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南迴答
你好
這問題問得人癢癢。
做了20年的人力資源,每天可不就是折騰這個問題?
簡單來說,加法就是激勵機制,保證團隊計程車氣和戰鬥意志;減法就是約束機制,保證團隊的紀律性和制度的嚴肅性。
加法的種類和使用
加法種類大致有漲薪、績效、偶然獎金、專案分紅、集團分紅等
加法的使用一定是依照某個約定事項實現的,比如績效依照的是計劃的實現(部分單位會加入KPI+CPI平衡因素),偶然獎金依照突發性事件的處理,專案分紅依照戰略目標的實現等等。
加法相對於直接漲工資的手段而言,有其無可比擬的心理學優勢。作為管理層,一旦將某個員工工資上調1000元,他可能感激你一陣子。但如果他犯了某個錯誤的時候,哪怕你處罰他100元,這也是侵犯了他的權益,有可能降低其工資積極性。但如果你當時給他的不是漲工資1000元,二是以獎金的形式給他,哪怕他下個月沒有了這1000元,他也認為是正常現象,不會影響到工作積極性。
這也是很多單位基本工資都很低,但各項累加起來又很高的因素之一(重要因素)。
我所效力的某地產集團公司,在2013年時還是個年銷售額不到15億元的小地產新兵,2015年引入了超額利潤分成機制,將專案利潤拿出來20%分給團隊成員,當然設定了280多個關鍵項,實施按貢獻贏取分紅。在2015年第一次兌現500萬 分紅後,單位工作積極性一下子在單位爆炸開了-----經過短短5年的發展,現在已經是全國地產百強之一了。
減法的種類和使用
制度罰金、對賭懲罰、分紅取消、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
當加法得以最大化激勵員工鬥志後,減法也就相應的變得非常重要(是不是很符合陰陽的思想)
個人建議,在執行管理制度時,減法與加法一樣需要慎重使用。
比如對於某約束制度,如果與單位經營效率息息相關,不妨設定小額罰款,員工會權衡罰款和對某計劃違規執行所帶來的效益因素,有很多很感人的例子。
筆者在浙江寧波某地產做人資經理時,作為國有單位對跨級別反映問題是很忌諱的,制度中也有類似的規定。當時我們擬投標地塊北邊有一個山谷,景色很美,這也是我們考慮拿地的原因之一,當時負責市場的經理的哥哥在部隊,他回家見到哥哥後自然興奮,當問及為何回來時哥哥告訴他將回寧波工作,因為國家已決定在寧波建一軍事基地,具體什麼軍事基地因保密條款沒說,但位置不保密,就是我們看好的山谷。
得知這一訊息後,市場經理立即聯絡營銷總監,必須取消對這塊地的投標了,可是無論怎麼打電話都無法聯絡到本人,無奈之下他直接將電話打給了當時的董事長宋介紅先生。宋先生得知後馬上聯絡北京的朋友詢問,這訊息得以證實,於是宋先生又連夜打電話與各高管溝通,奇怪的是這時候營銷總監竟然聯絡上了。
購地取消後,該市場經理也被貼上了給上級挖坑的標籤,除了按照制度予以警告之外,還取消了他當月的職務津貼大概是1500元。
兩個月後,他被董事長調至杭州另一家地產公司當營銷總監去了-----同屬於我們集團名下的公司。
何南迴答
你好
這問題問得人癢癢。
做了20年的人力資源,每天可不就是折騰這個問題?
簡單來說,加法就是激勵機制,保證團隊計程車氣和戰鬥意志;減法就是約束機制,保證團隊的紀律性和制度的嚴肅性。
PART 1加法的種類和使用
加法種類大致有漲薪、績效、偶然獎金、專案分紅、集團分紅等
加法的使用一定是依照某個約定事項實現的,比如績效依照的是計劃的實現(部分單位會加入KPI+CPI平衡因素),偶然獎金依照突發性事件的處理,專案分紅依照戰略目標的實現等等。
加法相對於直接漲工資的手段而言,有其無可比擬的心理學優勢。作為管理層,一旦將某個員工工資上調1000元,他可能感激你一陣子。但如果他犯了某個錯誤的時候,哪怕你處罰他100元,這也是侵犯了他的權益,有可能降低其工資積極性。但如果你當時給他的不是漲工資1000元,二是以獎金的形式給他,哪怕他下個月沒有了這1000元,他也認為是正常現象,不會影響到工作積極性。
這也是很多單位基本工資都很低,但各項累加起來又很高的因素之一(重要因素)。
我所效力的某地產集團公司,在2013年時還是個年銷售額不到15億元的小地產新兵,2015年引入了超額利潤分成機制,將專案利潤拿出來20%分給團隊成員,當然設定了280多個關鍵項,實施按貢獻贏取分紅。在2015年第一次兌現500萬 分紅後,單位工作積極性一下子在單位爆炸開了-----經過短短5年的發展,現在已經是全國地產百強之一了。
PART 2減法的種類和使用
制度罰金、對賭懲罰、分紅取消、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
當加法得以最大化激勵員工鬥志後,減法也就相應的變得非常重要(是不是很符合陰陽的思想)
個人建議,在執行管理制度時,減法與加法一樣需要慎重使用。
比如對於某約束制度,如果與單位經營效率息息相關,不妨設定小額罰款,員工會權衡罰款和對某計劃違規執行所帶來的效益因素,有很多很感人的例子。
筆者在浙江寧波某地產做人資經理時,作為國有單位對跨級別反映問題是很忌諱的,制度中也有類似的規定。當時我們擬投標地塊北邊有一個山谷,景色很美,這也是我們考慮拿地的原因之一,當時負責市場的經理的哥哥在部隊,他回家見到哥哥後自然興奮,當問及為何回來時哥哥告訴他將回寧波工作,因為國家已決定在寧波建一軍事基地,具體什麼軍事基地因保密條款沒說,但位置不保密,就是我們看好的山谷。
得知這一訊息後,市場經理立即聯絡營銷總監,必須取消對這塊地的投標了,可是無論怎麼打電話都無法聯絡到本人,無奈之下他直接將電話打給了當時的董事長宋介紅先生。宋先生得知後馬上聯絡北京的朋友詢問,這訊息得以證實,於是宋先生又連夜打電話與各高管溝通,奇怪的是這時候營銷總監竟然聯絡上了。
購地取消後,該市場經理也被貼上了給上級挖坑的標籤,除了按照制度予以警告之外,還取消了他當月的職務津貼大概是1500元。
兩個月後,他被董事長調至杭州另一家地產公司當營銷總監去了-----同屬於我們集團名下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