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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白也詩無敵

    這幾家公司思維都固化了,很難再有新的突破,除非壯士斷腕!感覺如果真的有可能出現新的社交APP,會從北京武漢南京這三個城市其中出現,而且一定是新人新公司,並且是以學校包圍社會的方式光速擴張,快到騰訊來不及反應!中國會出現下一個扎克伯格!

  • 2 # 金柏松

    百度的關鍵性人材都走了,說明其工作環境留不住人材,未來希望已經看不到。騰訊和阿里都有潛力,但阿里比騰訊略勝一籌,所以我看好阿里。此外,科大訊飛真才實幹,比阿里,騰訊不次,還有他們不具備的優勢,所以未來前景不可估量

  • 3 # 京北小七

    百度精力全部押寶人工智慧、無人駕駛,百度的優勢在於技術;社交一直是阿里希望得到的,但是越是想得到的最後可能還做不好,阿里的優勢在於強大的電商及生態。

    目前的BAT,TMD相對來講在各自的核心領域比較出類拔萃但也相對來講比較固定,剩下的就看業務的邊界能拓展到什麼樣。

  • 4 # 酔語

    我覺得無論是什麼公司,都已不可能再開發出“壟斷型的社交軟體”。

    主要的原因並不在技術或者是運營方面,而是由於法律問題。

    因為使用者群體實際上是被眾多公司瓜分的,"壟斷型的社交軟體”必將帶來壟斷型的網路公司。不僅對大眾沒有好處,實際上也不合法,國家和政府也不會同意有這樣的東西出現。

    在早年由於網路還不發達,網路群體也還不夠壯大, 確實有不少軟體都曾佔據壟斷位置或者擁有統治地位。

    但是在未來已不可能。

    據最新統計,截止2018年6月,中國有8.02億網民,已經佔據了全華人口的一大半。

    社交軟體不同於其他軟體,社交是人類生活的基本需求;這也就導致社交軟體的使用者大部分都是活躍使用者!

    試想一下,假若這些網民中的大部分用的都是同一款社交軟體,那麼這款軟體的活躍使用者將達到4億以上;屆時,無論運營這款軟體的公司做點兒什麼動作,或者釋出點兒什麼訊息,都將引起極大反響!

    稍有不慎,便可能帶歪整個社會群體的價值觀。

    那得是多大的風險?

    又或者這樣的公司試圖打壓其他體量不如自己的競爭對手,很可能直接就會給對方造成滅頂之災!

    所以,在這樣的軟體達到一定程度之後,國家便會採取針對性的措施,對其進行調控。同時,這也是《反壟斷法》存在的意義。

    別的不說,就以阿里巴巴為例,旗下就擁有類似體量、地位的“淘寶”,擁有近5億註冊使用者,每天超過6000萬的固定訪客;也有“支付寶”截止2018年3月,擁有全球使用者8.7億。

    阿里巴巴並不算壟斷,可是它確實體量極大、活躍使用者極多,而他的影響力有多大,相信所有人都有親身體會!

    雖然阿里巴巴的三觀極正,也幾乎不做什麼傷天害理的事情(不像百度,競價排名、莆田系等等簡直是在吃人血饅頭,魏則西案件就是代表),可是即使如此,早在多年前便已有人提出“淘寶是馬雲的成功,卻是政府的失敗”!

    一旦產生壟斷型公司,其危害可見一斑。

    所以,我個人認為,“壟斷型社交軟體”作為“即將產生壟斷型公司”的一個苗頭,必然會遭遇調控和競爭對手的打壓,並且,最終也可能不合法;從而導致,無論任何公司,都不可能再開發出“壟斷型的社交軟體”。

  • 5 # 哈斯日誌

    你覺得BAT、TMD等網際網路公司,誰最有可能開發出下一代壟斷型社交軟體?

