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三寶寶的爸爸

    不籤勞動合同還非法辭退你,恭喜您,這可是天大的好訊息。為什麼呢?因為按照勞動合同法,不籤勞動合同就要每月付雙倍工資,違規辭退員工就要賠償員工一個月工資,沒交社保就要按規定補交費用全部,不知道你在這家企業工作多久,時間越久越好,賠錢越多,還在等什麼,收集好證據,去勞動仲裁吧!本人去年就打過這類官司贏了,相信法律,相信一定會贏!!好人一生平安!大家有勞動類糾紛或者困擾都可以私信給我,我一定給大家解答,也請看到的朋友關注一下我!再次感謝

  • 2 # 小律人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經過勞動仲裁還可以起訴。需要看你的具體情況,如果是試用期,現實中基本無果。如果是已過試用期,一年以上形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關係,可以主張雙倍賠償,經濟賠償金。

  • 3 # 淺山聽谷鳴

    兄弟你發財了,只要有公司的工資條,考勤記錄,工資流水,甚至同事的證詞,工作群的聊天記錄,這些其中之一,就可以證明你在該公司工作的事實,然後去勞動仲裁申請仲裁,工作多久賠多久減一個月的雙倍工資。例如,你在公司工作了10個月,月薪3000,工資無拖欠,那麼透過仲裁就可以拿到9個月總計27000元的賠款。

  • 4 # 雲德吳鵬律師

    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不約影響確認勞動合同關係,可以提供如工資流水,打卡記錄,社保證明等等其他證據來證明存在勞動關係。而且公司還需要給你支付賠償金。

  • 5 # 78年的小馬叔

    你好,我是馬叔,非常高興回答這個問題。公司無故辭退員工,屬違法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何處理,講三點自己的看法:

    1、首先看公司是不是勞動法的用工主體。屬勞動法的用工主體,是成立勞動關係的前提。比如企事業單位、非集體經濟組織等等。區分勞動法的用工主體與其它單位的方法是看用人單位是否能獨立的承擔法律責任,有自己獨立的財產,或者是依法登記成立。比方說小區的業主委員會就不是勞動法的用工主體,與其只能構成勞務關係,被辭退後按合同或勞務糾紛處理。

    2、其次看自己在公司工作的具體情況,判斷是否構成事實勞動關係。如果在試用期內,顯然不構成勞動關係,不能得到勞動法的保障,但是可以依據簽定合同或口頭約定的條件,要求對方履行賠償和補償的義務。如果長期在公司工作,雖然沒有簽定勞動合同,但有考勤記錄、工資單、工作牌等來證實,可以認定事實勞動關係成立,也可以得到勞動法保障。

    3、如果勞動關係成立,可以向有關機構維權。如果用人單位有違反勞動法的情形,可以向人社局的勞動監察部門舉報,由勞動監察執法機構監督用人單位改正。也可以申請調解、仲裁或訴訟的方式解決問題。像題主所說,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員工,將承擔經濟賠償金,其標準是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 6 # 竇律說法

    蒐集證明被辭退的證據和能夠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賠償金或要求撤銷解除通知,恢復勞動關係並要求支付解除之日到實際恢復勞動關係期間的工資。

    除此之外,若工作未滿一年還可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籤合同雙倍工資。若工作超過一年未繳納社保,解除勞動關係的您可在仲裁確認勞動關係後投訴要求補交社保,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失業保險待遇損失。未安排休年假的,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要求支付未休年假帶薪休假工資。

    總之,打官司就是打證據,蒐集證據證明您的主張才有可能打贏。

  • 7 # 和諧勞動關係

    未籤勞動合同,公司需支付2倍工資。

    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公司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逾期未簽訂,從第二個月起公司需支付員工2倍工資。

    2倍工資最長是11個月。

    經濟性裁員,支付經濟補償;違法辭退,支付賠償金。

    1.經濟性裁員,公司需要支員工經濟補償。

    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經濟性裁員,公司按經濟性裁員程式辭退員工屬於正常解除勞動關係,公司只需要支員工經濟補償。

    2.違法辭退,公司需要支員工賠償金。

    公司沒任何理由辭退員工,屬於違法解除,需要支員工賠償金。

  • 8 # 明眼觀財經

    2001年,我在東莞市清溪鎮的一家港資電器廠工作,公司的人事管理不是很規範,甚至有的員工入職後連勞動合同都沒有籤。

    有個叫劉榮義的噴漆工,在公司工作了剛剛兩年,遇到公司裁員,被裁掉了,他當時對公司是極度的不滿,剛好他表哥是位律師,問清他的情況後,打聽到公司沒有跟他籤勞動合同,於是到勞動局把公司告了。

    經勞動仲裁,核定他月工資為1800元,裁定企業須支付雙倍工資,公司賠了他43200元,剛好兩年的工資。

    勞動合同是法律對企業與員工雙方的保護,與僱員簽訂勞動合同,是企業應盡的義務,違反此規定,員工有權要求企業支付雙倍的工資。

    象你這種情況,有收入證明,是完全可以要求企業支付雙倍工資的。

  • 9 # 陳景軍律師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支付賠償金。

    可以透過勞動仲裁程式解決問題。

    一、關於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如果單位無故解除勞動關係,可以以此為由主張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的計算)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關於雙倍工資

    本問題還存在一個“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情形,《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但如果主張雙倍工資,可能存在不予受理的風險。因為《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 10 # 默笙陌聲

    未簽訂勞動合同被無故辭退,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只要你有工資的轉賬記錄,最好再有其他的證據、證人,比如社保記錄、個稅等,再比如你上班的考勤記錄、工作痕跡(比如簽字等)就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這屬於事實上的勞動關係,以上這些證據足夠了。

  • 11 # 阿牛哥121

    沒簽勞動合同被辭退時,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和違法解除的賠償金,一共可以主張兩個半月的工資。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我總想著等開學再回學校瘋狂補之前落下的課程,現在在家只想著玩,這還該怎麼辦?