敵人的首級砍下來帶回軍營,作為證據。)第一級公士的歲俸是50石。

    第二級:上造

    上造是秦、漢二十等爵的第二級,高於公士,但仍需服役,上造爵位,可得兩個住宅,配三頭牛,蓄隸兩人。第二級上造的歲俸是100石。

    第三級:簪梟

    簪梟是秦、漢二十等爵的第三級,仍需服役,公元前186年漢代的《田律》和《戶律》規定,簪梟爵位可得田三頃,住宅三個。(秦代竹簡表明:在軍中,每頓吃的飯菜根據爵位不同而不同,簪梟可有精米一斗、醬半升、菜羹一盤、乾草半石。)第三級簪梟的歲俸是150石。

    第四級:不更

    不更是秦、漢二十等爵的第四級,有這個爵位的人,可免充輪流服役的兵卒,其他仍需要服役。第四級不更的歲俸是200石。

    第五級:大夫

    大夫是秦、漢二十等爵的第五級,它在古代諸侯國中,在國君之下有卿、大夫、士三級,因此為一般官員的通稱。秦漢以後中央要職有御史大夫,備顧問者有諫議大夫、中大夫、光祿大夫等。(唐宋尚有御史大夫及諫議大夫的官職,明清的時候被廢。隋唐以後以大夫為高階官階之稱。清朝高階文職官階稱大夫,武職則稱將軍。宋徽宗政和年間重訂官階時,在醫官中別置“大夫”一下官階,所以今天仍沿稱醫生為大夫。)第五級大夫的歲俸是250石。

    第六級:官大夫

    官大夫是秦、漢二十等爵的第六級,漢代《田律》和《戶律》規定官大夫可得田七頃,住宅七個。第六級官大夫的歲俸是300石。

    第七級:公大夫

    公大夫是秦、漢二十等爵的第七級。秦朝時期民爵公大夫以上的人,見到縣令、丞揖而不拜。(漢高祖令七大夫以上均有食邑,文帝后,第九級五大夫為高爵,可免服役,公大夫仍需服役。)第七級公大夫的歲俸是350石。

    第八級:公乘

    公乘是秦、漢二十等爵的第八級,因為可以乘公家的車,所以稱為公乘。(秦、漢初期,從第七級公大夫起即為高爵,文帝后,公乘一下仍需服役,東漢明帝規定:賜民爵不得超過公乘。)第八級公乘的歲俸是400石。

    第九級:五大夫

    五大夫是秦、漢二十等爵的第九級,漢文帝后,五大夫以上為高爵,可免服役。第九級五大夫的歲俸是450石。

    第十級:左庶長

    左庶長是秦、漢二十等爵的第十級。(商鞅變法前秦國有四種庶長,分別是:大庶長、右庶長、左庶長、駟車庶長。這四種都既是爵位又是官職。左庶長可由非王族大臣擔任。商鞅變法後秦國官制效仿中原變革,行開府丞相總攝政務,各庶長便虛化為軍功爵位,不再有實權。)第十級左庶長的歲俸是500石。

    第十一級:右庶長

    右庶長是秦、漢二十等爵的第十一級。商鞅變法前秦國四種庶長之一。既是爵位又是官職,右庶長為王族大臣領政。第十一級右庶長的歲俸是550石。

    第十二級:左更

    左更是秦、漢二十等爵的第十二級。更是指更卒,輪流服役計程車卒,左更與中更、右更均以更卒之將為爵位名。第十二級左更的歲俸是600石。

    第十三級:中更

    中更是秦、漢二十等爵的第十三級,其爵位處於左右庶長和大少上造之間,商鞅改革前是職爵一體,是九卿中第二,地位顯耀。

    第十三級中更的歲俸是650石。

    第十四級:右更

    右更是秦、漢二十等爵的第十四級,其爵位處於更級之中最大,僅次於少上造的高等爵位,在商鞅改革前是職爵一體,是九卿中第一,地位顯耀。第十四級右更的歲俸是700石。

    第十五級:少上造

    少上造是秦、漢二十等爵的第十五級,戰國初期為秦最高官職大上造的副職,掌握軍政大權,同時又是爵名,自從秦惠王設立相國掌握軍政大權後,主要用作爵名,漢代沿用。第十五級少上造的歲俸是750石。

    第十六級:大上造

    大上造是秦、漢二十等爵的第十六級,秦孝公時期是秦國國內最高官職,掌握軍政大權。(秦惠王十年(前328年)仿效中原諸侯國制度設立相國一職掌握軍政大權後,主要用作爵名,沿用至漢朝。)第十六級大上造的歲俸是800石。

    第十七級:駟車

    駟車是秦、漢二十等爵的第十七級,駕四馬之高車。第十七級駟車的歲俸是850石。

    第十八級:大庶長

    大庶長是秦、漢二十等爵的第十八級,僅次於徹侯和關內侯。(商鞅變法前大庶長既是爵位又是官職。大庶長贊襄國君,大體相當於早期丞相。)第十八級大庶長的歲俸是900石。

    第十九級:關內侯

    關內侯是秦、漢時期設定的,是二十等爵的第十九級,有其號,無國邑。(一般是對立有軍功之將的獎勵,封有食邑多少戶,有按規定戶數徵收租稅的權利,可以世襲。南北朝時期沿用,僅成為爵位的一種品級。)第十九級關內侯的歲俸是950石。