    社交產品在我看來就兩類,關係連線類,本質上是點對點互動,連線和通訊屬性強。第二類,興趣社群類,多對多互動,有部落化特徵。

    前者典型代表就是騰訊了。發現關係建立連線,這個需求一直都在,而且很剛性,人從出生到辭世,一生都在尋找,找自己,找物件,找夥伴,找知己,在找尋和發現的過程中不斷髮現、完善和提升自己,也透過這些發現和提升,到達更大的空間,有更大連線和發現需求。

    後者貼吧、QQ群等以主題社群為引子的都算。其驅動力是興趣,當然最終可能會會有落腳到點對點關係,只是說在這個系統裡,使用者的主要行為都在多對多互動、聊天、吵架,他們的主要需求就是“群裂變”,小群體變大,不斷產生爭議,裂變,再裂變。

    而後者就是真實社會中使用者社交的部落化執行的基本狀態,大家在時間週期內因為某種共同的東西凝聚,也可能因為新的社交要素導致社交行為活躍要素髮生轉移,但是本質上一群人對一群人的互動,這可能是未來兩三年社交領域機會比較大的增長點。人之所以能成群,是得先有一個一個的個體,這一點上騰訊優勢非常明顯。他們做賬戶ID這一層,也就是使用者的虛擬身份上,已經很極致了,其他上層應用都不會比通訊態產品更靠近底層,所以在這個維度上其他社交產品競爭只是區域性垂直的爭。

    5G時代,是否會因為新的頻寬和體驗,導致新的通訊態社交產品的出現,我是保持樂觀期待。

    阿里我覺得沒啥可能性的,他們對社交不純粹,而傳統阿里體系產品也缺乏社交需求,更多是服務與被服務,交易互動,或者一對多社群互動。

    B目前貼吧的優勢還在,至於能不能有新的產品的、移動一點的社群產品,我沒有看到可能性。

    TMD的後兩個跟阿里的情況類似,本身供需雙方是個利益互斥關係,很難形成社交,平臺也會盡可能阻斷這種社交關係的形成,美團和滴滴都是撮合交易平臺,供需雙方自己已經建立了信任連線和信用交易機制,平臺就沒有價值了,本身平臺除了提供撮合之外也沒有提供其他價值。不基於他們業務分析或者業態,單純為了做個社交也不太可能。

    T倒是最有可能做社交,本身閱讀類似內容的、相似行為偏好的人就是可以聚群的,一旦聚群就是形成多對多互相拉活互相分發,而這種推薦引擎聚合使用者群的邏輯也核心也是興趣驅動。

    每一次網際網路資訊科技泡沫或者週期的輪迴,啟動發生演變的產品都是社交產品,(不是嚴格意義的時間切片,前後一兩年這個區間,是個印象分割槽,大致符合事實)

    2000年前後的classmate、match、find,國內的中chinaren、5460,

    2005年前後的friendster、MySpace、LinkedIn、Facebook、Twitter,國內的開心網、校內等

    2010年~2015年區間,移動社交微博、陌陌、探探,影片直播短影片映客、花椒等,現在我還在這波潮的中後期,又有N多社交新玩法在醞釀、發酵。

    但是明顯有個特徵就是還在沿著關係連線和發現,社群社群的兩個維度演進。

    而這個會不會也正是下一波社群社交要突破的點?

    因為網路空間的部落化,導致每個部落裡的你,人格都是不完整的,比如騰訊系,就缺乏你的購買力消費偏好訊號,而百度則看到的都是內容偏好沒有社交關係,阿里則是沒有資訊偏好只有買買買,而且還沒有社交關係。

    這種割裂造成的多重人格數字身份,是否都能成為你在各自系統中的數字身份代理人,他們能不能代理你執行決策判斷幫你完成任務?那麼社交就變成數字身份(bot of yourself)互聯的基礎能力。

    他跟物理空間的我們,只是在特定時間空間上發生連線,進行資訊交換,促成各自人格的完整和發展。是不是有點阿凡達的感覺!

    社交只是我們數字身份的基本生存方式,不在只是我們物理身份的暫存器,而是另一空間上的真我。

    這時候他們在探討,如何更有效的發現線索建立關係,如何更快速更敏捷地進行一對一多對多資訊交換,完成彼此的愉悅和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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