    最高階:徹侯

    徹侯是秦、漢二十等爵的最高階,漢武帝時期因避諱皇帝名諱,改名為通侯,後面又改為列侯,金印紫綬,有封邑,得食租稅。魏初入漢制,鹹熙元年改行五等爵制。漢朝初期列侯封邑,大地萬戶,小的五六百戶。封邑一般為縣,東漢初有封四縣者,小者為鄉或亭。

    冠軍侯霍去病

    列侯得徵收封地租稅,地方行政由中央政府所派官吏治理,列侯不能過問。後來又有僅賜名號不給封邑的人,加霍去病封冠軍侯,另行指定地方封邑,列侯多居京師,與所封之地關係淡薄,奉命回到封邑居住的,反而像被貶逐。

    最高階徹侯的歲俸是1000石。

  • 9 # 胡思新語

    軍功爵制,起於春秋戰國時期,以當時的秦國推行得最為完備,設定也更系統,完整。

    其後,楚漢爭霸時期,劉邦的漢軍集團曾經沿用過,延續到之後的西漢王朝。

    一,

    公元前453年,韓趙魏三家分晉,拉開了戰國亂世的大幕。

    剛剛完成分晉的韓趙魏三家,佔著開發最為成熟,出產更高效的土地,卻各自承擔著分家後急劇收縮的國力,置身在這群狼環伺的亂世之中,危機四伏。

    有限的國土面積,人口,無法承受對戰爭動員能力,對兵源的急劇擴張的需求,深重的危機感,尤其以身處四戰之地的魏國為甚。

    這就是進入戰國時代,率先變法,改“親,故”而以“功,勞”作為賞賜,獎勵標準,推出軍功爵制雛形的魏國,所身處的地緣政治背景。

    其後,隨著一手打造出“魏武卒”職業兵種的吳起被排擠出了魏國,軍功爵制隨之被帶到了楚國,進而在所有大國間流傳,推廣開來。

    然而,戰國群雄們這時搞的軍功爵制,沒有一個是能徹底推行的。

    以魏國為例,變法,強兵之後,軍力國力的一時暴漲,連續幾十年幾乎戰無不勝的功績,使得魏國君侯被衝昏了頭腦。

    隨著吳起被公卿貴族排擠出走,魏國的整體戰略方向,也由聯合三晉力量,西向主攻秦國,南向壓制楚國,一變而為漠視三晉兄弟的利益訴求,東向與齊國爭霸。

    這一個戰略轉向,不僅影響了魏國自身的命運,也深刻影響了此後戰國群雄的格局,以及整個戰國大棋局的走向。

    不僅此前一直處於被動局面的秦,楚兩國得到了寶貴的喘息空間,並隨後展開變法。

    更重要的是,妄自尊大,四面出擊的魏國樹敵太多,讓本就不利的地緣劣勢越發放大,也失去了聯合三晉一舉吞滅秦國,建立穩固戰略縱深和大後方的最好機會。

    東向的爭霸戰略,最終成為虛耗國力的消耗戰,失去快速擴張領土,人口的機會,也讓魏國無論是軍功爵制,還是職業兵制都難以維繫。

    加上魏國國力空前強大的時期,無論君侯還是公卿貴族,為了擴大自己的權力,都有意無意地破壞著制度,隨意的封賜爵位,讓這軍功爵制名存實亡。

    軍功爵制在魏國的命運,群雄各國大同小異。

    二,

    秦國是推行軍功爵制最徹底,也是最系統化的國家,這當然也與他身處的背景密切相關。

    1,秦國所處地域,相對中原,當時還是比較偏遠,蠻荒的,國內大片地塊未經開發,有充足的土地儲備。

    加上之後奪取的巴蜀等地,為秦國持續推行軍功爵制,提供了有力保障。

    2,秦孝公,商鞅變法之前,秦國經歷了幾代人的內亂,國內公卿貴族勢力,相對其他各國較弱。

    軍功爵制度,實際上是對公卿貴族勢力的削弱,廢棄了血緣等級制,打破了貴族與平民之間的隔斷,更是士族作為群體踏上政治舞臺的起點。

    3,早在秦國內亂時期,魏國趁勢奪了秦國的河西之地,包括崤函通道和函谷關。

    此後,兩國圍繞河西大戰幾十年,秦國始終處於下風。

    河西丟失,意味著整個秦國面對魏國兵鋒,無險可守。

    在“魏武卒”橫行戰國之時,秦國被壓制得喘不過氣來,隨時面臨亡國的危險。

    空前的危機,使得變法成為秦國內部一致的共識,公卿貴族們同意讓出部分利益,以換取國力的強大。

    透過推行軍功爵制,並以此為基礎編練新軍,秦孝公,商鞅不僅加強了對軍隊的控制力,確保了變法的順利推行,並藉由新軍的強大戰力,連續贏得對外戰爭,快速提拔起了一大批的軍官,造成既成事實。

    加上招納各國士子在政務方面的任命,軍政兩頭一起發力,越發稀釋,攤薄了公卿貴族的勢力。

    這才有了之後秦國面臨多次的公卿貴族勢力的反撲,卻能有驚無險,保住了變法的成果。

    軍功爵制,在秦國剛開始推行時,是十二等爵制,大約十年後,推出了更加細化,明確的十八等爵,直到秦始皇時期,才有了我們今天熟知的二十等爵制。

    在嚴格執行軍功爵制的時期,爵位在秦國實在是個好東西,幾乎等於一切,換取一切。

    首先,整個秦國軍民,被按爵制嚴格區分,每一等爵擁有相對應的土地,房屋,賦稅乃至衣服,配飾,禮儀等等,絕不允許跨級享有。

    還有,爵位還可以抵充本人以及家屬的罪行,包括死罪。

    想拿爵位,上戰場去吧,列國群雄大好頭顱,盡為爾等而生,哈哈,開個玩笑。

    縱觀秦國整個的崛起直至完成一統的過程,軍功爵制無疑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與軍功爵制相對應,並相輔相成的,還有選拔政務人才的客卿制度,張儀,范雎等秦相都是得益於此,源源不斷地為秦國的政治,外交提供助力。

    當然,也跟軍功爵制一樣,客卿制群雄各國都有推行,也唯有秦國才最完整,系統,執行得更堅決。

    上文說到,軍功爵制,就是對公卿勢力的削弱,是士族作為群體踏上政治舞臺的起點。事實上,軍功爵制,客卿制在戰國時期起到的作用,類似於後來的科舉制,標誌著整個權力階層的轉換,下移,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只有認識到這一點,才會理解,春秋戰國幾百年亂世,秦國究竟贏在哪裡。

    軍功爵制,客卿制,所共同起到的作用,就是削弱公卿勢力,加強中央集權。

    只有加強了中央集權,才能最大限度地減少內耗,深徹動員能力,才能以有限的資源,統合而成更加強大的國力,從而也才能在這殘酷競爭的大亂世中,立於不敗之地。

    至於說,完成大一統的秦帝國,不知變通,把戰國時期的軍國體制當成常態,以致二世而亡,那就是另一個故事了。

    三,

    楚漢爭霸時期,項羽的楚軍施行的是楚爵制,劉邦的漢軍開始也是,但後來韓信受拜大將軍後,改為秦爵制。

    但是這時期歸屬於劉邦漢軍系統的軍隊統屬很雜,比如呂氏孃家那夥子,其實是很不小的一支勢力,還有很可能屬於呂氏統屬的陳豨這一支,他們就還是沿用的楚爵制。

    話說,我很懷疑陳豨這個人,是不是名字都被篡改了,就因為他的起兵叛漢,給劉邦帶來巨大的麻煩,比英布什麼的麻煩多了。

    豨,字義同豬,這人好歹是個人物,怎麼會叫這個名字,當然這是題外話。

    秦爵制與楚爵制的區別,看了上文,大家多少清楚了,關鍵就在制度的系統,完整以及執行的力度。

    然後,我們再看韓信的受拜大將軍,是不是等同於秦國的客卿制?

    劉邦之所以選擇韓信,還搞了那麼隆重的拜將儀式,可不僅僅是看中韓信的能力,那就等同千金買馬骨,是在昭告天下人,漢軍不只看資歷,親疏,更看重能力。

    跟老劉,有肉吃,就是這麼簡單粗暴,直入人心。

    看到這,大家對楚漢爭霸,對霸王項羽的敗因,是不是就又有了新的理解?

    大漢初建,帝國草創,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很多制度都不是那麼清晰,系統的,這個軍功爵制,也是秦爵制,楚爵制並用。

    當然,慢慢沒那麼多仗打了,對於這制度的執行,也就不那麼嚴格了,有點名存實亡的意思。

    後來漢武帝時期,出於征伐匈奴的需要,又搞出來個類似的“武功爵”制。

    不過很快,也是出於戰爭需求,武帝又允許民間花錢買爵,等於自己把制度給破壞了。

    這也是系統,完整的軍功爵制的最後一次迴光返照。

    小結:

    軍功爵制,作為特定歷史時期的產物,可以說發揮了巨大的作用,直接推動了歷史發展的腳步。

    那麼,為什麼後來又逐漸消亡了呢?

    因為,疆域廣大,地域,氣候差異巨大的大一統的帝國之內,是不具備戰國時期的小國那樣的,系統嚴格執行的條件的。

    生產力條件的限制,交通,通訊,知識普及等能力的低下,使得這樣的制度推行,需要付出的管理成本,是無法承受,更是得不償失的。

    出於戰爭需求,短期內不計代價也許可行,長期推行就是自取滅亡,秦帝國的結局就是鐵證。

    所以,我們看西漢帝國在弱化諸侯王國之後,並不能有效地對地方施行管理,實際上也就為後來的豪強崛起創造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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